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就突然醒了,被嚇得不輕,待我平靜下來,發現那屍體附近有一部手機。”
那邋遢青年說到這裏,突然停下來掃了一眼在場的警察,他扭扭捏捏地說道:“我是一個小偷,本來就要避開警察的,所以我……我不方便報警啊,而……而且那部手機,我本來不想撿的,但是……但是好吃的午餐誘惑太大,而且……而且我需要錢,那手機一看還挺值錢的。”
那小子邊說著還眼睛開始放光,看樣子就是死性不改,看見了值錢的東西就開始手癢。
此時李筆正盯著他,死死地盯著他,好像是要看穿他的心思。
“你撿到了手機?這麽說,人不是你殺的?那你為何撿了手機後來又要將手機丟棄到垃圾桶呢?”那警察眯著眼睛,他此刻對於邋遢青年的說法是半信半疑地,他斜著眼睛,再一次逼問到。
“我……我這人雖然不是什麽好人,但是我也不是什麽惡人啊,我回來,我在緊急之下就打算把手機丟了,反正這案子本來就不關我的事,誰知道你們還是找上門了。”那邋遢青年說道,他說了一堆話。
李筆從剛開始的憤怒,開始慢慢地冷靜下來,他此刻也是冷靜不少,在他冷靜下來以後,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竟然主觀的就推斷凶手,在還沒有確鑿證據之前就已經先入為主了,他以前從來不會犯這種小錯誤,倒是因為自己的父親,讓他方寸大亂。
想到這裏,李筆抹了一把臉,他默默地轉身去,背對著邋遢青年,他的背影看起來就是這麽的孤獨,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隻希望自己的盡快的冷靜下來,即使眼前的人多麽像是罪犯,但是那也還是隻是推測,沒有直接的證據。
李筆逼迫自己冷靜下來,他的呼吸變得越來越平緩,並且在這個時候,他給了自己的一個大大地暗示,希望自己可以安靜下來,這個青年看起來不像是說謊。思路清晰。
“哎呀,你們……你們還不相信我嗎?我……我說的都是真的。”此刻見所有人都安靜了,他急得直跳腳,心想,若是他們將自己抓起來,當做是罪犯,那自己也就是要坐牢了,想到坐牢他就是內心一片掙紮,他都忘記了自己的腿崴了,跳了之後,才有扭曲著臉,喊著疼。
此刻趙虎也是看著那個臉色蒼白的邋遢青年,他個頭很小,一米六,九十斤,看起來就是一陣風可以吹走的,而李永皓雖然上了年紀,卻也是一個強壯的男人,若真是打起來,也不知道誰打得過誰,想到這裏,趙虎蹙眉,他已經意識到了,或許他們又百忙了一場。
李筆倏地回頭,他掃了一眼邋遢青年,隻見那邋遢青年身上的衣服破破爛爛,而且臉上的頭發已經過來耳朵,胡須也特別的長,李筆蹙眉,他冷靜地問道,“那麽你那天晚上兩點到第二天淩晨六點半之前都在哪裏,有誰可以證明?”
李筆的聲音柔和了很多,青年認真的聽了李筆的話,他的話已進入青年耳朵裏。也是讓他減輕了一些恐懼感,說實話,剛剛李筆的神情。還有厲聲嗬斥他,讓他對李筆有了深深的恐懼剛,他瞪大眼睛,咽了一口唾液。本能地朝後麵的趙虎挪了一步。“我……具體地都不記得了,但是我那天一直在王老板的店裏,後來就沒有知覺了,我當時喝得爛醉如泥,哪裏知道多少點?”
那邋遢青年看起來也就就二十幾歲的樣子,他看著李筆這漲勢,嚇得就是哆哆嗦嗦地,說完還眯著眼睛,一臉無奈的看著李筆,就希望自己不要再得罪他。
“王老板是誰?你知道什麽就說什麽?越詳細越好,這對於證明你自己是無罪的,有很大的幫助。”趙虎也開口了,他此刻將自己禁錮著青年的右手臂的手撤掉,掠往旁邊挪了一布,目視邋遢青年。他的語氣也和緩了很多,從那邋遢青年的交替,替他想問題,隻是希望自己的這個說法,能讓邋遢青年知無不言,並且放鬆下來。
“我……我真沒殺人。”你邋遢青年用餘光看了趙虎,他見趙虎講他放開,也就意識到他們開始相信自己了,便再一次強調了。
“你小子,就是一個狡猾的東西,在現場拿走了死者的手機。又偷偷的藏了兩天,讓我們好找,這會倒是遺棄的手機,還知道不能留下指紋,你浪費了我們這麽多的時間,我們可以按妨礙公務一事,就把你關進大牢裏,關個幾年的。”那警察可沒有這麽好聲好氣,他是被這個無理取鬧地青年給氣炸了,好不容易有了點線索,倒是沒有抓到罪犯,抓了個小偷小摸地慣犯。
“嘿嘿,我經常偷東西的時候都會帶手套,比較不能留下指紋嘛!你們警察都是要有證據才能抓人的。”那邋遢青年倒是得意的炫耀自己的小聰明了。
“再胡說八道,把你立刻送入大牢,就你這態度,警察不用證據,就讓你關個十個月再說。”那警察再一次嚇唬他。這小子真是欠揍,偷了東西還值得他高興得炫耀,實在是有些過分啦。
“嗬嗬,我胡說八道的,您大人有大量。”那邋遢青年有些害怕了,他馬上奉承道。
“快說,快說,我們趙隊長問你話呢。”那警察不想和他囉嗦了,這種人就是吃硬不吃軟。
“好好,我在發現屍體的前一天,大概在下午的時候,那王老板就來找我了,不信你可以問他,他是一家啤酒批發商老板,他當時有很多貨要下,所以就通知我去幫忙,說隻要幫忙了,啤酒管夠。所以我就去了。”那邋遢青年說著,從口袋裏拿出一個老人機,按著鍵盤,嘟嘟嘟地響了幾聲,“你們看,這是王老板給我的短信,上麵有時間的,下午五點二十五分。”
那邋遢青年說到這裏,突然停下來掃了一眼在場的警察,他扭扭捏捏地說道:“我是一個小偷,本來就要避開警察的,所以我……我不方便報警啊,而……而且那部手機,我本來不想撿的,但是……但是好吃的午餐誘惑太大,而且……而且我需要錢,那手機一看還挺值錢的。”
那小子邊說著還眼睛開始放光,看樣子就是死性不改,看見了值錢的東西就開始手癢。
此時李筆正盯著他,死死地盯著他,好像是要看穿他的心思。
“你撿到了手機?這麽說,人不是你殺的?那你為何撿了手機後來又要將手機丟棄到垃圾桶呢?”那警察眯著眼睛,他此刻對於邋遢青年的說法是半信半疑地,他斜著眼睛,再一次逼問到。
“我……我這人雖然不是什麽好人,但是我也不是什麽惡人啊,我回來,我在緊急之下就打算把手機丟了,反正這案子本來就不關我的事,誰知道你們還是找上門了。”那邋遢青年說道,他說了一堆話。
李筆從剛開始的憤怒,開始慢慢地冷靜下來,他此刻也是冷靜不少,在他冷靜下來以後,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竟然主觀的就推斷凶手,在還沒有確鑿證據之前就已經先入為主了,他以前從來不會犯這種小錯誤,倒是因為自己的父親,讓他方寸大亂。
想到這裏,李筆抹了一把臉,他默默地轉身去,背對著邋遢青年,他的背影看起來就是這麽的孤獨,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隻希望自己的盡快的冷靜下來,即使眼前的人多麽像是罪犯,但是那也還是隻是推測,沒有直接的證據。
李筆逼迫自己冷靜下來,他的呼吸變得越來越平緩,並且在這個時候,他給了自己的一個大大地暗示,希望自己可以安靜下來,這個青年看起來不像是說謊。思路清晰。
“哎呀,你們……你們還不相信我嗎?我……我說的都是真的。”此刻見所有人都安靜了,他急得直跳腳,心想,若是他們將自己抓起來,當做是罪犯,那自己也就是要坐牢了,想到坐牢他就是內心一片掙紮,他都忘記了自己的腿崴了,跳了之後,才有扭曲著臉,喊著疼。
此刻趙虎也是看著那個臉色蒼白的邋遢青年,他個頭很小,一米六,九十斤,看起來就是一陣風可以吹走的,而李永皓雖然上了年紀,卻也是一個強壯的男人,若真是打起來,也不知道誰打得過誰,想到這裏,趙虎蹙眉,他已經意識到了,或許他們又百忙了一場。
李筆倏地回頭,他掃了一眼邋遢青年,隻見那邋遢青年身上的衣服破破爛爛,而且臉上的頭發已經過來耳朵,胡須也特別的長,李筆蹙眉,他冷靜地問道,“那麽你那天晚上兩點到第二天淩晨六點半之前都在哪裏,有誰可以證明?”
李筆的聲音柔和了很多,青年認真的聽了李筆的話,他的話已進入青年耳朵裏。也是讓他減輕了一些恐懼感,說實話,剛剛李筆的神情。還有厲聲嗬斥他,讓他對李筆有了深深的恐懼剛,他瞪大眼睛,咽了一口唾液。本能地朝後麵的趙虎挪了一步。“我……具體地都不記得了,但是我那天一直在王老板的店裏,後來就沒有知覺了,我當時喝得爛醉如泥,哪裏知道多少點?”
那邋遢青年看起來也就就二十幾歲的樣子,他看著李筆這漲勢,嚇得就是哆哆嗦嗦地,說完還眯著眼睛,一臉無奈的看著李筆,就希望自己不要再得罪他。
“王老板是誰?你知道什麽就說什麽?越詳細越好,這對於證明你自己是無罪的,有很大的幫助。”趙虎也開口了,他此刻將自己禁錮著青年的右手臂的手撤掉,掠往旁邊挪了一布,目視邋遢青年。他的語氣也和緩了很多,從那邋遢青年的交替,替他想問題,隻是希望自己的這個說法,能讓邋遢青年知無不言,並且放鬆下來。
“我……我真沒殺人。”你邋遢青年用餘光看了趙虎,他見趙虎講他放開,也就意識到他們開始相信自己了,便再一次強調了。
“你小子,就是一個狡猾的東西,在現場拿走了死者的手機。又偷偷的藏了兩天,讓我們好找,這會倒是遺棄的手機,還知道不能留下指紋,你浪費了我們這麽多的時間,我們可以按妨礙公務一事,就把你關進大牢裏,關個幾年的。”那警察可沒有這麽好聲好氣,他是被這個無理取鬧地青年給氣炸了,好不容易有了點線索,倒是沒有抓到罪犯,抓了個小偷小摸地慣犯。
“嘿嘿,我經常偷東西的時候都會帶手套,比較不能留下指紋嘛!你們警察都是要有證據才能抓人的。”那邋遢青年倒是得意的炫耀自己的小聰明了。
“再胡說八道,把你立刻送入大牢,就你這態度,警察不用證據,就讓你關個十個月再說。”那警察再一次嚇唬他。這小子真是欠揍,偷了東西還值得他高興得炫耀,實在是有些過分啦。
“嗬嗬,我胡說八道的,您大人有大量。”那邋遢青年有些害怕了,他馬上奉承道。
“快說,快說,我們趙隊長問你話呢。”那警察不想和他囉嗦了,這種人就是吃硬不吃軟。
“好好,我在發現屍體的前一天,大概在下午的時候,那王老板就來找我了,不信你可以問他,他是一家啤酒批發商老板,他當時有很多貨要下,所以就通知我去幫忙,說隻要幫忙了,啤酒管夠。所以我就去了。”那邋遢青年說著,從口袋裏拿出一個老人機,按著鍵盤,嘟嘟嘟地響了幾聲,“你們看,這是王老板給我的短信,上麵有時間的,下午五點二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