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一次開單章,因為問題很嚴重,在我看來非常嚴重。


    起因是有人覺得本書聖母婊了,然後罵角色罵我罵讀者。


    本書角色張亦馳,截至目前三十一章,七萬字,第一次做了件好事,這是第一次,而且是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做的好事。這句話什麽意思?意思就是如果做這件事情自己有危險,那麽他會放棄這麽做。這就是有一個正常三觀人的正常做法,無可厚非。


    並不是說以後見到什麽不好的事情,不管自己安危不顧大局就網上撲的臭傻逼。


    我再來劇透一下,張亦馳的打算是寫一張自白信,藏在家裏,等自己離開之後慢慢由警察發現。也不必扯什麽是因為沒看下一章,我他喵上一章也沒說張亦馳要直接自首或者在七天內幹這種腦殘事情吧?


    張亦馳的做法是如此正常,如此機智。


    一他沒有坑過任何人,二他沒有意氣用事。


    做法無比合適,他看不慣自己前身那個辣雞,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同時,製裁前身。


    就這麽正常,而且這種正常還不代表本書的想法,隻代表角色個人,比如還有莫測這種做法,這隻是兩個不同思想在碰撞罷了。


    然而?


    有人要棄書,有人說我這個作者是聖母婊。有個讀者評論張亦馳善惡分明,有人讓ta滾。


    有病???


    我他喵重複幾次了?


    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這麽做!


    而且這他喵的還是七萬字以來第一次做好事。


    媽的做一件好事就是聖母婊?你他喵內心有多陰暗?你他喵就是一屌絲吧?


    如果看到本單章的,在我三番五次說明了張亦馳的做法有多明智,而且做好事也是多麽值得稱讚的之後,還他喵陰暗的認為,做那麽一點點好事就是聖母婊,那我絕對不會留你繼續看這本書!


    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人會如此傻逼。


    在現實世界裏也這樣嗎?


    如果現實世界裏發生了有人為救落水者而自己遇難的事情,我會說,你是個英雄。如果這個落水者是自殺,而且救人者知道ta是自殺的情況下救人而死,我會說你有點傻氣,ta既然要死了你為什麽還要救,搭上自己的命太不值了。如果那人並不是自殺,而是一個罪犯,被一個警察拚死逼近了水裏,等待ta的隻有繩之以法,救人者在明白這種情況下後還非要救ta,並非要掩護ta離開,自認為自己是偉大的,這種才是聖母婊。


    我他媽就是沒見過,有人失足落水,救人者在穿好救生衣,並且周圍都是專業救護人員的情況下救人,被罵成是聖母婊。


    這種情況下還說的出聖母婊三個字的人,想必現實生活中就是躲在陰暗角落裏的蛆蟲吧?!


    如果本書出現了真正的聖母婊,你們噴,我表示接受。但明明這麽明智的做法,這麽正確的做法,這麽值得誇獎的做法,這麽一個善惡分明,一個看不慣惡人的角色為什麽就會被人討厭?


    難道你們喜歡張亦馳前身那種貨色?!


    到現在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再有搞不懂情況的人,你就自己離開吧,我也不會噴人。可如果你明明自己三觀有問題自己腦子有病還要罵人的話,我隻有永久禁言加舉報了!


    最後!


    附上我上一本書中的一段文字!


    極惡世代


    自己內心陰暗就自以為是地指著其他人說其他人都是蠅營狗苟登不上台麵的家夥,自己懦弱就去冷言嘲諷其他敢於去做你做不到的事情的人,自己腦殘就縮在角落想方設法把愚昧二字轉嫁到別人頭上來以此安慰自己說大家皆是如此。


    很難想象你這種蛆蟲有何資本來對別人評頭論足。你不過是一個被屁大點小事擊垮,自己站不起來還要拉別人跟自己一起在地上腐朽的老骨頭!


    對你剛剛的話,我隻能回你一句!


    巧了巧了,我就是你最不願意看到的那種人!


    --艾布納·羅茲


    現在,這單章正式向id為:小文豪專家的傻逼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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