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激情酒吧,是武陵市一家中等規模的酒吧。


    雖然規模算不上最大,但是這裏的裝修非常有特色,所以來消費的人比較多。


    葉天三人進入酒吧後,找了個較大的桌子,坐下下來。


    三人剛坐下沒一會兒,葉天就陸續見到三四名男女走到他們的桌前坐下。


    這三四名男女中,最後一名男子,葉天認識,他就是王華。李逍遙那個開物流公司的朋友。當然,這已經成為了過去式。


    王華進來之後,見到葉天,他目光微微一凜,顯然他立即也認識了葉天。


    他用藐視的眼光看了葉天一眼,轉頭對方新中問道:“他難道是你朋友嗎?”


    方新中本來想說不是,但是一想如果自己說不是,絕對引來夏薇的不滿,到時得不償失。所以點了點頭,道:“算是吧。”


    方新中的回答,除了讓王華驚訝外,他旁邊的另外一男兩女也相繼露出了驚訝。


    從外觀上看,身穿一身洗泛白的衣服和鞋子,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和一身名牌的方新中成為朋友。


    “你很會交朋友,專門交一些有錢有勢的朋友,而且這些朋友,其中就有兩個是我的朋友。”王華一臉冷笑的對葉天說道。


    “你們認識?”方新中一臉疑惑的問道。


    王華點了點頭,道:“當然認識,對他我可是記憶猶新。我的另一名朋友,就是因為他而絕交的。”


    顯然,王華指的是李逍遙。


    “哦!”


    王華的問答,除了讓方新中驚訝,也讓其他幾人驚訝,包括夏薇在內。他們想不到,他與朋友絕交,為何與葉天有關係。


    “怎麽回事,能給我們說說嗎?”一名男子問道。


    王華冷冷的看了一天一眼,擺了擺手,道:“不說了,過去的就過去了,別人喜歡和窮朋友來往,我也沒辦法阻攔。”


    “王華,你嘴裏說話能不能不要帶刺。沒錢怎麽了,難道犯罪了,從你嘴裏說出來就那麽不堪!”夏薇俏臉生霜的對王華質問道。


    王華微微一愣,他沒想到方新中的女朋友會跳出來針對他,這讓他頗為不悅,畢竟從周圍朋友的嘴裏聽到過,方新中的女朋友家庭條件也不怎麽樣。


    正當他準備對夏薇發難時,方新中連忙勸道:“好了,大家都朋友,就算說錯幾句話,有什麽好計較的,笑一笑就過去了。”


    王華這才作罷,不向夏薇發難。


    曾經在對方的物流公司時,王華對方若蘭發難,葉天就想出手廢掉對方,但是因為方若蘭的阻止,他才作罷。沒想到今天這個螻蟻一般的人物,繼續在自己麵前蹦躂,這讓他心中已經非常不悅了,不過他也沒像對付葉金帥那樣,對此人暗下殺手。


    並不是他變得仁慈了,而是因為對於這些螻蟻一般的人物經常下暗手,有失他無天魔皇的尊嚴。


    曾經,在修真界,他很少對人下暗手,都是看你不爽,當麵斬殺。況且,他當麵斬殺的都還是修真者。而眼前這王華,就是螻蟻般凡人。


    朋友到齊後,方新中將酒單給了眾人,讓他們自己點。


    有的點的雞尾酒,有的點的飲料,隻有葉天點了一大堆吃的,譬如水果拚盤,開心果,魷魚絲,甚至密封裝的雞腿,豬蹄。當然,還有一瓶價值八千多塊錢的xo。


    等葉天點完,眾人相繼用目瞪口呆的目光望著葉天。他們實在難以理解,此人為何連雞腿和豬蹄都要點。說實話,他們還真想不到這間酒吧還有這種東西!以前,他們可從未點過。


    也不怪他們,因為點這東西的人少。所以這兩樣東西,寫在了末頁的最下角,一般的人不仔細,還真難發現。


    還有那瓶價值八千的xo,直接讓方新中肉疼不已。但是他又不好開口說,隻能暗自對葉天怒罵。


    他家裏雖然資產千萬,但也很少點這種高端酒,除非有貴客臨門還差不多。


    至於王華等幾人,目瞪口呆之後,卻暗自冷笑道,讓你交葉天這種窮朋友,活該你倒黴。


    “葉天,你確定你能喝酒?”夏薇一臉擔憂的問道。


    “能!”


    見葉天點頭,夏薇也就不在說什麽了。她倒不是心疼錢什麽的,他隻是怕身患白血病的葉天喝了就之後,會不會對病情造成惡化。


    服務員將東西端上桌之後。


    眾人開始舉杯對飲,而葉天可能是因為肚子餓了,直接拿起雞腿和豬蹄就啃了起來。一遍啃,一邊喝著xo。


    雖然這酒非常貴,但是對葉天的修為提升毫無作用,隻能被他充當飲料喝。


    真是鄉巴佬進城啊!來酒吧居然吃雞腿和豬蹄,難道來這裏,是為了填飽肚子而來的。


    除了夏薇之外,眾人相繼都是在這麽想。


    將手中的豬蹄和雞腿吃完之後,葉天才感覺到肚子的饑餓感消失了不少。正當他準備讓服務員在一隻豬蹄和雞腿時,卻發現舞台之上,走上來了一位熟悉的身影,於凝霜!葉天租住房子,房東的女兒。


    對於晝伏夜出的於凝霜,是一名酒吧歌手,葉天也到沒太意外。


    可能是因為於凝霜是一名身材相貌絕佳的歌手,他的上台,讓下麵的觀眾沸騰了起來。


    叫喊聲,呐喊聲,口哨聲,此起彼伏。


    於凝霜嗓音清脆悅耳,歌聲悠揚婉轉,歌唱得也非常好,沒有跑一個調。最主要對於有些高音和低音拿捏的非常到位。


    連葉天也承認,於凝霜是一名天生的歌者。


    一首歌唱罷之後,觀眾很多人上台送花環給他。要知道,這一個花環,可是一百塊錢。


    很快,於凝霜的幾首歌唱完之後,正準備下台換衣服時,幾名黑衣男子走到了她的麵前,說道:“豹哥有請你去一趟。”


    “我不去!”於凝霜斬釘截鐵的拒絕了。


    “於小姐,這可由不得你,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一名黑衣男子說完,直接上前抓住了於凝霜的胳膊。


    “你們幹什麽,這是強搶民女!”於凝霜一臉慌促之色的說道。


    “你老爸,已經將你賣給我們豹哥了,所以你現在是我們豹哥的女人了。”


    兩名黑衣男子不由分說的按住於凝霜的肩膀,強行壓著她向角落處走去。


    “他是他,我是我,憑什麽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將我賣了。這是法治社會,不是封建王朝。”


    周圍觀眾見到於凝霜被強壓這走,不但不去英雄救美,反而是唯恐避之不及,好似生怕碰到於凝霜一樣。


    不過從他們臉上,葉天看到了恐懼和憤怒並存。隻不過最終恐懼大過了憤怒而已。


    雖然看見於凝霜被強壓走,但是葉天沒有想去救她的念頭,曾經的無天魔皇,是不可能會去救人的,就算那人在無辜又如何。不然他就不是魔皇了,而是救苦救難的活菩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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