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
“這墨家人與人之間平等的相愛,反對侵略戰爭,推崇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重視繼承前人的文化財富,掌握自然規律,以我之見,它絕對是現在最值得推崇的思想……”
說起這墨家,這鍾緣卻是有模有樣,滔滔不絕,聽的劉雲也是一愣一愣的。足足說了好幾分鍾,劉雲好不容易才岔開話題。
當晚,和鍾緣喝了兩壇酒,直到很晚,兩人才各自回房休息。
半夜時分,劉雲忽然被一陣刀劍相擊的聲音給驚醒,原本他並不想起床去看閑事,可是聽刀劍交擊之聲,以及那刀客們移動的腳步聲,就可以聽得出,這些人的身手不差。
好奇心驅使下,劉雲也想去看看是何人在外麵打鬥。
走出房門的時候,外麵卻是一個人也沒有,顯然,在這個時代,人命顯得太微不足道,戰爭頻繁之下,人情冷漠,大多數人都選擇明哲保身,不願意多管閑事。
這樣也好,劉雲也不必隱藏什麽,當下腳步一蹬地,直接躍上房頂。今夜月光皎潔,借著朦朦月色,可以看清街上的情景。
八個人,七打一。
七個人身上穿著三色的衣服,三個黃色袍子,兩個黑色袍子,兩個青色袍子。而他們攻擊的那個人,劉雲居然也認識,就是下午剛剛結識的鍾緣。
此時的鍾緣已經沒有下午在飯店時的輕鬆,那三色道袍的七個人顯然都不是泛泛之輩,每一個都比梁四那種角色要強得多。
看到這種情況,劉雲正準備出手,幫幫鍾緣,畢竟兩人認識,鍾緣下午也是仗義出手幫了他,這個情還是要還的。
“元宗,你還不快束手就擒,隻要你交出钜子令,我們就不殺你。不然的話,將你斬殺後,必定將你屍骸喂狗!”說話的是一名黃袍人,他的樣子極老,須發皆白,聲音卻是洪亮無比。
“就是,快快交出钜子令,念在大家都是墨家門人,我們不會為難與你。”另外一個差不多四十餘歲的黑袍女人也是插口道。
聽到這裏,劉雲也是恍然大悟,原來這鍾緣就是元宗,其實把名字倒過來一念“鍾緣”不就是元宗嗎!
“哼,原本墨家同氣連枝,隻有一個墨家,可是你們齊國,楚國,燕國為了實現統治,謀取私利,擅自將墨家的思想改變,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身為墨家傳人,怎能將钜子令給你們這種人。實話告訴你,钜子令不再我身上,我已經將它藏了起來,若是你們殺了我,也不會找到的。”元宗雖然身上多處受傷,卻依舊是鐵骨錚錚,一臉不屈的模樣。
“還敢嘴硬,看來你是不到黃河心不死,我們當然不會殺你,隻有抓住你,我至少有一百種方法,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另外一邊,穿青色袍子的跛腳人也是狠狠的說道。
那剛才第一個說話的黃袍老者卻是不滿的盯著青袍人一眼,他本來是想利誘元宗,先讓他交出钜子令再說。這青袍人這番威脅,也將他的全盤計劃給打亂了。
而且黃袍老者最在意的卻是,元宗武藝高強,在垂死的時候,必定有一番大的反撲,到時候,七人中說不定就有人會被拉下來墊背。他可不想成為那個墊背的人。
“元宗,我念你是正宗的墨家傳人,隻要你交出钜子令,我齊墨秦君保你不死。”老者倒是聰明,他這番話一來是在做最後的努力,二來,也是表現的有情有義,待會兒元宗拚死的時候,至少也會減少拉他墊背的風險。
“哼,假惺惺的一群東西,要殺便殺,何必廢話!”元宗倒是看得透徹,一語中的。
他這一番話,自然激起了所有人的憤怒,紛紛使出渾身解數招呼過來,雖說這些招式不是往致命的內髒招呼,可每一招都是朝著身上的關節重要的支撐部位而去,若是挨上一劍,就是一處殘廢,兩劍,就是兩處殘廢,何況是七劍?
元宗身受重傷,隻有一劍,自然隻擋得住一劍。
可是他卻沒有選擇抵擋,果然是想要硬抗其中一劍,直接以命換命的方式去搏鬥。他選擇墊背的人也的確不是那位黃袍老者,而是剛剛說話最狠的青袍跛腳人。他其實並非被黃袍老者的意圖給影響,之所以選擇青袍跛腳人,隻因他武功最差,靈活性最差,是最好殺的一個。
搏命一擊,絕不能失敗!
呲的一聲輕響,果然,元宗的一劍直接刺透了青袍人的喉嚨,一股股鮮血直接從青袍跛腳人的脖子處留下來。他的眼睛凸起,顯出一副死不瞑目的樣子。
一旁的黃袍老者卻是眼角都有了笑意,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來了!
因為他忽然覺得脖子一痛,然後看到一股鮮血從脖子上噴了出來,然後身上的力氣瞬間消失殆盡,甚至連拿劍的力氣也被抽空。更詭異的是,他還同時看到,他身前的除了青袍跛腳人同伴之外的另外無人也是和他一個樣,都是被劍劃斷了脖子。
一瞬間,殺死六大高手!
全是一擊斃命!
這一幕,就算是墨家劍法的創始人在世,恐怕也絕對做不到。看到這一幕的元宗簡直比看到別人殺了他還要震驚十倍,他的眼睛簡直比那幾個死了的人還要凸出來。
而當看到那個殺人的人居然是酒樓裏剛剛結識的小兄弟時,元宗的表情已經不知道是哭,還是笑!
“看來,今天下午是我班門弄斧了!”元宗呆立半天,才吐出這麽一句話來。
“元兄,你騙得我好苦,我一直以為你是個遊俠,原來,你卻是墨家的掌門人。”劉雲笑了笑。
“什麽掌門人,不過是被人追殺的落水狗而已。”元宗歎了一口氣。
事實上也是如此,在尋秦記中的元宗本來有著一統墨門的雄心壯誌,不料事情失敗,被人四處追殺,毫無藏身之地,和流浪狗也沒有太大的分別,他這四十歲的年齡,配上五六十歲的容貌,就是最好的證明。
“這墨家人與人之間平等的相愛,反對侵略戰爭,推崇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重視繼承前人的文化財富,掌握自然規律,以我之見,它絕對是現在最值得推崇的思想……”
說起這墨家,這鍾緣卻是有模有樣,滔滔不絕,聽的劉雲也是一愣一愣的。足足說了好幾分鍾,劉雲好不容易才岔開話題。
當晚,和鍾緣喝了兩壇酒,直到很晚,兩人才各自回房休息。
半夜時分,劉雲忽然被一陣刀劍相擊的聲音給驚醒,原本他並不想起床去看閑事,可是聽刀劍交擊之聲,以及那刀客們移動的腳步聲,就可以聽得出,這些人的身手不差。
好奇心驅使下,劉雲也想去看看是何人在外麵打鬥。
走出房門的時候,外麵卻是一個人也沒有,顯然,在這個時代,人命顯得太微不足道,戰爭頻繁之下,人情冷漠,大多數人都選擇明哲保身,不願意多管閑事。
這樣也好,劉雲也不必隱藏什麽,當下腳步一蹬地,直接躍上房頂。今夜月光皎潔,借著朦朦月色,可以看清街上的情景。
八個人,七打一。
七個人身上穿著三色的衣服,三個黃色袍子,兩個黑色袍子,兩個青色袍子。而他們攻擊的那個人,劉雲居然也認識,就是下午剛剛結識的鍾緣。
此時的鍾緣已經沒有下午在飯店時的輕鬆,那三色道袍的七個人顯然都不是泛泛之輩,每一個都比梁四那種角色要強得多。
看到這種情況,劉雲正準備出手,幫幫鍾緣,畢竟兩人認識,鍾緣下午也是仗義出手幫了他,這個情還是要還的。
“元宗,你還不快束手就擒,隻要你交出钜子令,我們就不殺你。不然的話,將你斬殺後,必定將你屍骸喂狗!”說話的是一名黃袍人,他的樣子極老,須發皆白,聲音卻是洪亮無比。
“就是,快快交出钜子令,念在大家都是墨家門人,我們不會為難與你。”另外一個差不多四十餘歲的黑袍女人也是插口道。
聽到這裏,劉雲也是恍然大悟,原來這鍾緣就是元宗,其實把名字倒過來一念“鍾緣”不就是元宗嗎!
“哼,原本墨家同氣連枝,隻有一個墨家,可是你們齊國,楚國,燕國為了實現統治,謀取私利,擅自將墨家的思想改變,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身為墨家傳人,怎能將钜子令給你們這種人。實話告訴你,钜子令不再我身上,我已經將它藏了起來,若是你們殺了我,也不會找到的。”元宗雖然身上多處受傷,卻依舊是鐵骨錚錚,一臉不屈的模樣。
“還敢嘴硬,看來你是不到黃河心不死,我們當然不會殺你,隻有抓住你,我至少有一百種方法,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另外一邊,穿青色袍子的跛腳人也是狠狠的說道。
那剛才第一個說話的黃袍老者卻是不滿的盯著青袍人一眼,他本來是想利誘元宗,先讓他交出钜子令再說。這青袍人這番威脅,也將他的全盤計劃給打亂了。
而且黃袍老者最在意的卻是,元宗武藝高強,在垂死的時候,必定有一番大的反撲,到時候,七人中說不定就有人會被拉下來墊背。他可不想成為那個墊背的人。
“元宗,我念你是正宗的墨家傳人,隻要你交出钜子令,我齊墨秦君保你不死。”老者倒是聰明,他這番話一來是在做最後的努力,二來,也是表現的有情有義,待會兒元宗拚死的時候,至少也會減少拉他墊背的風險。
“哼,假惺惺的一群東西,要殺便殺,何必廢話!”元宗倒是看得透徹,一語中的。
他這一番話,自然激起了所有人的憤怒,紛紛使出渾身解數招呼過來,雖說這些招式不是往致命的內髒招呼,可每一招都是朝著身上的關節重要的支撐部位而去,若是挨上一劍,就是一處殘廢,兩劍,就是兩處殘廢,何況是七劍?
元宗身受重傷,隻有一劍,自然隻擋得住一劍。
可是他卻沒有選擇抵擋,果然是想要硬抗其中一劍,直接以命換命的方式去搏鬥。他選擇墊背的人也的確不是那位黃袍老者,而是剛剛說話最狠的青袍跛腳人。他其實並非被黃袍老者的意圖給影響,之所以選擇青袍跛腳人,隻因他武功最差,靈活性最差,是最好殺的一個。
搏命一擊,絕不能失敗!
呲的一聲輕響,果然,元宗的一劍直接刺透了青袍人的喉嚨,一股股鮮血直接從青袍跛腳人的脖子處留下來。他的眼睛凸起,顯出一副死不瞑目的樣子。
一旁的黃袍老者卻是眼角都有了笑意,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來了!
因為他忽然覺得脖子一痛,然後看到一股鮮血從脖子上噴了出來,然後身上的力氣瞬間消失殆盡,甚至連拿劍的力氣也被抽空。更詭異的是,他還同時看到,他身前的除了青袍跛腳人同伴之外的另外無人也是和他一個樣,都是被劍劃斷了脖子。
一瞬間,殺死六大高手!
全是一擊斃命!
這一幕,就算是墨家劍法的創始人在世,恐怕也絕對做不到。看到這一幕的元宗簡直比看到別人殺了他還要震驚十倍,他的眼睛簡直比那幾個死了的人還要凸出來。
而當看到那個殺人的人居然是酒樓裏剛剛結識的小兄弟時,元宗的表情已經不知道是哭,還是笑!
“看來,今天下午是我班門弄斧了!”元宗呆立半天,才吐出這麽一句話來。
“元兄,你騙得我好苦,我一直以為你是個遊俠,原來,你卻是墨家的掌門人。”劉雲笑了笑。
“什麽掌門人,不過是被人追殺的落水狗而已。”元宗歎了一口氣。
事實上也是如此,在尋秦記中的元宗本來有著一統墨門的雄心壯誌,不料事情失敗,被人四處追殺,毫無藏身之地,和流浪狗也沒有太大的分別,他這四十歲的年齡,配上五六十歲的容貌,就是最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