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的部分肖恩直接采用了愛德華船長講述的經曆。


    探險船隊進入北海,隨即就被困在了冰海之中,接著愛德華船長被迫帶人離開,準備去尋找一個村莊,沒想到半路上遭受到了神秘怪獸的襲擊,而故事便正是從這裏開始了。


    古德曼在襲擊中和大隊伍失散,一個人迷失在茫茫冰原之中,眼看著就要凍餓而死,沒想到就在絕望之時,他意外的看到了一艘從天空中飛過的龐然巨艦,讓他震驚的同時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心。


    古德曼用自製的信號槍求救,沒想到這首飛船真的在他麵前降落了下來,從船中走下來一個神秘人,這個神秘人將其邀請到了船上。


    於是古德曼級和這位神秘人開始了一場漫長的旅行。


    這個神秘的船長自稱約翰·史密斯,後來會在一次意外中透露自己的真名——李瑜。


    開始的時候古德曼對此人的背景一無所知,隻是充滿了好奇,在隨後的旅行中他逐漸發現此人掌握著許多神奇的力量,簡直猶如傳說中的魔法神力一般。


    然而此人卻自稱這些都是科技的力量,並且每一次都會給古德曼解釋其中的原理。


    肖恩準備把他還記得的那些物理定律,量子科學什麽的統統塞進去,一定要把自己這個化身的逼格給立起來。


    他們在冒險的過程中自然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危險,邪惡帝國的軍閥,古老文明的邪神祭司,雄偉壯麗的天空巨鯨,大氣中生活的浮遊巨獸, 大海之中的幽靈船……


    當然,每一次這些可怕的敵人都被這個李瑜用太陽科技給擊敗了。


    在這個過程中正好可以給自己的化身添加各種能力。


    最終他們來到了島國納撒尼爾, 原來這艘飛船是李瑜在納撒尼爾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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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故事的結尾, 古德曼終於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真相, 這個李瑜竟然來自另一個世界,是一個更高等級文明的流浪者, 因為一場意外流落到這個世界,一直在找尋回家的方法。


    對於故事最終的結局,肖恩有些糾結, 是讓李瑜最終找到回家的方法,回到了他自己的世界。


    又或者留了下來,繼續冒險,還是幹脆找個地方安心的過小日子呢?


    考慮到這個人其實是他在書中的化身, 對其安排的結局說不定也會對現實中的自己產生影響,所以悲劇結局肯定是不考慮的。


    至於到底采用哪個結局,他自己也有些迷茫。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他每天都躲在書房裏構思這本新書。


    和過去寫的那些作品比起來,這本書他格外的投入,不僅是為了獲得信仰之力, 同時也是他對自己寫作生涯的一次總結。


    開始的時候,他寫的多少還有些忐忑,在最近幾個月裏他幾乎都沒有寫過什麽東西,導致對創造小說明顯生疏了許多, 但是隨著他將在北方冒險的經曆一一落入筆下,融入到劇情之中,很快那種狀態就又回來了。


    事實上,比起過去‘創作’的時候那種拾人牙慧的感覺,這一次他的狀態好極了,畢竟是寫真正屬於自己的作品。


    他將北海冰原上的環境描述的活靈活現,將極地的嚴寒, 美麗的極光, 以及在冰冷地獄中的可怕一麵繪聲繪色的錄入筆下。


    前麵的十幾章可謂是精彩絕倫, 十分的真實。


    不過到了後麵, 古德曼和李瑜開始冒險的時候,肖恩就有些難以為繼了。


    說到底他這兩輩子加起來, 真正的冒險也就之前那一次而已,如果沒有對比還好, 他也可以通過想象和腦補來虛構一些冒險的故事。


    但和前麵的部分一對比, 他就發現自己後麵幻想出來的劇情顯得貧乏而又蒼白,完全沒有那種身臨其境的感覺了。


    這讓他後麵的寫作變得艱難起來。


    足足花費了一個多月的功夫,才寫出了不到十萬字,三分之一的劇情都沒有完成。


    不要覺得這個速度很慢,要知道用鋼筆在紙上寫字,已經是很快的速度了。


    期間他和亨利又見了幾次,探討了一下劇情,隨後兩人便選擇了離開。


    隻留下肖恩一人,繼續埋頭創作。


    這段時間他幾乎過上了與世隔絕的生活,不知不覺,就連橡樹穀中的雪開始融化,他都沒有察覺到。


    直到這一天,拉格納找到了他,告訴她艾葛莎準備離開了,肖恩才悚然驚覺時間的流逝。


    “肖恩,艾葛莎打算出發去諾瑞姆了,你是準備和她一起走,還是晚點一個人走?”


    諾瑞姆?這麽快?


    肖恩有些吃驚。他看了一眼窗外,那皚皚白雪如今已經消失了不少,露出了黑黝黝的地麵和下麵的枯枝敗葉。


    竟然已經到春天了啊。


    肖恩有些感慨的想到,不知不覺,自己竟然已經在諾德福森過了一整個冬天。


    他稍微猶豫了一下,便點了點頭,“讓艾葛莎等我一天,我跟她一起走。”


    送走了拉格納,肖恩將這些天寫好的書稿整理了起來,放進一個手提箱裏裝好,這可是他一個多月的心血, 也是他將來收割信仰之力的關鍵道具,重要性非常高。


    和舊日之書、靈之水、神秘的蛋、翡翠吊墜一起, 算是他最有價值的一批珍寶了。


    接下來是收拾其它財物。


    來的時候他孑然一身,隻有三千金鎊和一個皮箱,但是此時要走了, 稍微一清點就發現要帶走的東西堪稱驚人。


    大量的財寶、金幣、飾品、華麗的鎧甲武器。


    路上要吃的食物,補給,一些可能會派上用場的工具,換洗的衣物。


    還有很多紀念品,熊皮大衣,手寫的食譜,弑神斧(就是那把砍進了奧姆胸口的斧子),辛多拉的水晶長裙,還有奧姆用來裝神之血的金杯,辛多拉的水晶杯。


    最後當然少不了他的各種武器了,炸藥,步槍,手槍……


    林林總總一大堆,好在有次元口袋,否則這麽多東西怕是雇一輛馬車也裝不下呢。


    把要帶走的東西都裝好了,肖恩看了一眼自己的臥室,一想到就要一去不複返了,多少有些傷感。


    他出了房間,最後一次把矮地精們召集了起來。


    這些日子,他已經注意到了矮地精們的變化,它們是真的把對他當成了神一樣來信仰,每日都要祈禱禮拜,念誦禱言,這還多虧了星期三的傳教。


    偶爾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隱隱約約的,他似乎真的感覺到了一絲信仰之力,當然也有可能隻是錯覺而已,畢竟這些地精實在太少了,一共才七個,信仰再狂熱也不可能有多少信仰之力的。


    所以肖恩一直也沒太當回事。


    “我一會就打算要離開了,我走了之後,你們就安心留在這裏照看這棟宅邸吧,橡樹穀已經被我買了下來,在這裏應該不會有人來打擾你們,這裏的一切由星期三負責。”


    “煤球!”他喊了一聲,煤球立刻從樓下竄了上來。


    經過兩個月的生長,煤球看起來更加高大了,充分的顯露出一絲狼犬特有的野性來。


    當這頭巨犬衝進客廳的時候,可以看到那些矮地精們集體的後退了幾步,唯有星期三,似乎跟煤球已經混熟了,紋絲不動。


    肖恩摸了摸狗頭,“煤球我就留下來了,它可以保護你們免收野獸的襲擊,另外還有我的獵槍,你們也可以學著用用,萬一遇到猛獸可以以防萬一。”


    “我還給你們留了一些錢,就在客廳的櫃子裏,你們如果有需要的東西可以讓拉格納幫你們買。”


    “我最擔心的還是食物的問題,星期三,家裏橡子還剩下多少了?”


    星期三說道:“這個不用擔心,偉大的老爺,我們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了。”


    “哦?你們是怎麽解決的。”


    “我讓它們嚐試食用普通的食物,經過反複的幾次嚐試,它們最終都接受了這種新的食物,並且對此表示很好吃。”


    這倒是個好消息,肖恩打量了這些矮地精一眼,發現它們看起來確實胖了一些,有幾個小肚子都冒出來了,看來最近吃的挺好啊。


    “這樣就沒有問題了,那麽再見了小家夥們,感謝你們這段時間的服務,作為你們的老爺,我十分滿意。”肖恩說著,衝著矮地精們揮手致意。


    矮地精們也紛紛衝他恭敬的行禮,星期三說道,“我們也很感謝你的收留,再見了,偉大的老爺,我們期待您早日歸來。”


    肖恩心中歎了口氣,他這一走怕是就不會再回來了呢。


    不過他並沒有說出口,點了點頭,便下了樓,走出宅邸大門的時候,煤球卻跟了出來,它似乎察覺到了什麽,嗚咽的繞著肖恩的腿轉著圈,肖恩摸了摸狗頭,終究還是沒有選擇帶上它。


    他騎上了蘿卜,這一整個冬天這匹馬都沒怎麽出馬廄,養了一身的肥膘,正好運動一下。


    肖恩騎著馬衝出了庭院的大門,回身看了一眼,此時此刻,他竟然有些留戀起這座老舊偏僻的老宅起來。


    但是他知道必須要上路了,衝著陽台窗戶裏朝外張望的星期三揮了揮手,他縱馬朝著諾德福森絕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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