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卡斯接著補充,“不是因為電影或者漫畫什麽的……”
“看起來你有些別的線索?”亨利這樣問,等待的樣子好像真的在指望對方說出什麽重要的東西。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盧卡斯雖然還很年輕稚嫩,但是有的時候的線索,確實跟年齡經驗沒什麽關係,就比如隻是你偶爾看到的一本書、喝過的一杯咖啡,也有可能為破案出一份力。
“我不確定,但是……”話說到一半,他突然露出了恍然大悟一樣的表情,“一個綠眼睛的人,他長的非常……漂亮,所以我比較有印象,那天你也在,他問有沒有一個叫阿黛拉的英國女士,並且自稱是她的好友。”
被說是自己也在場的法醫皺起眉,“我沒印象,可能是專心在解剖上了。”
“你那時確實在解剖。”盧卡斯肯定了對方的說法。
“他?所以是一名男性?”沒有關注於對一名男性采用漂亮這個形容詞,或者亨利在場與否的問題,馬丁內斯警探的重點隻在於確認信息。
“是的。”盧卡斯點點頭,解釋道:“因為沒有他所說的屍體,再加上那張臉非常讓人印象深刻,所以我還記的很清楚。”
聽到他這樣說,馬丁內斯的表情稍微有所鬆懈,看起來是為了得到的線索而感到高興,“你能描述出來嗎?”
“當然。”盧卡斯接受了這個提議,“但我覺得他應該不是凶手。”
對於這一點,沒有人妄下判斷。
於是當諾埃爾的肖像畫出來的時候,馬丁內斯的上司表示,這個人她認識。
“fbi?”書呆子的法醫技術專家睜大了眼,一副深受打擊的模樣,不知道的人還要以為他失戀了,還是初戀的那種,當聽到解釋說另有小組調查鍋對方被舉報為英國間諜的事情的時候,他又皺了皺眉,仿佛受到的打擊更大了。
以致於這個時候他見到諾埃爾的時候,臉上的表情還維持著一副接近了失魂落魄這個形容的模樣。
“你還好嗎?”麵對眼前人心情低落沒什麽動作的行為,諾埃爾收回自己的證件這樣詢問。
盧卡斯抬頭好像才反應過來,“啊……沒事。”然後轉過身叫了自己的同事,“醫生,有探員找你。”
諾埃爾看見還在埋頭研究的法醫聞言轉過身來,馬丁內斯警探也站在一旁,他側了側頭向對方走去,“看上去你好像有什麽發現?”
“是的,她的手腕上。”法醫仿佛並沒有在意如何招待他人,聽到諾埃爾的問題,他讓開一點位置,方便對方觀察,“凶手很注意還原當年開膛手傑克的細節,但是這裏不對。”
諾埃爾注意到被害人的手腕上有一個星形的傷害痕跡,然後聽見身邊的法醫自言自語一般道:“那不是開膛手傑克。”
他感覺對方的這種作風很有夏洛克的即視感,然而對方是一個法醫,而不是一名偵探,按理來說,作為一名法醫不太會像警探一樣做出什麽推測判斷,他們大多隻是實事求是地得出檢驗結果,更何況……
發色還是純黑的探員表情沒有什麽變化,眼睛還盯著亨利的神色,“當然,他已經死了差不多有一百年了。”
法醫先生仿佛才反應過來什麽,回道:“是的。”
作為一個從一開始的側寫表明就不太會注意與人的交際的人,在這個時候會這樣讚同一樣地回答,而讚同的還是這樣的問題,諾埃爾不得不作出某種結論,對方正在掩飾什麽。
然而這位先生又大概並不是凶手。從側寫上看這個模仿犯有著健壯的身體,他可以很輕易地製伏一名女性,而麵前的這個法醫,雖然就醫學知識上是符合凶手的側寫的,可他的身體素質卻沒那麽優秀。
假如亨利就是犯人,那他肯定還有一個同夥幫忙,可事實上,證據表明犯人隻有一個。
那麽對方在掩飾什麽就很奇怪了。那顯然是與這起案子有著一定的關係,而對方並不想說。
諾埃爾回想起亨利聽上去像是自言自語的話:“那不是開膛手傑克。”這仿佛是在說明,在這之前對方是認為犯人就是開膛手傑克的,可是那起世界有名的案子發生在那麽多年前,一般人都隻會認為是模仿犯,真正的開膛手傑克一定是已經死去了,也就是說,在對方的世界裏,他認為確實是有人可以活那麽久的?
如果這是真的,一般會造成這樣認知的原因有兩種,要麽對方本人就是活了很久的存在,要麽他見過活了很久的存在。
這個世界那麽混亂,各種各樣的生物都有了,假設說對方見過活了很久的存在也是很有說服力的,可是從諾埃爾在來之間研究過的這位法醫的資料來看,要說這位法醫本人是個活了很久的存在,可能性也同樣不低。
怪癖不願與人深交、在成為法醫之前是一位掘墓人、最重要的是,他被其他人所驚歎的出人意料的知識量。這個世上當然是有天才的,夏洛克、瑞德……尤其是夏洛克,他們之間的相同點實在是不少,並且作為一名法醫他幾乎就是夏洛克和華生的結合體,但是問題就在於他是一名法醫。倘若要說活了很久的人,他的法醫身份,以及在那之前的掘墓人,包括再久遠前的職業,都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跟死亡有著比尋常職業更加密切的關係。
如果要在這個基礎上做出一個推測,亨利·摩根他在研究死亡。
一旦得出這個結論,要說他本人就活了很久,那不是什麽很難信服的事情。
而法醫先生則沒有注意到身邊探員的分析……那是很正常的,先不說亨利有沒有注意諾埃爾的表情,作為一名側寫師,他的表情管理還是非常合格的,或者說,就算是在成為側寫師之前,諾埃爾的表情管理就已經足夠好了……他接著自己的發現作出了解釋:“開膛手傑克在被害人手腕上留下的痕跡是由於被害人防禦而造成的半圓形切痕,但有一家報社,曼徹斯特先驅報錯誤地將其報道為了星形。”
“他可能在網上讀到了報道。”馬丁內斯這樣開口。
然而法醫則不像是同意的樣子,他一邊脫下手套和外套,一邊語速極快地解釋:“有可能,但曼徹斯特先驅報在1889年關門了,網上不可能會有在線版本。事實上,這個城市隻有一個地方可能有他們的記錄。”
警探看著亨利脫完法醫外套以後疾步而走去拿本身外套的背影,問道:“我們需要申請搜查令嗎?”
“不,隻需要一張借書證。”
諾埃爾看著一問一答離開警局的兩人,無奈地想這種發現線索以後就非常急匆匆的行為以及莫名顯得周圍警察無用的情況確實跟夏洛克很像,他聳了聳肩,朝不遠處的法醫技術專家簡單告了別,跟上了速度不慢的兩個人。
他的隊友正在公布還不算完整的犯人側寫,因此跟上去的隻有他一個人,不過事實上他也沒怎麽派上用場,除了在圖書館發現表情明顯很慌亂的一名年輕人稍微有點不對勁意外,抓住就連抓住倉皇逃走的這名年輕人都是馬丁內斯幹的。
這位女士頗有些艾爾的風範。看著審訊室裏的警探。他這樣想。
但相比艾爾,還是少了點別的。
“凶手不是他。”黑發綠眼的少年與其他人一起站在審訊室外,這樣開口,說到後麵的時候目光看向身邊的法醫,“犯人是個高大健壯的成年男人,但是這個家夥看上去比你還瘦弱多了。”
“一個並沒有注重過身體鍛煉的埋頭創作者。”側寫師的目光又重新轉回了審訊室裏的兩個人,被抓的青年如他所判斷的那樣說出了自己是個作者的話,並且解釋了自己逃跑隻是誤會他們是自己那些發出過恐怖言論的讀者。
“但可能凶手就是他的忠實讀者呢。”諾埃爾歪了歪腦袋,“這種事情發生的可不少。”
“我很抱歉但是……”一旁的法醫皺起眉,“你的語氣聽起來並不那麽嚴肅?”
於是諾埃爾也皺起眉,“不,我隻是提出某一種猜想而已,這並不是作為一定會被公布的側寫而提出的。”
“不過說到這個,”他的目光又鎖住了法醫,“你們都錯過了對這次犯人的側寫公布。當然,找到了重要的線索非常令人敬佩,所以在那之後我至少得向你們補充一下側寫。”
他的視線滑回了審訊室裏的嫌疑人,沒有繼續說話,但站在審訊室外另一邊的警探感覺自己仿佛讀出了對方的潛在意思:至少我得告訴你們抓錯了人。
他轉了轉頭,在審訊結束探員也離開以後,才向同事抱怨道:“這就是為什麽我們總看不慣這些家夥插手的原因。”
然而法醫顯然沒有跟他感同身受,“可我覺得他說的挺有道理。”
作者有話要說: 嘖可憐的同事君
因為太晚了電腦打字打擾室友所以後來換成了手機碼字,速度就直線下降到這麽晚才寫完了,果咩</dd>
“看起來你有些別的線索?”亨利這樣問,等待的樣子好像真的在指望對方說出什麽重要的東西。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盧卡斯雖然還很年輕稚嫩,但是有的時候的線索,確實跟年齡經驗沒什麽關係,就比如隻是你偶爾看到的一本書、喝過的一杯咖啡,也有可能為破案出一份力。
“我不確定,但是……”話說到一半,他突然露出了恍然大悟一樣的表情,“一個綠眼睛的人,他長的非常……漂亮,所以我比較有印象,那天你也在,他問有沒有一個叫阿黛拉的英國女士,並且自稱是她的好友。”
被說是自己也在場的法醫皺起眉,“我沒印象,可能是專心在解剖上了。”
“你那時確實在解剖。”盧卡斯肯定了對方的說法。
“他?所以是一名男性?”沒有關注於對一名男性采用漂亮這個形容詞,或者亨利在場與否的問題,馬丁內斯警探的重點隻在於確認信息。
“是的。”盧卡斯點點頭,解釋道:“因為沒有他所說的屍體,再加上那張臉非常讓人印象深刻,所以我還記的很清楚。”
聽到他這樣說,馬丁內斯的表情稍微有所鬆懈,看起來是為了得到的線索而感到高興,“你能描述出來嗎?”
“當然。”盧卡斯接受了這個提議,“但我覺得他應該不是凶手。”
對於這一點,沒有人妄下判斷。
於是當諾埃爾的肖像畫出來的時候,馬丁內斯的上司表示,這個人她認識。
“fbi?”書呆子的法醫技術專家睜大了眼,一副深受打擊的模樣,不知道的人還要以為他失戀了,還是初戀的那種,當聽到解釋說另有小組調查鍋對方被舉報為英國間諜的事情的時候,他又皺了皺眉,仿佛受到的打擊更大了。
以致於這個時候他見到諾埃爾的時候,臉上的表情還維持著一副接近了失魂落魄這個形容的模樣。
“你還好嗎?”麵對眼前人心情低落沒什麽動作的行為,諾埃爾收回自己的證件這樣詢問。
盧卡斯抬頭好像才反應過來,“啊……沒事。”然後轉過身叫了自己的同事,“醫生,有探員找你。”
諾埃爾看見還在埋頭研究的法醫聞言轉過身來,馬丁內斯警探也站在一旁,他側了側頭向對方走去,“看上去你好像有什麽發現?”
“是的,她的手腕上。”法醫仿佛並沒有在意如何招待他人,聽到諾埃爾的問題,他讓開一點位置,方便對方觀察,“凶手很注意還原當年開膛手傑克的細節,但是這裏不對。”
諾埃爾注意到被害人的手腕上有一個星形的傷害痕跡,然後聽見身邊的法醫自言自語一般道:“那不是開膛手傑克。”
他感覺對方的這種作風很有夏洛克的即視感,然而對方是一個法醫,而不是一名偵探,按理來說,作為一名法醫不太會像警探一樣做出什麽推測判斷,他們大多隻是實事求是地得出檢驗結果,更何況……
發色還是純黑的探員表情沒有什麽變化,眼睛還盯著亨利的神色,“當然,他已經死了差不多有一百年了。”
法醫先生仿佛才反應過來什麽,回道:“是的。”
作為一個從一開始的側寫表明就不太會注意與人的交際的人,在這個時候會這樣讚同一樣地回答,而讚同的還是這樣的問題,諾埃爾不得不作出某種結論,對方正在掩飾什麽。
然而這位先生又大概並不是凶手。從側寫上看這個模仿犯有著健壯的身體,他可以很輕易地製伏一名女性,而麵前的這個法醫,雖然就醫學知識上是符合凶手的側寫的,可他的身體素質卻沒那麽優秀。
假如亨利就是犯人,那他肯定還有一個同夥幫忙,可事實上,證據表明犯人隻有一個。
那麽對方在掩飾什麽就很奇怪了。那顯然是與這起案子有著一定的關係,而對方並不想說。
諾埃爾回想起亨利聽上去像是自言自語的話:“那不是開膛手傑克。”這仿佛是在說明,在這之前對方是認為犯人就是開膛手傑克的,可是那起世界有名的案子發生在那麽多年前,一般人都隻會認為是模仿犯,真正的開膛手傑克一定是已經死去了,也就是說,在對方的世界裏,他認為確實是有人可以活那麽久的?
如果這是真的,一般會造成這樣認知的原因有兩種,要麽對方本人就是活了很久的存在,要麽他見過活了很久的存在。
這個世界那麽混亂,各種各樣的生物都有了,假設說對方見過活了很久的存在也是很有說服力的,可是從諾埃爾在來之間研究過的這位法醫的資料來看,要說這位法醫本人是個活了很久的存在,可能性也同樣不低。
怪癖不願與人深交、在成為法醫之前是一位掘墓人、最重要的是,他被其他人所驚歎的出人意料的知識量。這個世上當然是有天才的,夏洛克、瑞德……尤其是夏洛克,他們之間的相同點實在是不少,並且作為一名法醫他幾乎就是夏洛克和華生的結合體,但是問題就在於他是一名法醫。倘若要說活了很久的人,他的法醫身份,以及在那之前的掘墓人,包括再久遠前的職業,都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跟死亡有著比尋常職業更加密切的關係。
如果要在這個基礎上做出一個推測,亨利·摩根他在研究死亡。
一旦得出這個結論,要說他本人就活了很久,那不是什麽很難信服的事情。
而法醫先生則沒有注意到身邊探員的分析……那是很正常的,先不說亨利有沒有注意諾埃爾的表情,作為一名側寫師,他的表情管理還是非常合格的,或者說,就算是在成為側寫師之前,諾埃爾的表情管理就已經足夠好了……他接著自己的發現作出了解釋:“開膛手傑克在被害人手腕上留下的痕跡是由於被害人防禦而造成的半圓形切痕,但有一家報社,曼徹斯特先驅報錯誤地將其報道為了星形。”
“他可能在網上讀到了報道。”馬丁內斯這樣開口。
然而法醫則不像是同意的樣子,他一邊脫下手套和外套,一邊語速極快地解釋:“有可能,但曼徹斯特先驅報在1889年關門了,網上不可能會有在線版本。事實上,這個城市隻有一個地方可能有他們的記錄。”
警探看著亨利脫完法醫外套以後疾步而走去拿本身外套的背影,問道:“我們需要申請搜查令嗎?”
“不,隻需要一張借書證。”
諾埃爾看著一問一答離開警局的兩人,無奈地想這種發現線索以後就非常急匆匆的行為以及莫名顯得周圍警察無用的情況確實跟夏洛克很像,他聳了聳肩,朝不遠處的法醫技術專家簡單告了別,跟上了速度不慢的兩個人。
他的隊友正在公布還不算完整的犯人側寫,因此跟上去的隻有他一個人,不過事實上他也沒怎麽派上用場,除了在圖書館發現表情明顯很慌亂的一名年輕人稍微有點不對勁意外,抓住就連抓住倉皇逃走的這名年輕人都是馬丁內斯幹的。
這位女士頗有些艾爾的風範。看著審訊室裏的警探。他這樣想。
但相比艾爾,還是少了點別的。
“凶手不是他。”黑發綠眼的少年與其他人一起站在審訊室外,這樣開口,說到後麵的時候目光看向身邊的法醫,“犯人是個高大健壯的成年男人,但是這個家夥看上去比你還瘦弱多了。”
“一個並沒有注重過身體鍛煉的埋頭創作者。”側寫師的目光又重新轉回了審訊室裏的兩個人,被抓的青年如他所判斷的那樣說出了自己是個作者的話,並且解釋了自己逃跑隻是誤會他們是自己那些發出過恐怖言論的讀者。
“但可能凶手就是他的忠實讀者呢。”諾埃爾歪了歪腦袋,“這種事情發生的可不少。”
“我很抱歉但是……”一旁的法醫皺起眉,“你的語氣聽起來並不那麽嚴肅?”
於是諾埃爾也皺起眉,“不,我隻是提出某一種猜想而已,這並不是作為一定會被公布的側寫而提出的。”
“不過說到這個,”他的目光又鎖住了法醫,“你們都錯過了對這次犯人的側寫公布。當然,找到了重要的線索非常令人敬佩,所以在那之後我至少得向你們補充一下側寫。”
他的視線滑回了審訊室裏的嫌疑人,沒有繼續說話,但站在審訊室外另一邊的警探感覺自己仿佛讀出了對方的潛在意思:至少我得告訴你們抓錯了人。
他轉了轉頭,在審訊結束探員也離開以後,才向同事抱怨道:“這就是為什麽我們總看不慣這些家夥插手的原因。”
然而法醫顯然沒有跟他感同身受,“可我覺得他說的挺有道理。”
作者有話要說: 嘖可憐的同事君
因為太晚了電腦打字打擾室友所以後來換成了手機碼字,速度就直線下降到這麽晚才寫完了,果咩</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