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湯尼死於自殺,殆無異議。


    他進入臥室之後,門外就一直有人逡巡;艾力克放下晚餐、出門之後,更受諸神父之囑,同修生二人,“坐候”門外,寸步未離——這段時間內,是不可能有凶犯尋機進入莊湯尼的臥室的。


    臥室的窗戶是關上的,並插上了插銷;而整間臥室,簡樸狹小,一覽無遺,也不可能有凶犯提前進入,藏於床底、櫃中而匿其聲形,並在一片混亂之中,趁機奪門而去。


    室內也未有任何打鬥、掙紮的痕跡。


    莊湯尼的傷,雖然致命,卻不便死,如果“被自殺”,不掙紮是不可能的,而以他一米九的身高,不留下激烈的痕跡,也是不可能的。


    除非艾力克和修生說的,都是假話啦。


    莊湯尼留下了一封“遺書”,一張紙,三行字,沒有標點符號:


    “魔鬼進入了我的身體


    我必須殺死他


    沒有其他的選擇了”


    字跡潦草,不過,經過筆跡比對,確實是莊湯尼手書。


    沒有人公開說這是“遺書”——不然,就等於在教廷定性之前,便坐實莊湯尼之死是“自殺”了。


    可是,不是“自殺”又是什麽?


    特別是那支餐叉——雖然尖銳,可畢竟是鈍頭的呀!


    拿那樣一支小叉子結束自己的生命——


    下手何其之狠?死誌何其之堅?


    咳咳。


    有人嘀咕,就算你不想活了,難道,就不能換個死法兒嗎?——非得自殺?


    自殺,生前一切榮銜,皆一筆勾銷,不消說了,而這還不是最緊要的——最緊要的是,失去了懺悔和免罪的機會,帶著一身罪孽,孤魂野鬼一個,遊蕩在天堂之外,等待最後審判的降臨。


    對於一個虔信者來說,還有比這更加可怕的事情嗎?


    用不用介麽實誠啊?


    說是這麽說,可是,我不想活了,除了自殺,還有啥“死法兒”呢?


    嘿嘿,有的。


    一七六一年,奧地利有一位美麗的女士,不曉得為了啥,反正就是不想活了,可是,不能自殺呀,咋辦涅?


    美麗的女士智慧兼具,峨眉微蹙,計上心來——哎,好辦,叫別人來殺我不就結了?


    可是,殺人是要償命的呀,哪個肯替你做這個“介錯人”涅?


    政府肯啊!


    我先去殺個人,犯個死罪,不就求仁得仁啦?


    呃……


    說幹就幹!


    美麗的女士將一個可愛的小孩子扔進了河裏,然後,如願以償的走上了斷頭台。


    臨終懺悔的時候,神父瞪大了眼睛:哎,我說,你這是在……利用神聖的教法的漏洞啊!是在……欺騙上帝啊!


    “那好,神父,我就為利用神聖的教法的漏洞、為欺騙上帝而向上帝懺悔吧!”


    神父張口結舌,無詞以對。


    終於,美麗的女士的所有罪孽都在上帝的麵前被寬恕啦。


    消息傳了出去,厭世者們立即兩眼放光:還有這等好事兒?!


    於是,很快便有人有樣學樣了。


    歐洲範圍內,類似的案件迅速增多。


    教會和政府一看不妙:此風斷不可長啊!


    一開始的時候,司法機構將這種案件的凶犯的死刑整的很慢、很痛苦——原先一鍘刀的事兒,整成零割碎剮;並想法設法對凶犯——尤其是女性凶犯——施以各種羞辱,以此作為阻嚇。


    然而,木有鳥用。


    對於生意已絕、一心求死的人來說,死的難受點兒,並不是什麽太大不了的事兒;羞辱什麽的,更加木有什麽感覺。


    於是,教會、政府一商量,狠下心來——你不是求死嗎?靠,老子不判你死刑了!你這一輩子,就慢慢兒爛在牢裏吧!


    這似乎是“釜底抽薪”的“妙招”,可是,又出現了新問題。


    有江洋大盜被捉住了,為求活命,就聲稱俺其實早就不想活啦,犯這個案子,就是為了“被自殺”滴,你們行行好,趕緊的,鍘了俺吧!


    一時之間,真假難辨。


    類似的案件,數十年間發生了好幾百起,直到現在,還有零星的發生。


    “什麽?你要莊神父玩兒這種下作的把戲?他是何等驕傲的一個人,怎麽可能做如此不名譽的事情?”


    “唉,兩害相權取其輕——不名譽歸不名譽,可是,總好過不得懺悔和免罪,帶著一身罪孽,孤魂野鬼的等待最後審判的降臨吧?”


    “這……人各有誌,就難說的很了。”


    “就不曉得他的遺書——呃,我是說,他臨終前寫的那幾句話,是個啥意思?‘魔鬼進入了我的身體’——這個‘魔鬼’,何所指呢?”


    “嘿嘿,這個嘛,倒不是很難猜……”


    “哦?請教。”


    “這個……隻可意會,不可言傳啊!”


    ……


    莊湯尼一死,線索中斷,“南堂”一案的調查,戛然而止;而法國和教廷方麵,也再未就“南堂”一案,向中國政府提出任何交涉,就好像這個案子從未發生過一樣。


    莊湯尼的自殺,是將法國和教廷都架到了爐火上烤了。


    國際輿論普遍認為,莊湯尼畏罪而自殺,而這個“罪”,就是中國政府在照會中指責的“賊喊捉賊”。


    法國政府的反應,很能說明些問題:莊湯尼死後第三天,署理駐華公使博羅內和一等秘書克萊芒,奉命“回國述職”。


    這下子,既“下旗”,也“歸國”了。


    甚至有陰謀論者認為,莊湯尼乃是死於自己人之手——眼見陰謀即將敗露,策劃“南堂”一案的相關勢力,趕緊殺人滅口。


    當然,也有人相信,殺人滅口是殺人滅口,不過,隻是莊湯尼和阿曆桑德羅個人之間積怨所致——阿曆桑德羅發現莊湯尼貪汙公款,莊湯尼買凶殺人。


    但即便如此,也足夠法國和教廷尷尬了。


    所以,“南堂”一案,有線索也好,沒線索也好,都不要再往下查啦。


    不過,即便中國人“配合”,不再深究此案,法國和教廷的麻煩,也不過剛剛開始。


    “自養”、“自治”、“自傳”乃至“別立一宗”的風暴,即將刮起。


    目下,這場風暴還在醞釀之中,法國和教廷的麻煩,暫時限於應對輿論的質疑。


    法國的對策是裝聾作啞;教廷卻沒法兒這麽幹——莊湯尼之死,到底是不是自殺,總要有一個定性吧?


    莊湯尼一個人的榮辱,本無足惜之,可是,他是神職人員,且直屬教廷,他的榮辱,牽連的是整個教廷。


    更關鍵的是,如果將其死定性為“自殺”,人們便會追根究底,他為什麽要自殺呀?


    可是,他明明就是自殺,又如何能夠遮掩天下人耳目,給他“換一個死法兒”呢?


    梵蒂岡養的許多神學家,到底不是白吃飯的,經過一番絞盡腦汁,到底還是給他們想出一條“兩全之策”來,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教廷的聲譽,更救了莊湯尼一命——啊,不對,莊湯尼的命,是已經沒有了,救不轉了,不過,其所救者,對於一位信仰堅定的教徒——尤其是神職人員,其重要性,過於生命。


    或者說,是莊湯尼“自救”——這條“兩全之策”,就是從莊湯尼的那封“遺書”上來的。


    “魔鬼進入了我的身體


    我必須殺死他


    沒有其他的選擇了”


    這說明,第一,彼時,莊湯尼的身體,已經成為魔鬼的“宿主”;第二,“沒有其他的選擇了”,意味著莊湯尼竭盡全力,也無法驅逐魔鬼,則為了殺死魔鬼,隻剩下消滅“宿主”這一個法子了。


    因此,莊湯尼不是“自殺”,是“殺魔”,以付出自己的生命為代價,與魔鬼同歸於盡,這個行為,同戰場上英勇殺敵而犧牲的戰士,並沒有什麽本質的不同。


    啊?


    呃,請問,這個說法,有什麽……理論依據嗎?


    有的!


    請看《舊約》中三鬆的例子,“搖動神殿支柱,使之倒塌壓死聚集其中的培肋舍特人時,他直接殺死培肋舍特人,自己也殉身。”


    咦,“於史有征”呢!


    莊湯尼非但無罪,還要予以表彰?


    呃……這就不必了。


    不然的話,若自殺者都聲稱自己“為魔鬼所侵”、“與魔鬼同歸於盡”,就不妙了。


    再者說了,莊湯尼到底還是有那麽一點點的罪過的——他沒能撐下去,到底還是有那麽一點點的不堅定嘛!


    不過,這點子罪過,是可以赦免的。


    想當年,土耳其人攻破君士坦丁堡,許多婦女為不受辱於異教徒,紛紛自殺,城內的大主教對她們的行為,予以緊急赦免——自殺歸自殺,可是,也得得看一看,這個自殺,到底為了什麽?


    這些女人,不是“背信”——相反,她們正是因為忠於自己的信仰,才自殺的嘛!


    就像中國人說的,“禮有經、有變、有權”,大主教的做法,就是正確的“權變”嘛!


    雖然,君士坦丁堡是東正教的,不過,到底都是基督一脈,還是可以借鑒的嘛!


    咋說咋好……哎,話說了回來,這麽說,莊神父“殺魔”之前,其實已經為自己“預留退步”了,看來,嘿嘿,也不是那麽“實誠”……哦,我是說,莊神父實在是一個很聰明的人啊!


    嘿嘿,是滴!


    “南堂”一案,雖然還有更多後續的發酵,但這個案子本身,從此塵封於曆史之中,成為十九世紀中後期一個著名的懸案,並衍生出了十幾個不同的版本,供曆史學者和八卦愛好者們品論。


    這些版本,彼此迥異,但所有的版本,都指認一個事實——莊湯尼之自盡,起於心理防線的崩潰,而對其心理防線的致命一擊,來自於軍調處在“聖母山”聖母像腳邊發現的那個“z”——莊湯尼姓氏的首字母。


    後世,有多種以“南堂”一案為藍本的文學作品——小說、戲劇、電影,其中最著名者,是一部名為《z》的歌劇,而根據《z》改編的同名電影引進國內之後,被譯成了《南堂魅影》,其中,被影人和觀眾奉為經典的一個鏡頭,就是在莊湯尼的幻覺中,字母“z”一而二,二而四,四而八,八而十六,最終,漫天飛舞的“z”,將莊湯尼徹底淹沒,並充斥了整個銀幕。


    然而,沒有人曉得,這個所謂的“z”,根本不是什麽“事實”——純屬陳亦誠和馬丁內茲的“自由心證”。


    “聖母山”聖母像腳邊,血汙一片,縱橫交錯,隻要你想象力足夠豐富,那些血痕,二十六個字母,說是哪個字母都沒有問題。


    事實上,最大的可能,那些血痕,不過是阿曆桑德羅神父臨死前無意識的掙紮所致,根本就不是什麽“指示凶手的身份”。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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