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怡拍了拍林雲的肩膀道:“你為楊小姐寫了歌,接下來咱們公司自己的事情也得解決一下了,來吧,再來一首………不,最起碼來十首。”
“十首?要我命呀,今天就先為張米寫一首吧,這首歌叫做《盛夏的果實》………。”
盛夏的果實,這首歌在二零零年由一名叫做莫文衛的灣灣省歌手演唱,其實她也不是原唱,原唱是島國一位不知名的歌手於一九九六年創作出來,莫文衛是翻唱,結果立刻火爆全國,大街小巷,出租車上,隻要是有錄音機的地方都能聽見這首歌。
根據事後統計,這首歌在半年時間裏創下了電台點播演唱的記錄,超過了十億次,以點播一次就要支付一塊錢的話費來說,光是電台和通信部門就賺了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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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果實?好,林總,咱們走起!”鮑比答也不累,也不管林雲累不累,設備再次開動,林雲也操著嗓子唱了起來。
說實話,林雲的嗓子還可以,起碼音準很對,不會出現跑調的情況,當然,跟專業歌手沒法比,完全沒有什麽技巧可言,好在這些流行歌曲也沒什麽技巧,也是,這些歌之所以能夠廣泛流傳,原因就是容易朗朗上口,不需要太多的技巧,不像那些民族和美聲唱法對演唱者的實力有著很大的限製。
一曲唱罷,鮑比答覺得歌曲的風格與之前又不一樣了,旋律很獨特,有種在盛夏炎熱季節百無聊賴的懶散感覺,還有一種自顧自的哀怨味道。
不過,獨特的旋律,立刻讓這首歌成為了鮑比答心中最優秀的曲目之一,這還是初步印象,畢竟這種歌曲應該由女生演唱,男聲還是差著感覺,如果由張米演唱,效果會更好。
鮑比答迫不及待的和林雲一起做起了配樂,過程很簡單,林雲製定使用某種樂器加入,也就一個多小時時間,配樂完成。
當完成後的樂曲響起,熟悉的聲音回蕩在林雲耳邊,他響起前世那個炎熱的夏天中午,自己躺在辦公室的沙發上,那天好像空調壞了,屋裏熱的要命,自己沒有任何工作的想法,隻想在沙發上躺著,連電腦都不想用。
此時,耳邊手機的電台功能不知怎麽突然啟動,主持人的聲音傳來:這位先生為他的女朋友點播一首盛夏的果實,祝她在即將到來的期末考試中取得好成績。
音樂響起,莫文衛獨特的嗓音伴隨著旋律傳來,就像是夏日裏一杯涼茶,讓林雲瞬間冰爽,原本酷暑難耐的盛海七月似乎也能忍受了,林雲就在這首歌的伴隨中睡了一個好覺。
在前世,有很多平平無奇的瞬間卻給林雲留下了難忘的記憶,毫無疑問,那個酷熱午後出現了一首冰茶般的歌曲就在林雲記憶深處,刻下了一道抹不去的印記,當音樂再次響起,林雲又回憶起那一瞬間。
門外的楊玉瑩已經被歌聲征服,這一刻,她真想親自演唱這首歌,但這是不可能的,想想也是,自己已經有了另外一首,那才是屬於自己的歌,自己演唱,未必比這一首差。
“林雲,這個少年是不是天上的神仙轉世?可天上那個神仙能夠創作出這麽美妙的歌曲,又或者,他自己就是樂神………。”
錄完這首歌已經是下午四點多鍾了,孫怡,馮才和柯守良三人跑到孫怡的辦公室喝茶,喝了一下午,肚子咕嚕嚕叫個不停。
“走,吃飯!”林雲拍了拍門,三人一起跳了起來,早就在等這句話了。
“趕緊走,我特麽都前心貼後心了。”孫怡咒罵著穿上外套。
“老鮑,老周,走,吃飯去!”林雲呼叫錄音棚裏的鮑比答與周峰。
“我們不去了,還要好好潤色一下歌曲,你們去吧,這裏有方便麵。”鮑比答頭也不抬,周峰也沒有吃飯的意思,能夠親自操刀一首堪稱經典的歌曲,是音樂人千載難逢的好機會,趁著此時靈感迸發,正好趁熱打鐵。
“還差這會兒工夫?走吧,吃口飯回來再弄。”孫怡也叫喊著。
“不了,你們去吧,我們沒工夫。”鮑比答根本就不抬頭,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那………好吧!”
看到對方根本就沒有起身的意思,林雲也隻好作罷。
就在此時,徐慧也匆匆趕來,是林雲叫她過來的。
“小慧來了。”孫怡跟徐慧打著招呼,馮才和楊玉瑩不認識對方,林雲介紹道:“我女朋友,徐慧!”
馮才立刻堆笑道:“原來是徐小姐呀,徐小姐好漂亮,是不是大明星呀?”
聽到林雲用女朋友介紹自己,徐慧樂的合不攏嘴,又看一個中年人奉承自己,她咯咯笑著說道:“我可不是大明星………咦,你………你不是楊玉瑩嗎?你才是大明星。”
徐慧知道楊玉瑩,也聽過她的歌。
“徐小姐太客氣了,在林總麵前,我哪裏是什麽大明星,倒是你,能和林總在一起,全世界的女孩子都羨慕死你了。”
“哈,是………嗯,什麽意思?”
徐慧聽出對方話中有話,覺得楊玉瑩似乎也對林雲有意思。
林雲急忙打岔,“行了,咱們趕緊去吃飯,錄了一天的歌,都快餓死我了,走!”
晚飯並沒喝酒,林雲也沒想喝酒,自己和徐慧相處機會難得,哪能在喝酒上浪費時間?
吃完飯,大家就散了,林雲帶著徐慧去到賓館,然後膩膩歪歪兩個多小時,直到快九點才開車把徐慧送回招待所,距離門口老遠徐慧就下了車,然後偷偷溜了進去,生怕被林芳怡發現………。
一個周末就在匆匆忙忙中度過,雖然有點累,林雲還是覺得很充實,唯一有些擔心的是吳帆一家人,特別是那位老爺子吳守信,竟然還邀請自己到他家做客,自己敢嗎?
原本林雲和吳帆還沒什麽,真要是去她家了,沒什麽也會傳出什麽來,要是讓徐慧知道了,那不得翻天呀?
林雲都沒敢把這件事告訴徐慧,就怕她做出什麽出格的舉動,比如把吳帆叫出來喝酒,還不得把吳帆喝死呀。
“算了,最好吳守信老爺子把這件事給忘了才好,自己也盡量跟吳帆保持距離………。”
“十首?要我命呀,今天就先為張米寫一首吧,這首歌叫做《盛夏的果實》………。”
盛夏的果實,這首歌在二零零年由一名叫做莫文衛的灣灣省歌手演唱,其實她也不是原唱,原唱是島國一位不知名的歌手於一九九六年創作出來,莫文衛是翻唱,結果立刻火爆全國,大街小巷,出租車上,隻要是有錄音機的地方都能聽見這首歌。
根據事後統計,這首歌在半年時間裏創下了電台點播演唱的記錄,超過了十億次,以點播一次就要支付一塊錢的話費來說,光是電台和通信部門就賺了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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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林雲的嗓子還可以,起碼音準很對,不會出現跑調的情況,當然,跟專業歌手沒法比,完全沒有什麽技巧可言,好在這些流行歌曲也沒什麽技巧,也是,這些歌之所以能夠廣泛流傳,原因就是容易朗朗上口,不需要太多的技巧,不像那些民族和美聲唱法對演唱者的實力有著很大的限製。
一曲唱罷,鮑比答覺得歌曲的風格與之前又不一樣了,旋律很獨特,有種在盛夏炎熱季節百無聊賴的懶散感覺,還有一種自顧自的哀怨味道。
不過,獨特的旋律,立刻讓這首歌成為了鮑比答心中最優秀的曲目之一,這還是初步印象,畢竟這種歌曲應該由女生演唱,男聲還是差著感覺,如果由張米演唱,效果會更好。
鮑比答迫不及待的和林雲一起做起了配樂,過程很簡單,林雲製定使用某種樂器加入,也就一個多小時時間,配樂完成。
當完成後的樂曲響起,熟悉的聲音回蕩在林雲耳邊,他響起前世那個炎熱的夏天中午,自己躺在辦公室的沙發上,那天好像空調壞了,屋裏熱的要命,自己沒有任何工作的想法,隻想在沙發上躺著,連電腦都不想用。
此時,耳邊手機的電台功能不知怎麽突然啟動,主持人的聲音傳來:這位先生為他的女朋友點播一首盛夏的果實,祝她在即將到來的期末考試中取得好成績。
音樂響起,莫文衛獨特的嗓音伴隨著旋律傳來,就像是夏日裏一杯涼茶,讓林雲瞬間冰爽,原本酷暑難耐的盛海七月似乎也能忍受了,林雲就在這首歌的伴隨中睡了一個好覺。
在前世,有很多平平無奇的瞬間卻給林雲留下了難忘的記憶,毫無疑問,那個酷熱午後出現了一首冰茶般的歌曲就在林雲記憶深處,刻下了一道抹不去的印記,當音樂再次響起,林雲又回憶起那一瞬間。
門外的楊玉瑩已經被歌聲征服,這一刻,她真想親自演唱這首歌,但這是不可能的,想想也是,自己已經有了另外一首,那才是屬於自己的歌,自己演唱,未必比這一首差。
“林雲,這個少年是不是天上的神仙轉世?可天上那個神仙能夠創作出這麽美妙的歌曲,又或者,他自己就是樂神………。”
錄完這首歌已經是下午四點多鍾了,孫怡,馮才和柯守良三人跑到孫怡的辦公室喝茶,喝了一下午,肚子咕嚕嚕叫個不停。
“走,吃飯!”林雲拍了拍門,三人一起跳了起來,早就在等這句話了。
“趕緊走,我特麽都前心貼後心了。”孫怡咒罵著穿上外套。
“老鮑,老周,走,吃飯去!”林雲呼叫錄音棚裏的鮑比答與周峰。
“我們不去了,還要好好潤色一下歌曲,你們去吧,這裏有方便麵。”鮑比答頭也不抬,周峰也沒有吃飯的意思,能夠親自操刀一首堪稱經典的歌曲,是音樂人千載難逢的好機會,趁著此時靈感迸發,正好趁熱打鐵。
“還差這會兒工夫?走吧,吃口飯回來再弄。”孫怡也叫喊著。
“不了,你們去吧,我們沒工夫。”鮑比答根本就不抬頭,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那………好吧!”
看到對方根本就沒有起身的意思,林雲也隻好作罷。
就在此時,徐慧也匆匆趕來,是林雲叫她過來的。
“小慧來了。”孫怡跟徐慧打著招呼,馮才和楊玉瑩不認識對方,林雲介紹道:“我女朋友,徐慧!”
馮才立刻堆笑道:“原來是徐小姐呀,徐小姐好漂亮,是不是大明星呀?”
聽到林雲用女朋友介紹自己,徐慧樂的合不攏嘴,又看一個中年人奉承自己,她咯咯笑著說道:“我可不是大明星………咦,你………你不是楊玉瑩嗎?你才是大明星。”
徐慧知道楊玉瑩,也聽過她的歌。
“徐小姐太客氣了,在林總麵前,我哪裏是什麽大明星,倒是你,能和林總在一起,全世界的女孩子都羨慕死你了。”
“哈,是………嗯,什麽意思?”
徐慧聽出對方話中有話,覺得楊玉瑩似乎也對林雲有意思。
林雲急忙打岔,“行了,咱們趕緊去吃飯,錄了一天的歌,都快餓死我了,走!”
晚飯並沒喝酒,林雲也沒想喝酒,自己和徐慧相處機會難得,哪能在喝酒上浪費時間?
吃完飯,大家就散了,林雲帶著徐慧去到賓館,然後膩膩歪歪兩個多小時,直到快九點才開車把徐慧送回招待所,距離門口老遠徐慧就下了車,然後偷偷溜了進去,生怕被林芳怡發現………。
一個周末就在匆匆忙忙中度過,雖然有點累,林雲還是覺得很充實,唯一有些擔心的是吳帆一家人,特別是那位老爺子吳守信,竟然還邀請自己到他家做客,自己敢嗎?
原本林雲和吳帆還沒什麽,真要是去她家了,沒什麽也會傳出什麽來,要是讓徐慧知道了,那不得翻天呀?
林雲都沒敢把這件事告訴徐慧,就怕她做出什麽出格的舉動,比如把吳帆叫出來喝酒,還不得把吳帆喝死呀。
“算了,最好吳守信老爺子把這件事給忘了才好,自己也盡量跟吳帆保持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