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英梅和秦晴驅車到達芳林苑獨立別墅區,昨日警方剛剛從這裏撤離。


    臨時看管池安陽別墅鑰匙的周阿姨正在半山別墅門前等著她們。


    一路上行,看著周圍的環境,秦晴覺得比起居住區,這裏更像是度假村。距離市區偏遠,風景優美。也隻有像池安陽這樣的不受工作限製,又有足夠資金的人才能住在這種地方。


    在來之前秦晴她們已經做過調查,這片區域裏一共有六十六棟別墅,每個別墅距離較遙遠,且分布隨意,在整個山頭上拋灑開。


    大多數購買芳林苑別墅的購房者多將此處房產作為度假休閑用途,或日後養老的居住處,就連池安陽也是在空閑之餘才來這裏住上幾日,所以至今警方也未找到案發當晚的目擊證人,也許目擊者根本就不存在。


    案發前那段時間,池安陽負責的項目已經結束,據悉他是打算休長假,在芳林苑居住一個月的。


    芳林苑雖然位置偏遠,但對於池安陽這樣的有車一族來說並無大礙。


    芳林苑裏獨立別墅基本都有一套家庭安全防盜係統,若闖進盜賊,安全係統就會自動報警,發生突發事件,防盜器可用於求助。


    池安陽本人進入家中也需有鑰匙和密碼兩道門欄,且池安陽警惕心強,開門密碼一般他都會每晚更換,幾乎可以說在案發當晚能夠進入這棟獨立別墅的隻有屋主池安陽一人,所以就算池安陽沒有自首,他的犯罪嫌疑也是最大的。


    周阿姨將鑰匙插/進鑰匙孔裏,然後站在門口壓根沒有進去的打算。


    她鬆弛的臉上硬生生地擠出一抹笑,“我在門口等著你們就好。”


    畢竟這個歲數的人都會覺得死了人的地方晦氣,所以秦晴也沒有多說什麽。


    一旁,黎英梅將池安陽給她的秘密輸入進去,一聲提示音後,門被打開。


    案發地點是在二樓,錢露露的死亡時間大概是在夜間十一點到淩晨兩點。


    秦晴視線掃過開放式廚房還有餐廳,然後跟著黎英梅上了二樓。


    除了凶案現場被池安陽在報案之前打掃過以外,其他地方沒有任何清理過的痕跡。


    由於清理過案發現場一事,警方認為池安陽存在破壞案發現場的嫌疑。


    眼下因為池安陽不配合案件調查,雖然是自首,但獲減刑的可能性依舊很低。


    在上樓過程中,秦晴用筆記本速記下一行小字:客廳餐桌上放有食盤和酒杯,案發後,池安陽曾在家中用餐。


    樓梯口右轉,到達順數第二間房,黎英梅停下腳步,推門進屋。


    屋內陰森森的,厚重的窗簾擋住了陽光,窗戶緊閉,密不透風。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還是什麽,隱約有股屍臭味彌散在陰暗的房間內。


    高跟鞋踩踏在實木地板上,發出厚重沉悶的聲音,黎英梅走去窗前,將窗簾嘩的一聲拉開。


    頓時陽光傾灑進屋內。


    窗外是個寬敞的大陽台。


    秦晴拉開鎖緊的落地窗,走到陽台上。


    這裏視野開闊,放眼望去即可將大好風景收入眼簾。


    但奇怪的是寬敞的陽台上空蕩蕩的,隻有一角落處擺放著兩張柔軟舒適的躺椅,和一個藤編的高腳茶幾。


    秦晴走近瞧,那兩張躺椅還很新,雖然因為長時間沒有打掃落下了一些灰塵,但貼在椅子背後的商標還沒有撕掉。


    將視線落在藤藝高腳茶幾上,也是一樣,還貼著商標。


    秦晴在筆記本上記錄:新購進躺椅兩張,藤藝茶幾一個。


    她按下圓珠筆,轉身進屋。


    黎英梅正環手,繞著被搬開席夢思的大床查看。


    席夢思底下是個木頭床架,床架四周閉合,裏麵卻是空心的,為了方便移動上麵的床板也可以拆開。


    池安陽聲稱他就是將錢露露的屍體藏在床板下的。


    黎英梅回頭看向秦晴,“你覺得池安陽為什麽要把屍體藏起來,準確的說,他為什麽要將屍體藏在床下?”


    隱瞞犯罪事實?


    秦晴否定了這個理由。


    在案發前三天,周阿姨就向池安陽提出請假一星期的要求,在臨走前周阿姨曾給別墅內的每間房都做了全麵清潔,在警方調查時,除了案發現場,其餘的房間都沒有使用過的痕跡。也就是說在錢露露死後屍藏於床下的這幾日,池安陽都是在案發現場裏休息的,且在進行詢問時池安陽也曾承認這一點。


    如果想要藏屍的話,池安陽有更多的選擇,他完全沒有必要與屍共枕。


    如果不是有變態愛好心理扭曲的話,就隻有另外一種可能——事前他並不知情。


    按照事發時間和近期天氣,屍體發出屍臭需要兩至三個晝夜,雖然是近距離“接觸”,但池安陽患有嚴重鼻炎,且近些日子一直感冒嚴重,會在幾天後才發覺屍臭也不奇怪。


    秦晴皺了皺眉,“池安陽並不知情?”旋即她又否定這個說法,“但案發當晚池安陽修改了密碼,其他人無法進入這間屋子。”


    看向窗外的陽台,秦晴道:“外延牆壁上並不攀爬過的痕跡,且池安陽在屋後安裝有監控器,如果有人想要從陽台侵入,安全係統立即會發出警報聲,並同時間報警。”


    停頓,秦晴而後補充:“退一步說,就算當晚有外人侵入,但池安陽當時就在房間裏,他沒有理由看著那人殺了錢露露然後替別人頂罪的。”


    黎英梅看著秦晴沒有出聲。


    秦晴目光掃視著現場,恍然想起什麽,兀自出聲,“如果當時屋子裏的第三個人是池安陽認識的人呢?”


    一個念頭滑過秦晴腦海中,“是那第三個人殺了錢露露,池安陽在知情後替她/他頂罪?”


    說完秦晴緩緩搖首。


    不對,如若池安陽已目睹案發過程並想要頂罪的話,就更加說不通他為什麽要在與屍共枕兩日後再去自首了。


    若果是事後知道的話,那人是怎樣不被池安陽察覺的?又是怎樣在殺掉錢露露後藏屍到池安陽床下的呢?


    秦晴有些混亂,她重新理清思緒:


    現有兩種可能:


    一,池安陽是凶手,


    二,池安陽替別人頂罪(頂罪情況分為兩種,一是目睹事發過程,二是發現屍體後知道實情),


    三,與他人合夥殺掉錢露露但最終池安陽一個人承擔罪行。


    如果說池安陽是凶手,他為何與屍共枕,動機又是什麽?


    如果池安陽是目睹案發過程打算替別人頂罪,與屍共寢又是為何?頂罪原因又是什麽?


    如果是在發現屍體後打算頂罪,那麽原因是什麽?案發時,殺人者又是使用了方法讓池安陽沒有覺察到自己,然後藏屍的呢?


    如果是合夥殺人,疑點依舊在於他的殺人動機和與屍共枕的理由。


    無論是上訴那種可能,入侵殺人的可能性都是被排除的,因為沒有密碼無法進入別墅。


    錢露露是被人用坐墊之類的東西捂住口鼻窒息而死的,後來警方在沙發生找到了幾個與錢露露口鼻中吸入的纖維成分相同的坐墊,並肯定其中一個就是就是凶器。


    池安陽又為什麽沒有清理掉凶器呢?


    秦晴默默沉思。


    黎英梅看出她的心思,輕歎,“秦晴,我們是律師,不是警察,我們隻需要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尋找對於當事人有利的證據。凶手是誰,與我們無關。”


    “像個律師一樣思考。”這是在秦晴剛認識黎英梅時,黎英梅經常說的話。


    秦晴打斷思緒,沒有再繼續琢磨。


    她是個律師,但她卻經常會忘記這一點。


    從別墅裏出來,周阿姨正坐在門口的石凳上,她手上捧著一個快遞包裹。


    來時,她手中並沒有這個東西。


    周阿姨主動上前,“是寄給池先生的,快遞剛剛來,我就代為接收了。”


    周姨把包裹和別墅鑰匙一齊遞給了黎英梅。


    黎英梅沒有想要接下的意思,周姨卻態度堅決。


    秦晴疑惑地替黎英梅接下。


    周姨尷尬笑笑,“我過些日子就回老家了,剩下的工資我也不要了,就請兩位律師幫我向池先生辭職告別吧。”


    秦晴想說些什麽,周姨卻兀自轉身小跑著離開了,步伐快得恨不得飛出去。


    黎英梅輕笑,“她沒有把包裹鑰匙一起丟在門口自己跑掉,還算老實的。”


    秦晴沒有發表意見。


    回到瀚藍律師事務所,


    黎英梅與秦晴又商談了許久的案情,直到太陽落山她們才從資料中回過神來。


    看著手表,秦晴皺眉,已經快七點了,而今晚的同學聚會的約定時間是七點半。


    秦晴不喜歡遲到,但搭乘公交需要四十分鍾,外加堵車的話,按時到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收拾好文件,秦晴向黎英梅道別後,背上包小跑著進了即將下降的電梯。


    走出大樓正門,秦晴再次抬手看了眼手表。


    手機震動,秦晴拿出手機,屏幕上顯示張曦兩個字。


    她正想接通電話,一陣車鳴聲打斷了她。


    車窗下搖,深黑色如黑琉璃一般深沉卻又淡淡含笑的眸子出現在秦晴的視野裏。


    “好久不見,秦助理。”


    駱譯文皓齒明目,笑得溫柔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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