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


    他想了想,問道:


    “飛馬城有溫泉?”


    “當然有。地熱溫泉,最是舒服不過。”


    被這麽一說,已經好久沒洗過澡的李臻心思也不免被說動了。


    但他還是客套了一番:


    “這個……貧道無意打擾……”


    “道長。”


    商年打斷了他的話,說道:


    “那是我們雷虎門的產業,你我乃是同袍,莫要說這些客氣話。更何況……道長昨日不也說了麽?這《小李飛刀》可是很長很長的,我們也想聽完。道長莫要推脫,這事兒便這麽定了,放心,道長去,肯定是上房一間!這事兒包在我等身上!”


    話都說到這地步了,李臻也就不在拒絕。


    換做孫伯符,他肯定是不會答應的。


    但商年是他朋友,倆人從對方留給他這匹老馬時,緣分便已經結下了。


    於是拱拱手:


    “多謝商居士!”


    “嘿嘿,無事!還有幾日就能回家了,到時候一定要與道長好好喝一杯!”


    “哈哈~”


    說笑之間,隊伍已經恢複了之前那般的狀態。


    又走了一路,還遇到了幾處商隊。


    不過那些商隊在看到了這群人後,便乖乖的讓到了一邊。


    而等到天黑之時,李臻甚至還看到了一些村落。


    原以為今晚大家會在進村休憩,可卻偏偏沒有。眾人依舊選擇在道邊原地紮營,放出探子,生火灶飯。


    而等所有人都端著皮碗往他這邊紮堆的時候,李臻便明白……


    自己得開始了。


    ……


    打千夫山入關內,過羅州、方丘、璧山,入祁連。


    當抵達了祁連山下時,關內的第一場雪已經下了下來。


    商隊已經連續走了三天。


    而這三天的時間裏,商隊內的氛圍已經從“李探花到底會不會上”,變成了“龍嘯雲和林詩音到底是不是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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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隨著《小李飛刀》故事的一點點深入。


    那個喜歡飲酒,飲酒後必咳嗽,似有肺癆,可手中飛刀鋒芒卻絲毫不減的李尋歡,已經在眾人心中豎起了一個重情重義的苦主形象。


    李尋歡太苦了。


    最愛的女人變成了大嫂。


    得又得不到,忘又忘不掉。


    而這座江湖太冷了。


    冷到用李臻的話來講,便是“世間少有癡情種,俗世多留忘恩客”。


    可偏偏聽的是欲罷不能。


    而對李臻來講,有兩個好消息。


    一,還有半日,飛馬城便到了。


    若按照現代地理位置來講,飛馬城便在祁連山東麓,占據了河西走廊一塊水草最豐美的地區。


    而一連走了幾日,終於要見到這座千年之城不說,甚至,這次還不用擔心落腳處。


    商年給他找的,就是飛馬城雷虎門外門的一處產業。


    飛馬三宗皆以牧馬為生,雖然按照規矩是“你不賣馬就數典忘祖“,但也沒那麽誇張。


    那邊的貿易很發達,尤其是這種年月。


    亂世之象已顯,雖然每個人不明說……但“戰馬”這東西卻成了必備資源。


    而飛馬城的馬,便是那些有野心之人組建核心騎兵的關鍵一環。


    所以,那城中最不缺的就是身懷重金的富戶商賈。


    有了錢,就要享受,連帶著一些商隊配套的設施便都起來了。而商年找的地方,便是雷虎門外門利益鏈條的其中一環。一處雷虎門經營的客棧酒肆。


    坦白地講,商年他們都真不缺錢。


    每年分紅時,屬於外門弟子的分紅都讓他們有著一筆對普通人來講很誇張的進項。


    沒辦法,雷虎門就是有錢。


    就是闊。


    而錢財在李臻看來同樣是他們維持地位的重要一環。


    隻不過,內門要多一些,外門要少一些。


    那也隻是相對而已。


    就李臻這種窮酸道士來看,外門那些銀錢也足夠誇張了。


    當真是應了那句“殺人放火金腰帶”的話語。


    這話也不算貶義,至少用在這不是。


    一座城池理所應當要有能保護自己利益的力量,而對於飛馬城來講……或者是古往今來不管任何利益集團,首當其衝可以讓自己飛快凝聚安保力量的吸引力,便是錢財。


    這點放到哪都不會錯。


    而雷虎門這種並不是把利益獨吞,而是分於眾人的方式,顯然讓他們的凝聚力會更強。


    不管怎麽說吧,他似乎冥冥之中抱上了雷虎門的金大腿。


    不愁吃不愁喝,踏踏實實的說書漲經驗,賺自己的小錢錢。


    瞬間,他對飛馬城升起了無窮的向往。


    至於第二點嘛……


    很簡單。


    《小李飛刀》、以及《天龍八部》這些瓶子……


    滿了!


    滿中滿之不能再滿!


    隻不過……李臻為了防止出什麽意外,沒有直接升級。


    而是打算等到了飛馬城,找個清淨之地好好研究一番……


    李老六那邊沒什麽好研究的。


    老實升級就行了。


    可是新護法的人選,他還沒考慮好。


    憑心而論,塔大和李老六的組合,在他看來有點像是肉盾+輸出……或者用更現代一點的方式來講,就像是打野+ADC的組合。


    與人對戰,塔大撐肉,頂在前麵。


    刀刀照敵人脖子上砍,但卻缺乏一些招數章法,很是單一。


    而他的作用,其實就是吸引敵人的注意力。


    真正要人命的是李老六。


    找好位置,切入,飛刀收割。


    而通過這四本書,擺在李臻麵前其實最糾結的就隻有一件事。


    新護法,到底是要個戰士類型的前排,和塔大一起頂,還是說……搞個輔助,為ADC的輸出提供保障。


    一個是針尖對麥芒的堂堂正正。


    一個是極限拉扯各司其職的羚羊掛角。


    在這一場幸福的煩惱中選擇哪一個,李臻還沒想好。


    其實他挺想全都要的……隻是因為,一本書裏就隻有一個護法,而他看中的卻是同一本書裏的兩個角色。


    這倆角色都很強。


    一個從頭強到尾以悲劇收場,一個是前期發育後期冠絕天下。


    他有些糾結。


    而就在這糾結之中,半日時間一晃而過。


    “道長。”


    當走上了一道山坡後,商年喊了他一聲。


    往遠處一指,與所有人一樣發出了歡呼之聲:


    “快看!”


    “飛馬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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