“基隆事件”的前因後果,由基隆而淡水,由淡水而福州,由福州而北京,一路電傳,當晚十點鍾左右的時候,送進了宮裏。
飛騎四出,文祥、曹毓瑛、許庚身、郭嵩燾四位大軍機,以及外務部尚書錢鼎銘,奉命入宮軍機處會議。
彼時,宮門下鑰已過了兩個半時辰,不論宮裏、宮外,都過了上床睡覺的點兒,此時外臣入宮會議,前所未有,唯一一次例外,就是替穆宗“叩喜”那一次,不過,那一次,隻是親貴重臣奉詔夤夜入宮,“叩喜”之後,大夥兒響應軒親王的建議,出宮之後,至朝內北小街後花園芙蓉榭“小坐”——座中論及的,雖然是天字第一號的大事情,但究其竟,並不算真正的“會議”。
下值之後,幾位大軍機——有時候,也會加上一、兩位別的重臣——湊在一起,商議國事,亦尋常之事,不過,第一,從沒有晚到戌正時分的;第二,地點都是在軍機領班的家裏——以前是鳳翔胡同,現在是朝內北小街,從沒有宮門下鑰之後,再重聚於軍機處的。
則文、曹、許、郭、錢五位尚未入宮,會議尚未正式舉行,便已向外界傳遞出一個極為強烈的信號——是次會議,大非尋常!
第二天一早,中國政府發布了一份洋洋數千言的《告萬國書》,大意如下:
第一,法國“凱旋”、“梭尼”二艦泊靠我基隆港,其時,中法之間,雖有“升龍事件”和“十二條”之齟齬,但我依舊嚴守《萬國公法》,秉持待客之道,為法艦補充煤、水、米、肉、果、蔬,以及各種日用品,一切需求,纖細未遺。
同時,專門張貼告示,曉諭所屬商民人等,於各國船隻,務必一視同仁,公平貨賣,不得居奇刁難,致幹拿究。
法人以“遊曆”名義,一再強闖我軍事禁區,幹犯我之軍法,我亦以大局為重,好言相勸,一再優容,並未按章予以拿捕。
我之仁,我之義,至矣!盡矣!
孰料法艦離港之時,突然炮擊我進港水師船隻,我毫無戒備,兩船中炮沉沒,船上水勇,罹此難者,凡二十四人!
在主人家吃飽喝足,即打砸燒殺,不顧而去,天底下竟有這等惡客?此雖野蠻生番亦斷不肯為之舉,竟出自法蘭西軍人之手?
我何能再目法蘭西為文明國家?
若法艦以堂堂之陣,向我挑戰,猶有可說,然其縮頭藏尾,不敢正麵我之炮台,卻於離港之時,濃霧之中,襲我毫無戒備之船隻,卑劣至此,怯懦至此,夫複何言?
我二十四名枉死之軍人,亦為父母生養,亦有嬌妻愛子,一人殞命,一室同悲!
天理昭昭,此怨不修,我二十四名軍人,何能瞑目於九泉之下?又何能慰生者之人心、彰法律之公義?
故此昭告萬國,並正告法蘭西國:基隆之怨,吾其必修!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勿謂言之不預!
第二,“基隆事件”實種禍於“升龍事件”,此前,為維持中法和好之大局,我一直未公開“升龍事件”之真相,孰料我退一步,人進兩步,終致“基隆事件”之禍,至此,實已退無可退矣!
《壬戌和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越南對法開放之河域,不含紅河,然法方視《壬戌和約》如無物,以“科學考察”之名義,強行闖入紅河,一直溯至升龍上遊之越池,視越方權利如無物;越方本應理直氣壯,以武力驅逐,唯氣力不及,隻能忍氣吞聲。
法方變本加厲,以兩條兵艦、一條運兵船,總計一千一百餘兵力,再次闖入紅河,對外,猶以“科學考察”之名義為幌——天底下豈有如此怪誕之“科學考察”?法人視萬國政府、視天下人等皆為牙牙學語之稚童乎?
一俟抵達升龍,法人即命升龍地方交出政權,則“科學考察”為假,“鳩占鵲巢”是真矣!越方嚴詞拒絕,法人立即炮擊升龍城樓,並向我協防升龍之部隊開槍射擊,我忍無可忍,奮起還擊,乃有“升龍事件”之變。
第三,“升龍事件”之後,我以法方既受教訓,當力贖前愆,從此嚴守分際,故此不以為甚,既未將“升龍事件”大事渲染,更未要求法方賠償軍費,以存法方顏麵,以求和好大局。
孰料,法方非但一無反思,反出之以《十二條》,顛倒黑白之餘,更以敗者身份,要求勝者賠償,進而吞並全越,真正是凶惡之尤!亦真正是滑稽之尤!外交史上,可曾有過如斯之奇觀哉?
法方既視煌煌條約如無物,一切言行,又無可理喻,我亦無法單方麵墨守成規,在此昭告萬國,並正告法蘭西國: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身為越藩之宗主,中國政府不再承認越、法兩國簽署之《壬戌和約》之有效性,鄭重要求,三月之內,法國將南圻六省並昆侖島交還越南,並將一切政治、軍事力量撤出越南。
公告天下,鹹使知聞。
*
*
看到中國政府的《告萬國書》,博羅內很蒙圈兒了一陣子。
按理來說看,博羅內該高興——他這個署理駐華公使,雖身為外交官,其實卻是最強硬的主戰派,一直不遺餘力的推動巴黎對華宣戰,這份《告萬國書》,言辭激烈,不留餘地,尤其是裏麵有“修怨”、“不承認《壬戌和約》有效性”甚至“要求法國撤出越南”的內容,則巴黎看到了,戰爭便絕對不可避免了。
博羅內求仁得仁,本該慶賀一番的。
可是,怎麽好像不大高興的起來?
反倒有些蒙圈兒?
想了一會兒,想明白了:
之前的中國政府,確如《告萬國書》所說的,隱隱給人一種“維持中法和好之大局”、不輕言決裂、能不大打就不大打的印象,怎麽,一個“基隆事件”出來,就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
這份《告萬國書》意味著什麽,想來中國政府也是清楚的——不至於以為,如此激烈的羞辱法蘭西帝國,可以不付出相應的代價吧?
也不至於以為,巴黎還會拿什麽“最後通牒”,繼續跟他打哈哈吧?
就是說,中國政府已經下定了大打的決心了?
呃——
那麽,這個決心,是來自於已經做好了大打的準備呢?還是僅僅因為“基隆事件”太惡劣了,忍無可忍,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來了份《告萬國書》?
中國人這個一百八十度的大彎兒,頗在預期之外;而他們何以轉了這麽個大彎兒,也想不大明白,因此,就有些蒙圈兒了。
法國在基隆沒有任何存在,“基隆事件”之前因後果,一無所知,完完全全是中國人一家之言,到底是否值得中國政府轉這個大彎兒,亦無從判斷。
好吧,暫時不頭疼這個了,先想想中國人聲稱的“修怨”吧!
如果中國人說話算數,那麽,他們會從哪裏下手呢?
當然不會以平民目標為攻擊對象,畢竟,“基隆事件”中,法國軍艦攻擊的,也是中國的軍艦。
報複的對象,隻能是軍事目標。
法國在中國的軍事存在,主要是停泊於天津、上海、廣州三地的軍艦,可是,這些軍艦——包括“基隆事件”中的“凱旋號”、“梭尼號”——都已南下越南了,剩下的,隻有公使館、領事館的少許衛兵。
無論如何,中國人不至於攻擊外交目標吧!
中國境內,既然沒有合適的目標,那麽,就隻能在越南選擇報複的對象了。
想到這裏,博羅內心中一動,暗叫不妙——
沱灢!沱灢危險了!
*
飛騎四出,文祥、曹毓瑛、許庚身、郭嵩燾四位大軍機,以及外務部尚書錢鼎銘,奉命入宮軍機處會議。
彼時,宮門下鑰已過了兩個半時辰,不論宮裏、宮外,都過了上床睡覺的點兒,此時外臣入宮會議,前所未有,唯一一次例外,就是替穆宗“叩喜”那一次,不過,那一次,隻是親貴重臣奉詔夤夜入宮,“叩喜”之後,大夥兒響應軒親王的建議,出宮之後,至朝內北小街後花園芙蓉榭“小坐”——座中論及的,雖然是天字第一號的大事情,但究其竟,並不算真正的“會議”。
下值之後,幾位大軍機——有時候,也會加上一、兩位別的重臣——湊在一起,商議國事,亦尋常之事,不過,第一,從沒有晚到戌正時分的;第二,地點都是在軍機領班的家裏——以前是鳳翔胡同,現在是朝內北小街,從沒有宮門下鑰之後,再重聚於軍機處的。
則文、曹、許、郭、錢五位尚未入宮,會議尚未正式舉行,便已向外界傳遞出一個極為強烈的信號——是次會議,大非尋常!
第二天一早,中國政府發布了一份洋洋數千言的《告萬國書》,大意如下:
第一,法國“凱旋”、“梭尼”二艦泊靠我基隆港,其時,中法之間,雖有“升龍事件”和“十二條”之齟齬,但我依舊嚴守《萬國公法》,秉持待客之道,為法艦補充煤、水、米、肉、果、蔬,以及各種日用品,一切需求,纖細未遺。
同時,專門張貼告示,曉諭所屬商民人等,於各國船隻,務必一視同仁,公平貨賣,不得居奇刁難,致幹拿究。
法人以“遊曆”名義,一再強闖我軍事禁區,幹犯我之軍法,我亦以大局為重,好言相勸,一再優容,並未按章予以拿捕。
我之仁,我之義,至矣!盡矣!
孰料法艦離港之時,突然炮擊我進港水師船隻,我毫無戒備,兩船中炮沉沒,船上水勇,罹此難者,凡二十四人!
在主人家吃飽喝足,即打砸燒殺,不顧而去,天底下竟有這等惡客?此雖野蠻生番亦斷不肯為之舉,竟出自法蘭西軍人之手?
我何能再目法蘭西為文明國家?
若法艦以堂堂之陣,向我挑戰,猶有可說,然其縮頭藏尾,不敢正麵我之炮台,卻於離港之時,濃霧之中,襲我毫無戒備之船隻,卑劣至此,怯懦至此,夫複何言?
我二十四名枉死之軍人,亦為父母生養,亦有嬌妻愛子,一人殞命,一室同悲!
天理昭昭,此怨不修,我二十四名軍人,何能瞑目於九泉之下?又何能慰生者之人心、彰法律之公義?
故此昭告萬國,並正告法蘭西國:基隆之怨,吾其必修!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勿謂言之不預!
第二,“基隆事件”實種禍於“升龍事件”,此前,為維持中法和好之大局,我一直未公開“升龍事件”之真相,孰料我退一步,人進兩步,終致“基隆事件”之禍,至此,實已退無可退矣!
《壬戌和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越南對法開放之河域,不含紅河,然法方視《壬戌和約》如無物,以“科學考察”之名義,強行闖入紅河,一直溯至升龍上遊之越池,視越方權利如無物;越方本應理直氣壯,以武力驅逐,唯氣力不及,隻能忍氣吞聲。
法方變本加厲,以兩條兵艦、一條運兵船,總計一千一百餘兵力,再次闖入紅河,對外,猶以“科學考察”之名義為幌——天底下豈有如此怪誕之“科學考察”?法人視萬國政府、視天下人等皆為牙牙學語之稚童乎?
一俟抵達升龍,法人即命升龍地方交出政權,則“科學考察”為假,“鳩占鵲巢”是真矣!越方嚴詞拒絕,法人立即炮擊升龍城樓,並向我協防升龍之部隊開槍射擊,我忍無可忍,奮起還擊,乃有“升龍事件”之變。
第三,“升龍事件”之後,我以法方既受教訓,當力贖前愆,從此嚴守分際,故此不以為甚,既未將“升龍事件”大事渲染,更未要求法方賠償軍費,以存法方顏麵,以求和好大局。
孰料,法方非但一無反思,反出之以《十二條》,顛倒黑白之餘,更以敗者身份,要求勝者賠償,進而吞並全越,真正是凶惡之尤!亦真正是滑稽之尤!外交史上,可曾有過如斯之奇觀哉?
法方既視煌煌條約如無物,一切言行,又無可理喻,我亦無法單方麵墨守成規,在此昭告萬國,並正告法蘭西國: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身為越藩之宗主,中國政府不再承認越、法兩國簽署之《壬戌和約》之有效性,鄭重要求,三月之內,法國將南圻六省並昆侖島交還越南,並將一切政治、軍事力量撤出越南。
公告天下,鹹使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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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中國政府的《告萬國書》,博羅內很蒙圈兒了一陣子。
按理來說看,博羅內該高興——他這個署理駐華公使,雖身為外交官,其實卻是最強硬的主戰派,一直不遺餘力的推動巴黎對華宣戰,這份《告萬國書》,言辭激烈,不留餘地,尤其是裏麵有“修怨”、“不承認《壬戌和約》有效性”甚至“要求法國撤出越南”的內容,則巴黎看到了,戰爭便絕對不可避免了。
博羅內求仁得仁,本該慶賀一番的。
可是,怎麽好像不大高興的起來?
反倒有些蒙圈兒?
想了一會兒,想明白了:
之前的中國政府,確如《告萬國書》所說的,隱隱給人一種“維持中法和好之大局”、不輕言決裂、能不大打就不大打的印象,怎麽,一個“基隆事件”出來,就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
這份《告萬國書》意味著什麽,想來中國政府也是清楚的——不至於以為,如此激烈的羞辱法蘭西帝國,可以不付出相應的代價吧?
也不至於以為,巴黎還會拿什麽“最後通牒”,繼續跟他打哈哈吧?
就是說,中國政府已經下定了大打的決心了?
呃——
那麽,這個決心,是來自於已經做好了大打的準備呢?還是僅僅因為“基隆事件”太惡劣了,忍無可忍,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來了份《告萬國書》?
中國人這個一百八十度的大彎兒,頗在預期之外;而他們何以轉了這麽個大彎兒,也想不大明白,因此,就有些蒙圈兒了。
法國在基隆沒有任何存在,“基隆事件”之前因後果,一無所知,完完全全是中國人一家之言,到底是否值得中國政府轉這個大彎兒,亦無從判斷。
好吧,暫時不頭疼這個了,先想想中國人聲稱的“修怨”吧!
如果中國人說話算數,那麽,他們會從哪裏下手呢?
當然不會以平民目標為攻擊對象,畢竟,“基隆事件”中,法國軍艦攻擊的,也是中國的軍艦。
報複的對象,隻能是軍事目標。
法國在中國的軍事存在,主要是停泊於天津、上海、廣州三地的軍艦,可是,這些軍艦——包括“基隆事件”中的“凱旋號”、“梭尼號”——都已南下越南了,剩下的,隻有公使館、領事館的少許衛兵。
無論如何,中國人不至於攻擊外交目標吧!
中國境內,既然沒有合適的目標,那麽,就隻能在越南選擇報複的對象了。
想到這裏,博羅內心中一動,暗叫不妙——
沱灢!沱灢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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