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角巷,奧利凡德魔杖店。


    秦墨和胖子站在門前。


    “你去把名單上的草藥都買齊吧,我去買一根合手的魔杖,之後在破釜酒吧匯合,有問題嗎?”秦墨對胖子說道。


    “放心,買東西我是熟路,這些包在我身上。”胖子排在胸前的胸大肌道。


    看了蓋爾一眼後,秦墨提醒道:“小心點,別忘了畢維斯。”


    “知道,這點警覺性我還是有的。我一個位麵商人,可不是那麽容易被撂倒的。”


    “希望如此。”說完,秦墨推開了奧利凡德魔杖店的大門。


    奧利凡德魔杖店又破又小,店堂內則更小,出來一條長椅之外什麽都沒有,進入店內,放眼望去,數千隻裝有魔杖的狹長盒子,擺滿了整個小店,幾乎碼到了天花板上。


    一進門,秦墨就看到了小店的主人,奧利凡德。


    “你好,我是來買魔杖的。”


    “噢,你是霍格沃茲一年級的學生,拉文克勞?!”奧利凡德看著秦墨的校服道。


    “是的,與您是一個學院。”


    “拉文克勞啊,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啊。”奧利凡德似乎被勾起了某些美好的回憶,秦墨也不打擾,人老了總免不了回憶起過去。


    沒有打擾老人家的回憶,秦墨走進如小山堆積的魔杖盒中,明鏡止水悄然發動。


    心鏡之中,一朵朵的火焰浮起,或暴躁或安寧、或憂鬱或歡快、或敦實或頑固,在秦墨的感知心鏡中,每一根法杖似乎都有情緒和性格。


    魔杖可以選擇主人,說的應該就是魔杖與主人之間的相性,兩者之間的相性相合,魔杖自然會選擇他。


    那麽我的性格是什麽呢?秦墨突然對自己的魔杖萬分好奇起來。


    走走停停,當中雖然也碰到過不少好的魔杖,但似乎總是差那麽一點半點。


    直到秦墨走至後半段,一團猶如迷夢般變幻多端的明焰從秦墨的感知心鏡中出現。


    就是她!秦墨的感知線溫柔的拂過那明焰所代表的魔杖。睜開眼,一個魔杖盒已經出現在秦墨手中。


    秦墨回到櫃台,此時奧利凡德笑眯眯的看著秦墨帶出的魔杖盒,對於秦墨的自作主張,奧利凡德並沒有多說什麽。


    “原來是這根魔杖啊,”奧利凡德接過秦墨的魔杖盒,從中拿出一根紅褐色的魔杖,仿佛在介紹自己的孩子般:“她可是很調皮的小家夥,九又三分之二英寸,夢魘鬃毛製作,象征夢幻。現在她是你的了,小家夥好好使用。”


    “我會的,先生。”秦墨點頭接過魔杖,放下了一袋金加隆。


    走出小店,秦墨失笑:“難道我真的和夢有緣嗎?”


    破釜酒吧是威斯明斯特區查林十字路上一間又小又破的旅店加酒吧,上一次秦墨是沒有魔法界的貨幣,所以即便這家在電影中出了名的小旅館,秦墨也沒有住進來。


    倒是這次,手裏有錢,秦墨自是要嚐試下住魔法旅館的滋味。當然,住進來後發覺也就那麽回事,還比不上霍格沃茲的宿舍呢。


    三天後,秦墨吃完早餐,突然眉頭一皺,快速起身走出了破釜酒吧。就在出門的瞬間,幻影移形發動。嗖,轉眼秦墨已經消失。


    幻影移形相對於飛路粉來說,優勢是方便自由,但劣勢也很明顯,需要一定的魔法造詣,而且沒有去過的地方,施法者也是不能達到的。


    故而,在秦墨以幻影移形出現在湖邊的時候,他隻看見湖的另一邊半空中,漫天的攝魂怪在天空飛舞。


    這個湖是一年前秦墨在入學前,練習萬能膠囊中的快艇的地方,所以秦墨雖然看到了胖子,但因為大湖的關係,真要想過去還是要趕一段路的。


    秦墨不由分說,往口袋裏一拍,boom,一艘小巧的快艇立馬出現在了湖邊。


    跳上快艇,如離弦之箭般,直朝著攝魂怪的方向竄去。


    離得近了,秦墨才看到眾多攝魂怪的中心,胖子站在一個球形的紅色護罩中不敢動彈,漫天的攝魂怪輪番攻擊。


    聽到秦墨快艇的發動機聲,胖子差點就哭出來:“老大,你可算是來了。畢維斯那個王八蛋&@##*&……”自從上次胖子喊了秦墨一聲老大後,隨後的日子裏就叫順口了。


    後麵一連串的英倫詛咒秦墨無心再聽,就在秦墨越來越接近胖子的時候,所有的攝魂怪全都開始調轉槍口朝著秦墨飛來。


    如此隆重的歡迎儀式,秦墨可不會認為這些攝魂怪是把自己當成了貴賓。對於死神來說,攝魂怪身上蠢蠢欲動的吸魂力在明顯不過。


    秦墨雙眼微眯,明白可能是自己身上的黑魔印記起了作用,直接對著蓋爾說道:“你先走,在老地方匯合。”


    胖子答應一聲,連滾帶爬的boom出一輛哈雷,一溜煙的絕塵而去。


    “先來試試斬魄刀的效果。”沒有第一時間祭出對攝魂怪非常克製的守護神咒,而是想試試自己的斬魄刀對攝魂怪的威力。


    攝魂怪能力雖然單一,卻架不住能力特殊,攝魂怪之吻,能對被吻者的靈魂進行吸榨。但反過來,隻要找到克製的方法,攝魂怪也就不足為懼了。


    第一隻飛到秦墨麵前的攝魂怪,連秦墨的一劍都沒有挺過,就在一聲尖叫中化為了灰灰,“死神不愧是死神,對靈魂類的怪物克製的很嚴重啊。”秦墨看的很仔細,他的斬魄刀僅僅隻是三刀,就讓一隻在哈利波特位麵中讓人頭痛的家夥灰飛煙滅的,死的不嫩再死。


    不過再厲害的劍也架不住狼多,在削了十幾個攝魂怪之後,秦墨周圍的攝魂怪已經能用遮天蔽日來形容,左手在腰間一抹,果斷“呼神喚衛!”


    一點白色的熒光從魔法中擴散,護住秦墨全身,之後一頭燃燒著熊熊烈焰的馬形生物奔了出來,呼神喚衛的光芒達到頂點。


    所有的攝魂怪仿佛遇到天敵般,開始漸漸散去。


    “守護神咒,還不賴。”秦墨仰望天上的太陽,喃喃道,接著一個幻影移形,消失在原地。


    破釜酒吧中,秦墨坐在胖子麵前,此時的胖子狼吞虎咽的吃著盤中的食物,大口大口的喝著大麥酒。


    “所以說,你被畢維斯坑了一把,在貨品中被參入了一枚絕望靈魂金幣,引來了那些攝魂怪。”秦墨把玩著手中黑金色的金幣,感應到金幣中充滿絕望的氣息。


    絕望靈魂金幣,青銅3階,對隻有青銅2階的攝魂怪來說,已經是不小的誘惑了。


    “不錯,那老小子可真是陰險,絕望靈魂可是攝魂怪進化的必要元素,要不是老子我還有幾張保命的3階道具,恐怖早被攝魂怪榨幹靈魂了。”胖子心有餘悸的說道。


    別看秦墨幾下就把攝魂怪趕走了,但別忘了,這是在有守護神咒的情況下,沒有對魂道具,來什麽都是白搭。


    所以才說會要的狗不叫,畢維斯這是要真正置胖子於死地,甚至有沒有把秦墨算進去都難說。那麽多的攝魂怪,經秦墨的估算,即便他有著死神的能力,到最後是不是能逃出攝魂怪的圍攻都難說。


    隻不過這個過程出現了兩個偏差,一就是秦墨黑魔印記的緣故,導致胖子無怪問津,二,則是秦墨的守護神咒,這才是他輕而易舉能夠破出畢維斯陰謀的關鍵。


    “先不要輕舉妄動,畢維斯不可能沒想過計劃失敗的可能。當務之急,我要先把身上的黑魔印記洗掉,再做一些有用的藥劑。”秦墨歎了口氣,“咱們的資本實在太貧乏了。”


    僅僅隻是數張一次性的卷軸,再加上不錯的道具就想搞掉畢維斯,難度不可謂不大。而且,即便是他把他所知道的藥劑煉製出來,他也不認為他們就有了輕易殺掉畢維斯的可能。


    一個月之後,秦墨看著麵前一排的魔藥,麵容上的憔悴都能看得出來。


    一個月的時間,秦墨分身數用熬製魔藥,哈利波特位麵中的魔藥不知什麽原因,都是耗費時間頗長的熬製才能呈現出完美成果的魔藥。逐一把眼前熬製完的魔藥收進儲物口袋中,秦墨獨獨留下了一管清澈如水的魔藥,正是清洗魔藥。


    出了霍格沃茲的大門,來到廣闊的魔法界,隻要有足夠的金加隆,黑市之中什麽草藥材料不能買到。獨角獸血液已經有了,龍血在哈利波特位麵中更不是稀罕物,唯有夜麒之血,是秦墨親自在野外在一頭夜麒之上取來的,也算是為在霍格沃茲獲取夜麒血液做個預演。


    清洗魔藥,青銅3階,能清洗掉青銅3階以下的所有負麵效果。


    咕嘟咕嘟,秦墨一口氣把清洗藥劑喝了。一股從身到心的舒爽蔓延開來,但隨後的感覺卻讓秦墨不好受起來,就仿佛是把自己放在了洗衣機裏一樣,他的身體和靈魂攪在一起,轉啊轉啊轉,天旋地轉,而他原本幹癟的肚子卻在不覺中鼓了起來,越來越鼓。


    呃,秦墨終於忍耐不住,一股惡臭從肚子裏直衝喉嚨,嘩啦啦,大灘大灘的黑水從秦墨嘴中嘔了出來,那黑水看上去、聞上去竟是比最臭的汙水還要汙臭數倍。


    這一吐就沒完了,魔法世界就是這麽神奇,雖然秦墨的肚子鼓的老大,但和他吐出的汙水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直吐了兩三餘分鍾,秦墨的肚子才癟了下去。


    冥冥中,秦墨感到自己的身體一輕,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油然而生。


    一旁看著的胖子嘖嘖不已,“這清洗魔藥真不愧其名,看你這頭發光滑的以後都不用洗頭了。”聞言秦墨捋了捋頭發,一瞬間他的手居然沒反應過來,手就已經從發絲上滑了過去。這效果,杠杠的。


    “別貧了,這個月有大事發生嗎。”秦墨使了一個清理一新的魔咒後問道。


    “真要說的話,就是小天狼星前兩天已經從阿茲卡班成功越獄了。”胖子把報紙遞到了秦墨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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