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陳非來到法院時,便看到原告席上已經坐了三個人,看到陳非的動靜,三人都回頭看了過來,坐中間的,正是那個老頭!


    陳非瞬間怒從心頭起,若不是這裏就是法院,他指定已經撲上去了。


    “就是他,”老頭輕聲道,看向陳非的眼神有些飄忽不定,胸外還打著石膏。


    陳非一步步來到老頭的麵前,壓低了聲音直直看著老頭的雙眼:“良心過得去嗎?”


    老頭不由自主撇開了眼,老頭身邊的女人已經尖叫了起來:“啊!!殺人了!!殺人了!!”


    嘭——


    “肅靜!”法官執著法槌重重敲了一記,“被告,回到被告席!”


    陳非看向了那個女人,很胖,滿臉的橫肉上鋪著厚厚的粉底,大紅色的大嘴唇,一隻細小的眼睛藏於肥肉之下,幾乎睜不開。在陳非看向她的時候還在朝陳非狠狠瞪了一眼。


    “潑婦。”陳非看到她的時候隻有那麽一個念頭。


    與嶽光那次案子一樣,這一次的審案也隻有法官一人,此外還有兩個維持秩序的警察、一個記錄庭審的書記。


    法官驗證了雙方身份,當即便要原告陳述訴訟理由與請求。


    “要命啊!!請法官大人主持公道啊!!”沒等法官說完,女人便狼哭鬼嚎似的嚎了起來:“我爸爸已經八十了啊!八十了!差點就因為這個死去了,他一個老人家,到了這把年紀還要受這罪,整整在醫院吐血了一個月啊!就是他!就是這個狼心狗肺的人,活生生把我爸爸壓得斷了好幾根肋骨,根根刺在肺上……”


    “夠了夠了,”法官皺著眉,“你的訴訟請求呢?”


    “20萬!”女人一下子變得無比鄭重:“一分也不能少!”


    陳非的身體微微顫抖了起來,難以置信看著女人,手指指著她微微顫抖:“我是救了他……”


    “救個屁!”女人蠻橫道:“我爸爸本來沒病沒災的,就是你讓他受了這輩子最大的罪!”


    陳非死死攥著拳頭,指甲都深深刺入了手掌當中,胸中一口氣堵在了那裏,幾欲爆炸!


    “被告,原告有你涉嫌行凶的錄像,同時還有醫院的證明,你可有什麽反駁的證據,證明你沒有做過原告所說的行凶行為?”


    陳非終於抬起了頭,胸中淤結的那口氣讓他幾乎說不出來話:“他們有什麽錄像?”


    法官摸出了一個遙控似的東西,陳非右手邊的屏幕便亮了,上麵正是陳非在給老頭胸外按壓的畫麵。視頻有些模糊,但動作很清楚,老頭在座位上僵直、癱倒在地、陳非救人、眾人圍過來這些過程都很清楚,從視頻上還能隱約看出老頭被救後痛苦蜷縮於地的畫麵,繼而救護車就來了。


    陳非心中漫過一絲悲涼,他是救人,當時情況緊急,可能手確實是重了點,隻是問題是胸外按壓那必須得用上全身的力氣,他能顧得上其他麽?


    “原告,你承認這是你嗎?”法官道。


    陳非怔了好一會兒,還是道:“是。”陳非咬著牙:“法官,當天我是救人,這老不……老頭,老頭那天是心髒驟停!我上過急救課,我看得出來,我是救人!我隻是救人,難道救人還有錯嗎?”


    法官搖搖頭,歎了口氣,沒有將“沒錯”兩字說出,隻是道:“被告,這裏是法院,隻講法律。不管是不是救人,你壓斷原告肋骨已是事實。區別隻是判你賠償多少罷了。”


    “我能找到人證的!”陳非急道:“他那天是心髒驟停!我有人證!我有人證能證明!”


    “證明個屁!”女人再一次嚷了起來:“你說心髒驟停就驟停啊?人證?你隨便收買一個就算人證啊?”揚著手中的一張單子,“我這裏可有醫院開的證明,就是壓斷了肋骨!白紙黑字!”


    “肅靜!”法官看了女人一眼,又轉向了陳非:“證人在哪?與你什麽關係?”


    “他……是我們公司的老板。”陳非一窒,意識到了不妙。


    “哈!你怎麽不叫你媽來?你怎麽不叫你爸來?哈哈,老板?鐵定串通過了吧!”女人再一次嚷了起來。


    法官皺著眉頭,沒有搭理女人,看著陳非道:“這種關係屬於回避範圍,證詞隻能用作參考。你還有其他證人嗎?”


    “我能找到的!我能找到的!”陳非急切了起來:“那天在場的還有許多人,對了!司機!司機也看到了!”


    法官點點頭,回頭打了個電話,過了幾分鍾他就看向了陳非:“那掌車已經說了,當天他在掌車,並沒有看到後麵車廂裏發生的事,並不願意為你作證。你還有其他的證人嗎?”


    陳非的心漸漸涼了,整個身體都冷了起來,他定定看著法官,低聲道:“也就是說這場官司我是輸定了,是吧?”


    “是的。”法官點頭道:“你若找到人證能證明原告是心髒驟停的話,賠償會少一些。”


    陳非久久沉默著,看著那竭力掩飾著笑意的女人,看了看被自己救了一命的老頭,頭緩緩轉過來,看著法官:“法官,你告訴我,我那天是不是不該救人,該一走了之?”


    法官沉默了一會兒,道:“與本案無關的東西,本院不予回答。”


    陳非嗬嗬一笑,看向了原告席中的老頭:“李福來,李大爺,大概你也希望我那天無動於衷、看著你中暑吧?”


    李福來沉默著,別過了頭沒有說話。


    “小子!做了你就認著!法官都說了!”女人還想說些什麽,看到法官看向自己的眼神有些嚴厲,當即住嘴了。


    “本院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照《大越國民法》第二十二條、三十款、四十一項,判決如下:被告陳非,向原告賠償186357.5元……”


    後麵的判詞陳非沒有聽清,隻覺得一切嗡嗡在響,視野裏的一切模糊又再次清楚,每個孤兒院出來的孩子不管性格如何偏激,但都極為堅強,隻是這一刻陳非委屈得想哭。強行忍住,緩緩來到原告席前,微笑道:“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說完轉身離開了法院。


    “人在做,天在看……”法官似乎從來沒有聽過陳非說的幾句話,喃喃重複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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