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尼斯知道這場婚禮是必不可免的,他現在能做的就是在這場混亂的大事件中確保自己活下來,並盡可能讓所有人都活下來。
作為這場婚禮的司儀,雖然很不情願,他還是準備先提前去羅伯特所說的那個承接婚禮的小教堂去勘察一下場地,畢竟那裏離加西亞的地盤太近了,互成卷犬牙交錯之勢。如果有人在那邊提前埋伏,那自己就將是被一網打盡的下場。
斯坦尼斯帶著羅伯特就上路了,為了保密此次行程他們誰都沒有告訴,而是輕裝啟程。
兩人橫穿位於中央的迪爾家族的地盤,那些平民在聽到上次的婚禮沒有舉行後又紛紛遷移回來,斯坦尼斯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他們在得知他們的領主準備秘密結婚會是什麽表情。
在穿越雄鹿家後,他們繼續馬不停蹄的朝一下個目標駛去,這一次是自己嶽父弗洛德的地盤,不過斯坦尼斯也沒有閑心去拜訪自己的未婚妻和嶽父,他們隻是遠遠的看了一眼白黎城然後從它城下橫穿過去。
最後他們終於到底了目的地,是一個隔在加西亞和弗洛德之間的無主之地,在地圖上這裏被稱作冷葬穀地。
“這裏怎麽會叫冷葬穀地?這名字真是不吉祥。”斯坦尼斯在草原上瑟瑟發抖的說道,不知道為何在進入這片被凸起群山包圍的穀地之時,感到氣溫驟降了很多,和穀地外春暖花開鳥語花香完全不同,這裏一片陰冷寂靜,就像是春之神已經遺忘了這裏。
羅伯特吸了一下鼻子,他也被凍的不行,“所以這裏叫冷葬穀嗎!據說這裏曾經是一片立於地上的內陸湖,原先叫天賜湖,但是在眾神之戰時這裏的湖水被天降怒火蒸發殆盡,遂改名叫天賜地,然後就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雖然和神話時代扯上關係確實很高大上,但是也不用這麽冷啊!”斯坦尼斯用手摩擦著身體取暖,“對了,你說這裏是無主之地是什麽意思?這麽一大塊地盤竟然沒有人眼饞!”
雖然這裏是一片穀地,但是占地極廣,而且土質看起來也不錯,地表布滿了青苔,如果自己的領地就毗鄰這裏的話,他會毫不猶豫的將其吞並掉。
“所以這裏又叫天賜之地啊!不僅是你覺得這裏是片好地方,隻要是個人都知道這裏不錯,所以曆史上有很多領主為了這片土地的所有權大打出手,光是在上一個百年間,這裏就至少爆發了五十多次萬人以上規模級別的大戰,埋在這裏的死人更是數不勝數,以前這裏可是塔尼斯第一風景區,結果因為太多死人的怨靈徘徊在這裏導致終年不見陽光,最後就變成了這個鬼樣子。”
羅伯特繼續說道:“為了避免這裏再死更多的人,二十年前前任公爵邀請所有的領主簽下條款,宣布這裏為中立地並改名叫冷葬穀地,沒有任何人能夠宣布對這裏具有統治權,於是大家終於放棄了對這裏的爭奪,並默認不得在這裏出現軍隊。”
“那這裏既然沒有領主統治,也就意味著不用交賦稅,但是我怎麽在這裏一個農民都沒有看見?”
羅伯特沒有說話,隻是抽出劍用實際行動回答斯坦尼斯的疑問。他直接用劍挑開厚實的青苔,從裏麵露出隱藏底下的累累白骨。
原來這底下埋葬的都是過往的死人,怪不得這裏叫冷葬地,這裏簡直就是一座巨大的露天停屍場嗎!
這裏的每一寸土地底下都至少層疊的埋葬著五名以上的死人,導致穀地早已無法耕種,這可能也是大多數領主放棄這裏的原因。
看著這瘮人的場景,斯坦尼斯隻感到自己背後涼颼颼的,在一片白骨荒原之上結婚真的可以嗎?
“好了,老大,不要再浪費時間了,我們快去見牧師吧,我怕晚了恐怕會來不及了!”羅伯特翻身上馬並催促的說道。
“來不及?這是什麽意思!”斯坦尼斯一頭霧水。
一個小時後,他知道小弟這樣說的原因。
現在出現在他麵前的是一座教堂,但從它隨風飄揚,搖搖欲墜的狀態來看,這座可以稱作古董的教堂看起來已經時日無多。
斯坦尼斯甚至懷疑如果今天晚上下一場中到大雨的話就能將這座教堂從世界上完全抹掉。
聽到門外有馬蹄聲,這座教堂的牧師從裏麵走出來,他果然符合羅伯特的描述,是一名徹徹底底的酒鬼,蓬亂的頭發,呆滯的目光,嘴角還有未擦幹淨的黑色羽毛,如果他不是穿著一身黑袍,斯坦尼斯真想掉頭就走。
“查克諾牧師!我又來啦!”倒是羅伯特毫不介意對方這個形象,歡快的和他打起了招呼。
但是牧師隻是抬起下垂的眼皮朝羅伯特伸出手,“我們之前說好的酒帶來吧?”
羅伯特摸出兩瓶利口酒扔給他,“諾,隻是定金,剩下的在你主持完婚禮之後再支付。”
牧師仿佛沒有再聽他說話,隻是揭開酒蓋迫不及待的灌了半瓶,然後才舒心的長歎一口氣。
趁著這個時候,斯坦尼斯已經繞著破敗的教堂轉了一圈,這裏位於冷葬穀的正中央,從這裏向四處看去都是大片的平原,沒有藏身的地方,至少從開闊性上來說這裏很不錯,如果有敵人來的話能夠及時發現。
斯坦尼斯又轉了回來,發現那名叫查克諾的牧師已經將他們帶來的兩瓶酒全部喝光,並心滿意足的在那裏打起了酒嗝。
領主很不滿意對方這造型,不過按照現在的情況,也隻有酒鬼或者瘋子敢為那對新人證婚,即使他再怎麽不滿意也隻能讓這家夥當見證者,“舉行一個快速婚禮要花多長時間?”
查克諾拍拍自己的腦門,緩了好一會才說道:“要十分鍾或者十五分鍾,你知道我這裏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已經將結婚祝詞忘的差不多了。”
竟然把這種神聖的宗教儀式叫做生意,看起來這名牧師也不是那麽虔誠,“好吧,就算你說祝詞要用15分鍾,再花5分鍾安排座位,再用10分鍾向新人祝福,這場婚禮在半個小時內就要完成!”
“老大,這也太快了吧,我們還要吃晚宴的啊?牧師,你上次和我說的婚禮套餐包不包含晚宴?”
查諾克又打了一個酒嗝說道:“再加一箱酒才有婚禮晚宴,主菜是烏鴉湯。”
斯坦尼斯擺了一下手,光想著那些烏鴉靠吃什麽東西活下來就足夠讓他反胃了,他一邊往回走一邊大聲抱怨著,“真不知道那個牧師怎麽會在白天就喝的伶仃大醉!真是見鬼了!”
作為這場婚禮的司儀,雖然很不情願,他還是準備先提前去羅伯特所說的那個承接婚禮的小教堂去勘察一下場地,畢竟那裏離加西亞的地盤太近了,互成卷犬牙交錯之勢。如果有人在那邊提前埋伏,那自己就將是被一網打盡的下場。
斯坦尼斯帶著羅伯特就上路了,為了保密此次行程他們誰都沒有告訴,而是輕裝啟程。
兩人橫穿位於中央的迪爾家族的地盤,那些平民在聽到上次的婚禮沒有舉行後又紛紛遷移回來,斯坦尼斯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他們在得知他們的領主準備秘密結婚會是什麽表情。
在穿越雄鹿家後,他們繼續馬不停蹄的朝一下個目標駛去,這一次是自己嶽父弗洛德的地盤,不過斯坦尼斯也沒有閑心去拜訪自己的未婚妻和嶽父,他們隻是遠遠的看了一眼白黎城然後從它城下橫穿過去。
最後他們終於到底了目的地,是一個隔在加西亞和弗洛德之間的無主之地,在地圖上這裏被稱作冷葬穀地。
“這裏怎麽會叫冷葬穀地?這名字真是不吉祥。”斯坦尼斯在草原上瑟瑟發抖的說道,不知道為何在進入這片被凸起群山包圍的穀地之時,感到氣溫驟降了很多,和穀地外春暖花開鳥語花香完全不同,這裏一片陰冷寂靜,就像是春之神已經遺忘了這裏。
羅伯特吸了一下鼻子,他也被凍的不行,“所以這裏叫冷葬穀嗎!據說這裏曾經是一片立於地上的內陸湖,原先叫天賜湖,但是在眾神之戰時這裏的湖水被天降怒火蒸發殆盡,遂改名叫天賜地,然後就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雖然和神話時代扯上關係確實很高大上,但是也不用這麽冷啊!”斯坦尼斯用手摩擦著身體取暖,“對了,你說這裏是無主之地是什麽意思?這麽一大塊地盤竟然沒有人眼饞!”
雖然這裏是一片穀地,但是占地極廣,而且土質看起來也不錯,地表布滿了青苔,如果自己的領地就毗鄰這裏的話,他會毫不猶豫的將其吞並掉。
“所以這裏又叫天賜之地啊!不僅是你覺得這裏是片好地方,隻要是個人都知道這裏不錯,所以曆史上有很多領主為了這片土地的所有權大打出手,光是在上一個百年間,這裏就至少爆發了五十多次萬人以上規模級別的大戰,埋在這裏的死人更是數不勝數,以前這裏可是塔尼斯第一風景區,結果因為太多死人的怨靈徘徊在這裏導致終年不見陽光,最後就變成了這個鬼樣子。”
羅伯特繼續說道:“為了避免這裏再死更多的人,二十年前前任公爵邀請所有的領主簽下條款,宣布這裏為中立地並改名叫冷葬穀地,沒有任何人能夠宣布對這裏具有統治權,於是大家終於放棄了對這裏的爭奪,並默認不得在這裏出現軍隊。”
“那這裏既然沒有領主統治,也就意味著不用交賦稅,但是我怎麽在這裏一個農民都沒有看見?”
羅伯特沒有說話,隻是抽出劍用實際行動回答斯坦尼斯的疑問。他直接用劍挑開厚實的青苔,從裏麵露出隱藏底下的累累白骨。
原來這底下埋葬的都是過往的死人,怪不得這裏叫冷葬地,這裏簡直就是一座巨大的露天停屍場嗎!
這裏的每一寸土地底下都至少層疊的埋葬著五名以上的死人,導致穀地早已無法耕種,這可能也是大多數領主放棄這裏的原因。
看著這瘮人的場景,斯坦尼斯隻感到自己背後涼颼颼的,在一片白骨荒原之上結婚真的可以嗎?
“好了,老大,不要再浪費時間了,我們快去見牧師吧,我怕晚了恐怕會來不及了!”羅伯特翻身上馬並催促的說道。
“來不及?這是什麽意思!”斯坦尼斯一頭霧水。
一個小時後,他知道小弟這樣說的原因。
現在出現在他麵前的是一座教堂,但從它隨風飄揚,搖搖欲墜的狀態來看,這座可以稱作古董的教堂看起來已經時日無多。
斯坦尼斯甚至懷疑如果今天晚上下一場中到大雨的話就能將這座教堂從世界上完全抹掉。
聽到門外有馬蹄聲,這座教堂的牧師從裏麵走出來,他果然符合羅伯特的描述,是一名徹徹底底的酒鬼,蓬亂的頭發,呆滯的目光,嘴角還有未擦幹淨的黑色羽毛,如果他不是穿著一身黑袍,斯坦尼斯真想掉頭就走。
“查克諾牧師!我又來啦!”倒是羅伯特毫不介意對方這個形象,歡快的和他打起了招呼。
但是牧師隻是抬起下垂的眼皮朝羅伯特伸出手,“我們之前說好的酒帶來吧?”
羅伯特摸出兩瓶利口酒扔給他,“諾,隻是定金,剩下的在你主持完婚禮之後再支付。”
牧師仿佛沒有再聽他說話,隻是揭開酒蓋迫不及待的灌了半瓶,然後才舒心的長歎一口氣。
趁著這個時候,斯坦尼斯已經繞著破敗的教堂轉了一圈,這裏位於冷葬穀的正中央,從這裏向四處看去都是大片的平原,沒有藏身的地方,至少從開闊性上來說這裏很不錯,如果有敵人來的話能夠及時發現。
斯坦尼斯又轉了回來,發現那名叫查克諾的牧師已經將他們帶來的兩瓶酒全部喝光,並心滿意足的在那裏打起了酒嗝。
領主很不滿意對方這造型,不過按照現在的情況,也隻有酒鬼或者瘋子敢為那對新人證婚,即使他再怎麽不滿意也隻能讓這家夥當見證者,“舉行一個快速婚禮要花多長時間?”
查克諾拍拍自己的腦門,緩了好一會才說道:“要十分鍾或者十五分鍾,你知道我這裏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已經將結婚祝詞忘的差不多了。”
竟然把這種神聖的宗教儀式叫做生意,看起來這名牧師也不是那麽虔誠,“好吧,就算你說祝詞要用15分鍾,再花5分鍾安排座位,再用10分鍾向新人祝福,這場婚禮在半個小時內就要完成!”
“老大,這也太快了吧,我們還要吃晚宴的啊?牧師,你上次和我說的婚禮套餐包不包含晚宴?”
查諾克又打了一個酒嗝說道:“再加一箱酒才有婚禮晚宴,主菜是烏鴉湯。”
斯坦尼斯擺了一下手,光想著那些烏鴉靠吃什麽東西活下來就足夠讓他反胃了,他一邊往回走一邊大聲抱怨著,“真不知道那個牧師怎麽會在白天就喝的伶仃大醉!真是見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