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尚铖方帶著這二十幾個劫匪在森林中左拐右拐的朝著某個方向走去,由於帶路的是個“瘸子”所以走得並不快。


    尚铖方發現原來自己還是個演戲的好材料,演的非常真實,連他自己幾乎都相信了他真的就是被那個獨吞寶藏的同夥背叛而僥幸逃生的可憐人!


    一路上在假裝對著劫匪們訴苦的同時也在暗暗觀察他們。


    這夥人之中為首的自然是那個刀疤臉的通緝犯德林加,長相並不凶惡,看起來反而像個教書的老師隻是臉上的刀疤破壞了他的儒雅形象,眼神平常很溫和,但他知道那是偽裝出來的,尚铖方始終記得德林加那如刀鋒般銳利的眼神,還有一股驚人的煞氣!


    後麵的劫匪都隻是普通人還有個自稱來自拉多鎮的“老鄉”但卻從未在鎮子裏見過的高瘦男子,他們手中的武器也隻是鐵棒之類的,隻有德林加才有槍而且身上還穿著附近區域買不到的防彈背心。


    也正是這個原因普通的武器拿他根本沒辦法,當他發現有賞金獵人開著戰車來的時候又會提前逃跑藏起來,不時還有低階獵人會被他殺害,因此他的賞金漲到了1500,但論起真實實力來卻是並不突出!


    “就是那裏!他那就那個山洞裏!”尚铖方忽然指向一個山洞,眾人朝他所指的位置看去,有一處篝火,不遠處果然有一個山洞,不過山洞很窄,隻容一人通行!


    “走!”


    德林加打了個手勢,一眾匪徒開始散開,形成了一個包圍圈。


    一定要成功啊!尚铖方在心裏暗暗祈禱。


    離山洞還有50米的時候,德林加突然掏出手槍,對準前方山洞裏的人影扣動了扳機,隻聽“砰”地一聲,山洞裏的人應聲倒地!


    戈麥斯!


    尚铖方大驚,在槍聲響起的瞬間他腦袋便一片空白,眼前的一切開始定格,整個世界都靜止在槍響的那一瞬間,怎麽會?就這樣死了!


    尚铖方本以為德林加聽說對方隻有一人之後不會在意什麽,直接進洞搶寶,沒想到德林加帶著這麽部下,人數占優的情況下依然如此謹慎,還有大老遠的時候就在遠處開槍射擊!


    一時之間腦袋有些發懵,就這樣怔在原地,像一尊雕像般一動不動!


    在他周圍的匪徒雖然覺得有些奇怪,但想到他可能是大仇得報太過激動一時之間接受不了這種巨大的喜悅而呆住了,也就沒多想。


    沒有理會他繼續向山洞靠攏,前麵可是一大筆財富啊,就算不拿去賣錢,每人分一支武器以後也就不用再提心吊膽的拿著鐵棒被當做炮灰一樣去上前跟人拚命了,幾乎每人都被即將到來的“巨大財富”迷住了雙眼,完全沒意識到這有可能是個陷阱!


    德林加收起來槍別在背後,舔了舔嘴唇,想到那筆巨大的財富他也不近口幹舌燥,按照那個瘸子所描述的,這筆財富足夠讓他換上一身更好的裝備再回到這種地方來做個山大王!


    他很清楚有一件好的裝備能大大地提高一個人的戰鬥力。


    比如他自己,原本隻是卡拉鎮三大家族之一的楊氏家族護衛團中的一個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小小護衛而已,後來因為執行一個任務的時候在落日大森林中與同伴走散迷了路,之後不知怎麽來到了這麽一個“窮鄉僻壤”。


    而他身上的防彈背心,在這個武器裝備都落後的小鎮裏竟然成了無敵的防禦神器,任人狂轟濫炸都沒有絲毫損傷,當然戰車除外。


    碰到戰車?他在聽到那巨大的轟隆隆的履帶聲響之後早就跑的無影無蹤,因此在當地反而名聲大噪,成了讓許多賞金獵人都害怕的山大王,雖然是壞名聲卻也是人盡皆知,他很享受這種高高在上,發號施令,並且威名遠播的日子。


    所以當他看到山洞裏的人死了之後已經被眼前的“美好”蒙住了雙眼,認為這個小山洞現在已經沒有危險了,並沒注意到在入口處上麵布置了往日裏很容易就發現的拙劣小陷阱。


    德林加壓抑不住激動地心情,興奮全寫在臉上,然而,就在剛邁入山洞之時,大量石灰落下。


    “啊!我的眼睛!”


    一時之間山洞被石灰粉揚塵所充斥,從而擋住了人們的視線,使外麵的人根本不知道裏麵發生了什麽!


    接著又是幾聲慘叫,慢慢的聲音越來越小直至消失!


    等到揚塵散盡能看到洞裏情況之時,隻見一個灰色的人緩緩走出手裏還提著一個同樣被石灰染成了灰色的人頭,臉上還有一道刀疤,正是德林加!


    什麽情況?怎麽回事?老大被人幹掉了?


    一時之間眾匪徒有些懵,而原本怔怔發呆兩眼無神的尚铖方卻欣喜若狂的叫道:“戈麥斯大哥!你沒死?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聲音略微發顫卻充滿了喜悅。


    聽到那驚喜的叫聲,灰色人影不但沒有高興反而皺起了眉頭,不好!這個傻瓜!我說過的話從來不放在心上,究竟要多少次才能長記性!


    果然,周圍的匪徒看到尚铖方這副欣喜的模樣哪還能不明白是怎麽回事!難怪剛才這瘸子站在原地發呆,原來他倆本來就是一夥的!頓時將他圍了起來……


    “不許動!誰敢動我就開槍了!”戈麥斯眼看尚铖方有危險急忙大吼一聲!


    匪徒們一看戈麥斯手中拿的是一把藍色的槍,再仔細一看立馬嚇得亡魂皆冒再不敢動彈半分。


    德林加隨身帶有兩把槍,一把藍色的一把普通槍,而戈麥斯手裏現在拿的這把,正是老大的那把藍色的中子槍,威力極大,一次能摧毀一片小樹林。


    隻是這附近並沒有這種高端武器,自然無處補充彈藥能源,因此德林加平日裏根本舍不得用隻是用來嚇唬人而已!


    “把手中武器扔掉,雙手抱頭蹲下!”


    戈麥斯一瞪眼,眾匪徒立馬跟非常聽老師話的小學生一樣,乖乖地把武器扔掉,趕緊蹲下,生怕動作慢了就被一槍幹掉!


    這時,戈麥斯才微微鬆了一口氣,“尚铖方!還不快過來!”


    “哦”


    尚铖方一瘸一拐的走了過來,十分高興,“你幹掉了德林加!太好了……”


    話剛說到一半,戈麥斯突然狠狠地給了他一個爆栗,尚铖方抱著頭委屈不解地看著戈麥斯,不明白戈麥斯為什麽突然揍他。


    “長記性了沒?說過多少次了就是不聽,先是引來大批怪物又是一幫劫匪,誰知道下次是什麽,我跟你說過的事情沒有一件記得住的……”


    “我……”


    “我什麽我,這次是有我在身邊,下次呢?老是這樣冒冒失失的怎麽死的都不知道”戈麥斯有些恨鐵不成鋼,很害怕自己這個朋友哪天出個什麽意外。


    “好了,你傷勢也不輕,先回去把傷養好再說吧。”


    “那這些人怎麽辦?”


    “這些人嘛,恩……”戈麥斯說著舉起了手中的槍。


    “砰!”


    戈麥斯扣動了扳機,一顆藍色的圓球似緩實疾的飛向目標,隨著一聲巨響,槍口所指的方向被清出一條大概上千米的通道來,原先站在這裏的五人早已經沒了蹤影,竟是被轟成灰燼了!


    兩人都有些發愣,戈麥斯有些不可思議的看著這把從德林加手中得來的槍,完全沒想到威力竟然如此之大,難怪他們嚇成那樣!


    “大爺,饒命啊!”


    “大俠,饒了我吧,我再也不敢做壞事了!”


    ……


    見到中子槍竟然這般凶殘,劫匪們頓時哭天喊地的求饒起來。


    “饒了他們吧……”尚铖方有些不忍,勸說道。


    “……好吧,饒了你們也可以,但有個條件!”戈麥斯皺眉沉思片刻。


    “大俠請說,別說一個條件,就是十個,一百個,我們也答應!”匪徒們一看有活下來的希望急忙回道。


    “做我小弟,奉我為老大,從此唯我命是從!順我者,活!”此刻的戈麥斯眼中閃動著充滿野心的光芒,俯視著他們,霸氣的說道。


    尚铖方大吃一驚,看著這氣質大變的戈麥斯瞬間感覺很是陌生,這人還是我認識的那個戈麥斯大哥嗎?


    回到鎮子之後,尚铖方便以身體不適為由跟戈麥斯分開了。


    戈麥斯雖然有些奇怪,平常自己去獵人事務所的時候這小子可是哭著鬧著非要纏著自己跟著一起去的,但收了一幫小弟,又幹掉了本地最大的賞金首一時沉浸在這巨大的勝利所帶來的喜悅中並沒有多想!


    然而他沒想到的是他幹掉賞金首德林加的事情在獵人事務所傳開之後,鎮子裏眾人對他的態度還是一如從前,隻是看他的眼神從翻白眼變為了恐懼,依然疏遠他。


    隻不過不同的是以前是不屑於接近,怕跟“叛徒”有聯係,而現在換成了不敢接近,怕被他報複,一言不合就殺人!


    戈麥斯痛苦的跑了出去。


    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


    自己從小就被人叫做叛徒的孫子!每當有小夥伴一起玩也會被其家長拉走,說那是叛徒的後代,你不能跟他一起玩,出去買菜做飯,人家老板也不賣給他,出去挖野菜有的時候還會碰到有毒的,家裏的親人有不少不是被餓死就是被毒死。


    出去獵捕怪物,沒有武器,龍氏家族的人雖然對他沒有偏見,可是礙於在鎮上生存也不敢與他關係過近、和他做生意,因此買不到武器防具的戈麥斯隻能肉身跟怪物搏殺。


    受傷了,不像其他人吃一粒回複膠囊喝一瓶回複飲劑,傷勢立馬就好,戈麥斯隻能簡單包紮一下,繼續戰鬥,要麽生要麽死,別無選擇!


    就算是現在,幹掉了本地最大的賞金首,為民除害,卻還是被人這般對待……


    “啊!————”


    戈麥斯跑到一片無名山頭上,痛苦的仰天大叫……


    從那天之後再也沒人見過戈麥斯以及他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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