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邊,陳逸正在清洗劍上的血跡,他洗得很慢,手有些顫抖。


    十三條人命。


    剛才在樹林裏,他總共殺了十三個人,加上老威利和被他一槍爆頭的刺客哈維,至今為止,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經有十五個。


    當初決定進入異世界發展的時候,他已經做好了親手殺人的準備。當初殺那個刺客,是為了自保。殺老威利,是因為他們已經到了不死不休的程度。


    殺這兩個人,他並沒有太大的心理負擔。


    而這一次,他跟這些人,並沒有什麽仇恨,也沒有非殺他們不可的理由。僅僅是因為,他打算磨練自己的劍術。


    他擁有騎士的實力,實戰經驗卻少得可憐。所以,當他意識到會有很多人追蹤過來的時候,就下定決心,利用這些人,來磨練自己的劍術。


    唯有實戰,才能快速提高自己的實力。


    當他麵對二十幾個人的包圍的時候,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壓力,在那種情況下,他根本不可能留手,那是在拿自己的安全開玩笑。


    要麽全力出手,找機會將這些人都幹掉。


    要麽,灰溜溜地逃回中轉空間,一輩子也別過來了,守著那一萬多枚金幣換回來的財富,過完下半生。


    要是他當眾使用穿梭的能力,說不定就會惹來強大的巫師,在原地守株待兔。天知道這些神秘的巫師,有沒有禁錮空間的能力。


    所以,他別無選擇。


    慢慢的,他的手不再顫抖,重新變得堅定而有力。


    這時,一頭狼無聲無息地出現在他的左側,冒著綠光的眼睛盯著他,鼻子抽動著,一滴滴口涎從嘴角滴落。


    它在這個人的身上,聞到了血腥味。


    他轉過頭,冷冷地看了它一眼。


    突然,它仿佛受到了驚嚇,夾著尾巴,逃走了。不知是發現了他的實力,還是感覺到了他身上的殺氣。


    他拿起一塊幹的布,將劍身的水滴擦幹,撫/摸著上麵幾個缺口。


    剛才那一戰,其實很凶險。


    他雖然有騎士的實力,又擁有高深的劍術。但是實戰經驗太少。噬魂妖留給他的,隻不過是記憶而已,並沒有連經驗一起繼承。真要公平一戰的話,他多半打不過對方那個騎士。


    這一仗能打贏,一靠的是防彈衣。正是有防彈衣在,他才敢故意用胸口挨一劍,趁機幹掉一個見習騎士,從而奠定了勝機。


    二靠的就是這把劍,要不是這把用特種鋼打造的劍足夠鋒利,將那個騎士的劍削斷,想殺他恐怕沒那麽容易。


    他決定將這把劍保存起來,作為第一場真正戰鬥的紀念。


    …………


    第二天,陳逸手裏換了一把劍,當初他一共訂了五把劍,每一把的造型都不一樣。花了他不少錢。


    “新月城在這時代也算是個大城,擁有騎士實力的人應該有不少。想要得到這一筆錢的勢力肯定不止一個。追蹤的隊伍,肯定也不止昨天那一夥。”


    他一邊走,一邊思考,突然,他側過耳朵聽了一下,有人正在接近,而且,不止一個。他將所有雜念拋之腦後,慢慢把劍抽出來。


    “找到啦。”


    一聲亢奮的大叫從後麵響起,他轉過身,看見十幾個人湧過來。


    “把金幣交出來,不然的話……”


    一個領頭的人喝道,話沒說完,就看見對方衝了過來,獰笑一聲,撥出劍來,“殺了他。”


    登時就是一場混戰。


    陳逸如同猛虎入羊群,橫衝直撞,血肉橫飛,時不是就有一人慘叫著倒下,再也爬不起來。


    “我砍中他了。”


    “不對,他怎麽沒受傷?”


    “見鬼,他居然穿了鎧甲!”


    “我的劍被砍斷了。”


    “小心他的劍,不要跟他硬碰硬。”


    …………


    場上呼喊聲越來越少,十幾分鍾後,還站著的,就隻剩下兩個人。


    “你……把他們都殺了?”領頭的騎士眼前被血水染紅了,聲音幹澀嘶啞,握著劍的手,微微地顫抖著,“你這個惡魔!”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陳逸開口了,“你們想殺了我,搶我的金幣,就該死。對你們來說,我確實是個惡魔。我不但會把你們都殺了,你們背後的人,我也會找上門去,一個一個殺光。”


    “你——你休想!”


    那名騎士怒吼一聲,爆發了,一劍劈過去,力量之大,震得陳逸手腕有點發麻。


    當當當……


    七八劍之後,那名騎士的力量衰弱了下來,被陳逸打掉長劍,一劍刺穿了胸膛。


    “你……”


    那名騎士雙手握住胸前的劍,想要說什麽,喉嚨湧上來的血,讓他什麽也說不出來。


    哧——


    陳逸抽出劍,最後看了他一眼,離開了這片修羅場一般的地方。


    這一隊人馬,比之前那一隊實力更強,是真正訓練有素的精銳,配合默契,意誌頑強。殺到最後,沒有一個人逃走。


    可惜,領頭的騎士是個沒經驗的雛。要是對方第一時間拚命纏住他,讓其他人在旁邊配合,那會給他帶來很大的麻煩。


    當然,也僅僅是麻煩而已。


    他的劍見過血之後,終於理解了一些劍術的精髓。就像是開了竅一樣,實力有了一個質的飛躍。


    他的劍術,都是傳承自噬魂妖留給他的三段記憶中的一個,那個仆役。


    他越來越覺得,這個仆役的來曆並不簡單,傳承的劍術很厲害。他一個剛剛成為騎士,還沒什麽實戰經驗的菜鳥,憑借剛入門的劍術,居然能接連幹掉兩個騎士。


    “尼伯頓。”


    在仆役的記憶中,隻有一個姓氏。他想,在西岸大陸,這肯定是一個很不簡單的家族。


    …………


    傍晚,陳逸碰到了第三隊追蹤者。這一次,他們沒有說什麽廢話,用近乎偷襲的方式,開始了攻擊。


    這一次,他麵對的,是兩名騎士的圍攻。另外幾個人,則在一邊放冷箭。用的不再是手弩,而是長弓。


    “哼!”


    第三次被射中頭盔的時候,巨大的力量撞得他一個後仰,他不由怒了,“你們這些人,真是找死。”


    他以硬挨了一劍為代價,拔出了腰間的沙漠之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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