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聖殺死了巨蝠,心理上的滿足還隻是低層次的,對他而言,更高層次的滿足是巨蝠的屍體,那可是一個寶礦啊,那牛逼至極的翼刃,對他而言就是如假包換的無價之寶。(.)
不過他也沒有興奮過頭,先躲在房子的缺口邊上瞧了瞧,結果沒有發現另外一隻巨蝠,估計這兩巨蝠也不算是一對,這隻追得近一些,跟著衝進了樓裏麵,而另外一隻失去了目標,繞了幾個圈就離開了。
既然沒有了危險,加之這裏也是無人居住的半成品建築,孫大聖幹脆就將那巨蝠的屍體拉進一間小房子裏,決定躲起來好好研究研究。
他手掠過那巨蝠的膜翼,這東西如此堅韌,竟然是透明的,而且其厚度也要比看上去的厚,足有1cm,隻是邊緣極其銳利,用吹毛斷發來形容好像還弱了。
這東西的比重不大,拎起來就跟羽毛似的,卻有超級厲害的高強度和高硬度,至於其鋒銳度,那就更不用說了。孫大聖嚐試抽出一根金屬絲來,那金屬絲比頭發上還要細,但是竟然可以承受30公斤以上的拉力!
“這、這、這也太牛叉了吧?”孫大聖再次結巴了,他暢想著,如果取六根扭成一股,那豈不是可以承受200公斤左右的拉力?用這做成暗器,或者設置陷阱,那豈不是可以殺人於無形?即使取20根扭成一股,那也不算粗,也許連巨蛛都可以輕鬆吊死!
而孫大聖當務之急是改造護甲,原本稀有的絲繭金屬,現在有了膜翼替代,就可以完全舍棄了,隻是用來吸能的黃金,他還沒能找到更好的替代品,於是他耗費了六七個小時,終於打造完成了一套全身護甲,從頭盔、背心、護臂、拳套、護襠、護膝、護腿、鞋子,一全套下來,除了個別的關節部位,幾乎沒有死角。[]
這一套下來,為了減輕重量,孫大聖減少了黃金的配比,如此吸能的效果要少了一些,但整體防護卻提升了不止一個檔次。這套護甲,由5層0.4mm的膜翼中間夾著4層0.4mm的黃金構成,光是一層0.2mm的膜翼,就足以抗住子彈的射擊,更別說總共9層疊加在一起了。
但同時,9層護甲加起來厚度隻相當於一件毛衣,如果外麵罩上衣物,根本就看不出來。而平時,那頭盔可以變形為護肩隱藏起來,那鞋子等於是多穿了一雙襪子,拳套也可以收起來作為護腕使用。
最玄妙的是,孫大聖發現,膜翼看起來是透明的,卻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念自動調整顏色,也就是說,孫大聖現在將它調整成肌膚顏色,旁人根本就看不出個所以然來。
整個全包圍的護甲做完之後,也僅僅消耗了巨蝠的一隻膜翼。
如果不是因為擔心行動不便,孫大聖倒也不介意將這套護甲做成火箭炮都射不穿的那種,隻是那樣一來,自己一出場就是金剛了,試想身上的披甲超過10cm,那整個人要大好幾圈啊,雖然刀槍不入,但隻怕連走路都困難。
但孫大聖直覺以為,總有一天,他會解決力量和護甲強度的問題,變成一個靈活自如、力大如牛、武威至極的金剛!
做好護甲之後,他又做了一些小東西,比如完全由膜翼金屬構成的皮帶,同樣是膜翼金屬的兩隻5mm厚的護腕,關於這個護腕,他不是要特別加強腕部的防護,這個護腕其實就是金屬絲的金屬儲備。
接下來,他又替自己做了六把飛刀,直接就可以粘在皮帶上。但是飛刀為了增加重量,他是用了黃金跟絲繭金屬合金做刀身,刃材則用了膜翼金屬,如此一來,既有重量可以保證射出去的速度和準度,又可以擁有非凡的殺傷力。
做完這些,看著天竟然已經大亮,他想了想,將巨蝠那殘碎的屍體拖了出去,找了一間不起眼的民工雜物房,挖了個大坑掩埋起來,上麵又堆上了雜物。
那單隻膜翼還剩下不少的材料,孫大聖沒有掩埋,而是用念力將之融成一大塊,找了個大編織兜起來,然後趁著熹微的晨光,向江景一號小區走去。
……
江景一號再次恢複了死寂,估計經過昨天晚上那一鬧騰,大家都明白了,那新世界保護大家的承諾又是個空頭支票。
“哢擦。”
孫大聖打開房門,輕輕推門進去。
抬頭一看,不由嘴巴0了起來,因為在他麵前,鳳瓏玲搬了跟餐桌椅子,正對著房門坐著,隻是她已經睡著了,歪斜著小腦袋,發出微微鼾聲,至於那嘴巴,自然一如既往地掛著亮晶晶的哈喇子……
孫大聖也不叫她,悄然進了自己的臥室,昨天消耗挺大的,他需要繼續修煉自己的“內金剛”,他心裏暗自覺得,如果沒有“內金剛”的支持,那“外金剛”就支撐不起來。他目前的護甲對付眼前的狀況應該沒什麽問題,但如果再來一波更恐怖的生物,恐怕他又不得不升級了。
大約早上8點多一些,鳳瓏玲被敲門聲驚醒,嚇得摔倒在地上,那落地“咚”的一聲傳來,連孫大聖都替她覺得痛。
不過鳳瓏玲卻沒有喊痛,而是一把拉開了門,見是奚蒙蒙,有點失望:“是你啊。”
奚蒙蒙也有點急:“怎麽?他還沒回來?”
鳳瓏玲沮喪地點了點頭,突然又發狠地咒罵:“這個自以為是的臭結巴,死就死了唄,我懶得操心他了。”
奚蒙蒙幽幽來了一句:“你操心也沒用啊,不過我覺得他會回來的。”
她對孫大聖的能力還是相當自信的。
鳳瓏玲白了她一眼:“我就沒你這種感覺,你知道我的英文名叫什麽嗎?”
“什麽?”
“lonely!”
奚蒙蒙:“lonely?瓏玲,很諧音啊。”
“我注定就是孤獨的,這小子,自以為是,我看是不會回來了。等會我出去走走吧,看看能不能找回他的屍體,畢竟同居一場……”
孫大聖坐不住了,他怕這小妮子再說出什麽更加出格的話來,就開門走了出去,開場白他不知道說什麽,就咳嗽了一聲。
鳳瓏玲跟奚蒙蒙麵麵相覷,鳳瓏玲那白得有點慘的小臉上竟然也飛過了一絲紅暈:“喂,臭結巴,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她這是用囂張來掩飾自己的尷尬呢,但孫大聖不懂啊,雲淡風輕地伸了個懶腰,回答道:“昨夜子時。”
子時,那可包含著兩個小時呢,他不說一個精準的時間點,鳳瓏玲就挑不出什麽毛病來,她皺著眉頭回憶,好像在午夜的時候,自己還沒睡著的,還在替這個死鬼操心的……
奚蒙蒙不願意參和:“那我去準備早餐了。”
孫大聖轉頭向儲藏室走去:“我晚點吃,你們不要等我。”
鳳瓏玲叫他:“你別走啊,你昨夜看到什麽了?聽說廣場那邊發生大屠殺啊。”
“等我出來再說,我現在要閉關。”
閉關?
鳳瓏玲看著他的背影,感覺這小子真是有點神經。不過既然人回來了,她的幸福感瞬間上身,向著臥室的床飛撲過去:“我要補覺,哎呀,困死我了。”
不過他也沒有興奮過頭,先躲在房子的缺口邊上瞧了瞧,結果沒有發現另外一隻巨蝠,估計這兩巨蝠也不算是一對,這隻追得近一些,跟著衝進了樓裏麵,而另外一隻失去了目標,繞了幾個圈就離開了。
既然沒有了危險,加之這裏也是無人居住的半成品建築,孫大聖幹脆就將那巨蝠的屍體拉進一間小房子裏,決定躲起來好好研究研究。
他手掠過那巨蝠的膜翼,這東西如此堅韌,竟然是透明的,而且其厚度也要比看上去的厚,足有1cm,隻是邊緣極其銳利,用吹毛斷發來形容好像還弱了。
這東西的比重不大,拎起來就跟羽毛似的,卻有超級厲害的高強度和高硬度,至於其鋒銳度,那就更不用說了。孫大聖嚐試抽出一根金屬絲來,那金屬絲比頭發上還要細,但是竟然可以承受30公斤以上的拉力!
“這、這、這也太牛叉了吧?”孫大聖再次結巴了,他暢想著,如果取六根扭成一股,那豈不是可以承受200公斤左右的拉力?用這做成暗器,或者設置陷阱,那豈不是可以殺人於無形?即使取20根扭成一股,那也不算粗,也許連巨蛛都可以輕鬆吊死!
而孫大聖當務之急是改造護甲,原本稀有的絲繭金屬,現在有了膜翼替代,就可以完全舍棄了,隻是用來吸能的黃金,他還沒能找到更好的替代品,於是他耗費了六七個小時,終於打造完成了一套全身護甲,從頭盔、背心、護臂、拳套、護襠、護膝、護腿、鞋子,一全套下來,除了個別的關節部位,幾乎沒有死角。[]
這一套下來,為了減輕重量,孫大聖減少了黃金的配比,如此吸能的效果要少了一些,但整體防護卻提升了不止一個檔次。這套護甲,由5層0.4mm的膜翼中間夾著4層0.4mm的黃金構成,光是一層0.2mm的膜翼,就足以抗住子彈的射擊,更別說總共9層疊加在一起了。
但同時,9層護甲加起來厚度隻相當於一件毛衣,如果外麵罩上衣物,根本就看不出來。而平時,那頭盔可以變形為護肩隱藏起來,那鞋子等於是多穿了一雙襪子,拳套也可以收起來作為護腕使用。
最玄妙的是,孫大聖發現,膜翼看起來是透明的,卻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念自動調整顏色,也就是說,孫大聖現在將它調整成肌膚顏色,旁人根本就看不出個所以然來。
整個全包圍的護甲做完之後,也僅僅消耗了巨蝠的一隻膜翼。
如果不是因為擔心行動不便,孫大聖倒也不介意將這套護甲做成火箭炮都射不穿的那種,隻是那樣一來,自己一出場就是金剛了,試想身上的披甲超過10cm,那整個人要大好幾圈啊,雖然刀槍不入,但隻怕連走路都困難。
但孫大聖直覺以為,總有一天,他會解決力量和護甲強度的問題,變成一個靈活自如、力大如牛、武威至極的金剛!
做好護甲之後,他又做了一些小東西,比如完全由膜翼金屬構成的皮帶,同樣是膜翼金屬的兩隻5mm厚的護腕,關於這個護腕,他不是要特別加強腕部的防護,這個護腕其實就是金屬絲的金屬儲備。
接下來,他又替自己做了六把飛刀,直接就可以粘在皮帶上。但是飛刀為了增加重量,他是用了黃金跟絲繭金屬合金做刀身,刃材則用了膜翼金屬,如此一來,既有重量可以保證射出去的速度和準度,又可以擁有非凡的殺傷力。
做完這些,看著天竟然已經大亮,他想了想,將巨蝠那殘碎的屍體拖了出去,找了一間不起眼的民工雜物房,挖了個大坑掩埋起來,上麵又堆上了雜物。
那單隻膜翼還剩下不少的材料,孫大聖沒有掩埋,而是用念力將之融成一大塊,找了個大編織兜起來,然後趁著熹微的晨光,向江景一號小區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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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哢擦。”
孫大聖打開房門,輕輕推門進去。
抬頭一看,不由嘴巴0了起來,因為在他麵前,鳳瓏玲搬了跟餐桌椅子,正對著房門坐著,隻是她已經睡著了,歪斜著小腦袋,發出微微鼾聲,至於那嘴巴,自然一如既往地掛著亮晶晶的哈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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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鳳瓏玲卻沒有喊痛,而是一把拉開了門,見是奚蒙蒙,有點失望:“是你啊。”
奚蒙蒙也有點急:“怎麽?他還沒回來?”
鳳瓏玲沮喪地點了點頭,突然又發狠地咒罵:“這個自以為是的臭結巴,死就死了唄,我懶得操心他了。”
奚蒙蒙幽幽來了一句:“你操心也沒用啊,不過我覺得他會回來的。”
她對孫大聖的能力還是相當自信的。
鳳瓏玲白了她一眼:“我就沒你這種感覺,你知道我的英文名叫什麽嗎?”
“什麽?”
“lonely!”
奚蒙蒙:“lonely?瓏玲,很諧音啊。”
“我注定就是孤獨的,這小子,自以為是,我看是不會回來了。等會我出去走走吧,看看能不能找回他的屍體,畢竟同居一場……”
孫大聖坐不住了,他怕這小妮子再說出什麽更加出格的話來,就開門走了出去,開場白他不知道說什麽,就咳嗽了一聲。
鳳瓏玲跟奚蒙蒙麵麵相覷,鳳瓏玲那白得有點慘的小臉上竟然也飛過了一絲紅暈:“喂,臭結巴,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她這是用囂張來掩飾自己的尷尬呢,但孫大聖不懂啊,雲淡風輕地伸了個懶腰,回答道:“昨夜子時。”
子時,那可包含著兩個小時呢,他不說一個精準的時間點,鳳瓏玲就挑不出什麽毛病來,她皺著眉頭回憶,好像在午夜的時候,自己還沒睡著的,還在替這個死鬼操心的……
奚蒙蒙不願意參和:“那我去準備早餐了。”
孫大聖轉頭向儲藏室走去:“我晚點吃,你們不要等我。”
鳳瓏玲叫他:“你別走啊,你昨夜看到什麽了?聽說廣場那邊發生大屠殺啊。”
“等我出來再說,我現在要閉關。”
閉關?
鳳瓏玲看著他的背影,感覺這小子真是有點神經。不過既然人回來了,她的幸福感瞬間上身,向著臥室的床飛撲過去:“我要補覺,哎呀,困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