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利克斯拍胸脯保證,會將犯無赦製作成世界上最完美的人偶,但狡黠的目光中還是露出私心。他確實會做個無與倫比的人偶,但絕對不會交給吳臨水,這個人他要定了!
無奸不商這句話總有道理,做買賣的人,永遠不可能做賠本生意。
“拿自己的命去換一個娃娃很不值得,不過誰叫我手賤簽約了呢,就按照你的遊戲規則來吧。不過既然是遊戲,結局就有多種可能,說不定我最後會把你所有的收藏都贏走。趁現在還擁有這些寶貝,多看兩眼,不然以後就沒機會了。”吳臨水也算見過世麵的人,自然不會被小小的通靈遊戲嚇倒,還能反嗆利克斯幾句。
“有意思,不愧是幹獵人這一行的,臨危不懼。”利克斯假模假樣地鼓掌,臉上帶著笑容,可眼神就跟餓了半個月的野獸看見肉一樣,惡狠狠地盯著犯無赦。
不難看的出他已經開始不耐煩,隻想近距離觀察罕見的美人,再動手製作最完美的作品,根本不想和別人廢話:“巷子裏黑,路也不好走,這樣的寶貝磕著碰著太可惜。不如留在這裏,我幫你看著。”
“那可不行,除非我死了,不然誰也別想動他一根毫毛。閣下要是有硬搶的意思,我不介意在這裏試試新武器的威力如何!”他從乾坤袋中取出一柄薄劍,執於手中。那劍十分奇妙,接觸空氣後熊熊烈焰環繞劍身,卻不會傷主人分毫:“希望你做人偶的時候進行過防火處理,不然這把赤炎劍可不長眼,砍哪燒哪,到時候把這些傑作弄壞了,傷心欲絕的可不是我!”
“你這要求也太刁鑽了,不讓碰,怎麽做人偶。我又不是超能力者,可不會用精神力隔空製作。”利克斯的語氣還算平和,看起來沒有動手的打算。
由於對方不是善茬,要真打起來吳臨水沒多大勝算。不過這裏是永夜市場,是個不允許鬥毆的中立地帶,有許多武藝高強還有異能的黑市守衛四處巡邏。客人在這裏打起來,會被罰數額極高的罰款,拿不出錢的人隻能抵押自己的器官、壽命和靈魂。這聽起來很慘,但相比顧客的處罰,商家與人發生衝突會被永久性取消販賣資格,這結局對商人來說更可怕。
所以他吃準利克斯不會衝動行事,才敢這樣挑釁!
“製作的時候我要在旁邊監督,我和他不能分開。”用合格的獵人無論什麽時候都不會丟下獵物作為借口,吳臨水硬是把犯無赦帶進巷子。不然,把他單獨留在店裏,肯定會被心懷不軌的利克斯占便宜,就算沒有真的動手動腳,那猶如視奸般的眼神也讓人受不了。
雖然大魔頭在白天也被幾個少女圍觀過,但那是幻化的外形,是偽裝,是軀殼,總之是假的,看幾眼也沒什麽。
吳臨水心裏有個特別奇怪的想法,這家夥的本來麵目應該是關係十分親密的人才能看,才可以接觸。隨便展露在別人麵前,他會很介意。特別是利克斯毫不掩飾地表現出興趣,那些露骨到會產生羞恥感的稱讚,讓本來就很焦躁的心中升起一股說不出的不悅。這種情緒從何而來,為什麽產生,他不是心理學家,搞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也說不出什麽帶有學術性的所以然。想了很久,才把一切歸咎於獨占欲!
不管是什麽生物,隻要是雄性,占有就是從基因釋放出的本能。
領地、權利、財富,美人……古往今來,男人們都在爭奪這些東西,他也不例外。所以他不是對犯無赦有了什麽不該產生的感情,隻是想獨占這個美麗的妖孽而已。
對,隻是這樣而已……
吳臨水不斷為自己混亂的內心找借口,想解開藏在心底的一團亂麻,最後又被纏得動憚不得,解不開一身束縛。他和犯無赦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在失蹤的三年中兩人曾經朝夕相處,情同手足,卻以背叛告終。他失去記憶,找不到答案,不明白為什麽這麽做。而他,明明可以報仇雪恨,殺之而後快,卻在最後一刻停手,還簽下不可理喻的婚書。
說不定,是兩個人都瘋了……
撇開這些不合邏輯的不提,犯無赦來了以後,他總是被這個大魔頭吸引,目光和心思不斷流連在他身上,這種感覺讓人害怕!
懷著複雜的心情,他走進巷子。
按照男左女右的要求,他們朝左邊邁步,發現巷頭懸掛著一塊鐵質的路牌,上麵用楷體刻著八字巷三個字。這條小巷入口開闊,到中間逐漸收攏,越往裏走道路越狹窄,確實像一個“八”字,名字還取得挺應景。
再往裏幾步,就是店主所說的刻有編號的青磚牆。巷內漆黑一片,不過才離開街口三四米而已,已經到了伸手不見五指的地步,那隻嫋嫋燃燒的香,像隻發光的夜蟲,在暗中發出微弱的光芒。直到打開店主給的手電筒,才在暗無天日的深巷中製造一些光明。
先前進入的中年男人早就看不見蹤跡,不知是已經遇害還是走到更深的地方去了。雖然沒有旁人,但為掩人耳目,兩人依然用心語進行交流。
犯無赦的第一句話,自然是充滿擔憂的埋怨:“你蠢嗎,居然簽真名!”
“沒辦法,他給我一隻真話筆,我不會破解魔法效果。”簽合約時男人坐的位置正好看不到這一幕,所以並不知道利克斯下套。真話筆,顧名思義,就是隻能寫出真話的鵝毛筆,是來自西方的魔法道具。吳臨水對魔法了解不多,平常也少見這樣的對手,缺乏抵禦方法。
知道男人在擔心自己,他又補充:“簽了也沒什麽,我應該有死替,就算中招也不會危及生命。”
死替是菅家的秘術,孩子出生後即刻刺破手指取數滴鮮血,用來浸泡一種神秘植物的種子。種子吸飽鮮血後,隻消三五天就能發芽,這時找個旁人無法進入的秘境種下,每日澆水,不出數日便破圖而出。一開始,這東西是普通植物的樣子,有莖有葉有根。但在第一次開花後,會結出拳頭大的肉色果實,果實成熟後,會跟血的主人一同成長,慢慢長出人形,並形成某種奇妙的生命連接。
雖然是人的樣子,但它畢竟是植物,不能說話也不能動,當然也沒有情感和思想,隻要水和陽光就能生存。菅家的子孫每個人都有這麽一個植物替身,當本體受到足以致死的攻擊時,死替會分擔傷害。吸收傷害後,果實便會掉落,植株隨即枯萎死亡,失去作用。
雖然是逆天的法寶,但死替一次隻能栽種一個,再培養一個需要十幾年。
“你的死替在三年前就用掉了,你回來後子元肯定會重新種一個,但沒有成型就無法抵禦傷害。雖說靈珠也能護體,可是白字黑字簽下契約,不知會帶來什麽後果,總讓人擔心其中有詐。”犯無赦歎氣,忽然捉住吳臨水的手腕:“也罷,萬一出事,為夫護你周全就是了。”
“你不是說在人間不能出手嗎?”聽到這句話,心裏暖暖的,可惜吳臨水不是感性的人,這時候還在煞風景:“我這幾天好像隱約記起一些在魔域生活時發生的事,那邊也有個很大的市場,烤深淵惡蟲特別好吃,雖然那東西的名字和長相都有點奇怪。”
“我的事你想不起來,無關緊要的事倒是記得清楚!”犯無赦扶額,有點無奈地搖頭,居然沒用心語而是直接說出來,聲音中充滿苦悶:“如果你有一天恢複記憶,一定要告訴我,不準騙我。”
他的表情快要碎了似的,也許是想起曾經遭受的背叛而產生巨大的痛苦,五官都要糾結在一塊了,光是看就會跟著傷心。
吳臨水不忍心直視那樣的目光,隻是看著男人的眼睛,就被一陣天旋地轉的疼痛擊潰。他的良心在叫囂,在狠狠地懲罰他,折磨他。他咬緊牙關,還沒來得及說什麽就被男人搶白:“不,你這小騙子的話一句都不能信,就算賭咒發誓,最後也能背叛我。真話筆我也得弄一隻,每天早晚檢查你是否在說謊!”
“你就算信不過我,也對自己的觀察能力有點信心,堂堂一個魔君不會看人就算了,居然還依靠真話筆。”大約是被真話筆這句話打亂氣氛,胸口的劇痛得到緩解,不到兩分鍾就恢複正常。
如果是剛認識那會,男人說要用真話筆測試內心,吳臨水一定會暴怒,因為不被信任真的很糟,還有種被羞辱的感覺。但現在,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他慢慢發現犯無赦所作的一切隻是因為太在乎他。
這是不是愛,他不知道,或許對方跟自己一樣隻是出於本能的占有,不願自己的東西不聽話?
“我現在想揍你,可以嗎!”大魔頭關節捏得哢哢作響。
“別,利克斯肯定在觀察咱們,別露餡。”趕緊結束這個話題,他開始挨個敲打青石磚,一連敲了一百多塊都沒反應,讓人有點煩躁。因為越往裏深入,兩邊的牆就越高,縫隙也越來越狹窄,壓迫感也就越強。
他討厭狹小的空間,隻要身處這樣的場所,腦海中就會出現許多血腥而混亂的片段。那是個被屍山血海覆蓋的牢籠,滿眼隻有不正常的紅,血水中漂浮著許多殘肢,畫麵像地下電影一樣不斷顛簸,讓他很不舒服!
“吳臨水,是你嗎?”也不知道敲了多少塊磚,靜得針掉到地上都能聽到聲音的黑暗中,終於響起一個男人急切的詢問:“看到名字我還以為是同名同姓,沒想到真是你,上麵終於派人來調查了?”
一股白煙從鑽縫中冒出,在他們麵前聚集成半透明的人形,是個四十來歲,身體強壯的大漢。男人的長相很硬朗,屬於侵略性很強的帥氣,一頭花白的短發不但不顯老,還增加了不少滄桑男人味。他的身體結實得像摔跤選手,兩條手臂上都是圖案怪異的刺青。這樣的人,隻要見過一次,一定會過目不忘!
然而吳臨水失憶的大腦頓時死機,完全想不起這個人姓誰名誰,但他在相簿中見過這家夥,舅舅還專門介紹過——他叫刀哥,也是個走無常!
無奸不商這句話總有道理,做買賣的人,永遠不可能做賠本生意。
“拿自己的命去換一個娃娃很不值得,不過誰叫我手賤簽約了呢,就按照你的遊戲規則來吧。不過既然是遊戲,結局就有多種可能,說不定我最後會把你所有的收藏都贏走。趁現在還擁有這些寶貝,多看兩眼,不然以後就沒機會了。”吳臨水也算見過世麵的人,自然不會被小小的通靈遊戲嚇倒,還能反嗆利克斯幾句。
“有意思,不愧是幹獵人這一行的,臨危不懼。”利克斯假模假樣地鼓掌,臉上帶著笑容,可眼神就跟餓了半個月的野獸看見肉一樣,惡狠狠地盯著犯無赦。
不難看的出他已經開始不耐煩,隻想近距離觀察罕見的美人,再動手製作最完美的作品,根本不想和別人廢話:“巷子裏黑,路也不好走,這樣的寶貝磕著碰著太可惜。不如留在這裏,我幫你看著。”
“那可不行,除非我死了,不然誰也別想動他一根毫毛。閣下要是有硬搶的意思,我不介意在這裏試試新武器的威力如何!”他從乾坤袋中取出一柄薄劍,執於手中。那劍十分奇妙,接觸空氣後熊熊烈焰環繞劍身,卻不會傷主人分毫:“希望你做人偶的時候進行過防火處理,不然這把赤炎劍可不長眼,砍哪燒哪,到時候把這些傑作弄壞了,傷心欲絕的可不是我!”
“你這要求也太刁鑽了,不讓碰,怎麽做人偶。我又不是超能力者,可不會用精神力隔空製作。”利克斯的語氣還算平和,看起來沒有動手的打算。
由於對方不是善茬,要真打起來吳臨水沒多大勝算。不過這裏是永夜市場,是個不允許鬥毆的中立地帶,有許多武藝高強還有異能的黑市守衛四處巡邏。客人在這裏打起來,會被罰數額極高的罰款,拿不出錢的人隻能抵押自己的器官、壽命和靈魂。這聽起來很慘,但相比顧客的處罰,商家與人發生衝突會被永久性取消販賣資格,這結局對商人來說更可怕。
所以他吃準利克斯不會衝動行事,才敢這樣挑釁!
“製作的時候我要在旁邊監督,我和他不能分開。”用合格的獵人無論什麽時候都不會丟下獵物作為借口,吳臨水硬是把犯無赦帶進巷子。不然,把他單獨留在店裏,肯定會被心懷不軌的利克斯占便宜,就算沒有真的動手動腳,那猶如視奸般的眼神也讓人受不了。
雖然大魔頭在白天也被幾個少女圍觀過,但那是幻化的外形,是偽裝,是軀殼,總之是假的,看幾眼也沒什麽。
吳臨水心裏有個特別奇怪的想法,這家夥的本來麵目應該是關係十分親密的人才能看,才可以接觸。隨便展露在別人麵前,他會很介意。特別是利克斯毫不掩飾地表現出興趣,那些露骨到會產生羞恥感的稱讚,讓本來就很焦躁的心中升起一股說不出的不悅。這種情緒從何而來,為什麽產生,他不是心理學家,搞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也說不出什麽帶有學術性的所以然。想了很久,才把一切歸咎於獨占欲!
不管是什麽生物,隻要是雄性,占有就是從基因釋放出的本能。
領地、權利、財富,美人……古往今來,男人們都在爭奪這些東西,他也不例外。所以他不是對犯無赦有了什麽不該產生的感情,隻是想獨占這個美麗的妖孽而已。
對,隻是這樣而已……
吳臨水不斷為自己混亂的內心找借口,想解開藏在心底的一團亂麻,最後又被纏得動憚不得,解不開一身束縛。他和犯無赦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在失蹤的三年中兩人曾經朝夕相處,情同手足,卻以背叛告終。他失去記憶,找不到答案,不明白為什麽這麽做。而他,明明可以報仇雪恨,殺之而後快,卻在最後一刻停手,還簽下不可理喻的婚書。
說不定,是兩個人都瘋了……
撇開這些不合邏輯的不提,犯無赦來了以後,他總是被這個大魔頭吸引,目光和心思不斷流連在他身上,這種感覺讓人害怕!
懷著複雜的心情,他走進巷子。
按照男左女右的要求,他們朝左邊邁步,發現巷頭懸掛著一塊鐵質的路牌,上麵用楷體刻著八字巷三個字。這條小巷入口開闊,到中間逐漸收攏,越往裏走道路越狹窄,確實像一個“八”字,名字還取得挺應景。
再往裏幾步,就是店主所說的刻有編號的青磚牆。巷內漆黑一片,不過才離開街口三四米而已,已經到了伸手不見五指的地步,那隻嫋嫋燃燒的香,像隻發光的夜蟲,在暗中發出微弱的光芒。直到打開店主給的手電筒,才在暗無天日的深巷中製造一些光明。
先前進入的中年男人早就看不見蹤跡,不知是已經遇害還是走到更深的地方去了。雖然沒有旁人,但為掩人耳目,兩人依然用心語進行交流。
犯無赦的第一句話,自然是充滿擔憂的埋怨:“你蠢嗎,居然簽真名!”
“沒辦法,他給我一隻真話筆,我不會破解魔法效果。”簽合約時男人坐的位置正好看不到這一幕,所以並不知道利克斯下套。真話筆,顧名思義,就是隻能寫出真話的鵝毛筆,是來自西方的魔法道具。吳臨水對魔法了解不多,平常也少見這樣的對手,缺乏抵禦方法。
知道男人在擔心自己,他又補充:“簽了也沒什麽,我應該有死替,就算中招也不會危及生命。”
死替是菅家的秘術,孩子出生後即刻刺破手指取數滴鮮血,用來浸泡一種神秘植物的種子。種子吸飽鮮血後,隻消三五天就能發芽,這時找個旁人無法進入的秘境種下,每日澆水,不出數日便破圖而出。一開始,這東西是普通植物的樣子,有莖有葉有根。但在第一次開花後,會結出拳頭大的肉色果實,果實成熟後,會跟血的主人一同成長,慢慢長出人形,並形成某種奇妙的生命連接。
雖然是人的樣子,但它畢竟是植物,不能說話也不能動,當然也沒有情感和思想,隻要水和陽光就能生存。菅家的子孫每個人都有這麽一個植物替身,當本體受到足以致死的攻擊時,死替會分擔傷害。吸收傷害後,果實便會掉落,植株隨即枯萎死亡,失去作用。
雖然是逆天的法寶,但死替一次隻能栽種一個,再培養一個需要十幾年。
“你的死替在三年前就用掉了,你回來後子元肯定會重新種一個,但沒有成型就無法抵禦傷害。雖說靈珠也能護體,可是白字黑字簽下契約,不知會帶來什麽後果,總讓人擔心其中有詐。”犯無赦歎氣,忽然捉住吳臨水的手腕:“也罷,萬一出事,為夫護你周全就是了。”
“你不是說在人間不能出手嗎?”聽到這句話,心裏暖暖的,可惜吳臨水不是感性的人,這時候還在煞風景:“我這幾天好像隱約記起一些在魔域生活時發生的事,那邊也有個很大的市場,烤深淵惡蟲特別好吃,雖然那東西的名字和長相都有點奇怪。”
“我的事你想不起來,無關緊要的事倒是記得清楚!”犯無赦扶額,有點無奈地搖頭,居然沒用心語而是直接說出來,聲音中充滿苦悶:“如果你有一天恢複記憶,一定要告訴我,不準騙我。”
他的表情快要碎了似的,也許是想起曾經遭受的背叛而產生巨大的痛苦,五官都要糾結在一塊了,光是看就會跟著傷心。
吳臨水不忍心直視那樣的目光,隻是看著男人的眼睛,就被一陣天旋地轉的疼痛擊潰。他的良心在叫囂,在狠狠地懲罰他,折磨他。他咬緊牙關,還沒來得及說什麽就被男人搶白:“不,你這小騙子的話一句都不能信,就算賭咒發誓,最後也能背叛我。真話筆我也得弄一隻,每天早晚檢查你是否在說謊!”
“你就算信不過我,也對自己的觀察能力有點信心,堂堂一個魔君不會看人就算了,居然還依靠真話筆。”大約是被真話筆這句話打亂氣氛,胸口的劇痛得到緩解,不到兩分鍾就恢複正常。
如果是剛認識那會,男人說要用真話筆測試內心,吳臨水一定會暴怒,因為不被信任真的很糟,還有種被羞辱的感覺。但現在,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他慢慢發現犯無赦所作的一切隻是因為太在乎他。
這是不是愛,他不知道,或許對方跟自己一樣隻是出於本能的占有,不願自己的東西不聽話?
“我現在想揍你,可以嗎!”大魔頭關節捏得哢哢作響。
“別,利克斯肯定在觀察咱們,別露餡。”趕緊結束這個話題,他開始挨個敲打青石磚,一連敲了一百多塊都沒反應,讓人有點煩躁。因為越往裏深入,兩邊的牆就越高,縫隙也越來越狹窄,壓迫感也就越強。
他討厭狹小的空間,隻要身處這樣的場所,腦海中就會出現許多血腥而混亂的片段。那是個被屍山血海覆蓋的牢籠,滿眼隻有不正常的紅,血水中漂浮著許多殘肢,畫麵像地下電影一樣不斷顛簸,讓他很不舒服!
“吳臨水,是你嗎?”也不知道敲了多少塊磚,靜得針掉到地上都能聽到聲音的黑暗中,終於響起一個男人急切的詢問:“看到名字我還以為是同名同姓,沒想到真是你,上麵終於派人來調查了?”
一股白煙從鑽縫中冒出,在他們麵前聚集成半透明的人形,是個四十來歲,身體強壯的大漢。男人的長相很硬朗,屬於侵略性很強的帥氣,一頭花白的短發不但不顯老,還增加了不少滄桑男人味。他的身體結實得像摔跤選手,兩條手臂上都是圖案怪異的刺青。這樣的人,隻要見過一次,一定會過目不忘!
然而吳臨水失憶的大腦頓時死機,完全想不起這個人姓誰名誰,但他在相簿中見過這家夥,舅舅還專門介紹過——他叫刀哥,也是個走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