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金光,就這樣立在淩羅身前,照耀他的身體。


    淩羅有些犯傻了,在這金光中,他感到一股血脈相連的感覺,似乎就是他身體的一部分。


    隨後他腦海裏,憑空出現了無數的信息。


    一種非常奇妙的感覺,讓淩羅知道這些信息,是從他基因鏈最深層次傳遞出來的,但又不僅僅是基因鏈。


    還有某種東西,混合進了基因最深層次,讓他發生了一些改變。


    change。


    具體混合了什麽東西,淩羅說不出來,因為在他自身的認知體係裏,這種莫名東西是無法解釋的。


    湧現的信息很多,但又可以說很少。


    很矛盾,但淩羅卻並不覺得怪異。


    信息很多的感覺,是他突然多出了一種能力,特異的能力,奇跡般的能力。


    也是本能。


    比喻起來,就像是多生長出一條手臂般,他腦海充斥著‘這手臂’的運用信息。


    這信息很抽象,就如同人類其實並不知道自己抬起手臂,需要的具體信息是什麽樣子的,那非得是神經學家給你瘋狂科普,你才會有一些基本概念,但即便科普了,人類也無法感知體內的信號,隻是知道形式而已,類似知見障。


    淩羅腦中,就充斥著這種抽象的本能信息。


    能感覺到,能運用到,卻無法解讀。


    至於說信息很少的原因,更簡單了,突然湧現的信息除了這本能,還有一丟丟能具象解讀的存在,好比文字。


    淩羅很清晰的知道,這抽象本能名為……‘請’。


    無所不‘請’,很奇怪,很有意思。


    淩羅沒想到,‘特異能力’還會有這樣的形式,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請神’。


    那種跺著腳,嘴裏念叨,和‘跳大神’差不多的‘江湖騙子’手段。


    而好巧不巧,他之前似乎就是在‘跳大神’。


    仔細深入了解,事情就沒那麽簡單了,‘請’的能力,如果按他腦海中的信息來看,很有些玄妙。


    似乎不僅僅表麵上,那一點點功能而已。


    根據信息來看,麵前這道金光,就是他‘請’來的能力,‘請’來的。


    想到剛剛念叨的,是某閃閃的名字,淩羅麵色詭異起來。


    難道……


    腦海中具象信息給出的答案很明確,他在第一次運用‘請’時,會固化第一次‘請’的能力,成為永不消逝的左道。


    隨後,他就算是雙生‘左道’了,端的霸道。


    讓淩羅注意的,還有‘左道’一詞,他雖然不理解,但如此清晰的詞匯,自然讓他有了無數的猜測和念想。


    淩羅並不害怕,他此刻可沒有再被紅刀的力量影響。


    而他的人生態度,比較常人還算是有些奇妙的,說是迥異都不為過,自紅姨去世以後時候就更是如此。


    平凡,早已磨滅一切。


    不需要猶豫什麽。


    伸手握住金光,‘請’的本能運起。


    霎時間,金光萬道,瑞氣千條。


    難以置信的能量衝擊,爆發出來,圍繞著淩羅高速衝擊旋轉,卻不流失分毫。


    熾烈如火,乃至漸漸實質起來的金光,衝刷著力量的身體。


    淩羅隻是普通人,即便突然覺醒了超凡能力,也無法改變他孱弱體質的事實。


    而鍛煉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可金光不同,這吉爾伽美什的能力。


    是係統的,規劃的,屬於英靈的能力。


    這難以想象的能量衝擊,滲透到淩羅體內,單純的改善著他的體質。


    “斯拉……”


    衣物瞬間化為飛灰,金光附著在皮膚上,一點點向內輻射。


    這本應是非常痛苦的過程,但淩羅卻毫無所欲,臉色不變。


    他的意識已經陷入另外一個次元裏。


    金閃閃,也即fate中吉爾伽美什的記憶經曆,如流水般在他腦海中略過。


    前半段,他是美索不達米亞的半神,後半段,他是英靈之海,英靈王座上的最初英靈。


    美索不達米亞的國王,收藏擁有時間一切的珍寶,亦或是珍寶的原型,亦或是珍寶原型的智慧。


    或者說,其實隻要被定義為寶物,那即是屬於他的。


    為王,他高傲暴虐,殘忍無情。


    為英靈,他無人能敵,英靈之巔。


    神話裏的神兵利器,也隻是他財寶的一部分。


    如此片段,飛速在淩羅腦中閃過,卻並沒給他帶來不適的感覺。


    而在那龐大的記憶裏,淩羅則吸收了豐富無比的戰鬥經驗,和浩瀚如海的知識。


    更清楚了所謂的英靈規則。


    凡此種種,茫茫多多。


    “刷……”


    腦海中,記憶定格,這是吉爾伽美什的記憶最深處。


    淩羅覺得很奇怪,剛剛他接收的記憶,他能體會到一種符合動漫規則的氣息,也即是fate規則氣息,不是說這些記憶的描述是假的,而是一種感覺。


    但這一段,淩羅卻覺得極其的真實,真實到無法分辨,乃至是外來的感覺。


    一段關於禁區的記憶。


    那也是一個神話,翻譯過來,有東土,中原,洪荒,等等一係列稱呼,而籠統的來講,那就是東方主界。


    在這似乎不屬於他,無法分辨的記憶裏。


    閃閃了解了,這未知的東方主界,這未知的地方,似乎是開天以來最強大寶具和聖靈的聚集地。


    一種與他所橫跨的神話文明,諸如北歐神話,西歐神話,愛爾蘭神話,中東神話,克蘇魯神話等等這些文明,截然不同的神話文明體係。


    也有他最需要的東西


    巴比倫之門,王之財寶,這是他的寶具,連接著‘黃金之都’的鑰匙之劍。


    其‘黃金’意義,即是無一例外,隻要是名為寶物的存在,哪怕是寶物的原典,或者連原典都未誕生的寶物的智慧,都屬於他。


    其中收藏的寶具不多時,並不能稱之為多麽強力的寶具,但隨著其中寶具數量與質量增加,王之財寶的力量就會直線上升。


    而換作其他任何英靈擁有王之財寶,都是雞肋的,因為無人能媲美金閃閃的收藏,就比如把王之財寶給騎士王使用,那悲劇的,王之財寶裏隻會有零星兩三個寶具而已,根本不會有威力。


    不過這僅僅是假設罷了,作為概念產物,不同於聖遺物,不符合王之財寶概念的,根本不會擁有他。


    而這個概念,那就是身為英雄王本身,吉爾伽美什。


    作為收集地上一切寶藏的王者,這種概念的形成順其自然,也非他莫屬。


    事實上,本是他成為英靈後才能擁有的概念寶具,他生前就已經擁有並且運用得當了。


    這不需要什麽理由,也不需要解釋,名為吉爾伽美什就是他最大的外掛,這就是屬於英雄王的輝煌狂傲。


    閃閃在史詩生命的最後階段,看破了生死,所以自然而然的,他再次開始了收集寶物。


    寶藏無一例外都盡歸他手,但那向往的禁區,卻是毫無所得。


    因為他從未像搶奪宙斯兒子寶物那樣輕鬆的,找到東方神話的主界大門。


    英雄的傳記是史詩,而神靈的傳記,才是神話。


    流水般的畫麵,停止。


    如同鏡麵上蕩起一層水波,靜止的畫麵消失不見,融入意識深處。


    淩羅睜開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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