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尋歡沉默了很久,才歎了口氣,緩緩道:“一個人勝利之後,總會覺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孫小紅道:“為什麽?”
李尋歡道:“因為他已經完全勝利,完全成功了,已沒有什麽事好再讓他去奮鬥的,一個失敗了的人精神反而會振作些。”
孫小紅咬著嘴唇,悠悠道:“這麽樣說來,成功的滋味豈非也不好受?”
李尋歡又沉默了很久,忽然笑了笑,道:“雖然也不大好受,但至少總比失敗好得多。”
勝利和成功並不能令人真的滿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樂。
真正的快樂是在你正向上奮鬥的時候。
你隻要經曆過這種快樂,你就沒有白活。
長亭,自古以來就是人們餞別之地,離別總令人黯然神傷,這使得“長停”這兩個字的本身就仿佛帶著淒涼蕭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淒淒。
長亭外,小道旁,正有一雙少年男女在殷殷話別。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們顯然是相愛的,他本該廝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歡愉,為什麽要輕言難別呢?
少男的身上負著劍,但無論多鋒利的劍也斬不斷多情兒女的離愁別緒,他眼睛紅紅的,仿佛也曾流過淚。
“送到這裏就夠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著頭,道:“你什麽時候回來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許一兩年,也許”
少女的淚又流下,道:“你為什麽要我等這麽久?為什麽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說過,我要找到那些人,將他們擊敗!”
他凝注著遠方,眼睛裏發著光,接著道:“那些在兵器譜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尋歡,郭嵩陽,呂鳳先我要讓他們知道,我比他們更強,然後”
少女道:“然後怎麽樣?我們現在已經很快樂了,你將他們擊敗後,我們難道會更快樂?”
少男道:“也許不會,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為什麽?”
少男道:“因為我不能就像這樣默默無聞的過一輩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上官金虹和李尋歡那麽樣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緊握著拳,顯得那麽堅強,那麽興奮。
少女望著他,目中帶著敘不盡的柔情蜜意,終於輕輕歎息了一聲,柔聲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無論你要去多久,我都等著你。”
他們心裏充滿了離別的痛苦,也充滿了對未來幸福的憧憬。
他們當然不會注意到別人。
林下卻有人一直在注意著他們。
直到那少年昂首闊步,踏上征途,孫小紅才歎了口氣,悠悠道:“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結局,隻怕就不會離開他的情人了”
一個人成名後又怎麽樣呢?
孫小紅凝視著李尋歡,目中似也有淚,悄悄接著道:“他想和你一樣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樂?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會像他這麽樣做的。”
李尋歡的目光還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處,過了很久,才沉聲道:“我若是他,也會這麽樣去做。”
孫小紅愕然道:“你”
李尋歡道:“人活著,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顧一切去奮鬥,至於奮鬥的結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樂?他們並沒有放在心上。”
他嘴角帶著微笑,眼中發著光,緩緩道:“有些人也許會認為這種人傻,但世上若沒有這種人,這世界早就不知變成什麽樣子了。”
孫小紅目中忽也充滿了和那少女同樣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樣,正為她的男人驕傲。
阿飛站在更遠些,現在才慢慢的走了過來。
但孫小紅還是緊緊拉著李尋歡的手,沒有鬆開,她並不害羞,因為她覺得她的感情井沒有羞於見人的地方。
她簡直恨不得將她的感情當著全世界的人表露出來。
阿飛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會來了。”
他們本是在這裏等林詩音的。
林詩音和龍嘯雲發生了什麽事,他們並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樣。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聽到“她”想到林詩音,孫小紅的手才不知不覺移開。
但她立刻又握緊,握得更緊,道:“她跟我的好,一定會來。”
阿飛道:“她不會來!”
孫小紅道:“為什麽?”
阿飛道:“因為她自己也該知道,她已不必來。”
這句話本是孫小紅問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時候,眼睛卻在凝視著李尋歡。
李尋歡也沒有放開孫小紅的手。
以前他每次聽別人說起林詩音,心裏總會覺得有種無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鎖,將他整個人都鎖住。
他總認為自己必將永遠負擔著這痛苦。
但現在,他的痛苦卻似已不如昔日強烈,是什麽力量將他的鎖解開的呢?
他和林詩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積的,所以才會那麽深這。
孫小紅和他的情感雖較短暫,但卻經過了最大的患難折磨,經過了出生入死的危險。
這種情感是不是更強烈?
這時林詩音已離開他們很遠了。
阿飛說的不錯——她沒有來,因為她也覺得不必來龍小雲曾經問過她:
“你為什麽不讓我去見他最後一次?”
林詩音就又問她的兒子:“你為什麽還要去見他?”
龍小雲回答的時候咬著牙,道:“我至少要讓他知道,我父親是為了什麽死的。”
龍嘯雲無論做錯過什麽事,現在都已用血洗清了。
做兒子的自然希望別人知道。
但林詩音卻不這麽想,“他這麽樣做,隻因為他自己覺得應該這麽樣做,並不是要求別人原諒,也並不是想要別人知道。”她頓了頓,又道:“他不但為自己洗清了債,也為我們還清了債,隻要我們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見李尋歡,因為她知道見了隻有令彼此痛苦。
他們也沒有再去尋找龍嘯雲的屍身,因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錢幫對處理屍體的方法不但很特別,而且很迅速。
他們若去找,找到的也隻有痛苦——這也正如孫小紅所知道的一樣,她爺爺的屍身也是永遠也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無可奈何的事,無論誰都無能為力。
這種事雖痛苦,但一個人若要活著,就得想法子將這種痛苦甩掉。
他們都決心要好好的活下去!因為死也不是解決這種問題的好法子——
死根本就不是解決任何事的法子。
長亭中又有人在餞別。
這次要去的是阿飛,他說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長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說的當然不是真話,但李尋歡也並沒有阻攔他。
因為他的身子始終是個謎,甚至在李尋歡麵前,他也從來不願提起,但每當李尋歡說起沈浪、熊貓兒、王憐花、朱七七,這些傳奇人物的傳奇故事時,他臉上總會現出一種很奇特的表情。
難道他和這些前輩名俠有某種很奇特微妙的關係?
他這次要遠遊海外,為的就是要去尋訪他們?
李尋歡並沒有問。
因為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的才好。
一個人要成為怎麽樣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間的離別總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傷感,但他們的離別卻隻有祝福,沒有傷感。
因為他們確信彼此都會好好的活著,確信以後還有見麵的日子。
尤其當阿飛看到李尋歡的手時,他覺得更放心了。
李尋歡的手還是和孫小紅的緊緊握在一起。
這雙手握刀的時候太多,舉杯的時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現在正應該讓它享受溫柔的滋味。
世上還有什麽比情人的手更溫柔的呢?
阿飛知道孫小紅一定會比任何人都珍惜這雙手的,這雙手縱然還有劍痕,也一定會漸漸平愈。
至於他自己,他當然也有過劍傷,但他不願再提。
“過去的,全都已過去”
這句話看來仿佛很簡單,其實真能做到的人並不多。
幸虧李尋歡和阿飛全都已做到了。
阿飛忽然道:“三年後,我一定會回來。”
他微笑著,瞧著他們的手,又道:“我回來的時候,你們當然要請我喝酒。”
李尋歡道:“當然,隻可惜三年未免太長了些。”
阿飛道:“我要喝的那種酒很特別,不知道你們肯不肯請?”
孫小紅搶著道:“你要喝什麽酒?”
阿飛道:“喜酒。”
喜酒,當然是喜酒。
就因為要喝喜膺,所以才得等三年——無論為誰守喪,三年都已足夠。
孫小紅的臉紅了。
阿飛道:“我什麽酒都喝過,就是沒喝過喜酒,隻希望你們莫要令我失望。”
孫小紅的臉更紅,垂下頭,卻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尋歡。
李尋歡的神情很特別,“喜酒”這兩個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過了很久,他才緩緩道:“我什麽酒都請人喝過,就是從未請人喝過喜酒,你可知道為了什麽?”
阿飛當然不知道,李尋歡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尋歡自己說了出來,道:“因為喜酒太貴了。”
阿飛怔了怔,道:“太貴?”
李尋歡笑了笑道:“因為一個男人若要請人喝喜滴,那就表示他一輩子都得慢慢的來付這筆帳,隻可惜我又偏偏不願令朋友失望。”
孫小紅“嚶嚀”一聲,投入他懷裏。
阿飛也笑了。
他已很久很久沒有這麽樣笑過。
這一笑,使他驟然覺得自己又年輕了起來,對自己又充滿了勇氣和信心,對人生又充滿了希望。
就連那凋零的木葉,在他眼中都變得充滿了生機,因為他知道在那裏麵還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苗長。
他從不知道“笑”竟有這麽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尋歡,也很感激,因為一個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還能讓別人笑,才真正偉大!
“畫蛇添足”不但是多餘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上大多煩惱,豈非就因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別人快樂。
你若能令別人笑一笑,縱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孫小紅道:“為什麽?”
李尋歡道:“因為他已經完全勝利,完全成功了,已沒有什麽事好再讓他去奮鬥的,一個失敗了的人精神反而會振作些。”
孫小紅咬著嘴唇,悠悠道:“這麽樣說來,成功的滋味豈非也不好受?”
李尋歡又沉默了很久,忽然笑了笑,道:“雖然也不大好受,但至少總比失敗好得多。”
勝利和成功並不能令人真的滿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樂。
真正的快樂是在你正向上奮鬥的時候。
你隻要經曆過這種快樂,你就沒有白活。
長亭,自古以來就是人們餞別之地,離別總令人黯然神傷,這使得“長停”這兩個字的本身就仿佛帶著淒涼蕭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淒淒。
長亭外,小道旁,正有一雙少年男女在殷殷話別。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們顯然是相愛的,他本該廝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歡愉,為什麽要輕言難別呢?
少男的身上負著劍,但無論多鋒利的劍也斬不斷多情兒女的離愁別緒,他眼睛紅紅的,仿佛也曾流過淚。
“送到這裏就夠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著頭,道:“你什麽時候回來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許一兩年,也許”
少女的淚又流下,道:“你為什麽要我等這麽久?為什麽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說過,我要找到那些人,將他們擊敗!”
他凝注著遠方,眼睛裏發著光,接著道:“那些在兵器譜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尋歡,郭嵩陽,呂鳳先我要讓他們知道,我比他們更強,然後”
少女道:“然後怎麽樣?我們現在已經很快樂了,你將他們擊敗後,我們難道會更快樂?”
少男道:“也許不會,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為什麽?”
少男道:“因為我不能就像這樣默默無聞的過一輩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上官金虹和李尋歡那麽樣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緊握著拳,顯得那麽堅強,那麽興奮。
少女望著他,目中帶著敘不盡的柔情蜜意,終於輕輕歎息了一聲,柔聲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無論你要去多久,我都等著你。”
他們心裏充滿了離別的痛苦,也充滿了對未來幸福的憧憬。
他們當然不會注意到別人。
林下卻有人一直在注意著他們。
直到那少年昂首闊步,踏上征途,孫小紅才歎了口氣,悠悠道:“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結局,隻怕就不會離開他的情人了”
一個人成名後又怎麽樣呢?
孫小紅凝視著李尋歡,目中似也有淚,悄悄接著道:“他想和你一樣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樂?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會像他這麽樣做的。”
李尋歡的目光還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處,過了很久,才沉聲道:“我若是他,也會這麽樣去做。”
孫小紅愕然道:“你”
李尋歡道:“人活著,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顧一切去奮鬥,至於奮鬥的結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樂?他們並沒有放在心上。”
他嘴角帶著微笑,眼中發著光,緩緩道:“有些人也許會認為這種人傻,但世上若沒有這種人,這世界早就不知變成什麽樣子了。”
孫小紅目中忽也充滿了和那少女同樣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樣,正為她的男人驕傲。
阿飛站在更遠些,現在才慢慢的走了過來。
但孫小紅還是緊緊拉著李尋歡的手,沒有鬆開,她並不害羞,因為她覺得她的感情井沒有羞於見人的地方。
她簡直恨不得將她的感情當著全世界的人表露出來。
阿飛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會來了。”
他們本是在這裏等林詩音的。
林詩音和龍嘯雲發生了什麽事,他們並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樣。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聽到“她”想到林詩音,孫小紅的手才不知不覺移開。
但她立刻又握緊,握得更緊,道:“她跟我的好,一定會來。”
阿飛道:“她不會來!”
孫小紅道:“為什麽?”
阿飛道:“因為她自己也該知道,她已不必來。”
這句話本是孫小紅問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時候,眼睛卻在凝視著李尋歡。
李尋歡也沒有放開孫小紅的手。
以前他每次聽別人說起林詩音,心裏總會覺得有種無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鎖,將他整個人都鎖住。
他總認為自己必將永遠負擔著這痛苦。
但現在,他的痛苦卻似已不如昔日強烈,是什麽力量將他的鎖解開的呢?
他和林詩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積的,所以才會那麽深這。
孫小紅和他的情感雖較短暫,但卻經過了最大的患難折磨,經過了出生入死的危險。
這種情感是不是更強烈?
這時林詩音已離開他們很遠了。
阿飛說的不錯——她沒有來,因為她也覺得不必來龍小雲曾經問過她:
“你為什麽不讓我去見他最後一次?”
林詩音就又問她的兒子:“你為什麽還要去見他?”
龍小雲回答的時候咬著牙,道:“我至少要讓他知道,我父親是為了什麽死的。”
龍嘯雲無論做錯過什麽事,現在都已用血洗清了。
做兒子的自然希望別人知道。
但林詩音卻不這麽想,“他這麽樣做,隻因為他自己覺得應該這麽樣做,並不是要求別人原諒,也並不是想要別人知道。”她頓了頓,又道:“他不但為自己洗清了債,也為我們還清了債,隻要我們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見李尋歡,因為她知道見了隻有令彼此痛苦。
他們也沒有再去尋找龍嘯雲的屍身,因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錢幫對處理屍體的方法不但很特別,而且很迅速。
他們若去找,找到的也隻有痛苦——這也正如孫小紅所知道的一樣,她爺爺的屍身也是永遠也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無可奈何的事,無論誰都無能為力。
這種事雖痛苦,但一個人若要活著,就得想法子將這種痛苦甩掉。
他們都決心要好好的活下去!因為死也不是解決這種問題的好法子——
死根本就不是解決任何事的法子。
長亭中又有人在餞別。
這次要去的是阿飛,他說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長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說的當然不是真話,但李尋歡也並沒有阻攔他。
因為他的身子始終是個謎,甚至在李尋歡麵前,他也從來不願提起,但每當李尋歡說起沈浪、熊貓兒、王憐花、朱七七,這些傳奇人物的傳奇故事時,他臉上總會現出一種很奇特的表情。
難道他和這些前輩名俠有某種很奇特微妙的關係?
他這次要遠遊海外,為的就是要去尋訪他們?
李尋歡並沒有問。
因為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的才好。
一個人要成為怎麽樣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間的離別總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傷感,但他們的離別卻隻有祝福,沒有傷感。
因為他們確信彼此都會好好的活著,確信以後還有見麵的日子。
尤其當阿飛看到李尋歡的手時,他覺得更放心了。
李尋歡的手還是和孫小紅的緊緊握在一起。
這雙手握刀的時候太多,舉杯的時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現在正應該讓它享受溫柔的滋味。
世上還有什麽比情人的手更溫柔的呢?
阿飛知道孫小紅一定會比任何人都珍惜這雙手的,這雙手縱然還有劍痕,也一定會漸漸平愈。
至於他自己,他當然也有過劍傷,但他不願再提。
“過去的,全都已過去”
這句話看來仿佛很簡單,其實真能做到的人並不多。
幸虧李尋歡和阿飛全都已做到了。
阿飛忽然道:“三年後,我一定會回來。”
他微笑著,瞧著他們的手,又道:“我回來的時候,你們當然要請我喝酒。”
李尋歡道:“當然,隻可惜三年未免太長了些。”
阿飛道:“我要喝的那種酒很特別,不知道你們肯不肯請?”
孫小紅搶著道:“你要喝什麽酒?”
阿飛道:“喜酒。”
喜酒,當然是喜酒。
就因為要喝喜膺,所以才得等三年——無論為誰守喪,三年都已足夠。
孫小紅的臉紅了。
阿飛道:“我什麽酒都喝過,就是沒喝過喜酒,隻希望你們莫要令我失望。”
孫小紅的臉更紅,垂下頭,卻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尋歡。
李尋歡的神情很特別,“喜酒”這兩個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過了很久,他才緩緩道:“我什麽酒都請人喝過,就是從未請人喝過喜酒,你可知道為了什麽?”
阿飛當然不知道,李尋歡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尋歡自己說了出來,道:“因為喜酒太貴了。”
阿飛怔了怔,道:“太貴?”
李尋歡笑了笑道:“因為一個男人若要請人喝喜滴,那就表示他一輩子都得慢慢的來付這筆帳,隻可惜我又偏偏不願令朋友失望。”
孫小紅“嚶嚀”一聲,投入他懷裏。
阿飛也笑了。
他已很久很久沒有這麽樣笑過。
這一笑,使他驟然覺得自己又年輕了起來,對自己又充滿了勇氣和信心,對人生又充滿了希望。
就連那凋零的木葉,在他眼中都變得充滿了生機,因為他知道在那裏麵還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苗長。
他從不知道“笑”竟有這麽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尋歡,也很感激,因為一個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還能讓別人笑,才真正偉大!
“畫蛇添足”不但是多餘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上大多煩惱,豈非就因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別人快樂。
你若能令別人笑一笑,縱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