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15811600||(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1]值得一提的是,雖然上述奏疏內容雷同,但崇禎的態度是很認真的,他不但看了,而且還保存下來。


    很簡單,真沒事的人是不會寫這些東西的,原本找不著閹黨,照著奏疏抓人,賊準。


    十一月底,準備工作就緒,正式動手。


    最先處理的,是魏忠賢的家屬,比如他侄子魏良卿,屁都不懂的蠢人,也封到公爵了(寧國公),還有客氏的兒子候國興(錦衣衛都指揮使),統統拉出去剁了。


    接下來,是他的親信太監,畢竟大家生理結構相似,且狼狽為奸,算半親戚,優先處理。


    這撥人總共有四個,分別是司禮監掌印太監王體乾,秉筆太監李永貞、李朝欽、劉若愚。


    作為頭等罪犯,這四位按說都該殺頭,可到最後,卻隻死了兩個,殺了一個。


    第一個死的是李朝欽,他是跟著魏忠賢上吊的,並非他殺,算自殺。


    唯一被他殺的,是李永貞。


    其實這位兄弟相當機靈,早在九月底,魏公公尚且得意的時候,他就嗅出了風聲,連班都不上了,開始在家修碉堡,把院子封得嚴嚴實實,隻留小洞送飯,每天窩在裏麵,打死也不出頭。


    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李永貞沒有看到勝利的一天,到了十月底,他聽說魏忠賢走人了,頓時大喜,就把牆拆了,出來放風。


    剛高興幾天,又聽到消息,皇帝要收拾魏公公了,慌了,再修碉堡也沒用了。


    於是他使出了絕招——行賄。


    當然,行賄崇禎是不管用的,他拿出十餘萬兩銀子(以當時市價,合人民幣六千萬至八千萬),送給了崇禎身邊的貼身太監,包括徐應元和王體乾。


    這兩人都收了。


    不久後,他得到消息,徐應元被崇禎免了,而王體乾把他賣了。


    在名列死亡名單的這四位死太監中,最神秘的,莫過於王體乾了。


    此人是魏忠賢的鐵杆,害死王安,迫害東林黨,都有他忙碌的身影,是閹黨的首腦人物。


    但奇怪的是,當我翻閱幾百年前那份閹黨的最終定罪結果時,卻驚奇地發現,以他的豐功劣跡,竟然隻排七等(共有八等),罪名是諂附擁戴,連罰款都沒交,就給放了。


    伺候崇禎十幾年的徐應元,光說了幾句話,定罪比他還高(五等),這個看上去很難理解的現象,有一個簡單的答案:王體乾叛變了。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2]據史料分析,王體乾可能很早就“起義”了,所以一直以來,崇禎對魏忠賢的心理活動、鬥爭策略都了如指掌,當了這麽久臥底,也該歇歇了。


    所以他錢照收,狀照告,第二天就匯報了崇禎,李永貞得知後,決定逃跑。


    跑吧,大明天下,還能跑去非洲不成?十幾天後,他被抓捕歸案。


    進了號子,李太監還不安分,打算自殺,他很有勇氣地自殺了四次,卻很蹊蹺地四次都沒死成,最後還是被拉到刑場,一刀了斷。


    名單上最後一位,就是劉若愚了。


    這位仁兄,應該是最有死相的,早年加入閹黨,一直是心腹,壞事全幹過,不是臥底,不是叛徒,坦白交代,主動退贓之類的法定情節一點沒有,不死是不可能的。


    可他沒死。


    因為劉若愚雖然罪大惡極,但這個人有個特點:能寫。


    在此之前,閹黨的大部分文件,全部出於他手,換句話說,他算是個技術人員,而且他知道很多情況,所以崇禎把他留了下來,寫交代材料。


    劉太監很敬業,圓滿地完成了這個任務,他所寫的《酌中誌》,成為後代研究魏忠賢的最重要史料。


    隻要仔細閱讀水滸傳,就會發現,梁山好漢們招安後,宋江死了,最能打的李逵死了,最聰明的吳用也死了,活下來的,大都是身上有門手藝的,比如神醫安道全之流。


    以上事實清楚地告訴我們,平時學一門技術是多麽的重要。


    處理完人妖後,接下來的就是人渣了,主要是“五虎”和“五彪”。


    五虎是文臣,分別是(排名分先後):兵部尚書崔呈秀、原兵部尚書田吉、工部尚書吳淳夫、太常寺卿倪文煥、副都禦史李燮龍。


    五彪是武官,分別是:左都督田爾耕、錦衣衛指揮許顯純、都督同知崔應元、右都督孫雲鶴、錦衣衛僉事楊寰。


    關於這十個人,就不多說了,其光輝事跡,不勝枚舉,比如田爾耕,是迫害“六君子”的主謀,並殺害了左光鬥等人,而許顯純大人,曾親自把釘子釘進楊漣腦門。


    用今天的話說,足夠槍斃幾個來回。


    因為此十人一貫為非作歹,民憤極大,崇禎下令,將其逮捕,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經刑部、都察院調查,並詳細會審,結果如下:崔呈秀已死,不再追究,其他九人中,田爾耕、許顯純曾參與調查楊漣、左光鬥等人的罪行,結果過失致人死亡,入獄,剩餘七人免官為民,就此結案。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3]這份判決隻能用一個詞來形容——恬不知恥崇禎很不滿意,隨即下令,再審。


    皇帝表態,不敢怠慢,經過再次認真細致的審訊,重新定罪如下:以上十人,除崔呈秀已死外,田爾耕、許顯純因為過失致人死亡,判處死緩,關入監獄,其餘七人全部充軍,充軍地點是離其住處最近的衛所。


    鑒於有群眾反應,以上幾人有貪汙罪行,為顯示威嚴,震懾罪犯,同時處以大額罰款,分別是倪文煥五千兩,吳淳夫三千兩,李燮龍、田吉各一千兩。


    結案。


    報上去後,崇禎怒了。


    拿釘子釘耳朵,打碎全身肋骨,是過失致人死亡,貪了這麽多年,隻罰五千、三千,你以為老子好哄是吧。


    更奇怪的是,案子都判了,有些當事人根本就沒到案,比如田吉,每天還出去遛彎,十分逍遙。


    其實案子審成這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審訊此案的,是刑部尚書蘇茂相、都察院左都禦史曹思誠。


    蘇茂相是閹黨,曹思誠也是閹黨讓閹黨審閹黨,確實難為他了。


    憤怒之餘,崇禎換人了,他把查處閹黨的任務交給了吏部尚書王永光。


    可王永光比前兩位更逗,命令下來他死都不去,說自己能力有限,無法承擔任務。


    因為王永光同誌雖然不是閹黨,也不想得罪閹黨。


    按蘇茂相、曹思誠、王永光以及無數閹黨們的想法,形勢是很好的,朝廷內外都是閹黨,案子沒人敢審,對五虎、五彪的處理,可以慢慢拖,實在不行,就判田爾耕和許顯純死刑,其他的人能放就放,不能放,判個充軍也就差不多了。


    沒錯,司法部長、監察部長、人事部長都不審,那就隻有皇帝審了。


    幾天後,崇禎直接宣布了對五虎五彪的裁定,相比前兩次裁決,比較簡單:田吉,殺!吳淳夫,殺!倪文煥,殺!田爾耕,殺!許顯純,殺!崔應元,殺!孫雲鶴,殺!楊寰,殺!李燮龍,殺!崔呈秀,已死,挖出來,戳屍!以上十人,全部抄家!沒收全部財產!什麽致人死亡,什麽入獄,什麽充軍,還他娘就近,什麽追贓五千兩,都去死吧!曹思誠、蘇茂相這幫等閹黨本來還有點想法,打算說兩句,才發現,原來崇禎還沒說完。


    “左都禦史曹思誠,閹黨,免職查辦!”“刑部尚書蘇茂相,免職!”跟我玩,玩死你們!隨即,崇禎下令,由喬允升接任刑部尚書,大學士韓曠、錢龍錫主辦此案,務必追查到底,寧可抓錯,不可放過。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4]挑出上麵這幾個人辦事,也算煞費苦心,喬允升和閹黨向來勢不兩立,韓曠這種老牌東林黨,不往死裏整,實在對不起自己。


    掃蕩,一個不留!幾天過去,經過清查,內閣上報了閹黨名單,共計五十多人,成果極其豐碩。


    然而這一次,崇禎先更為憤怒,他當即召集內閣,嚴厲訓斥:人還不夠數,老實點!大臣們都很詫異,都五十多了,還不夠嗎?既然皇上說不夠,那就再撈幾個吧。


    第二天,內閣又送上了一份名單,這次是六十幾個,該滿意了吧。


    這次皇帝大人沒有廢話,一拍桌子:人數不對,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論處!崇禎是正確的,內閣的這幾位仁兄,確實糊弄了他。


    雖然他們跟閹黨都有仇,且皇帝支持,但閹黨人數太多,畢竟是個得罪人的事,閹黨也好,東林黨也罷,不過混碗飯吃,何必呢?不管了,接著糊弄:“我們是外臣,宮內的人事並不清楚。”


    崇禎冷笑:“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特畏任怨耳)”怪事,崇禎初來乍到,他怎麽知道人數不對呢?崇禎幫他們解開了這個迷題。


    他派人抬出了幾個包裹,扔到閣臣麵前,說:“看看吧。”


    打開包裹的那一刻,大臣們明白,這次賴都賴不掉了。


    包裹裏的,是無數封跟魏忠賢勾搭的奏疏,很明顯,崇禎不但看過,還數過。


    混不過去,隻能玩命幹了。


    就這樣,自天啟七年(127)十二月,一直到崇禎元年(128)三月,足足折騰了四個月,閹黨終於被徹底整趴下了。


    最後的名單,共計二百六十一人,分為八等。


    特等獎得主兩人,魏忠賢,客氏,罪名:首逆,處理:淩遲。


    一等獎得主六人,以崔呈秀為首,罪名:首逆同謀,處理:斬首。


    二等獎得主十九人,罪名:結交近侍,處理:秋後處決。


    三等獎得主十一人,罪名:結交近侍次等,處理:流放此外,還有四等獎得主(逆孽軍犯)三十五人,五等獎得主(諂附擁戴軍犯)十六人,六等獎得主(交結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獎得主(祠頌)四十四人,各獲得充軍、有期徒刑、免職等獎勵。


    以上得獎結果,由大明北京市公證員朱由檢同誌公證,有效。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5]對此名單,許多史書都頗有微辭,說是人沒抓夠,放跑了某些閹黨,講這種話的人,腦袋是有問題的。


    我算了一下,當時朝廷的編製,六部隻有一個部長,兩個副部長(兵部有四個),每個部有四個司(刑部和戶部有十三個),每個司司長(郎中)一人,副司長(員外郎)一人,處長(主事)兩人。


    還有大衙門都察院,加上各地禦史,才一百五十人,其餘部門人數更少,總共(沒算地方政府)大致不會超過八百人。


    人就這麽多,一下子刨走兩百六十多,還不算多?其實人家也是有苦衷的,畢竟魏公公當政,不說幾句好話,是混不過去的,現在換了領導,承認了錯誤,也就拉倒了吧。


    然而崇禎不肯拉倒,不隻他不肯,某些人也不肯。


    這個某些人,是指負責定案的人。


    大家在朝廷裏,平時你來我往,難免有點過節,現在筆在手上,說你是閹黨,你就是閹黨,大好挖坑機會,不整一下,難免有點說不過去。


    比如大學士韓曠,清查閹黨毫不積極,整人倒是毫不含糊,罵過魏公公的,不一定不是閹黨,罵過他的,就一定是閹黨,寫進去!更搞笑的是,由於人多文書多,某些兄弟被擺了烏龍,明明當年罵的是張居正,竟然被記成了東林黨,兩筆下去就成了閹黨,隻能認倒黴。


    此外,在這份名單上,還有幾位有趣的人物。


    比如那位要在國子監裏給魏公公立牌坊的陸萬齡同學,屁官都不是,估計連魏忠賢都沒見過,由於風頭太大,竟然被訂為二等,跟五虎五彪一起,被拉出去砍了。


    那位第一個上疏彈劾魏公公的楊維垣,由於舉報有功,被定為三等,拉去充軍。


    而在案中扮演了滑稽角色的陳爾翼、楊所修,也沒能跑掉,根據情節,本來沒他們什麽事,鑒於其雙簧演得太過精彩,由皇帝特批六等獎,判處有期徒刑,免官為民。


    複仇總體說來,這份名單雖然有點問題,但是相當湊合,弘揚了正氣,惡整了惡人,雖然沒有不冤枉一個好人,也沒有放過大多數壞人,史稱“欽定逆案”。


    其實崇禎和魏忠賢無仇,辦案子,無非是魏公公擋道,皇帝看不順眼,幹掉了。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但某些人就不同了。


    幹掉是不夠的,死了的人挫骨揚灰,活著的人趕盡殺絕,才算夠本!黃宗羲就是某些人中的優秀代表。


    作為“七君子”中黃遵素的長子,黃宗羲可謂天賦異稟,不但精通儒學,還懂得算術、天文。


    據說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沒有他不知道的,被稱為三百年來學術之集大成者,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


    更讓人無語的是,黃宗羲還懂得經濟學,他經過研究發現,每次農業稅法調整,無論是兩稅法還是一條鞭法,無論動機如何善良,最終都導致稅收增加,農民負擔加重,換句話說,不管怎麽變,最終都是加。


    這一原理後被社科院教授秦暉總結,命名為“黃宗羲定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經過調研,采納這一定律,於200年徹底廢除了農業稅,打破了這個怪圈。


    善莫大焉。


    但這四個字放在當時的黃宗羲身上,是不大恰當的,因為他既不善良,也不大度。


    當時恰好朝廷審訊許顯純,要找人作證,就找來了黃宗羲。


    事情就是這麽鬧起來的。


    許顯純此人,說是死有餘辜,還真是有餘辜,拿錘子砸人的肋骨,用釘子釘人耳朵,釘人的腦袋,六君子、七君子,大都死在他的手中,為人惡毒,且有心理變態的傾向。


    此人向來冷酷無情,沒人敢惹,楊漣如此強硬,許先生毫不怯場,敢啃硬骨頭,親自上陣,很有幾分硬漢色彩。


    但讓人失望的是,輪到這位變態硬漢入獄,當場就慫了,立即展現出了隻會打人,不會被人打的特長。


    他全然沒有之前楊漣的骨氣,別說拿釘子頂腦門,給他幾巴掌,立馬就暈,真是窩囊死了。


    值得慶幸的是,崇禎的監獄還比較文明,至少比許顯純在的時候文明,打是打,但錘子、釘子之類的東西是不用的,照此情形,審完後一刀了事,算是便宜了他。


    但便宜不是那麽容易找到的。


    審訊開始,先傳許顯純,以及同案犯“五彪”之一的崔應元,然後傳黃宗羲。


    黃宗羲上堂,看見仇人倒不生氣,表現得相當平靜,回話,作證,整套程序走完,人不走。


    大家很奇怪,都看著他。


    別急,先不走,好戲剛剛開場。


    黃宗羲來的時候,除了他那張作證的嘴外,還帶了一件東西——錐子。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7]審訊完畢,他二話不說,操起錐子,就奔許顯純來了。


    這一刻,許顯純表現出了難得的單純,他不知道審案期間拿錐子能有啥用,隻是呆呆地看著急奔過來的黃宗羲,等待著他的答案。


    答案是一聲慘叫。


    黃宗羲終於露出了猙獰麵目,手持錐子,瘋狂地朝許顯純身上戳,而許顯純也不愧孬種本色,當場求饒,並滿地打滾,開始放聲慘叫。


    許先生之所以大叫,是有如意算盤的:這裏畢竟是刑部大堂,眾目睽睽之下,難道你們都能看著他毆打犯人嗎?答案是能。


    無論是主審官還是陪審人員,沒有一個人動手,也沒有人上前阻攔,大家都饒有興致的看著眼前的這一幕,黃宗羲不停地紮,許顯純不停地喊,就如同電視劇裏最老套的台詞:你喊吧,就是喊破喉嚨也不會有人來救你!因為所有人都記得,這個人曾經把鋼釘紮進楊漣的耳朵和腦門,那時,沒有人阻止他。


    但形勢開始變化了,許顯純的聲音越來越小,鮮血橫流,黃宗羲卻越紮越起勁,如此下去,許先生被紮死,黃宗羲是過癮了,黑鍋得大家背。


    於是許顯純被拉走,黃宗羲被拉開,他的錐子也被沒收。


    審完了,仇報了,氣出了,該消停了。


    黃宗羲卻不這麽認為,他轉頭,又奔著崔應元去了。


    其實這次審訊,崔應元是陪審,無奈碰上了黃惡棍,雖然沒挨錐子,卻被一頓拳打腳踢,鼻青臉腫。


    到此境地,主審官終於認定,應該把黃宗羲趕走了,就派人上前把他拉開,但黃宗羲打上了癮,被人拉走之前,竟然抓住了崔應元的胡子,活生生地拔了下來!當年在獄中狂施暴行的許顯純,終於嚐到了暴行的滋味,等待著他的,是最後的一刀。


    什麽樣的屠夫,最終也隻是懦夫。


    如許顯純等人,都是欽定名單要死的,而那些沒死的,似乎還不如死了的好。


    比如閹黨骨幹,太仆寺少卿曹欽程,好不容易撿了條命,回家養老,結果所到之處,都是口水(民爭唾其麵),實在呆不下去,跑到異地他鄉買了個房子住,結果被人打聽出來,又是一頓猛打,趕走了。


    還有老牌閹黨顧秉謙,家鄉人對他的感情可謂深厚,魏忠賢剛倒台,人民群眾就衝進家門,燒光了他家,顧秉謙跑到外地,沒人肯接待他,最後在唾罵聲中死去。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8]而那些名單上沒有,卻又應該死的,也沒有逃過去。


    比如黃宗羲,他痛毆許顯純後,又派人找到了當年殺死他父親的兩個看守,把他們幹掉了。


    大明是法製社會,但凡幹掉某人,要麽有司法部門批準,要麽償命,但黃宗羲自己找人幹了這倆看守,似乎也沒人管,真是沒王法了。


    黃宗羲這麽一鬧,接下來就熱鬧了,所謂“六君子”、“七君子”,都是有兒子的。


    先是魏大中的兒子魏學濂上書,要為父親魏大中伸冤,然後是楊漣的兒子楊之易上書,為父親楊漣伸冤,幾天後,周順昌的兒子周茂蘭又上書,為父親周順昌伸冤。


    順便說一句,以上這幾位的上書,所用的並非筆墨,而是一種特別的材料——血。


    這也是有講究的,自古以來,但凡奇冤都寫血書,不用似乎不夠分量。


    但崇禎同誌就不幹了,拿上來都是血跡斑斑的東西,實在有點發怵,隨即下令:你們的冤情我都知道,但上奏的文書是用墨寫的,用血寫不合規範,今後嚴禁再寫血書。


    但他還是講道理的,崇禎二年(129)九月,他下令,為殉難的東林黨人恢複名譽,追授官職,並加封諡號。


    楊漣得到的諡號,是忠烈,以此二字,足以慨其一生。


    至此,為禍七年之久的閹黨之亂終於落下帷幕,大明有史以來最強大,最邪惡的勢力就此倒台。


    縱使它曾驕橫一時,縱使它曾不可一世。


    遲來的正義依然是正義。


    在這個世界上,所謂神靈、天命,對魏忠賢而言,都是放屁,在他的身上,隻有一樣東西——迷信。


    不信道德,不信仁義,不信報應,不信邪不勝正。


    迷信自己,迷信力量,迷信權威,迷信可以為所欲為,迷信將取得永遠的勝利。


    而在遍覽史書十餘載後,我信了,至少信一樣東西——天道。


    自然界從誕生的那刻起,就有了永恒的規律,春天成長,冬天凋謝,周而複始。


    人世間也一樣,從它的起始,到它的滅亡,規則恒久不變,是為天道。


    在史書中無數的屍山血河、生生死死背後,我看到了它,它始終在那裏,靜靜地注視著我們,無論興衰更替,無論歲月流逝。


    它告訴我,在這個汙穢、混亂、肮髒的世界上,公道和正義終究是存在的。


    天道有常,從它的起始,到它的滅亡,恒久不變。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89]複起崇禎是一個很有想法的人,很想有番作為,但當他真正站在權力的頂峰時,卻沒有看到風景,隻有一片廢墟。


    史書有雲:明之亡,亡於天啟。


    也有史書雲:實亡於萬曆。


    還有史書雲:始亡於嘉靖。


    應該說,這幾句話都是有道理的,經過他哥哥、他爺爺、他爺爺的爺爺幾番折騰,已經差不多了,加上又蹦出來個九千歲人妖,裏外一頓猛捶,大明公司就剩一口氣了。


    朝廷紛爭不斷,朝政無人理會,邊疆烽火連天,百姓民不聊生,幹柴已備,隻差一把火。


    救火員崇禎登場。


    他澆的第一盆水,叫做袁崇煥。


    崇禎是很喜歡袁崇煥的,因為他起用袁崇煥的時間,是天啟七年(127)十一月十九日。


    此時,魏忠賢剛死十三天,屍體都還沒爛。


    幾天後,在老家東莞數星星的袁崇煥接到了複起任職通知,大吃一驚。


    吃驚的不是複起,而是職務。


    袁崇煥當時的身份是平民,按慣例,複起也得有個級別,先幹個主事(處級),過段時間再提,比較合理。


    然而他接受的第一個職務,是都察院右都禦史,兵部左侍郎。


    兵部右侍郎,是兵部副部長,都察院右都禦史,是二品正部級,也就是說,在一天之內,布衣袁崇煥就變成了正部級副部長。


    袁部長明顯沒緩過勁來,在家呆了幾個月,啥事都沒幹,卻又等來了第二道任職令。


    這一次,他的職務變成了兵部尚書,督師薊遼。


    明代有史以來,最不可思議的任職令誕生了。


    因為兵部尚書,督師薊遼,是一個很大的官,很大所謂兵部尚書就是國防部部長,很牛,但最牛的官職,是後四個字——督師薊遼。


    我之前曾經說過,明代的地方官,最大的是布政使、按察使和指揮使,為防互相扯皮,由中央下派特派員統一管理,即為巡撫。


    鑒於後期經營不善,巡撫隻管一個地方,也擺不平,就派高級特派員管理巡撫,即為總督。


    到了天啟崇禎,局勢太亂,連總督都搞不定了,就派特級特派員,比總督還大,即為督師。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90]換句話說,督師是明代除皇帝外,管轄地方權力最大的官員。


    而要當巡撫、總督、督師的條件,也是不同的。


    要當巡撫,至少混到都察院僉都禦史(四品正廳級)或是六部侍郎(副部級),才有資格。


    而擔任總督的,一般都是都察院都禦史(二品部級),或是六部尚書(部長)。


    明代最高級別的幹部,就是部級,所以能當上督師的,隻剩下一種人——內閣大學士。


    比如之前的孫承宗,後來的楊嗣昌,都是大學士督師。


    袁崇煥例外。


    就在幾個月前,他還隻是袁百姓,幾月後,他就成了袁尚書,還破格當上了督師,而袁督師的管轄範圍包括薊州、遼東、登州、天津、萊州等地,換句話說,袁督師手下,有五六個巡撫。


    任職令同時告知,立刻啟程,趕到京城,皇帝急著見你。


    崇禎確實急著見袁崇煥,因為此時的遼東,已經出現了一個更為強大的敵人。


    自從被袁崇煥打跑後,皇太極始終很消停,他沒有繼續用兵,卻開始了不同尋常的舉動。


    皇太極和他老爹不同,從某種角度講,努爾哈赤算半個野蠻人,打仗,占了地方就殺,不殺的拉回來做奴隸,給貴族當畜牲使,在後金當官的漢人,隻能埋頭幹活,不能騎馬,不能養牲口,活著還好,要是死了,老婆就得沒收,送到貴族家當奴隸。


    相比而言,皇太極很文明,他尊重漢族習慣,不亂殺人,講信用,特別是對漢族前來投奔的官員,那是相當的客氣,還經常賞賜財物。


    總而言之,他很溫和。


    溫和文明的皇太極,是一個比野蠻揮刀的努爾哈赤更為可怕的敵人。


    張牙舞爪的人,往往是脆弱的,因為真正強大的人,是自信的,自信就會溫和,溫和就會堅定。


    無需暴力,無需殺戮,因為溫和,才是最高層次的暴力。


    在皇太極的政策指引下,後金領地逐漸安定,經濟開始發展穩固,而某些在明朝混不下去的人,也開始跑去討生活,這其中最典型的人物,就是範文程。


    每次說到這個人,我都要呸一口,呸。


    呸完了,接著說。


    說起漢奸,全國人民就會馬上想起吳三桂,但客觀地講,吳三桂當漢奸還算情況所迫,範文程就不同了,他是自動前去投奔,出賣自己同胞的,屬於漢奸的最原始,最無恥形態。


    他原本是個舉人(另說是秀才),因為在大明混得不好,就投了皇太極,在此後幾十年的漢奸生涯中,他起了極壞的作用,更諷刺的是,據說他還有個光榮的嫡係祖先——範仲淹。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曆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591]想當年,範仲淹同誌在宋朝艱苦奮鬥,抗擊西夏,如在天有靈,估計是要改家譜的。


    不過自古以來,爺爺是好漢,孫子哭著喊著偏要當漢奸的,實在太多,古代有古代的漢奸,現在有現代的漢奸,此所謂漢奸恒久遠,遺臭永流傳。


    在範文程的幫助下,皇太極建立了朝廷(完全仿照明朝),開始組建國家機器,進行奴隸製改造,為進入封建社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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