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革是根本,不過,當時“明帝國”這個詞的含義已經被擴大了很多,在很多時候,明帝國所指的並不僅僅是那個東方的超級大國,而是一個超級國家集團,是一個以明帝國為核心,由另外數十個大大小小的王國,數以百計的海外領地,殖民地等國家和地區所共同組成的超級國家集團。從大東洋對麵的美洲大陸西海岸,到大南洋上的澳洲大陸,再到遙遠的非洲大陸,這個龐大的帝國已經控製了全世界三分之一的陸地麵積,以及三片廣袤的海洋。因此,“明帝國”本身就是一個含義擴大了的詞,一個象征著世界上最強大國家的詞匯。


    明帝國第一次被人稱為“日不落帝國”,那已經是十九世紀的時候了。不過,在朱祁鈺時代,明帝國第一次成為了“日不落帝國”。而要管理這個龐大的帝國,本身也是一件很複雜,麻煩的事情。當然,基礎是明帝國的本土,這是明帝國控製海外領地,殖民地,以及戰勝其他敵人的基礎。不過,那些附屬國,海外領地,殖民地對明帝國來說,也同樣的重要。而在這五年的時間裏,朱祁鈺做的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是為管理帝國的海外利益而尋找一個穩妥的辦法。


    在當時的情況之下,朱祁鈺要想管理好這麽一個龐大的帝國,本身就是一件幾乎無法完成的事情,而且,在通信條件受到限製的情況之下,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區別對待各種不同的領地。這其中包括了帝國本土,帝國的附屬國,海外領地,以及殖民地。這四種不同的領土屬性,讓朱祁鈺不得不尋找四種不同的辦法來進行管理。


    本土的管理就沒有什麽好多說的了,這其實就是帝國內政的問題,即政府改革。當然,本土是帝國的基礎。帝國可以喪失海外領地,但是卻不能讓本土受到威脅,這是帝國的底線。同樣的,本土的穩定,這也是保證帝國海外利益的關鍵性力量。換句話說,隻要明帝國本土不出現問題,那麽在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戰勝,甚至是威脅到明帝國。當然,明帝國的最大威脅其實就是自己,是自身內部的矛盾。當然,在前麵已經說過了,為此,朱祁鈺花了五年的時間來改製帝國的政治製度,這就是要保證帝國本土的穩定。而帝國本土的穩定,又是維護帝國其他地區,乃至全世界穩定的關鍵。


    在對待帝國的附屬國方麵,朱祁鈺的政策其實也是一分為二的。對於一些傳統的附屬國,比如說朝鮮,以及中南半島上的那些王國,帝國的態度是很寬容的。而且為這些國家提供了巨大的幫助。比如在當時,朝鮮王國得到的幫助就遠遠地超過了其他的附屬國,每年,朝鮮王國與帝國的貿易來往非常的巨大。而且,當時帝國已經有商人到朝鮮去開辦工廠了。因此,可以說,朝鮮本身就是除帝國之外工業發展得最迅速的國家。另外,白古王國,錫蘭王國這些國家也都得到了帝國的全力支持成為了帝國的重要輔助力量。


    另外一些王國所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樣了。這其中以白羊王國為典型的代表。名義上,白羊王國是明帝國的附屬國,不過,實際上,明帝國與白羊王國隻是同盟關係。如果按照正常附屬國的待遇,白羊王國在與奧斯曼帝國爆發戰爭的時候,明帝國就應該向奧斯曼帝國宣戰,並且出兵參戰,另外為白羊王國提供大量的援助。顯然,在這三點中,明帝國隻做到了一點,即派遣了一支規模有限的軍隊進入白羊王國參加作戰行動,另外,明帝國沒有向奧斯曼帝國宣戰,同時,明帝國也很少向白羊王國提供援助,白羊王國隻能花費重金從明帝國購買作戰需要的軍火物資。


    不過,不管這些附屬國受到的待遇怎麽樣,在管理這些附屬國方麵,明帝國的政策是差不多的。即盡量少,甚至不敢於附屬國的內政。雖然名義上,附屬國的國王,王太子都應該由明帝國的皇帝冊封,但是實際上,大部分時候,都是由附屬國自己提出了國王,以及王太子的人選,然後再名義上接受明帝國皇帝的冊封而已。另外,在貿易中,明帝國也盡量給了這些國家公平的待遇,當然,前提條件是,必須要符合明帝國的利益。因此,當時,明帝國對這些附屬國的管理是很放鬆的。顯然,明帝國與各附屬國的關係還遠遠達不到邦國的水平,最多隻能算是一個緊密的同盟組織而已。


    當時,這些附屬國在明帝國的眼裏,其實就是傾銷工業產品的市場,以及廉價的原料產地而已。相對而言,為了維護明帝國的利益,明帝國的海外領地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而明帝國的海外領地主要分成了三類。一是占領區,比如當時明帝國在帖木爾帝國的占領區,其他國家割讓給明帝國的地區等。二是租界,比如明帝國從錫蘭王國租用的亭可馬裏軍港,科蘭巴軍港等。三是主權屬於明帝國的海外領地,比如東洋與大東洋上那些新發現的島嶼,顧成林在大西洋上占領的島嶼等等。


    為了有效的管理海外領地,朱祁鈺正式確定了“總督”——這個專門負責為帝國管理海外領地的職務。


    帝國的第一位總督是楊洪,朱祁鈺是在西征的時候設置的帖木爾帝國總督府的,而當時楊洪所擔任的總督還隻是個臨時職務。從嚴格的意義土來講,總督本身其實不屬於內閣政府管理,因為內閣政府的職權範圍是管理帝國內務,而涉外機構就隻有外交部,而總督所管理的地區不屬於其他國家的領土,因此也不存在與外交部打交道的可能。因此,總督本身其實是一個很特殊的行政職務,總督是直接向皇帝負責的,而且,名義上,明帝國的海外領地都是屬於皇帝的私人土地(這一點,在帝國憲法中就已經說明了,除非皇帝把這些領地贈送出去。不然,所有的海外領地都是屬於皇帝的),而管理這些土地的總督實際上應該是皇帝聘用的私人管家而已。因此,總督本身也不與內閣政府發生關係。


    可以說,總督本身是一個特殊時期的特殊角色。這是殖民地時代的象征。不過,總督的重要性卻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以當時的通信水平來講,如果帝國的所有海外領地都要由政府來管理的話,那麽毫無疑問的,帝國政府將變得更為臃腫。不說別的,光是保證帝國政府與各個海外領地的聯係,這都需要耗費不少的人力。因此,在通信能力受到了限製的情況之下,唯一的辦法,就是設置並行的,而且相對獨立的小政府。而總督,以及總督府本身扮演的就是這個角色。


    總督在地位上其實與內閣總理大臣是同等的(實際上差多了),而且總督府本身就是一個小的政府,後來,很多總督府都有著非常完善的機構。簡直就不比一個國家的政府差。唯一的差別是,帝國內閣政府管理的是全帝國,而這些總督府管理的僅僅是某一地區的帝國海外領地而已。當然,總督是由皇帝任命的,而且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在帝國的海外領地,可以說,總督的權力已經大到了令人難以想像的地步。比如楊洪當時就有權處理當地事務,甚至可以在特殊情況下決定是否罷免他所管轄區域內的王國的國王,是否派遣軍隊出征別的國家等等。另外,海外領地的稅收,官員的任免,軍隊的調動,這些都是由總督直接決定的,因此,總督實際上就是一個小王國,甚至是眾多小王國的太上王了!其權力已經淩駕於眾多附屬國國王之上了!


    顯然,總督的權力如果太大,而且不受到約束的話,那災難隻是遲早的事情。當時,帝國政府還有議會,以及帝國的司法機構,民間百姓的監督。但是這些總督卻幾乎不受到任何力量的約束與監督,畢竟,皇帝不可能照顧到每一個地區,而當設置的總督越來越多的時候,皇帝就更不可能保證能夠監督每一個總督的行為了。為此,朱祁鈺必須要為這些總督上一道枷鎖,而他想到的辦法很簡單,那就是將總督直接設置成為帝國內閣政府下的一些官員,並且在帝國政府中設置新的部門,由帝國政府來管理這些總督。當然,這個部門也是向皇帝負責的,因此,皇帝對總督的管理並沒有改變,反而得到了加強。


    新成立的帝國海外領地事務部的職權中,並沒有任命與罷免總督這兩項。當時,這個部門的職能就是監視與督察那些海外領地的總督。按照朱祁鈺設置的規定,海外總督每年都要向該部門遞交行政報告,包括稅收,人事任免,以及軍隊調動,地區紛爭的處理等,總督必須要講其采取的政策向上級部門匯報,然後由這個部門來負責確定這些政策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應該向皇帝提交奏章。當然,總督的行為仍然有很大的靈活性,並且可以在比要的時候,單獨向皇帝提交奏章。


    顯然,這其實也是一個約束性的部門,並無多少的實權。這也是當時的實際情況,畢竟總督是皇帝任命的,而且總督府有這很大的獨立性,管理的又是屬於皇帝的私人領地,所以朱祁鈺並不想讓政府過多的介入到海外事務中去,因此,在政府中設置一級監管機構是比較合適的,這也符合朱祁鈺本人的利益。


    帝國最後一類海外領地就是殖民地。在西方,其實是將海外領地與殖民地等同的,這兩個稱呼的含義差別並不大。不過,在明帝國,這兩個舍義是有區別的。帝國的海外領地實際上就是帝國擁有主權,一直行政管理權的屬地,其中的三類在前麵已經介紹過了。而這些屬地的來曆也有自己的特點,一是原本沒有主權的荒地,而是直接從主權國家掠奪而來的地區。相反,在明帝國殖民地所指的,則是通過二次掠奪,從掠奪者手裏奪取的土地,以及在一些沒有國家,但是卻有土著人居住的地區建立起來的,並且與土著人達成了某種合作關係的地區。當然,這種區分在很多時候是不嚴密的,而在當時,殖民地指的就是帝國在美洲大陸,非洲大陸所建立的據點,種植莊園,礦藏等等地區。當然,殖民地的另外一大特色就是,這裏有大量的移民,或者是今後將有大量的帝國百姓移居到此,並且成為了當地的主體居民,而海外領地則不具備這一特點。


    管理殖民地相對就要簡單許多了。雖然按照帝國的規定,這些殖民地其實也是皇帝的私人領地,但是朱祁鈺卻將很多殖民地的所有權賞賜給了軍隊裏的將士,因此殖民地既屬於軍隊的資產,同時也屬於政府的資產。而負責管理殖民地的是帝國內閣政府。當時,帝國內閣政府有兩套機構負責這方麵的工作,一是專門成立的帝國殖民部,二是隸屬於帝國國防部的軍事資產委員會。


    因為當時有很多殖民地的土地是歸屬軍隊(軍人)所有的,所以這兩套管理機構雖然複雜,而且有重疊的部分,不過卻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至少,朱祁鈺本人不希望在這個時候剝奪軍人的利益。不過,也正是這個原因,導致了後來政府開始清算軍隊資產,並且由皇帝親自下令出台了相關的軍隊管理辦法,嚴禁軍人擁有海外領地,將屬於軍隊與軍人的海外殖民地的資產權都收歸了國由,或者是變賣給了商人。當然,這些都是今後的事了。


    在這五年中,朱祁鈺做的這件事情其實就是規範了帝國對海外領地的管理辦法。當然,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係統,其根本還是在通信與交通方麵,這是因為這兩點受到了限製,因此才出現了一些雖然不那麽穩妥,卻是不得不采用的手段與辦法。而提高通信速度,改善交通狀況,這成為了朱祁鈺要在這五年之內解決的第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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