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神靈,請您賜予我們食物,不要讓我們再有族人餓死。”


    “咕嚕好餓,祈求神靈賜予咕嚕食物。”


    “仁慈的神靈,冬天如此的難熬,果樹上沒有果子吃了,動物也開始減少,我們應該怎麽辦?還請您能給我指明道路。”


    “吾神,請您賜予我力量,讓我可以保護部落。”


    一聲聲的祈禱響起。


    有男、有女。


    有老、有少。


    多數狼人都為了食物,少數狼人為了力量。


    “吾神有了回應。”血牙突然驚喜道。


    “快說。”


    磐石立馬催促道。


    作為部落的首領,每年冬天都有族人餓死,磐石的壓力可想而知。


    “吾神說了,他可以賜予我們足夠的食物,讓我們免於饑餓,冬天不會再有族人餓死。”血牙站了起來,轉過身衝著族人們一臉激動的說道。


    “真的?”


    “血牙,你沒有騙我們?”


    “嗚嗚,太好了。”


    掃了一眼興奮的族人們,紫月平靜地問道“吾神想要什麽?”


    霎時,所有狼人都閉起了嘴巴,死死地盯著紫月。


    是啊!天下有免費的午餐?從來沒聽說過神靈會給信徒免費送食物的。


    “大家不用擔心,吾神不要魔核,不要魔法材料,也不要金錢。”血牙自然看到了族人們眼中的擔憂,連忙開口道。


    “那要什麽?”


    一個狼人忍不住好奇道。


    魔核、魔法材料、金錢都不要,那他們還能拿出什麽?


    “吾神隻要它。”


    血牙也不再賣關子,手指著供桌道。


    “螢石?”


    “血牙,你沒有搞錯吧?”


    “血牙,在吾神前,可不能開玩笑。”


    “血牙,別亂說。”


    所有狼人都傻眼了。


    為什麽?


    因為血牙手指的是一塊綠色的石頭,拳頭大小,看起來晶瑩剔透。


    在夜晚會發出亮光,被狼人們稱呼為螢石。


    螢石不是魔法材料,隻是因為會發光,才被狼人們用來照明。


    神靈會要螢石?


    有什麽用?


    “血牙,你確定吾神要的是螢石嗎?”磐石一臉嚴肅地問道。


    “族長,我確定。”血牙肯定地點了點頭,見大家還是一臉疑惑,血牙笑著解釋道“吾神之所以需要螢石,全是因為吾神想要修建新的神殿,需要一些螢石來裝飾神殿。不過吾神說了,螢石的個頭必須要大,小的可不行。”


    原來如此,狼人們恍然大悟。


    螢石雖然不是魔法材料,但隻論外表的話。


    那絕對是沒話說。


    不僅有著玉石一樣的質感,還自己會發光,確實是裝飾的不二選擇。


    “太好了,族長,我明天就去螢石山采集螢石。”一名壯碩的狼人興奮道。


    “我也去。”


    “還有我。”


    其他狼人也不甘落後,嗷嗷直叫道。


    “好了,聽我說一句。”磐石皺了皺眉頭,隨手一揮,所有狼人立馬閉起了嘴巴,眼巴巴地看著磐石。隻見磐石掃了大家一眼,先是衝著前排的壯碩青年狼人道“你們繼續出去捕獵,部落需要你們提供食物。”


    說完後,磐石又衝著後麵的老狼人、小狼人道“至於去螢石山采集螢石的事情就交給你們了,按照土地公公的指示,必須要采集到大的、好的螢石,你們誰還有什麽疑問嗎?”


    “沒有。”


    “沒有。”


    哪會有狼人有疑問啊?


    螢石山就在部落西麵的二十來裏處,那是一座高百丈的小山。由於山上遍地都可以看到螢石,在夜晚更是亮堂堂的,所以才會被稱為螢石山。捕獵,老狼人、小狼人不行,采礦還是沒問題的,更別說螢石也不難開采。


    隻是大個頭的螢石可不好找。


    多半要看運氣。


    ……


    美國、紐約、曼哈頓。


    沿著世界上富有盛名的中央公園向北向東,就是紐約有名的上東區,這裏聚集了金融、投資銀行的富豪們。而從第五大道向東、列克星敦大道向西便是上東區,也是紐約最昂貴、最受歡迎的住宅地區域,被稱為紐約的黃金海岸,這裏居住著紐約最富有的人群,是真正的富人區。


    其中有一棟莊園,那怕現在已是淩晨,依舊燈火通明。


    一間寬敞、奢華的臥室中,一群人都在圍著一名青年打轉。青年有著一頭棕褐色的頭發,高高的鼻梁,麵貌也算得上是英俊,正是普魯斯·金。


    淩亂的頭發,滿頭的虛汗,慘白的臉色,扭曲的麵容,一切都顯得不正常。


    “普魯斯,你怎麽了?”


    一名華貴的中年婦人,焦急道。


    “魔鬼……不要吃我……”普魯斯·金卻毫無所覺,隻是拚命掙紮著。


    “沃克,普魯斯這是怎麽了?他這樣不會有什麽事吧?”中年婦人問了半天,也沒有得到有用的信息,隻能扭頭看向了旁邊的中年男子。


    同樣的棕褐色發色,高高的鼻梁,與普魯斯·金有六分的相似。


    沃克·金,普魯斯·金的父親,同時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boss。


    “我怎麽知道?”


    沃克·金有點煩躁道。


    “老爺、太太,赫伯特主教來了。”這時一名老者推開了房門道。


    “快,有請!”


    剛剛還陰沉著臉的沃克·金,立馬一臉驚喜道。


    “不,我親自去。”


    沃克·金改口道。


    說完,不等大家反應過來,沃克·金便快步地走出了臥室。


    也就三分鍾不到的時間,沃克·金就帶著兩名男子回來了。


    帶頭的是一名老者,六十歲的模樣。


    花白的頭發,發白的胡須,一臉的皺眉,穿著一身牧師服。


    後麵則是一名中年男子,鷹鉤鼻,眼中滿是陰冷,像是一條毒蛇。


    “赫伯特主教,你快看看我的孩子,他這到底是怎麽了?怎麽一直在說胡話,怎麽喊都喊不醒。”沃克·金指著床上不斷說胡話的普魯斯·金,焦急地問道。


    “我來看看。”


    老者一臉平靜道。


    “那你快瞧瞧。”


    沃克·金點頭道。


    主教,尤其是教廷的主教,在美國,不僅有著不小的影響力,更是強大的代名詞。如果赫伯特不是沃克·金家的世交,那怕以沃克·金的地位,也可不能把人家大半夜的喊過來。


    赫伯特走到床邊,看著不斷亂語的普魯斯·金,輕輕地伸出了幹瘦的右手,緩緩地朝著普魯斯·金的額頭按了下去。嘩!一點金色的光點在赫伯特的右手心中出現了,然後急速地開始變大,眨眼便化為了兵乓球大小。


    沒有一點刺眼,有的隻是溫暖、柔和。


    那怕是旁邊站著的幾人,也感覺全身暖洋洋的,急躁的心情不由一平。


    被金色光團直接照射的普魯斯·金,變化自然是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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