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華興奮地在工作室來回踱著步子,不行!偷偷移走會把事情弄僵,倒不如跟黃興維董事長直接提出,想他會答應這一請求的,因為,自己的價值遠遠沒有用完。
想到這裏,他撥通黃興維的手機,道:“董事長,這個年輕人大部分細胞已壞死,要恢複起來不是一天兩天能解決的事,為了不耽誤工作,我打算把他放在家中慢慢治療研究,您看……”
“行,如若你不好搬運,我派人過來幫忙。”黃興維爽快的答應下來,他是這樣想的,一個活過來的人對於博士來說可能有研究價值,但對自己不如一具死屍更有用處。
程華將饒铖搬進麵包車,然後開車回到家中。他居住的小二層樓房,是在富人別墅區裏,有一間地下室是經過加固從新修建的,儀器設施比他辦公的條件不差半分,基本是安全的。
他有一個女兒,正在京城讀大一,隻有寒暑假才能回來,妻子早年離婚去了國外,平時家中也隻有他自己,做起事來比較方便,待自己女兒回來,估計饒铖已經恢複了正常。
饒铖被放在地下室,浸泡在一個大浴缸中,裏麵全是各種藥材勾兌而成的溶液,這可是程華多年研究摸索的成果,對壞死的細胞有極強的修複作用,不過,並未在學術刊物表過。
恢複治療過程,饒铖是不會被動坐等,他家以前的鄰居老大爺是個練武的,挺喜歡他,從上小學起,就傳授氣息修煉方法,包括一些拳腳功夫,到了十五六歲,俱然成功打通任督脈。他決定試一試,每天程華上班後,將氣息慢慢往丹田處匯集,等有了氣感,再逐漸沿著任督脈循環往複,不間斷的一點點推進,數天後有些效果,部分腦細胞開始複活,一個星期後他的眼睛張開,能勉強說上幾句話。
一個月後,饒铖終於可以下地走動,這時的他,丹田氣感充沛,全身毛孔一呼一吸,天地靈氣湧蜂滲進體內匯入丹田,身體機能處在全麵恢複中,如此迅,與強大的魂魄相關,正是28年前,兩個虛空喝酒的髒老頭,強行拍入截然不同的兩股精氣,冰火兩重天的滋味,可把他受夠了,差些魂飛魄散……
饒铖恢複好轉,程華高興壞了,在救治恢複過程中,對細胞的啟動修複,為他積累了不少經驗,在醫學上的價值,那是難以估量的,不過,目前他還不想泄露出去,表在刊物上。
兩個月一晃而過,饒铖體內氣息突然瘋狂流動,全身筋脈骨骼“嘎嘎”炸響不斷,“轟轟……”連續震動,氣血貫通,精氣旺盛,力量在加大,敏捷反應能力在加大……
饒铖終於恢複如初,行動自如,力量敏捷度更加強大,他的魂魄經曆過時空隧道的磨礪,要比普通人強上數倍,這點程華是不知道的,不過,饒铖能恢複正常,他是高興得要命。
這天晚上,程華在酒店買了幾個大菜,提了4瓶五糧液酒回到家中,把酒菜擺到地下室,給自己和饒铖倒滿酒,滿臉喜悅道:“今天有兩大喜事,一是你的身體恢複正常,我的任務算是完成。二是我為你弄到一張身份證,上麵的人與你年齡相同,家住貧窮山區,隻有一個妹妹和奶奶,他是挖礦被埋窒息而死的,屍體偷運到我這裏,讓人驚異的是,那年輕人無論個頭長相都跟你十分相像,我隨手就把他的證件拿了過來,如果以後碰到他家鄉的熟人,你就裝作大腦被車撞了,受損失憶,沒人能分辨出來。”
饒铖拿過身份證一看,大為驚訝,上麵的名字與自己生前的姓名一字不差,內心激動不已,今後可以名正言順使用自己原來姓名,但他並不急於表態,沉吟頃刻,然後道:“程兄,謝謝您的救命之恩,不過,讓我猜猜,你救我並不是出於善心,而是出於獵奇和研究才出手的,我說的沒錯吧?”
說這話時,他死死盯注程華,在他認為,兩人之間應該提前說清楚,或許更能疏通猜忌,加深了解。
程華倒是極為爽快的人,笑著點頭道:“饒铖,你說的一點沒錯,我這人的確沒有無緣無故的想做什麽善事,我從來都沒有這個願望和想法。”
饒铖十分欣賞這份豪氣,笑道:“這樣挺好的,既不為情所困,又可落個自在一身輕,令人羨慕啊,你適合去當和尚,或許能修成高僧成佛。”
他一搖頭,苦笑道:“如果當了僧侶,我肯定要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不輪回,連做個小毛蟲的福分,大概都難以如願,我的殺孽太深了,閻王爺一定在記恨我。”
饒铖訝然道:“難道你偷偷殺掉了不少人?”
他擺手一笑,道:“我可沒有殺過一個活人,但是我卻殺了不少屍體,不是說死者為大嗎?可我將多少屍體毀掉了,按老百姓的迷信說法,這是斷子絕孫的事。”
“嗨!人死後魂魄都跑了,留下的不過是個臭皮囊,難不成還能回來複活……”說到這裏,饒铖突然意識到什麽,嘎然住口不再言語。
程華可是明白的很,笑的花開似得,故意打趣道:“你饒铖不是也跑了回來,如果沒了屍身豈不是成了遊魂野鬼了?”
饒铖自知失言,啞然一笑,搖頭默然不語,想想地府比人間黑暗的簡直無處說理,連問都不問,憑著判官的情緒隨意裁定你的命運,伸冤的地方都沒有。
程華的心刹時活泛激動起來,看來自己猜的不錯,真有地府啊!他驚喜的盯注道:“難道地府真的存在這個世界?如同民間傳說的一般?”
饒铖看了一眼程華,不忍心對這個救命恩人過於隱瞞,畢竟人家救了自己,但又不便細說,隻好點頭默認。程華激動地繼續追問道:“那,你是怎麽逃出來的?”
這話讓饒铖異常尷尬,頓時默言不語,開玩笑,這樣齷齪的事能向外人說嗎?說是自己要挾地府判官,被恭敬的送了回來,即毀了自己的形象,又泄露了地府天機,估計整個地府都會出動厲鬼,殺人滅口。
程華見饒铖點頭認可,便不再言語,知道裏麵肯定有不能說的秘密,他自己的經曆最清楚不過,對於一些事,寧肯丟棄生命也是不能說的,因為,有些懲罰比死還要恐怖萬分。
這一晚上,兩人喝掉4瓶酒,程華醉的不省人事,奇怪的是,饒铖俱然沒有醉倒,連他自己都感到納悶,難道是那張地府通行證的作用?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天早晨,程華讓饒铖搬進一層樓梯口的房間,笑道:“饒铖,這是你今後居住的房間,大約再過兩個月的時間,我女兒程嫣就要回到家中,正好你會做飯幫忙照顧一下她。”
聽得饒铖一愣,要當男保姆?而且是給同齡女孩當保姆,這怎麽能行?嚇得他趕緊推辭道:“程兄,這不大方便吧,我還是搬出去,等她走後再回來,你看行嗎?”
按說,饒铖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但最為頭疼的事,就是與女人打交道,這與他的姐姐教導有關,她時常嚇唬道:弟弟,你可要記住,女人是最記事的,也是最歹毒的,一旦不小心招惹上,連怎麽死的都不知道,這話的確把饒铖唬住了,對姐姐那是百依百順,極大滿足了她的虛榮,尤其自己臨死前那個矮小瘦弱的女孩,揮舞著大棒,猙獰的麵孔令他不寒而栗,印證了姐姐的教誨是對的。
程華想了想,搖頭拒絕道:“饒铖,你還是住在這裏,讓她有個伴,遇事你也可以搭把手,畢竟你是一個大二學生,肯定有共同語言,就這樣吧!”
他的打算是,自己一天到晚都在忙碌工作,女兒回來沒人照顧,正好饒铖閑著無事,既可以幫忙做個飯,還可以兼當保鏢,一舉兩得的好事豈能讓他跑掉,不過,他更知道自己女兒的秉性,吃些苦頭那是肯定的。
礙於麵情,饒铖一看難以推脫,隻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鬱悶道:“程兄,既然你非要我留下,那就當一個多月的保姆吧,不過,這兩個月我要出去透透新鮮空氣。”
程華點頭道:“這個你自己決定,我已給你辦好小區出入證。”說完,將證件遞給了他,又給了一張銀行卡,轉身出門上班去了,饒铖興奮地趕緊換上衣褲,準備出門。
當他能下地走路時,通過電視、電腦、報刊雜誌,對改革開放後的中國,做了一番了解。如今的中國如同換了新裝似得,煥出強大的生命力,朝氣蓬勃的向前跨步。人們可以穿上自己喜愛的服裝,滿街霓虹燈閃動,車水馬龍,隻要你有錢,俱能買到你所喜愛的東西,市場裏擺滿了各式水果、雞鴨魚肉海鮮等,物質豐富的讓人眼花繚亂,你可以做任何合法的生意。
想到這裏,他撥通黃興維的手機,道:“董事長,這個年輕人大部分細胞已壞死,要恢複起來不是一天兩天能解決的事,為了不耽誤工作,我打算把他放在家中慢慢治療研究,您看……”
“行,如若你不好搬運,我派人過來幫忙。”黃興維爽快的答應下來,他是這樣想的,一個活過來的人對於博士來說可能有研究價值,但對自己不如一具死屍更有用處。
程華將饒铖搬進麵包車,然後開車回到家中。他居住的小二層樓房,是在富人別墅區裏,有一間地下室是經過加固從新修建的,儀器設施比他辦公的條件不差半分,基本是安全的。
他有一個女兒,正在京城讀大一,隻有寒暑假才能回來,妻子早年離婚去了國外,平時家中也隻有他自己,做起事來比較方便,待自己女兒回來,估計饒铖已經恢複了正常。
饒铖被放在地下室,浸泡在一個大浴缸中,裏麵全是各種藥材勾兌而成的溶液,這可是程華多年研究摸索的成果,對壞死的細胞有極強的修複作用,不過,並未在學術刊物表過。
恢複治療過程,饒铖是不會被動坐等,他家以前的鄰居老大爺是個練武的,挺喜歡他,從上小學起,就傳授氣息修煉方法,包括一些拳腳功夫,到了十五六歲,俱然成功打通任督脈。他決定試一試,每天程華上班後,將氣息慢慢往丹田處匯集,等有了氣感,再逐漸沿著任督脈循環往複,不間斷的一點點推進,數天後有些效果,部分腦細胞開始複活,一個星期後他的眼睛張開,能勉強說上幾句話。
一個月後,饒铖終於可以下地走動,這時的他,丹田氣感充沛,全身毛孔一呼一吸,天地靈氣湧蜂滲進體內匯入丹田,身體機能處在全麵恢複中,如此迅,與強大的魂魄相關,正是28年前,兩個虛空喝酒的髒老頭,強行拍入截然不同的兩股精氣,冰火兩重天的滋味,可把他受夠了,差些魂飛魄散……
饒铖恢複好轉,程華高興壞了,在救治恢複過程中,對細胞的啟動修複,為他積累了不少經驗,在醫學上的價值,那是難以估量的,不過,目前他還不想泄露出去,表在刊物上。
兩個月一晃而過,饒铖體內氣息突然瘋狂流動,全身筋脈骨骼“嘎嘎”炸響不斷,“轟轟……”連續震動,氣血貫通,精氣旺盛,力量在加大,敏捷反應能力在加大……
饒铖終於恢複如初,行動自如,力量敏捷度更加強大,他的魂魄經曆過時空隧道的磨礪,要比普通人強上數倍,這點程華是不知道的,不過,饒铖能恢複正常,他是高興得要命。
這天晚上,程華在酒店買了幾個大菜,提了4瓶五糧液酒回到家中,把酒菜擺到地下室,給自己和饒铖倒滿酒,滿臉喜悅道:“今天有兩大喜事,一是你的身體恢複正常,我的任務算是完成。二是我為你弄到一張身份證,上麵的人與你年齡相同,家住貧窮山區,隻有一個妹妹和奶奶,他是挖礦被埋窒息而死的,屍體偷運到我這裏,讓人驚異的是,那年輕人無論個頭長相都跟你十分相像,我隨手就把他的證件拿了過來,如果以後碰到他家鄉的熟人,你就裝作大腦被車撞了,受損失憶,沒人能分辨出來。”
饒铖拿過身份證一看,大為驚訝,上麵的名字與自己生前的姓名一字不差,內心激動不已,今後可以名正言順使用自己原來姓名,但他並不急於表態,沉吟頃刻,然後道:“程兄,謝謝您的救命之恩,不過,讓我猜猜,你救我並不是出於善心,而是出於獵奇和研究才出手的,我說的沒錯吧?”
說這話時,他死死盯注程華,在他認為,兩人之間應該提前說清楚,或許更能疏通猜忌,加深了解。
程華倒是極為爽快的人,笑著點頭道:“饒铖,你說的一點沒錯,我這人的確沒有無緣無故的想做什麽善事,我從來都沒有這個願望和想法。”
饒铖十分欣賞這份豪氣,笑道:“這樣挺好的,既不為情所困,又可落個自在一身輕,令人羨慕啊,你適合去當和尚,或許能修成高僧成佛。”
他一搖頭,苦笑道:“如果當了僧侶,我肯定要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不輪回,連做個小毛蟲的福分,大概都難以如願,我的殺孽太深了,閻王爺一定在記恨我。”
饒铖訝然道:“難道你偷偷殺掉了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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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華可是明白的很,笑的花開似得,故意打趣道:“你饒铖不是也跑了回來,如果沒了屍身豈不是成了遊魂野鬼了?”
饒铖自知失言,啞然一笑,搖頭默然不語,想想地府比人間黑暗的簡直無處說理,連問都不問,憑著判官的情緒隨意裁定你的命運,伸冤的地方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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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铖看了一眼程華,不忍心對這個救命恩人過於隱瞞,畢竟人家救了自己,但又不便細說,隻好點頭默認。程華激動地繼續追問道:“那,你是怎麽逃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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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華見饒铖點頭認可,便不再言語,知道裏麵肯定有不能說的秘密,他自己的經曆最清楚不過,對於一些事,寧肯丟棄生命也是不能說的,因為,有些懲罰比死還要恐怖萬分。
這一晚上,兩人喝掉4瓶酒,程華醉的不省人事,奇怪的是,饒铖俱然沒有醉倒,連他自己都感到納悶,難道是那張地府通行證的作用?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天早晨,程華讓饒铖搬進一層樓梯口的房間,笑道:“饒铖,這是你今後居住的房間,大約再過兩個月的時間,我女兒程嫣就要回到家中,正好你會做飯幫忙照顧一下她。”
聽得饒铖一愣,要當男保姆?而且是給同齡女孩當保姆,這怎麽能行?嚇得他趕緊推辭道:“程兄,這不大方便吧,我還是搬出去,等她走後再回來,你看行嗎?”
按說,饒铖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但最為頭疼的事,就是與女人打交道,這與他的姐姐教導有關,她時常嚇唬道:弟弟,你可要記住,女人是最記事的,也是最歹毒的,一旦不小心招惹上,連怎麽死的都不知道,這話的確把饒铖唬住了,對姐姐那是百依百順,極大滿足了她的虛榮,尤其自己臨死前那個矮小瘦弱的女孩,揮舞著大棒,猙獰的麵孔令他不寒而栗,印證了姐姐的教誨是對的。
程華想了想,搖頭拒絕道:“饒铖,你還是住在這裏,讓她有個伴,遇事你也可以搭把手,畢竟你是一個大二學生,肯定有共同語言,就這樣吧!”
他的打算是,自己一天到晚都在忙碌工作,女兒回來沒人照顧,正好饒铖閑著無事,既可以幫忙做個飯,還可以兼當保鏢,一舉兩得的好事豈能讓他跑掉,不過,他更知道自己女兒的秉性,吃些苦頭那是肯定的。
礙於麵情,饒铖一看難以推脫,隻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鬱悶道:“程兄,既然你非要我留下,那就當一個多月的保姆吧,不過,這兩個月我要出去透透新鮮空氣。”
程華點頭道:“這個你自己決定,我已給你辦好小區出入證。”說完,將證件遞給了他,又給了一張銀行卡,轉身出門上班去了,饒铖興奮地趕緊換上衣褲,準備出門。
當他能下地走路時,通過電視、電腦、報刊雜誌,對改革開放後的中國,做了一番了解。如今的中國如同換了新裝似得,煥出強大的生命力,朝氣蓬勃的向前跨步。人們可以穿上自己喜愛的服裝,滿街霓虹燈閃動,車水馬龍,隻要你有錢,俱能買到你所喜愛的東西,市場裏擺滿了各式水果、雞鴨魚肉海鮮等,物質豐富的讓人眼花繚亂,你可以做任何合法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