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魯王府。


    一間大屋中,站著三個人。


    一個,在籠子裏。


    兩個,在鐵籠外。


    咱還是先說那籠外的兩位。


    其中,身著錦衣華服的一位,便是這魯王府的世子。


    此人姓朱名爀,也就是咱們之前提到過的那位“小王爺”;關於這貨的名字為什麽是這種冷僻字,我印象中我以前好像解釋過,這裏就不再重複贅述了。


    這個朱爀,今年二十有五,生了張國字臉,臉上的五官極為鮮明。


    那是一字濃眉、杏圓大眼、通關鼻梁,方海闊口……這長相往你麵前一杵,你絕對是過目難忘。


    而身形方麵,朱爀也與一般的皇族子弟不同:那時的大部分皇族後代,都因為缺乏勞動,養尊處優,所以長得胖弱無力,但這朱爀,儼然是將身材練得十分矯健,雖然他的身高也就一米七不到,但照樣能給人一種高大健壯的感覺。


    當然,若要跟此刻站在他身邊的另一位比,那他可就差遠了……


    但見那廝,高人一頭,奓人一臂,相貌魁偉,須發如鬃……他隻是往那兒一站,便如羅漢金剛一般,有一種懾人的威勢。


    這位又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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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處書中代言,他便是那火蓮教教主——屍烆子,人前自稱“火蓮大仙”。


    列位,您從他這道號就能看出來,這不是什麽正經道士。


    一般來說,無論是玄奇宗那種世人不知的道門,還是那些世俗所知曉的道家門派,都不會起這種跟屍邪沾邊的道號;唯有魔道,才會搞些類似“九毒神君”、“陰山天尊”這樣的陰間名號。


    這個屍烆子,無疑就是魔道傳人,不過他也並不算很厲害,隻是學了點皮毛而已。


    他的師父倒是有點能耐,後文我們也會提到,此處便暫且不說。


    還說這屍烆子吧……


    這廝身穿一襲黑色法袍,那袍子的款式似僧非僧,似道非道,袍前兩襟和袍後正中皆繡著火蓮標誌,再結合他那長相,活脫脫一個邪教教祖的樣兒。


    那這麽一位,又是怎麽和朱爀混到一起的呢?


    無他……互相利用爾。


    朱爀這人的野心不小,區區魯王之位有點滿足不了他,所以他想借屍烆子這妖道之能,以“火蓮教”為跳板,另圖大業。


    而屍烆子呢,自也不會拒絕“魯王府”這頂保護傘——有了朱爀撐腰,至少在這濟寧地界上,他的火蓮教絕對是橫行無忌。


    這二人,可說是各懷鬼胎,誰也沒把對方當個人,隻當是杯喝完就可以扔的奶茶。


    但表麵上呢,他們還是一副主仆相敬如賓的姿態,和和氣氣的,畢竟……這杯茶,一時半會兒他們還喝不完。


    “嗬……不錯,這還真是個稀奇玩意兒。”此刻,朱爀繞著房中間那個一人多高的大鐵籠子,上下打量著籠中的人,口中還念念有詞。


    屍烆子則是麵露得色,恭敬地應道:“小王爺喜歡就好……不過說實話,這次的這個,實屬罕有,貧道費了很大的功夫……”


    “哎~虧待不了你的。”朱爀知道對方這是要好處,他即刻不耐煩地應道,“過幾天不就是寒衣節了嗎?你就隨便找個由頭,讓百姓再‘燒獻’一回好了,本王準了。”


    “是。”屍烆子低頭、微笑,“多謝小王爺。”


    “誒?”朱爀對屍烆子斂財的細節並不感興趣,此時他的注意力全在那籠中之人身上,故馬上又問道,“他會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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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隻會說蠻語。”屍烆子道,“沒人聽得懂。”


    “哦……”朱爀的神情有些失望,“那若教他我們的話,他能學會嗎?”


    “應該可以。”屍烆子回道,“據貧道所知,早在唐時便有關於馴化這種昆侖奴的記載,即便無法教會他說,至少也能教懂他聽。”


    看到這兒可能您也明白了,他們倆此時正在進行評頭論足的對象,即那個被關在鐵籠裏的人,是一個黑人。


    正如屍烆子所言,盛唐時期,我國長安便有“昆侖奴,新羅婢”之說,其中有些是阿拉伯國家那邊上供的黑奴,還有些則是自南洋諸國及沿海一代流入,當然那時的人也分不清非洲黑人和東南亞人的區別,看到皮膚黝黑的都認為是“昆侖奴”。


    而在咱們故事發生的這個大朙朝,華夏大地上的黑人反倒是比唐時還少見了。


    盡管在歐洲和美洲大陸,此時節正值十七世紀黑奴販賣業的鼎盛時期,但大朙的朝廷對這塊倒是完全不敢興趣,甚至是一種禁止的態度。


    眼下屍烆子送給小王爺的這個“昆侖奴”,是在海上被一些海盜給抓住,從福建沿海一帶進入大朙的。


    本來呢,經過一番輾轉買賣,買到他的那夥人販子打算將其一路運到京城,賣個大價錢,誰知在經過山東的時候被火蓮教給“截胡”了。


    沒辦法,他們也隻能以一個還能接受的價格賣給火蓮教,要是他們頭鐵就是不賣,那恐怕非但是錢拿不著,命都得留下。


    “嗯……”此時,朱爀聽到可以“馴化”這個黑叔叔,神色便又舒展了幾分,“好,好好好……哈哈……這可比那鳥獸好玩兒。”他頓了頓,忽想起了什麽,又道,“對了,他有名字嗎?”


    “昆侖奴大多是沒有名字的。”屍烆子說著,便從袖中拿出了一塊鐵牌,“不過……這個昆侖奴似乎有些特別,抓到他的海盜把他的名字刻在了鐵牌上,他叫……”


    屍烆子的話在此戛然而止。


    他突然就停止了動作,停止了發言,且神色陡變,全身僵立。


    這樣持續了整整五秒後,他才又開口道:“有人來了。”


    “什麽?”朱爀一臉疑惑,不明白他的意思。


    屍烆子隻能再說得具體些:“有外人……闖進王府來了。”


    …………


    數分鍾前,魯王府外。


    夜色中,一道人影如露水趟葉般無聲潛來。


    此人一身鶉衣,腳踏草鞋,胸前斜紮著一個包袱,背上背一把單刀。


    這個造型看著……三分像刺客,七分倒更像賊。


    魯王府的守備說不上森嚴,但也並非形同虛設,除了各處都有燈籠照亮,有守衛按固定路線巡邏之外……那高牆大院之中,還養了不少狗。


    眾所周知,狗在這個世界上的所有防盜係統中獨一檔。


    我管你是什麽武林高手還是IMF小隊,哪怕你腳不沾地,隻要被狗發現了,那叫聲一起,你該暴露還是得暴露。


    當然,要攻破這個“係統”也不難……


    卻見那鶉衣客,來到牆腳下,以耳功辨了辨守衛的位置,確認這附近暫時無人了,他便從隨身帶的包袱裏拿出了幾個江米團子,甩手便扔進了院裏。


    這一手,綠林道上的基本都會,一般有兩種弄法——


    第一種:把江米和女人的頭發攪拌在一塊兒,捏成團兒,再拿香油一炸,丟給狗吃,狗隻要吃了,便張不開嘴了,既無法咬人,也無法叫出聲來。


    第二種:也是用香油炸江米團子,不過裏麵不拌頭發,而是直接下藥,讓狗吃了睡過去。


    這兩種方法有什麽區別呢?


    很簡單,用第一種法子,比較節約時間,狗隻要一咬團子,賊就可以翻牆進院兒了,但是,之後若沒人及時發現,那狗有一定幾率會死。


    用第二種法子呢,扔完團子以後要等一會兒,賊得確認狗吃下團子並睡著了,才能進院兒,這樣就增加了暴露的風險,但好處是狗隻會睡過去,沒有性命危險……當然了,事後被主人打死那是另一回事啊。


    或許又有人要說了,費那勁幹嘛?直接往江米團子裏下毒,把狗毒死不也一樣嗎?


    這個呢……就不合規矩了。


    常言道,盜亦有道。


    您別看綠林道的人幹的都是違法的事兒,但人家也有人家的講究。


    江米團子裏放毒藥是可以,而且毒藥的成本的確比迷藥要低,但這樣做存在一種危險——可能會有多餘的團子散落在地上,第二天被小孩兒撿到之後往嘴裏塞。


    您生在新社會,可能覺得撿了地上的食物往嘴裏放不可思議,也難以想象會有尚不懂事的孩子在院兒裏亂跑沒人看著,但在那個時候,這種都不叫事兒。


    那拌了頭發的團子,小孩兒撿起來吃了也沒事兒,因為人是可以用手把黏在嘴裏的東西拉出來的,小孩嚼了兩口覺得不對,自然會往外摳往外吐。


    而那放了迷藥的呢,也吃不死人。


    但要是往團子擱毒藥,雖然概率不高……但確有可能意外把人毒死。


    所以綠林道上有規矩,打狗的團子不喂毒,誰喂毒誰就是犯了那斷子絕孫的罪過。


    這位鶉衣客也是守規矩的,他扔的是那放了迷藥的團子,所以扔完後稍等了片刻,待他確認了這麵牆後的兩條狗沒動靜了,這才翻牆入院兒。


    可惜啊……


    這位兄弟,算到了守衛,也算到了狗,卻是沒算到,除了這些常見的防盜手段外,這魯王府還有一重“保險”——道術。


    他可不知,那屍烆子早已在魯王府牆內布下一個隱陣,隻要有那沒沾過他那“火蓮教香火”的人進來,施法者立刻就能察覺。


    這一手,屍烆子對朱爀說,是為了“保護小王爺”,但其實呢……他更多的是想監視王府,以防朱爀在他不知道的時候偷偷在此召見某些他不認識的人,搞些他不知曉的勾當。


    眼下,這鶉衣客剛一踏入魯王府的院牆之內,遠在內庭某屋中的屍烆子便感應到了,所以後者當時便頓住身形,凝神而探。


    那鶉衣客的輕功也是不俗,他輕鬆翻越高牆後,又迅速的、無聲無息地穿過了偌大的院子,在接近內庭時,他腳下輕點,遊壁而上,單手一攀就翻上了屋簷。


    像他這種綠林道上的慣偷,對於大戶人家家裏的建築格局,通常都有一套自己的分析方式,畢竟他入過的院兒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了,經驗豐富。


    再者,那時候東南西北四廂的分法本就有規律,結合宅內守衛的分配情況,確也不難辨別出庫房的位置。


    因此,這鶉衣客稍事觀察,便確定了目標所在。


    然後,他便如一隻壁虎般,借黑雲遮月之時,順著房簷一路遊進,不多會兒就來到了庫房門口。


    庫房就是庫房,即便是三更半夜,門口也掛著倆燈籠,站著倆守衛。


    不過嘛……在那個沒有攝像頭的年代,守衛偷懶能偷到什麽地步也是可想而知的。


    就說庫房門口這兩位吧,一個抱著手裏的長槍,背靠牆,兩眼都已經閉起來了;另一個則是幹脆坐在地上,長槍都扔到了一邊。


    你說,他們這樣,來接崗的人看到會不會罵他們?


    害,輪班製嘛,以後輪到他們值白班,別人夜班的時候,他們自然也會假裝沒看見。


    說到底,大家都是打工的,混口飯吃,都不容易,何必互相為難呢。


    啪——


    啪——


    鶉衣客從屋簷翻下來時,整個人落地都沒發出一丁點兒聲音,不過他出手打暈那兩名守衛時,還是不可避免地發出了一點點響動。


    此處再說個題外話,影視動漫中堪稱泛濫的“用手刀迅擊他人後頸,將人打昏”這個操作,在現實中是幾乎不可能成功的。


    打輕了,人根本不會暈;打重了,人是有可能會昏倒,但也可能造成脊柱永久損傷,或是當場死亡。


    而且這力度,也沒有一個標準,因為人和人的體質不可一概而論,哪怕同一個力道同一個角度打下去,也可能是不同的結果。


    同理,打下巴、太陽穴、腹部……也是類似的。


    那麽咱這書裏的角色,就說這位鶉衣客吧,他這個操作怎麽解釋呢?


    好說,用內力打了特定的穴道,保證昏迷,但不致死。


    “你膽子不小啊。”


    就在鶉衣客俯身去那兩個守衛身上摸索鑰匙的時候,忽然,一個說話聲自他背後響起。


    “王府你都敢闖。”這說話之人,顯然就是那屍烆子,“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嗬……”不料,那鶉衣客聞聲,竟是笑了,他邊笑還邊起身,麵向了對方,“你怎麽知道,我還真就是‘要錢不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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