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曆法,丁醜年,二月初四。
幹冷的草原上,寒風如刀,能刮骨入髓。
“吸~”
“呼~~~”
“吸~”
“呼~~~”
隻有一件單薄的破布麻衣裹在身上,加下的一雙草鞋已經磨爛了,踩在如同刀片一樣的堅草上,腳掌已經通紅一片,幾道劃開的傷口正在滲血。
“來了,他們來了!”
“快,快啊~!我不能死在這兒,我的族人,還在等著我……”
油膩膩的頭發滿是汙垢,被汗水黏在黝黑的臉上,看不清楚他長得是什麽模樣。
咬著牙奔命,早已經酸軟的雙腿已經麻木了,但他不敢停下來,一刻也不敢停下來。
天高氣清,幾朵厚厚的白色雲朵吹開,天空湛藍一片。
吼!!!
轟、轟、轟、轟……
這一聲嘶吼,在大草原上傳出,千裏之外都能聽得出來,那是一個強大的生靈。沉重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一步步踩在地上,沉重的腳步聲讓他更加焦急。
跑!
疲憊不堪了,但還是要跑,腳下一麻,摔倒在地上,堅硬的草片將他的臉頰劃出幾道血痕。
可此時已經顧不上這些了,乏力的支起身體,卻又倒了下去,連忙爬著往前逃竄。
突然。
他看到地上出現一個巨大的影子,遮住了天空中的太陽光,緊接著,身後傳來巨大的震動聲。
他—來—了!
“呼呼~不,怎麽這麽快!”
他一轉頭,果然,看到了一個高達三四十米的巨大生靈,狗頭人身,但是一雙腳掌卻又是毛茸茸的蹄子。他驚悚的看著那個高大的身影,嘶叫著想要離開,但,他做不到了,他已經沒有一點兒力氣了。他已經五六天沒有吃飯,加上這幾天瘋狂的逃竄,耗盡了他所有的潛能。
現在,他近乎油盡燈枯……
“不!!!”
那怪物的手掌抓向他,在這巨大的手掌麵前,他用盡最後的力氣大喊了一聲。
說真的,他不怕死!
但是他若是死了,他的族人,便徹底完了。
此刻。
在大草原的百裏之外,唐逸扒開草叢,將其中的一顆小草連帶著下麵的土壤,全部挖了出來。
沒想到從空中飛過這段草原的時候,他的破妄神瞳,竟然看到了一顆了不得的靈草,端得不凡,唐逸便下來將其挖了出來,以備將來使用。
“意外的驚喜,這個世界,竟然有這等靈草,不錯不錯。”
距離當初和擎蒼一戰,已經過去了小半年。
從那一天開始,四海八荒的形勢,驟然變化。
萬千種族都知道了,那個在夾縫中卑微生存的人族,出現了一個驚世強者,以一人之力,打的諸多強者束手,尤其是翼君擎蒼更是淒慘,死了幾十萬精英手下,本人也被打掉了門牙,深受重傷,屈辱的唱了一首叫什麽【涼涼】的歌曲,才被放走。
想想就好羞恥,堂堂翼君,竟然要唱一首小曲……
可形勢逼人,不唱就死!
東皇鍾都被強行鎮壓了,他還能怎麽辦,不死隻有認慫。
令人驚奇的是,那個人族強者唐逸,竟真的就這麽放過了擎蒼!
而後一陣電光閃過,便再也沒有人見過他的身影。
數月之間,唐逸之威名,傳遍天下!
人族,也站在了所有強者的麵前,好多強者,都在好奇,就這麽一個孱弱的種族,是如何誕生那樣驚世駭俗的強者的。
當唐逸挖完了靈草,忽然疑惑迎著太陽光,往東邊看了看。
“呃,荒無人煙的,哪兒來的小毛驢?”
叮鈴~叮鈴~
唐逸話音沒落,在地平線上,一隻瘦小的毛驢往他這邊走來,脖子上,還掛著一個小鈴鐺,叮叮當當的響著。
……
人族,神風部落。
此部落人族,生活在這裏已經有六千多年了。
部落為位於草原和叢林的交界處,中間被一條巨大的貝尼河分開,貝尼河河水清澈見底,水產豐盛,且水勢極為緩慢。也因此,此地物產極為豐富,使得神風部落富足的在此綿延六千年。
神風部落有族人千萬,匯集在此,好似一個國度一般。但是此部落北側是一望無際的大草原,根本難以走到盡頭,南側則是叢林,越往深處,越是凶險,尤其是那毒瘴大山中,有大恐怖。
天罷是神風部落一個不起眼的平凡人,他長得普通,出生普通,資質也是普通,修煉到二十歲,也不過堪堪武道入門。
隻有在沒人的時候,他喜歡爬到高處,靜看遠處,暗自發誓:“我要成為強者,我要去草原盡頭,叢林深處!我要讓我的族人,走出這裏,不再束縛在這一片區域之內!”
勤修苦練,打磨功底,去叢林廝殺……
直到兩個月前,他帶上幹糧,騎著驢子,往草原深處進發,他看到了一群“巨大”的生靈,那是他從未見過了,是恐怖的!
更恐怖的是,他巧合的聽到了他們的交談。
這群可怕的生靈,想要去南方,去他的部落,抓捕人族。
驚駭之下,他緊緊的捂住自己的嘴巴,他害怕自己會忍不住失聲,冷汗淋漓的他,拚命的想要自己冷靜下來。
就這麽悄悄地,悄悄地,一點點後退,等到遠處了,可悲的是他的驢不見了……他顧不上尋找,他怕沒找到驢,自己就會被發現,所以他不停的跑,他要離開這裏,越遠越好。
然而,這群生靈,還是發現了他的存在。
而且,五六天奔跑的距離,他們不到一個時辰,就追了上來。
巨大的生靈,蔑視地上的螻蟻,無情的一抓,就要將之碾碎了。
他們此行就是要抓捕人族,但不是一個兩個人族就能滿足他們的需要的,他們需要大量的人族。這個人族突然出現在這裏,想必,人族的部落,應該也距此不遠了。他們擁有先天的能力,隻要聞著味道,就到能追尋道萬裏之外的目標。所以,他們並不需要這個活口,作為向導。
“一根草,可斬盡日月星辰!”
那巨大的手掌,停留在天罷身前五米處,不得寸進,對麵那個巨大的身體,也突然僵硬在那裏,一動不動。
叮鈴~叮鈴~
叮叮當當的鈴聲越來越近,那是從一個小毛驢子身上傳出來的。
幹冷的草原上,寒風如刀,能刮骨入髓。
“吸~”
“呼~~~”
“吸~”
“呼~~~”
隻有一件單薄的破布麻衣裹在身上,加下的一雙草鞋已經磨爛了,踩在如同刀片一樣的堅草上,腳掌已經通紅一片,幾道劃開的傷口正在滲血。
“來了,他們來了!”
“快,快啊~!我不能死在這兒,我的族人,還在等著我……”
油膩膩的頭發滿是汙垢,被汗水黏在黝黑的臉上,看不清楚他長得是什麽模樣。
咬著牙奔命,早已經酸軟的雙腿已經麻木了,但他不敢停下來,一刻也不敢停下來。
天高氣清,幾朵厚厚的白色雲朵吹開,天空湛藍一片。
吼!!!
轟、轟、轟、轟……
這一聲嘶吼,在大草原上傳出,千裏之外都能聽得出來,那是一個強大的生靈。沉重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一步步踩在地上,沉重的腳步聲讓他更加焦急。
跑!
疲憊不堪了,但還是要跑,腳下一麻,摔倒在地上,堅硬的草片將他的臉頰劃出幾道血痕。
可此時已經顧不上這些了,乏力的支起身體,卻又倒了下去,連忙爬著往前逃竄。
突然。
他看到地上出現一個巨大的影子,遮住了天空中的太陽光,緊接著,身後傳來巨大的震動聲。
他—來—了!
“呼呼~不,怎麽這麽快!”
他一轉頭,果然,看到了一個高達三四十米的巨大生靈,狗頭人身,但是一雙腳掌卻又是毛茸茸的蹄子。他驚悚的看著那個高大的身影,嘶叫著想要離開,但,他做不到了,他已經沒有一點兒力氣了。他已經五六天沒有吃飯,加上這幾天瘋狂的逃竄,耗盡了他所有的潛能。
現在,他近乎油盡燈枯……
“不!!!”
那怪物的手掌抓向他,在這巨大的手掌麵前,他用盡最後的力氣大喊了一聲。
說真的,他不怕死!
但是他若是死了,他的族人,便徹底完了。
此刻。
在大草原的百裏之外,唐逸扒開草叢,將其中的一顆小草連帶著下麵的土壤,全部挖了出來。
沒想到從空中飛過這段草原的時候,他的破妄神瞳,竟然看到了一顆了不得的靈草,端得不凡,唐逸便下來將其挖了出來,以備將來使用。
“意外的驚喜,這個世界,竟然有這等靈草,不錯不錯。”
距離當初和擎蒼一戰,已經過去了小半年。
從那一天開始,四海八荒的形勢,驟然變化。
萬千種族都知道了,那個在夾縫中卑微生存的人族,出現了一個驚世強者,以一人之力,打的諸多強者束手,尤其是翼君擎蒼更是淒慘,死了幾十萬精英手下,本人也被打掉了門牙,深受重傷,屈辱的唱了一首叫什麽【涼涼】的歌曲,才被放走。
想想就好羞恥,堂堂翼君,竟然要唱一首小曲……
可形勢逼人,不唱就死!
東皇鍾都被強行鎮壓了,他還能怎麽辦,不死隻有認慫。
令人驚奇的是,那個人族強者唐逸,竟真的就這麽放過了擎蒼!
而後一陣電光閃過,便再也沒有人見過他的身影。
數月之間,唐逸之威名,傳遍天下!
人族,也站在了所有強者的麵前,好多強者,都在好奇,就這麽一個孱弱的種族,是如何誕生那樣驚世駭俗的強者的。
當唐逸挖完了靈草,忽然疑惑迎著太陽光,往東邊看了看。
“呃,荒無人煙的,哪兒來的小毛驢?”
叮鈴~叮鈴~
唐逸話音沒落,在地平線上,一隻瘦小的毛驢往他這邊走來,脖子上,還掛著一個小鈴鐺,叮叮當當的響著。
……
人族,神風部落。
此部落人族,生活在這裏已經有六千多年了。
部落為位於草原和叢林的交界處,中間被一條巨大的貝尼河分開,貝尼河河水清澈見底,水產豐盛,且水勢極為緩慢。也因此,此地物產極為豐富,使得神風部落富足的在此綿延六千年。
神風部落有族人千萬,匯集在此,好似一個國度一般。但是此部落北側是一望無際的大草原,根本難以走到盡頭,南側則是叢林,越往深處,越是凶險,尤其是那毒瘴大山中,有大恐怖。
天罷是神風部落一個不起眼的平凡人,他長得普通,出生普通,資質也是普通,修煉到二十歲,也不過堪堪武道入門。
隻有在沒人的時候,他喜歡爬到高處,靜看遠處,暗自發誓:“我要成為強者,我要去草原盡頭,叢林深處!我要讓我的族人,走出這裏,不再束縛在這一片區域之內!”
勤修苦練,打磨功底,去叢林廝殺……
直到兩個月前,他帶上幹糧,騎著驢子,往草原深處進發,他看到了一群“巨大”的生靈,那是他從未見過了,是恐怖的!
更恐怖的是,他巧合的聽到了他們的交談。
這群可怕的生靈,想要去南方,去他的部落,抓捕人族。
驚駭之下,他緊緊的捂住自己的嘴巴,他害怕自己會忍不住失聲,冷汗淋漓的他,拚命的想要自己冷靜下來。
就這麽悄悄地,悄悄地,一點點後退,等到遠處了,可悲的是他的驢不見了……他顧不上尋找,他怕沒找到驢,自己就會被發現,所以他不停的跑,他要離開這裏,越遠越好。
然而,這群生靈,還是發現了他的存在。
而且,五六天奔跑的距離,他們不到一個時辰,就追了上來。
巨大的生靈,蔑視地上的螻蟻,無情的一抓,就要將之碾碎了。
他們此行就是要抓捕人族,但不是一個兩個人族就能滿足他們的需要的,他們需要大量的人族。這個人族突然出現在這裏,想必,人族的部落,應該也距此不遠了。他們擁有先天的能力,隻要聞著味道,就到能追尋道萬裏之外的目標。所以,他們並不需要這個活口,作為向導。
“一根草,可斬盡日月星辰!”
那巨大的手掌,停留在天罷身前五米處,不得寸進,對麵那個巨大的身體,也突然僵硬在那裏,一動不動。
叮鈴~叮鈴~
叮叮當當的鈴聲越來越近,那是從一個小毛驢子身上傳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