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完畢,我尋覓了半天,從衣櫃裏找出了當年上班的時候穿的黑色小西裝,雖說是西裝之中最lou的那種,但是也比我那些吊兒郎當的衣服強多了。


    穿上了黑色小西服,雖然有點褶皺,自我感覺良好,從我屋裏走出,晨曦已經焦急的在客廳等待了。


    一見了我,晨曦本想說什麽,但是沒說出口,呆呆的看著我,片刻,隨即撲哧一笑,說道:“你這是賣保險去?”


    我一愣,說道:“怎麽穿西服就是賣保險的了?話說賣保險怎麽了!?人家惹你了?”


    晨曦一個勁從那裏捂著嘴笑,繼續說道:“阿澤,你要穿這身能出去,我也真佩服你。”


    我認為晨曦可能是看到一個從來不穿西服的人穿上了西服,有些別扭,有些搞笑,但是我覺得還是蠻帥的。


    最後我發現晨曦之所以笑還真不是因為我穿著別扭,這套西裝是加絨的,然而現在室外溫度已經高達三十五度,西裝又是黑色的吸熱,我在這空調屋裏穿了幾分鍾額頭都滲出汗珠,如果出去,我豈不成了一個汗人?


    男人在考慮事情上,終究是比不過女人。無奈之下,我脫下了西服,穿上了便裝,與晨曦一同驅車到了本地的商場之中,按照晨曦的話說,置辦一套狂拽炫酷的衣服。


    這座商場算是我們這裏最大的商場,裏麵應有盡有,但價格不菲,是出了名的有錢人逛的商場。我一走進這裏,心裏也有些沒底,雖然我因為之前賣號,現在手裏有些存款,但是這裏的消費可不是一般人能消費得起的。


    走過很多奢飾品的商鋪,看都沒敢多看一眼,不過晨曦的眼尖,而且她隻為了讓我穿著好看,根本不考慮價格,帶我看了無數個四五千的半截袖,三四千的短褲,以及七八千的板鞋。


    逛了一圈,我愣是沒敢多說話,生怕晨曦上了勁,非要我買個好幾千的衣服。


    最終,我們在阿瑪尼的商鋪裏,尋找到了真愛,一個白色的t恤,十分的簡單,幹淨,利索,價格七百,雖然很貴,但是對比之前的那些天價衣服,我竟然毫不猶豫的拿出卡刷了。


    最終,我搭配了一套還算利索的裝備,阿瑪尼的白色t恤,李維斯的牛仔短褲,以及o的一款休閑板鞋。


    價格都還算“親民”,我也都能“接受”,穿著也幹淨利索,起碼給人一看就很舒服的感覺。


    最關鍵的一點,是晨曦很滿意,其實對我來說都一樣,隻要晨曦滿意就行,畢竟我是為了當她“男朋友”。


    期間還有個有意思的小插曲,結賬的時候,晨曦要跟我搶著結賬,但我身為大男子,自己買衣服怎麽可能讓姑娘結賬,這決不允許,不過晨曦說這衣服是因為她才買的,所以她要結賬,我立馬冷眼看著她,淡淡的說道:“你的意思是,沒有你我一輩子不買衣服了?”晨曦無言以對,最終還是我去把賬結了,


    置辦完畢,看了下時間已經六點了,晨曦大呼不妙,她媽下午五點的飛機,讓她去接,她把這茬給忘了,不過她媽這個時候還沒打來電話,看來是飛機習慣性的延誤,我們立馬驅車,向商場方向前進。


    晨曦的車是一輛奧迪s3,個頭很小,但是動力很猛,後排空間十分小,我在想,開著這個車去接她媽媽,會不會讓她媽坐的很難受?


    沒辦法了,誰讓我是屌絲沒有車,不過按照晨曦之前說好的,我現在有車一族,開著一輛寶馬五係,但是今天車保養了,所以開著晨曦的車去,這些潛台詞,晨曦早就為我設計好了,都無需我自己多想,按照她說的就是。


    “咚、叮咚伶咚叮咚;咚、叮咚伶咚叮咚......”


    晨曦電話突然響了,不用說也知道,一定是她媽下機了,我的心情跟這電話鈴聲一樣忐忑,晨曦接通了電話,我甚至想湊到晨曦身邊聽一下她媽怎麽跟她說話,想知道她媽是個什麽風格的女人,讓我也好有個心理準備。


    能孕育出晨曦這樣的大美女,我估計她媽不可能是那種不好說話的主。


    我靠近了晨曦的電話,能稍微聽到她媽媽的聲音,聲音很溫柔,說的好像是已經下機了,問晨曦在哪,晨曦尷尬的告訴她媽,這就過去,本以為她媽會著急,沒想到不驕不躁的說道:“好,等你。”


    這我就放心了,她媽一定是個溫文爾雅的女人,她爹是當官的,估計有官架子,不過沒關係,隻要過她媽不刁難我就行,一般女人刁難起來,可比男的要厲害多了,男的看你不順眼,可能會打你,會罵你,但是女的如果看你不順眼,那不是打你罵你那麽簡單了,有些間接的嘲諷,就如同寒冬裏的冷風,刺痛著你的骨髓,卻不讓你身上有一絲痕跡。


    電話掛斷,聽了這麽一通電話,讓我的心裏稍微有所準備,沒有了剛才那般緊張,我開著車帶著晨曦一路奔向機場,機場方向距離我們這座大商場可是有二十多裏的路,在不違反交通指令的情況下,我最快也要半個小時才能到,這第一次去接“丈母娘”就遲到,估計這頓飯,我定是吃的不舒服了。


    現在我們在市區中心,交通堵塞,我的心情也如同車裏放的一首單身情歌一樣悲傷,但是隨著我們走出了這市中心,通往機場的那條路還是很寬的,紅綠燈也少,路變得比較好走,車裏的電台歌曲也從單身情歌轉變成了一首郭富城的動起來,瞬間讓我渾身充滿能量,一腳油門衝到一百碼,在大馬路上,如同一直紅色的飛鼠(晨曦的車是紅色的),快速的衝刺。


    市區的五裏路用了二十分鍾,駛出市區,剩下不到二十來公裏的路,隻用了十多分鍾,可見這城市的怪象。


    駛入機場,如果換成是我,在機場這種地方等半個小時,早就心態炸了,但是晨曦的媽媽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打一個電話到晨曦這裏,我們把車聽到了機場大廳前側的停車上中,下了車,我跟晨曦一路快走,直奔候機大廳。


    晨曦一邊走,一邊帶著質疑的目光看著我,說道:“你能行嗎,別關鍵時刻掉鏈子。”


    我雖心中緊張,但是表麵還要假裝鎮定,這個時候開個玩笑最適合不過,於是我說道:“媳婦把你的手給我,咱們拉著手過去。”


    晨曦沒好氣的瞪了我一眼,但是沒有拒絕,因為若是這場戲沒演好,不是被晨曦媽媽發現,就是讓晨曦媽媽覺得我們不是“真愛”。所以這場戲必須做的像一下,我都能想到這裏,晨曦自然也能想到,我剛說完,晨曦一手拉住我的手,為了避免尷尬,竟直接拽著我向機場走去。


    晨曦的手白嫩細滑,手與手相互拉緊的那一瞬間,我也不禁心神蕩漾,這可是十足的女神白富美,雖然是一場戲,但是我對晨曦的好感還是有的,如果這場戲最後變成了真的,那就跟做夢一樣,沒有男人會拒絕這麽一個俏皮可愛的女人當女朋友。


    太陽已經下山,說不上涼快,但是也這會的氣溫,也還算舒爽,沒有了中午的那般燥熱,多了一縷清風。我跟晨曦快步行走,雖然手拉著手,但是晨曦快我一步,給人的感覺是晨曦在拖著我走,晨曦今天紮著丸子頭,十分俏皮,額前留著兩縷秀發,在風中飄舞,更閑靈動。


    一路走進候機大廳,一想到即將見到“丈母娘”我又開始有些緊張,手心不知不覺滲出了汗珠,因為與晨曦手拉著手,所以晨曦也發現了我的手出汗,知道此時的我,隻是假裝鎮定,實則緊張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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