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所有的親戚朋友裏麵,我最真歡的不是小姑姑,而是她的丈夫,我的姑父。


    小時候爸媽曾經問過我,覺得誰最了不起,我很肯定地回答:“姑父最了不起!”


    爸媽很驚異,又問為什麽呢?


    “因為姑父的泡泡糖吹得最大!”


    姑父在我心裏是最了不起的人,因為他可以把泡泡糖吹得老大老大一個,還不破。小時候的我,簡直崇拜死了這種“神功”!


    我喜歡姑父,當然不僅僅是因為他吹泡泡糖的本事了得,事實上在我所認識的人裏麵,姑父算是最沒啥“了不得”的一個。


    然而他是那麽溫和,能理解善待他人,而且他身上有一種獨特的氣質。我說不上那是什麽,但它十分吸引我,就好像秋夜的雨絲,很寧靜。溫和,又帶著淡淡的憂鬱,熨帖著我的心肺。


    姑父很溫和,是能讓人心安沉醉的那種儒雅的溫和,不過極少數時候,他也會發脾氣,一旦姑父發火。會把所有人嚇著,特別是曉墨和他媽媽,在家裏都得要輪番陪小心的。幸好這樣的時候並不多。我爸說他這位姐夫,平時像麵條,關鍵時刻就變異成特種鋼筋,死強死強、拿鉗子掰都不行,我爸還說,姑父的那種強,是會把事兒搞砸的強。


    多年後我才想,姑父要是能像錢繆,在關鍵時刻轉一下彎……不,他的“倔強不朝”雖然最後真的把事兒弄砸了,但是就算當年他去“朝”了,恐怕也白搭。


    其實我覺得,沒有人能真正弄懂姑父,而且他也早就放棄讓人家弄懂他了。他那個人,好像活在一個單獨的世界裏,那是和我們的世界截然不同的地方,哪怕他與大家友好相處,之間好像有保護膜隔開著。


    但是間或,在氣氛合適時,姑父會“邀請”我進入他的那個世界裏,感受那種情愫。


    事實上,我曾經在很多詩詞裏感受過那種情愫,“林花落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初中的時候我迷上了後主詞,我和媽媽說,前日看見姑父坐在窗前發呆等曉墨放學回家的樣子,活脫脫是一首《烏夜啼》,該讓小姑姑把他畫下來。


    我記得我媽當時在包粽子,不知何故粽米“嘩啦”灑了一地。


    隻可惜,唉,他的兒子一點都不像他。


    曉墨五歲的時候,小姑姑把他帶來找我爸爸,她要爸爸教她兒子“本事”。拿我姑姑的話來說,外麵跆拳道館還要收費而且教得也不認真,放著家裏一個“國家級”教練不用白不用。


    我爸爸是特種兵出身。


    後來爸爸就教起弟弟來,原本姑姑和姑父的願望,是讓曉墨鍛煉身體,至少學會自保,往後長大了才不會被大孩子們欺負。


    一度姑父還擔心弟弟年齡太小。身體受不了,他和爸爸說要爸爸別逼得太緊,“能練出來固然好,練不出來,若不是那塊材料也就算了”,姑父的意思是練練就行了。


    但是後來爸爸說,曉墨這孩子和他爹根本就不是一個星球的,每次的訓練量一定會完成不說,他自己還會選擇增加一部分。爸爸發現之後就問他為什麽要練那麽多,他想了老半天,說就喜歡這個,這個比堆積木、下跳棋更好玩。


    後來爸爸還想叫我和曉墨一塊兒練。教了大半年基礎之後,媽媽就不同意我繼續練下去了,她說女孩子打什麽拳啊,已經越練越野了,成天弄得身上髒兮兮的,等練到後來渾身都是肌肉,變成穿裙子的施瓦辛格,醜死了。


    於是我就停止了練習,我看的懂別人的招數,自己卻隻會鳳毛麟角一丁點兒。


    然而誰都沒想到,幾年之後事態卻朝著截然相反的方向發展:練了一身拳腳的弟弟固然是沒人敢欺負他了,但是他卻開始欺負別人……


    我到現在都還記得,上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弟1  小 說 α.整理


    弟在學校打了人,姑父被學校叫去處理問題,爸媽擔心情況,叫我在教導處外麵等著,看看處理結果如何。


    我站在教導處門口,探頭往裏,正好看見姑父一個勁給對方家長賠不是,那個被打的孩子足足比曉墨高出一頭!胖得像個球,卻被打得鼻青臉腫,躲在媽媽懷裏嚎啕大哭。


    “你們到底是怎麽教育孩子的?!這麽小就下手這麽狠!看把我兒子打成了這樣!”那個媽媽極度憤怒,“要是醫院檢查出什麽來,我可不會善罷甘休!”


    豈料她的話還沒說完,曉墨卻在旁邊說:“那您最好就帶著我們班的程敬一起去。”


    他這個被審判對象突然開口。其他大人們全都愣住了!


    “你說什麽?”那個媽媽瞪著他。


    “我說,你兒子把程敬推倒在地上,還搶了他的電子筆扔到窗戶外頭去了。”曉墨說,“程敬摔在地上的時候碰到了桌角,耳朵都流血了。”


    一片寂靜。


    那個程敬我知道,爸爸過世得早。媽媽和別人結了婚不管他,他一個人和爺爺住,本來個子生得就小,是弟弟班上始終受欺負的窩囊廢。


    “曉墨!”姑父皺眉喝叱住他。


    “我又沒說錯。”曉墨冷冷道,“爸爸,你不用替壞孩子說話。”


    教導處裏又迸發出一片高聲吵嚷!


    我歎了口氣,默默把身體往牆外退了退。


    那天到最後,還是以姑父給人道歉並承諾賠償醫療費了事。回來的路上姑父狠狠訓斥了弟弟一頓,他說弟弟是不是就想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漢,程敬受欺負本來可以報告給老師,根本用不著他替人家強出頭。


    “老師不會管的。”曉墨說。“而且批評那小子幾句也沒用處,他根本不怕老師。”


    “所以你就去打人家?!”姑父十分生氣,“曉墨,就算他做錯了你也沒權利去打人家!”


    曉墨沉默了很久,突然說:“可是爸爸,人家受欺負的時候,我如果在一邊兒看著不管,到時候我受欺負人家也會看著不管的。”


    他這話,把姑父給說愣了。


    好半天之後,姑父才說:“今天的事情到此為止。曉墨,我不希望以後再來你們學校報道。”


    姑父的願望並未實現。


    上了中學,曉墨在外麵打架的次數更多,甚至參與到了團夥鬥毆裏。那段時間姑姑和姑父成天擔驚受怕。他們覺得兒子再這麽下去,不是被人打傷就是進班房。


    但是我覺得不會。弟弟和外麵那些普通的壞孩子不一樣,他身上並沒有那種痞氣,而且也並不是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獲得某些利益才去打架的。


    可是弟弟為什麽這麽喜歡在外頭拉幫結派、闖禍鬧事,這誰都不知道,我雖然隱約感覺到了一些什麽,卻也無法把它說明白。


    弟弟生下來雙眼就是重瞳,重瞳的意思就是一顆眼珠裏有兩個瞳仁,那是十分奇異驚人的現象,姑姑和姑父當時全都嚇壞了。


    後來我才知道,姑父他也曾經有一顆重瞳。


    從小,當弟弟直視著他人時,不熟悉他的人,往往會被他那雙怪異的眼睛給嚇一跳,就好像看見了一個怪物。被人當怪物看,總不是什麽愉快的事情,所以曉墨對人一直就冷淡淡的,而且除去那雙重瞳,曉墨本身又是一個那麽好看到耀眼的男孩子,走在街上,路人都忍不住多瞧他一眼——直到被他那雙瞳仁給嚇住為止。


    我想,也許是周遭人們對曉墨的怪異態度,造成了曉墨孤僻的脾氣。否則像姑姑和姑父那樣被大家喜歡的人,怎麽會有這麽一個排斥人群的兒子?


    爸爸說,是因為曉墨從小就發覺。他人的反應靠不住:前一刻還因為他臉孔的漂亮動人而喜歡他的人。後一刻就因為他的瞳孔而恐懼疏遠起他來。所以這孩子早早就打消了討好外界的念頭,從而變得固執、自我。不可動搖。


    而且弟弟又是那樣一個天才兒童,他本來比我小三歲,提早上學再加上不停跳級,結果就和我成了同年級。弟弟和我不一樣,他的成績永遠名列前茅,這個孩子似乎非常清楚如何做到最優秀,就好像,在他而言有一條別人不知曉的捷徑,他總能借著這捷徑跑到所有人的前麵去。


    不過他的心思卻不在這上麵。


    我的姑姑,是個畫家,專攻國畫。她從三十歲開始被業界知曉,如今已經是非常知名的畫家了,我曾經跟從她學過一段時間,但是姑姑最後和我爸說,我沒有這方麵的才能,哪怕再如何努力,也隻能達到普通的優秀。“不過瑄瑄本身沒這個意思,所以也無所謂”,這是姑姑的原話,事實上自小,我好像就沒有在哪方麵能被看出“有天賦”。


    弟弟不同。他的心很靈,對外界信息的捕捉準確而深刻,對藝術的感受也較普通人更清晰。他也跟著他媽媽學過畫畫,不過後來也放棄了,倒不是因為沒有天賦,而是因為弟弟對太多領域感興趣,無論哪個領域,深入下去都會有驚人成果,但他自身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必須有所揀擇。


    於是後來弟弟就全心投入到音樂當中。


    姑父給他買了鋼琴,他從五歲那年,從跟著我爸學拳腳開始就學鋼琴。這麽多年一直沒有間斷過。同他練功一樣,弟弟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絕不會因為老師要求一周練五天他就隻練五天,他會足足練滿七天。哪怕某日外出打架打得鼻破唇裂,他回家擦擦血,仍舊會坐回到鋼琴前。


    姑父開玩笑說家裏出了個天生的“超級勞模”,還說孩子過度自覺。非常打擊家長的自尊心。在這一點上姑父和我爸如出一轍,他們都很不在乎孩子“有沒有出息”,似乎那都是孩子自己的事兒,和他們無關。媽媽說“螞蚱兄弟”是自然主義、放養派,於是兩個孩子就各走各的路:我選擇了“很沒出息”,而弟弟則決定,要“有出息得讓人疲憊”。


    弟弟十六歲上的大學,就在那年。他和一群朋友組了個搖滾樂隊,弟弟是鍵盤手加主唱,他自己也寫一些歌。那個樂隊在半年之後竟然開始走紅,成了本地有名的學生bnd,他們經常在各大高校演出。弟弟外貌俊朗,自身就是個活招牌,尤其受女學生們的歡迎。


    這些事情,姑姑和姑父都隻是瞠目結舌地看著,似乎兒子怎麽往前發展,他倆完全幹涉不了。那倆人充其量也隻能悄悄坐在嘉賓席裏,看著兒子衣著華麗,拿著話筒在歡呼聲中滿台子跑……


    但是人家誇我弟弟是“才子”的時候,姑父就有點不高興,他說,“才子”這種稱謂,聽著就有“倒了八輩子血黴”的感覺,他兒子曉墨明明是很強大的孩子,絕對不是“才子”。


    強大,和才子,有矛盾麽?


    不過弟弟似乎也不是傳統意義上那種弱弱的“才子”,他給人的感覺是很硬很冷的,包括他那個樂隊的風格,有點類似過去的英國樂隊“北極猴子”,就是說,喧鬧裏總帶著點冷冷的諷刺,弟弟就是這樣一個人,以至於我一想起他來,就會想到一雙白眼向人的重瞳……


    但我最喜歡的,是他在演唱會上唱的別人的一首歌。那也是一首很老很老的歌,英國歌手ing的《wen e dne》。隻有在那一刻,弟弟才能夠放下他渾身的尖刺,願意平心靜氣給人唱一首纏綿的情歌。


    那是我最中意的一首歌,也是我要求弟弟唱的。


    說起來,那感覺相當詭異:想想看,一個十六、七歲的男孩,卻在唱一個中年男人的心聲。弟弟在唱這首歌時,台下的女孩子全都屏住呼吸!她們的表情如癡如醉,就好像那首歌是專門唱給她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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