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福右路帶球突進到底線附近,一個大腳傳中,瓊斯和裏瓦爾多兩點包抄都沒跟上足球,後場的巴西5號埃德米爾森背後的號碼卻被撕掉了。
埃德米爾森能打後腰、也能打中後衛,是2002世界杯上巴西隊的主力中衛,技術很是出色,埃德米爾森擁有著巴西和意大利的雙重國籍。
另外,他可以踢中後場多個位置,出身中後衛,同時又能踢防守型前衛,在巴塞羅那,他是後腰位置上的重要選手,防守、傳球、頭球能力等全麵的素質讓他成為了主教練手中的一顆活棋。
埃德米爾森決賽前參賽了5場比賽,還有過1個進球,是在同哥斯達黎加的比賽中,他衝入對方禁區,以一腳精彩絕倫的倒勾轟開了對方大門,這個球也是那屆世界杯上最精彩的進球之一。
埃德米爾森拿到新球衣以後,他開始試圖穿上,他發現怎麽也穿不進去了,他站在球場上,令球迷發笑的看這他與球衣糾纏著,展開了一場小小的戰鬥。
一次兩次,他都無計可施,後來隊友也過去幫忙,最後終於穿了上去,觀眾席上卻發出了哄堂大笑,原來球衣還是穿反了,他再脫下來,再穿上、終於穿對了,現場卻傳來了球迷熱烈的掌聲!
科裏納賽後也表示,這件事並不是因為這件事奇怪和好玩引起自己的重視,而是一個該不該判罰的問題。
當時科裏納如果按照比賽規則去執法,那麽!他應該請先埃德米爾森到場外去換衣服,穿好了衣服後再回到場內繼續比賽。
但如果這麽做了,那麽就相當於對巴西隊實施了處罰,巴西隊將在一段時間內以少一人的陣容對抗德國隊,在世界杯決賽上,如果為了換一件衣服這樣的事情而去處罰球隊。
科裏納認為就是自己沒有通過合適的方式去理解這場比賽了,就違背了雙方球隊展示出來的公平競爭的體育精神。
最好的做法就是浪費一點時間,等埃德米爾森換好球衣,如果堅決執行比賽規則,可能會造成比賽不公平的後果,萬一德國隊在這段時間進了一球,這樣對巴西就不太公平了!
科裏納個人認為作為裁判,需要在賽前跟教練分析對手一樣看錄像分析球隊場上采取的進攻和防守戰術,然後分析球員們的特點。
這樣的話,更有利於裁判在比賽中的執法問題,比如某個球員的傳球特點是怎樣,長傳的習慣是找哪名球員,這樣的話裁判就可以更早的做好預判跑到皮球飛向的地點。
科裏納也認為球員和裁判之間應該相互了解,這樣會使得球員更易於接受裁判員的判罰,從而就會對控製比賽局麵產生很大的幫助。
對於球員的了解,也會給裁判帶來尊重和自信,一個了解你、欣賞你的球員,甚至會輕易地接受一個你在場上偶然做出的錯誤判罰。
在2002年世界杯上的英阿大戰,在中場哨吹響後,巴蒂斯圖塔抱怨自己上半場拿的黃牌太冤枉了,他覺得那次犯規沒有那麽嚴重。
由於當時並不再適合去調查,很了解巴蒂的科裏納選擇了用開玩笑的方式緩和氣氛:“你知道那個助理裁判給你黃牌的真正原因嗎?他是加拿大人,但他的祖籍是智利!”
智利和阿根廷是老對頭!於是巴蒂回答:“啊,原來是這樣的。”
通曉法語、英語、西班牙語和意大利語的科裏納也有足夠的語言資本和球員交流,讓他更好的與球員交流和控製場上局麵和爭議。
現代足球球員的速度更快對抗更激烈了,而對於裁判而言,他們的奔跑能力也增強了。
用於測試裁判員訓練情況的方法,它規定裁判員在12分鍾之內必須全速跑完一個既定的最短距離。
科裏納表示,這個距離在1990年世界杯是2400米,而2002年則是2700米。
在1998年和2002年世界杯中,被選定的裁判跑出的平均距離,超過了3000米。
在1992年左右,還有有人能夠超過2700米,科裏納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如今球員速度更快和身體更強壯是他強調的,在裁判員身上也是如此。
比賽開賽前,裁判要檢查一下球員時不時佩戴了不合規定的物品,也就是說,戒指、項鏈、手鐲等可能對自己以及他人構成危險的東西。
有的時候,裁判明知道這樣做不對,也會對一些球員長期以來的固有習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比方說,有一些球員佩戴的具有重要意義的耳環。
關於哨子的問題,科裏納表示:“當你奔跑的時候,你必須把如此不熟悉的東西含在嘴裏,同時,你還必須要呼吸,這樣一來,你呼到哨子裏的氣會讓它不停地發出聲音。”
與足球運動員一樣,裁判的晉級也是非常激烈的,在意大利丙級聯賽中有大約80名裁判,聯賽結束之後,隻有四個人能夠轉為乙級,這5%的幾率,證明了晉級是一件多麽困難的事情。
科裏納給年輕裁判最重要的建議就是要有勇氣,敢於做出決定的勇氣,要有勇氣做出困難的、重要的決定。
1997年,國米對陣尤文,岡茨的進球開始被判有效,但在科裏納詢問了助理裁判和球員後,改判了進球無效。
科裏納表示在規則的第五章中規定:“如果裁判認為判罰是錯誤的,隻要比賽還沒有重新開始,那麽他就可以更改自己的決定。”
做出這樣的決定,對於裁判確實需要巨大的勇氣,特別是在毛裏齊奧·岡茨進球後,國米已經慶祝完準備中圈開球了,過了這麽久才改判,裁判需要承受太多壓力和爭議了,但對公正的嚴苛追求,讓科裏納頂住了一切壓力。
科裏納並不喜歡:最好的裁判在比賽中不讓人察覺的觀點,他認為裁判隨時都要做出正確的決定,即便是一場比賽出現三次嚴重得足以導致點球的犯規,也應該一個都不放過,這會不得不讓裁判成為比賽的焦點,最重要的是裁判本人並沒有成為焦點的意願,而不是說最好的裁判在比賽中不讓人察覺。
最重要的是裁判在一些該不該判罰的問題上,應該學會靈活變通處理!
埃德米爾森能打後腰、也能打中後衛,是2002世界杯上巴西隊的主力中衛,技術很是出色,埃德米爾森擁有著巴西和意大利的雙重國籍。
另外,他可以踢中後場多個位置,出身中後衛,同時又能踢防守型前衛,在巴塞羅那,他是後腰位置上的重要選手,防守、傳球、頭球能力等全麵的素質讓他成為了主教練手中的一顆活棋。
埃德米爾森決賽前參賽了5場比賽,還有過1個進球,是在同哥斯達黎加的比賽中,他衝入對方禁區,以一腳精彩絕倫的倒勾轟開了對方大門,這個球也是那屆世界杯上最精彩的進球之一。
埃德米爾森拿到新球衣以後,他開始試圖穿上,他發現怎麽也穿不進去了,他站在球場上,令球迷發笑的看這他與球衣糾纏著,展開了一場小小的戰鬥。
一次兩次,他都無計可施,後來隊友也過去幫忙,最後終於穿了上去,觀眾席上卻發出了哄堂大笑,原來球衣還是穿反了,他再脫下來,再穿上、終於穿對了,現場卻傳來了球迷熱烈的掌聲!
科裏納賽後也表示,這件事並不是因為這件事奇怪和好玩引起自己的重視,而是一個該不該判罰的問題。
當時科裏納如果按照比賽規則去執法,那麽!他應該請先埃德米爾森到場外去換衣服,穿好了衣服後再回到場內繼續比賽。
但如果這麽做了,那麽就相當於對巴西隊實施了處罰,巴西隊將在一段時間內以少一人的陣容對抗德國隊,在世界杯決賽上,如果為了換一件衣服這樣的事情而去處罰球隊。
科裏納認為就是自己沒有通過合適的方式去理解這場比賽了,就違背了雙方球隊展示出來的公平競爭的體育精神。
最好的做法就是浪費一點時間,等埃德米爾森換好球衣,如果堅決執行比賽規則,可能會造成比賽不公平的後果,萬一德國隊在這段時間進了一球,這樣對巴西就不太公平了!
科裏納個人認為作為裁判,需要在賽前跟教練分析對手一樣看錄像分析球隊場上采取的進攻和防守戰術,然後分析球員們的特點。
這樣的話,更有利於裁判在比賽中的執法問題,比如某個球員的傳球特點是怎樣,長傳的習慣是找哪名球員,這樣的話裁判就可以更早的做好預判跑到皮球飛向的地點。
科裏納也認為球員和裁判之間應該相互了解,這樣會使得球員更易於接受裁判員的判罰,從而就會對控製比賽局麵產生很大的幫助。
對於球員的了解,也會給裁判帶來尊重和自信,一個了解你、欣賞你的球員,甚至會輕易地接受一個你在場上偶然做出的錯誤判罰。
在2002年世界杯上的英阿大戰,在中場哨吹響後,巴蒂斯圖塔抱怨自己上半場拿的黃牌太冤枉了,他覺得那次犯規沒有那麽嚴重。
由於當時並不再適合去調查,很了解巴蒂的科裏納選擇了用開玩笑的方式緩和氣氛:“你知道那個助理裁判給你黃牌的真正原因嗎?他是加拿大人,但他的祖籍是智利!”
智利和阿根廷是老對頭!於是巴蒂回答:“啊,原來是這樣的。”
通曉法語、英語、西班牙語和意大利語的科裏納也有足夠的語言資本和球員交流,讓他更好的與球員交流和控製場上局麵和爭議。
現代足球球員的速度更快對抗更激烈了,而對於裁判而言,他們的奔跑能力也增強了。
用於測試裁判員訓練情況的方法,它規定裁判員在12分鍾之內必須全速跑完一個既定的最短距離。
科裏納表示,這個距離在1990年世界杯是2400米,而2002年則是2700米。
在1998年和2002年世界杯中,被選定的裁判跑出的平均距離,超過了3000米。
在1992年左右,還有有人能夠超過2700米,科裏納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如今球員速度更快和身體更強壯是他強調的,在裁判員身上也是如此。
比賽開賽前,裁判要檢查一下球員時不時佩戴了不合規定的物品,也就是說,戒指、項鏈、手鐲等可能對自己以及他人構成危險的東西。
有的時候,裁判明知道這樣做不對,也會對一些球員長期以來的固有習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比方說,有一些球員佩戴的具有重要意義的耳環。
關於哨子的問題,科裏納表示:“當你奔跑的時候,你必須把如此不熟悉的東西含在嘴裏,同時,你還必須要呼吸,這樣一來,你呼到哨子裏的氣會讓它不停地發出聲音。”
與足球運動員一樣,裁判的晉級也是非常激烈的,在意大利丙級聯賽中有大約80名裁判,聯賽結束之後,隻有四個人能夠轉為乙級,這5%的幾率,證明了晉級是一件多麽困難的事情。
科裏納給年輕裁判最重要的建議就是要有勇氣,敢於做出決定的勇氣,要有勇氣做出困難的、重要的決定。
1997年,國米對陣尤文,岡茨的進球開始被判有效,但在科裏納詢問了助理裁判和球員後,改判了進球無效。
科裏納表示在規則的第五章中規定:“如果裁判認為判罰是錯誤的,隻要比賽還沒有重新開始,那麽他就可以更改自己的決定。”
做出這樣的決定,對於裁判確實需要巨大的勇氣,特別是在毛裏齊奧·岡茨進球後,國米已經慶祝完準備中圈開球了,過了這麽久才改判,裁判需要承受太多壓力和爭議了,但對公正的嚴苛追求,讓科裏納頂住了一切壓力。
科裏納並不喜歡:最好的裁判在比賽中不讓人察覺的觀點,他認為裁判隨時都要做出正確的決定,即便是一場比賽出現三次嚴重得足以導致點球的犯規,也應該一個都不放過,這會不得不讓裁判成為比賽的焦點,最重要的是裁判本人並沒有成為焦點的意願,而不是說最好的裁判在比賽中不讓人察覺。
最重要的是裁判在一些該不該判罰的問題上,應該學會靈活變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