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重編的航空兵


    在吃飯的時候,申普與朱華聖才趕了過來,隨後就由他倆簡單介紹了航空兵的情況。


    其實,沒什麽變化。


    當然,在編製體係方麵做了一些調整,主要是把聯隊與大隊縮小,取消了之前介於大隊與中隊之間的分隊。


    按照新的編製體係,一艘航母搭載的艦載機為一支聯隊,然後按照機種設大隊,在大隊下麵設中隊與小隊。


    如果需要,可以增設直屬聯隊的,用來執行特別任務的中隊或者小隊。


    此外,聯隊為航空兵的最高編製,再往上就是艦隊的航空作戰指揮官。


    這套編製體係,名義上是在簡化指揮程序,實際上是為了防止艦載航空兵坐大,避免出現陸航那樣的事情。


    雖然陸航還沒獨立出去,成立空軍的事情也肯定會拖到戰後,但是現在的陸航,已經處於半獨立狀態,跟陸軍沒有多少關係。大概是為了壯大聲勢,或者說是下爛藥,有人提出把海軍航空兵也編入到新的航空兵體係之內,組建一支大空軍,從而更有效的組織與利用航空作戰部隊。


    對此,海軍是堅決反對。


    理由也很充足:艦載航空兵是航母搭載的作戰武器,存在價值由航母決定,因此沒有單獨運作的意義。


    在理論上,艦載航空兵軍官能獲得的最高軍銜隻是上校,再往上,就要轉行擔任艦隊航空作戰指揮官。


    關鍵,聯隊之上的指揮權其實在艦隊手上。


    此外就是,艦載航空兵聯隊的番號是自成體係,跟特混艦隊無關。


    這麽安排,主要是為了方便調度。


    在新的編製體係下,申普與朱華聖都是聯隊長,而且都在八月底,也就是完成了在西北東望洋的作戰部署之後晉升上校。


    按照抽簽結果,申普為第4聯隊的聯隊長,朱華聖為第3聯隊的聯隊長。


    第1聯隊與第2聯隊部署在第21特混艦隊的兩艘航母上麵,第5聯隊在國內,擔負新兵的訓練工作。


    平心而論,新的編製體係更加加合理。


    從長遠角度看,這套新的編製體係能更有效的發揮出艦載航空兵部隊的戰鬥力,更加適合執行高強度作戰任務。


    此外,還有一個隱形的好處。


    破除門戶之見,打破已在海軍植根數十年,建立在艦隊之上,並且以艦隊為核心的利益團體。


    今後,艦載航空兵的官兵都隻認命令、不認人。


    其實,這也是海軍指揮體係改革的第一個顯著成果。


    至於搭載的艦載機,反到沒啥好說的,還是之前的那些。


    兩個聯隊的“哮天”戰鬥機都換成了最新批次,使用新式發動機,並且增加了三個內部油箱。


    新式發動機的額定功率沒有提高,隻是增加了一個應急功率,通過往氣缸裏麵噴水增加輸出功率。雖然最多隻能持續五分鍾,但是在超載起飛與空戰格鬥的時候,有著無與倫比的價值。


    增加的三個內部油箱當,有一個就是水箱,此外的兩個能容納300升汽油,作戰半徑提高了大概100千米。


    此外就是,所有的艦載機都有對應的型號名稱。


    為作戰飛機提供規範的型號名稱,可以說是海軍與陸軍在戰爭爆發後,就軍事管理進行的一次意義深遠的合作。


    在航空兵領域,海軍與陸軍采用與遵守共同的命名規範。


    戰鬥機為:在“戰”後麵加數字編號。


    攻擊機按發動機數量分輕重,在“輕攻”與“重攻”的後麵加數字編號。


    轟炸機同樣是按照發動機數量分為輕中重,在“輕轟”、“中轟”與“重轟”後麵加數字編號。


    其他機種,比如運輸機、巡邏機等等,全都按照這套規範賦予正式的型號名稱。


    在原則上,陸軍用單數,海軍用雙數。


    通常,在數字編號後麵可以增加具體名稱。


    如果存在改進,則在數字番號與名稱之間增加所屬的子型號,或者是標注生產批次。


    因為“台風”還在二線部隊使用,所以獲得了“戰2型”的番號,而“哮天”的番號就是“戰4型”。同樣的道理,“黃蜂”是輕轟2型“黃蜂”轟炸機,“飛魚”成了輕攻2型攻擊機。


    新的命名方式,主要是為了便於管理,降低後勤保障的難度。


    在實際操作中,飛行員與指揮官仍然習慣使用通俗名稱,也就隻有勤務人員更在乎具體型號。


    不管怎樣,這也算得上是海軍艦載航空兵的一個進步吧。


    其實,價值最大的一項改進,不是艦載機,是機載設備。


    在經過了大半年的努力之後,帝國的電子設備生產廠商,終於開發出了通信距離達到五百千米的語音電台。


    這玩意確實很笨重,整備質量一百多千克。


    此外,產量還沒有上來。


    為此,暫時隻裝備於少數的“飛魚”,而且全都是中隊長級別以上的座機,還為此減少了投彈手,準確的說是後座的機槍手。導航員坐機槍手位置,兼任了機槍手的工作,騰出了安裝電台的空間與重量。


    當然,兩支聯隊的情況並非完全一樣。


    第3聯隊現有27架戰鬥機,32架轟炸機與24架魚雷機,還有8架專用的偵察機,總共有91架艦載機。


    第4聯隊現有28架戰鬥機,33架轟炸機,24架魚雷機與8架專用的偵察機,總共有93架艦載機。


    兩支聯隊都是超編,增加了一個中隊的轟炸機,還額外攜帶了幾架戰鬥機與偵察機。


    這也跟此次的作戰行動有關。


    因為首先要對付紐蘭海軍的艦隊航母,所以根據之前的作戰經驗,申普與朱華聖都覺得應該以轟炸機為主。


    按兩人的理解,在對付航母的戰鬥中,俯衝轟炸機更有價值。


    雖然沒有確切統計數據,但是在與狹夷海軍的戰鬥當中,擊沉與重創航母,立下首功的幾乎全都是俯衝轟炸機。再說了,換裝發動機的“黃蜂”能攜帶500千克炸彈,轟炸主力艦同樣不在話下。


    此外就是,要深入敵後,而且需要在廣闊的海域內搜索敵艦,肯定得搭載更多的戰鬥機與偵察機。


    因為超編搭載,所以兩艘航母都沒有備用的艦載機。


    這算是一個小遺憾。


    在此,申普還格外提到,八艘巡洋艦都換上了新式水上飛機,總共有二十四架。


    雖然這些水上飛機的速度比艦載機慢多了,但是航程都足夠的大,而且全都配備了長途電台。


    至於飛行員的經驗,更加沒得說,全都參加過封鎖行動。


    白止戰也在此做了安排,讓留下來的何維貴負責水上飛機的指揮工作,安排水上飛機的搜索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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