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後,便是平靜,嵐晏也不能總唱那一首歌,而其他歌曲,比起這首歌來,絕對是一堆熱翔,嵐晏自己也沒有了**,觀眾也沒有了熱情,所以接下來便不以唱歌為主了,而是請來了幾個嘉賓,搞了一些現場的互動遊戲。
對此,觀眾們也不反對什麽,雖然說來演唱會主要是聽歌的,不過聽完了那麽一首神級歌曲,所有人都沒有心思聽別的歌曲了,而光是聽那一首歌,便值了今天的門票錢了,其他的都是賺了的!
而當時便有人將自己手機裏麵的歌曲全部刪除,等回去以後,立刻想辦法下載剛才那首葬月,當然了,現在所有人都將嵐晏原本唱的那首葬月拋之腦後了,雖然這首歌是後來才唱的,不過這首歌,才是真正的葬月。
前麵那首葬月,就讓它自己把自己埋葬了吧。
而彥楓在後台,同樣能夠聽到嵐晏的那首歌,雖然已經有了一些心理準備,不過彥楓同樣聽得傻站在了那裏,其他人同樣如此,知道後來觀眾席那驚雷般的掌聲和排山倒海的咆哮聲,才將他們都驚醒了過來。
辰夕由衷感激的開口道:“彥楓小友,小晏這次占了你的大便宜了,我帶她謝謝你了!”
彥楓聽了,笑道:“不僅僅是我而已,剛才那首歌的成功,首先得有您老的曲子,另外嵐晏小姐和這首歌的契合度也確實太高,加上那種特殊的氣氛,才取得了這麽大的成功,我的功勞也僅僅有四分之一而已。”
“小友過謙了,有關那首詞版權的問題,小王,你和彥小友商議一下吧。”
小王就是嵐晏的經紀人,是個三十多歲的中年婦女,一身西裝,原本身材就略顯平胸,又是一身西裝,光看身材的話簡直和男人差不多,而且表情時時刻刻都顯得很認真,給人一種一本正經的感覺。
小王聽了辰夕的話,對彥楓道:“這首歌的歌詞寫的確實非常不錯,而且小晏將這首歌曲完美的詮釋了出來,所以我想你最好能將版權直接賣給小晏個人,而不是海燕公司。
如果賣給海燕公司,將來這首歌可能會有很多人去唱,我覺得,不適合它的人唱,對於這首歌簡直是一種侮辱,所以我想替小晏出價一百萬元,購買你這首詞的版權。”
彥楓聽了,直接便道:“我答應。”
小王聽了,道:“太好了,放心吧,我們小晏絕對不會辱沒了你這首詞的!要不要我去擬定一份合同?我們現在就可以簽合同。”
彥楓聽了,道:“可以。”
小王聽了,點了點頭,立刻便去擬定合同了,而辰夕臉上也是露出了一絲笑容,對彥楓道:“小友,耽誤了你這麽長的時間,老頭子也不煩著你了,去聽演唱會吧,等演唱會結束,你再來後台一趟,把合同簽了,順便吃頓飯,怎麽樣?”
彥楓聽了,點了點頭,道:“好吧。”
隨即彥楓便出了後台,來到了前台此刻舞台上唱歌的嵐晏的另一個娛樂圈的朋友,叫楊光,長得俊俏好看,之所以說俊俏好看,因為這個人雖然是男人,不過男人味貌似比嵐晏的那位女經紀人還要欠缺,膚色白皙,頭發很長,身材修長,臉型也太過柔和。
眼眉之間也沒有大多數男人應該有的雄性的粗獷的感覺,加上此刻唱的一首不知道什麽的歌曲,聲音更是雌雄不辯,似男似女,彥楓聽到這聲音,不由自主便皺了皺眉頭,他這是真的因為別人的歌聲,而不是因為歌詞什麽的關係。
現在的歌手要麽女人嗓子像男人一樣,唱出男人的感覺,要麽男人唱的像女人一樣,唱出女人的韻味,才能火,春哥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現在確實很火。
要是平常的話,楊光這麽一位奶油小生,唱歌還是會有人捧場的,不過觀眾們都是經曆過了葬月的洗禮,現在楊光這麽一首普通的歌曲已經無法讓他們心情有什麽波動了,而且是葬月的演唱會。
原本來的觀眾之中男性就多,而像楊光這種基本七層是靠臉吃飯的明星,粉絲基本都是女性,所以他得到的掌聲就更少了,不過在彥楓出來的時候,忽然驚雷般的掌聲響起,而一聲聲尖叫聲也是響起。
楊光被這忽然來到的掌聲嚇得直接摔倒了,好不尷尬,不過他卻把這掌聲當成送給自己的了,有些狼狽的爬了起來,道:“我太激動了,沒想到大家這麽熱情····”
他的話沒有說完,因為嵐晏已經上了舞台,低聲道:“光哥,他們好像是因為葬月的作者從後台出來才鼓掌的,要不你先下去?”
頓時,楊光死的心的有了,被觀眾的掌聲嚇得摔倒在地,如果掌聲是獻給自己的,也就罷了,沒想到還是別人的,而且自己還自作多情的來了一句,真是太尷尬了。
現在地下要是有一條縫,估計楊光都能直接鑽進去,不過可惜,沒有,所以他隻能灰溜溜的跑下去了,而嵐晏則是對彥楓道:“彥大才子,請你上來一下吧。”
彥楓剛出來的時候,也是被那掌聲嚇了一跳,不過摔倒倒不至於,聽到了嵐晏的話,彥楓愣了一下,今天這首葬月,已經造成了極大的轟動,自己這個歌詞創作者倘若上台的話,恐怕自己的知名度也會直線提升的。
雖然彥楓也羨慕過那些明星之類的人物,不過想想那傳說中的狗仔隊,加上每天上街都被人指指點點的,那種生活簡直不是人過的,所以倘若真的讓彥楓來當個明星,他還很不願意呢。
現在這種情況,他當然不能上台了,二話不說,彥楓直接便跑回了後台。
嵐晏見到了這一幕,臉上露出了一絲失望之色,開口道:“各位,看來我們的大才子不願意曝光自己,我也沒有辦法了,不過我可以告訴大家他的一條信息,他是科技大學的學生。”
對此,觀眾們也不反對什麽,雖然說來演唱會主要是聽歌的,不過聽完了那麽一首神級歌曲,所有人都沒有心思聽別的歌曲了,而光是聽那一首歌,便值了今天的門票錢了,其他的都是賺了的!
而當時便有人將自己手機裏麵的歌曲全部刪除,等回去以後,立刻想辦法下載剛才那首葬月,當然了,現在所有人都將嵐晏原本唱的那首葬月拋之腦後了,雖然這首歌是後來才唱的,不過這首歌,才是真正的葬月。
前麵那首葬月,就讓它自己把自己埋葬了吧。
而彥楓在後台,同樣能夠聽到嵐晏的那首歌,雖然已經有了一些心理準備,不過彥楓同樣聽得傻站在了那裏,其他人同樣如此,知道後來觀眾席那驚雷般的掌聲和排山倒海的咆哮聲,才將他們都驚醒了過來。
辰夕由衷感激的開口道:“彥楓小友,小晏這次占了你的大便宜了,我帶她謝謝你了!”
彥楓聽了,笑道:“不僅僅是我而已,剛才那首歌的成功,首先得有您老的曲子,另外嵐晏小姐和這首歌的契合度也確實太高,加上那種特殊的氣氛,才取得了這麽大的成功,我的功勞也僅僅有四分之一而已。”
“小友過謙了,有關那首詞版權的問題,小王,你和彥小友商議一下吧。”
小王就是嵐晏的經紀人,是個三十多歲的中年婦女,一身西裝,原本身材就略顯平胸,又是一身西裝,光看身材的話簡直和男人差不多,而且表情時時刻刻都顯得很認真,給人一種一本正經的感覺。
小王聽了辰夕的話,對彥楓道:“這首歌的歌詞寫的確實非常不錯,而且小晏將這首歌曲完美的詮釋了出來,所以我想你最好能將版權直接賣給小晏個人,而不是海燕公司。
如果賣給海燕公司,將來這首歌可能會有很多人去唱,我覺得,不適合它的人唱,對於這首歌簡直是一種侮辱,所以我想替小晏出價一百萬元,購買你這首詞的版權。”
彥楓聽了,直接便道:“我答應。”
小王聽了,道:“太好了,放心吧,我們小晏絕對不會辱沒了你這首詞的!要不要我去擬定一份合同?我們現在就可以簽合同。”
彥楓聽了,道:“可以。”
小王聽了,點了點頭,立刻便去擬定合同了,而辰夕臉上也是露出了一絲笑容,對彥楓道:“小友,耽誤了你這麽長的時間,老頭子也不煩著你了,去聽演唱會吧,等演唱會結束,你再來後台一趟,把合同簽了,順便吃頓飯,怎麽樣?”
彥楓聽了,點了點頭,道:“好吧。”
隨即彥楓便出了後台,來到了前台此刻舞台上唱歌的嵐晏的另一個娛樂圈的朋友,叫楊光,長得俊俏好看,之所以說俊俏好看,因為這個人雖然是男人,不過男人味貌似比嵐晏的那位女經紀人還要欠缺,膚色白皙,頭發很長,身材修長,臉型也太過柔和。
眼眉之間也沒有大多數男人應該有的雄性的粗獷的感覺,加上此刻唱的一首不知道什麽的歌曲,聲音更是雌雄不辯,似男似女,彥楓聽到這聲音,不由自主便皺了皺眉頭,他這是真的因為別人的歌聲,而不是因為歌詞什麽的關係。
現在的歌手要麽女人嗓子像男人一樣,唱出男人的感覺,要麽男人唱的像女人一樣,唱出女人的韻味,才能火,春哥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現在確實很火。
要是平常的話,楊光這麽一位奶油小生,唱歌還是會有人捧場的,不過觀眾們都是經曆過了葬月的洗禮,現在楊光這麽一首普通的歌曲已經無法讓他們心情有什麽波動了,而且是葬月的演唱會。
原本來的觀眾之中男性就多,而像楊光這種基本七層是靠臉吃飯的明星,粉絲基本都是女性,所以他得到的掌聲就更少了,不過在彥楓出來的時候,忽然驚雷般的掌聲響起,而一聲聲尖叫聲也是響起。
楊光被這忽然來到的掌聲嚇得直接摔倒了,好不尷尬,不過他卻把這掌聲當成送給自己的了,有些狼狽的爬了起來,道:“我太激動了,沒想到大家這麽熱情····”
他的話沒有說完,因為嵐晏已經上了舞台,低聲道:“光哥,他們好像是因為葬月的作者從後台出來才鼓掌的,要不你先下去?”
頓時,楊光死的心的有了,被觀眾的掌聲嚇得摔倒在地,如果掌聲是獻給自己的,也就罷了,沒想到還是別人的,而且自己還自作多情的來了一句,真是太尷尬了。
現在地下要是有一條縫,估計楊光都能直接鑽進去,不過可惜,沒有,所以他隻能灰溜溜的跑下去了,而嵐晏則是對彥楓道:“彥大才子,請你上來一下吧。”
彥楓剛出來的時候,也是被那掌聲嚇了一跳,不過摔倒倒不至於,聽到了嵐晏的話,彥楓愣了一下,今天這首葬月,已經造成了極大的轟動,自己這個歌詞創作者倘若上台的話,恐怕自己的知名度也會直線提升的。
雖然彥楓也羨慕過那些明星之類的人物,不過想想那傳說中的狗仔隊,加上每天上街都被人指指點點的,那種生活簡直不是人過的,所以倘若真的讓彥楓來當個明星,他還很不願意呢。
現在這種情況,他當然不能上台了,二話不說,彥楓直接便跑回了後台。
嵐晏見到了這一幕,臉上露出了一絲失望之色,開口道:“各位,看來我們的大才子不願意曝光自己,我也沒有辦法了,不過我可以告訴大家他的一條信息,他是科技大學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