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馬車飛馳在冰雪覆蓋的路麵上。


    趕車的是一個穿著黑色呢絨風衣的男人,他圍著厚厚的圍脖,頭上是厚頂禮帽,在副駕駛的位置上放著一把杠杆式連發步槍。


    在馬車的車廂裏坐著另一個男人,同樣的黑色呢絨風衣,同樣的圍脖禮帽,同樣的連發步槍。


    任何人看到這樣一副架勢,都不免會立刻認定,這兩人要麽是瘋了,要麽就是有著極為重要的使命,以至於讓他們在這樣的氣候下在野外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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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慮到兩人精良的裝備和一身專業人士的裝束,答案顯然是前者。2


    忽然間,馬車在冰雪中停了下來,趕車的黑衣人從車上跳了下來,他扛著步槍來到一棵大樹旁,警惕的看著四周。


    過了半響,確認周圍除了他之外沒有任何活物,這才放鬆了神情,一隻手仍然扛著槍,另一隻手卻解開了腰帶的扣子,隨著一陣嘩嘩聲,男人的臉上也露出了放鬆的神情。


    即便在放水的時候,他鷹一般的目光仍然盯著四周,在這一路上他們已經遇到了好幾次野獸的侵擾,狼、雪豹, 甚至又一次遇到了一隻熊,他可不希望在最脆弱的時候遭受襲擊。


    “亨利, 還沒好麽?”車廂裏的本大聲嚷嚷著, 讓正在開閘放水的亨利一陣不爽。


    “馬上就好了——真是見鬼了!”他用力的抖了抖, 快速的提上褲子,就這麽一會的功夫, 他的褲襠就已經被凍得冰涼了。


    他將腰帶扣上,將風衣的前擺蓋好,蹣跚的走到馬車前, 正要跳上去,卻被雪中的幾道灰色影子給吸引。


    是狼!


    這種動物在諾德幾乎到處都能看到,他並不怎麽緊張,隻要有足夠的距離, 有開闊的視野,再多的野獸他也不擔心。


    舉起步槍,瞄準,開火!一隻狼無聲的在雪地上打了個滾,再也不動了,另外幾隻狼還在衝鋒, 它們一定是餓壞了,亨利心中毫無憐憫,機械的扣動著扳機,拉動著拉杆, 眨眼間就把彈倉裏的六發子彈全部打了出去。


    看著雪地上躺著的幾具屍體,亨利麵無表情的跳上了馬車,


    本從車廂裏剛探出頭來,有些失望的搖了搖頭:“你應該給我留幾隻的。”


    亨利沒有回應,用力一揮馬鞭,馬車便再次移動了起來。


    馬兒也凍得夠嗆,正不停的噴著響鼻, 似乎在發泄不滿, 馬蹄子被路麵的積雪覆蓋, 身上的毛發掛滿了白霜。


    這幾匹馬怕是要廢了啊, 亨利惋惜的想著,這一路的奔波跋涉, 就算找到溫暖的地方,這幾匹馬怕是也要留下凍傷了。


    他這樣想著, 手上的鞭子卻沒有絲毫的手軟。


    “亨利, 我們還有多久才能到諾德福森啊?”


    “快啦快啦。”亨利隨口敷衍道,事實上他也不清楚,下了雪之後,周圍的地理完全變了一副模樣,到處都是雪白的一片,讓他很難精準的判斷路程的遠近,況且諾德福森這個偏僻地方他也是第一次來。


    風雪凍透了身上的呢絨大衣和厚厚的圍巾,呼出的白氣在圍巾上,帽簷上掛滿了霜。


    在冬天的諾德趕路絕對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就算有四匹馬拉著的四輪馬車也是如此,不僅有野獸襲擾,但最危險的還是極寒的天氣。


    但再惡劣的氣候也阻止不了他完成任務的決心,作為一名專業人士,失敗這兩個字完全不再他的詞典裏麵。


    “我來替你一會吧。”


    本終於從車廂裏鑽了出來,拍了拍亨利的肩膀。


    兩人交換了位置,亨利鑽進了車廂裏,車廂裏並不暖和多少,但至少沒有風雪,還有一個暖爐,多少能恢複一些溫暖。


    他拿出熏肉大口的嚼了起來,還沒等咽下去,外麵趕車的本就再次抱怨道。


    “我真不明白為什麽不等雪化了之後再來,上頭那幫人可真實一點都不體恤我們啊,最多也就一兩個月的事情而已。”


    本一邊抱怨著,一邊拉了拉帽簷,他有些後悔出來替換了,早知道在諾瑞姆就應該聽那個旅店夥計的建議,去買兩身皮毛大衣。


    厚厚的呢絨風衣似乎完全就是擺設,盡管脖子和臉都被包裹的嚴嚴實實, 但冷風還是從每一個縫隙往裏麵鑽,呼出的熱氣瞬間就變成了掛在圍巾上的白霜, 沒過一會眉毛也跟著變白了。


    “一兩個月可以發生很多事情。”亨利說著從懷裏掏出一個小巧的酒壺喝了一口。


    他的目光看向窗外,看向遠方, 冬日的陽光暗淡而蕭瑟。


    “要是等一兩個月,那個人說不定就已經離開了。”


    一想到那個人,亨利就眯起了眼睛,那個人可不好對付,他早就聽過那個人的名聲了,這一次帶來的家夥也不知道夠不夠用,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就隻能用那玩意了。


    他摸了摸懷裏的口袋,一個小盒子被安全的放在那裏,那將是他最後的底牌。


    麵對這樣的東西,就算是那個人,想來也會就範的吧。


    “快看,是那裏麽?”趕車的本忽然發出一聲歡呼聲。


    亨利從車窗探出頭去,看向遠方,就在山坡的下方,在一座巨大的山體的陰影下,被冰雪覆蓋的森林中的一片空曠地帶上,一座小鎮的輪廓出現在了兩人的視線中。


    “沒錯,就是那裏——諾德福森,終於到了。”


    亨利鬆了口氣,他可是再也不想在野外過夜了。


    半個小時後,馬車終於進入了小鎮的大門,馬兒都累壞了,它們渾身散發著熱氣,亨利知道如果不能給它們找個舒適的地方好好處理一下。很可能會生病死掉。


    他強忍著立刻去打聽那個人的衝動,


    “請問鎮上有旅館麽?”他逮住一個戴著狼皮帽子的男人問道。


    “當然有,就在那邊,那是鎮子上唯一的旅館,也是酒館,總之去那邊就對了。”那人說著,用一種震驚的目光看著他們,“你們該不會是從諾瑞姆來的吧?這種天氣再野外趕路,你們還真是夠野性啊。”


    亨利沒有接那人的話,趕著馬車直奔旅館。


    當亨利和本安頓好馬車,走進旅館/酒館的大門的時候,撲麵而來的熱氣讓兩人感動的幾乎要留下眼淚來。


    “謝天謝地,終於緩和了。”本說道。


    兩人找了個位置坐下來,迫不及待的想要吃些東西,喝一杯熱酒。


    一個胖乎乎的女招待走了過來,“兩位要點些什麽嘛?”


    “是的,有熱乎的食物盡管上,再來兩杯熱啤酒。”


    很快食物就端了上來。


    一大盆燉肉,一盤烤麵包,一盤醃野洋蔥,還有幾根烤的滋滋冒油的香腸。


    亨利看著盤子裏的肉,賣相意外的很亮眼,濃稠的紅色湯汁和燉的稀爛的肉塊看起來食欲滿滿,而且香氣撲鼻,他插起一塊一口吞下,感覺舌頭都要咽下去了。


    沒想到這種偏僻的鬼地方還能吃到這麽好吃的東西。


    兩人狼吞虎咽的就吃了起來。


    一口氣吃掉了所有的食物,就連湯汁都用麵包沾著吃光了才停了下來。


    酒足飯飽,亨利才終於想起他們這一次的正事來。


    他掃視了一樣四周,一張桌子周圍圍著幾個獵人,他們興高采烈的聊著什麽。


    幾個皮毛商人正在拿著小本子計算著什麽。


    一個本地的老人用奇怪的目光看著他們,亨利立刻鎖定了目標,他端著酒杯走了過去。


    “老人家,請問本地的鎮長在哪?”


    “鎮長?我們這裏沒有鎮長,你如果有事情的話可以找我們的‘領主大人’,瞧,那不就是麽。”


    亨利轉過頭去,看到一個長得好像熊一樣的男人從酒館外麵走了進來,跟正著喝酒的幾個獵人打著招呼。


    亨利和本對視了一眼,一齊走了過去。


    “這位先生,請問你是那位‘領主’麽?我想跟你打聽一些事情麽?”


    此人正是拉格納,他有些意外的看了兩人一眼,笑了笑,“領主大人什麽的隻是玩笑話,不過如果有事的話我的確可以幫忙,當然,也要看具體是什麽事情,說說看吧,你們要問什麽。”


    “我想要找一個人,一個布萊頓人,二十多歲,大概這麽高,他的名字叫肖恩·弗瑞斯特,他是個作家。”


    拉格納有些意外,又有些來了興趣,“可以問問你們找他要做什麽嘛?”


    這個人絕對認識肖恩!亨利幾乎立刻斷定,他的神色變得嚴肅起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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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9章 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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