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我的故事


    我們人人都有一個故事,一個真實的、親身經曆的故事。我也有我的故事,盡管往事都已成為過去,但是回想起來,仍舊曆曆如在眼前。


    人生的經曆,是我們生命的紀錄,是有用的資料。這些資料可供自己參考,也可以供別人參考。正因為我的故事中有血有淚,有悲慘、有絕望,而我卻都熬了過來,所以我才願意公開它。


    佛說:人生是善。的確,我們在痛苦的人生中,隻有依從佛的指示,盡量種下善因、清除苦果,拿出意誌力,奮鬥前進。前進的道路,可能曲折艱難,但總比後退或停滯為好。信佛,對精神有幫助、對身體有幫助,事實擺在我們的眼前,可以證明。


    願我的故事,給你啟發;願佛的教導,給你指引。


    當我還是一個十八個月大的小女孩,父母就離婚了。


    由於稚齡的關係,我不知道這件事對我有多大影響,但我母親因此要出外工作,做人家的長工。她把我送到陌生的地方,讓陌生人照顧我。我在那裏,一連三個星期,哭個不停,使照顧我的人束手無策,不知道應該怎麽辦。我的母親隻有被迫把我帶回家中,另想其他的法子。


    她身為一個單身家長,把我養大,令我敬愛她。可是,她畢竟沒有能全心全意的照顧我,這是我深感悲哀的。


    我一直都不知道我的母親再嫁給我繼父的原因。是為了她愛他呢?還是為了想要給她的孩子一個美滿的家庭?但無論如何,那並不是一個明智的舉動。我的繼父,是在德國的傳統家庭中長大的,有非常殘暴的性格;他對待我們,也離不開他那種殘暴的習性。


    我的母親後來懷了我的妹妹,到了一九三○年代,世界經濟衰退,我們的家庭就變成了一個更殘暴更黑暗的家。我那時才五歲大。


    所謂:禍不單行。就在我五歲大的時候,我家的一個鄰居,一個年老的醉漢,竟把我**了。我清楚的記得醫生替我檢查的情景,也記得在法庭中,我是受害人。這個人雖然受到法律製裁,被判了十五年監禁,但我卻被人不停的指責:“都是你不對!”


    因此,多年來我都在擔心,怕那人一朝刑滿出獄,就會因為我使他入獄,而來找我報仇。


    我大部分的童年,都在忍受身體和性的虐待。我的自我評價變得一天比一天低,沒有一樣事情對我有好的影響,我覺得連外麵的世界,也是一個壞的循環。


    在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有一件事,就可以表明我那時的生活是怎樣的。當時,我們學校有一個聯歡會,那裏有很多蛋糕可以分給我們學生。這所學校的小孩,除了我以外,都來自舒適的中等家庭;相形之下,我的衣著最為簡陋。我頭上剪著一個不像樣的發式,腳上穿著一雙長統的黑鞋,嘴裏帶著生蒜頭的氣味──這氣味是因為我被迫每天都吃生蒜頭以“防止寄生蟲”的緣故。


    我們家中從來都沒有蛋糕可吃,因為根本買不起。一位住在附近的老婦人可憐我,每星期都給我十分錢;而在我的生日時,更會給我一元。但這十分錢都被當作家用,那一元就給我買那年穿的內衣褲。


    這一天,學校的聯歡會有很多蛋糕分發,那些平時每天都吃到蛋糕的小孩,人人分發到兩三塊,而當學校老師見到我的時候(我當然是排在最後一個),卻一塊蛋糕也沒有給我;因為都已發完給別的同學了。


    我當時很傷心,但現在已經清楚知道,那是因為我那時在學校裏表現得自己毫無價值、不值得任何獎勵,所以才使我排在最後一個,也使我連一塊蛋糕都拿不到。那完全是我自己惹人厭,他們隻是在反映他們對我的不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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