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真人這番說,卻讓趙佶不解,區區幾個學徒,能造成什麽後果?
他們現在也沒犯錯呀。
見皇帝疑惑,羅真人準備解釋,卻被旁邊林靈素打斷,附和趙佶:“官家說的對,幾個學徒,成不了大氣候,隻要誅殺首惡即可。”
如此,羅真人便不再說話。
趙佶點頭,道:“對於王漢,我即刻下旨,召他回朝,著開封府捉拿審判。”
林靈素卻阻止:“萬萬不可,王漢狡猾奸詐,才出征便回朝,怕是打草驚蛇,暫由他去,等歸來之後再做打算。”
對話到此,王漢的事情便算了結。趙佶對二尺見方的請神台感了興趣,詢問羅真人,“這方請神台還能請到什麽神仙?”
羅真人啞然,這個問題他還沒考慮過,想了想回答:“請神台是趙天師飛升之前遺留的寶貝,能不能請到其他神仙,我卻不知。”
趙佶便來了興趣,再問:“真人還見過其他神仙嗎?”
羅真人搖頭,“除去趙天師,再也沒有。”
說的趙佶惋惜,盯著請神台看,向往不已。
而後官家賜宴和眾位論道略過不提。
吃完飯出宮門,羅真人問林靈素:“先前為何不向官家說實話?魔君所造火器有傷天和,理應毀之。難道你忘了天師交代?魔君所造之物,一定要全數毀滅,一樣不留,否則禍害無窮。”
林靈素道:“師父法旨我當然記得,但此事請求官家去辦實為不智,官家性格溫和,宅心仁厚,此番即便告訴他說王漢是魔君,他也未必會痛下殺手,頂多是刺配充軍,真要徹底解決魔君危害,還得我等親自動手。”
羅真人不解,問原因。
林靈素笑道:“真人久居高山,對於朝堂之事不太了解,容我慢慢說來。”
卻說大宋一朝,皇帝最大,卻也最為悲催。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說的就是大宋王朝。
皇帝要殺人,不是不可以,那得有法可依,不能無緣無故殺人。而有些人,皇帝想殺,大臣攔著,皇帝還殺不了。另外有些人,皇帝想救,大臣非要殺,皇帝也救不了。
舉個例子,宋神宗年間,登州有位十三歲少女阿雲,尚在服喪期,便被其叔嫁給一位窮漢韋達。韋達不禁窮,還醜,人也懶。少女阿雲不同意這門婚事,卻抗不過叔叔,便做了個大膽決定,殺了韋達。
她認為,韋達死了,自己便不用嫁他。阿雲趁著韋達睡覺時候用菜刀亂砍,但畢竟是少女,年幼無力,韋達隻是受了輕傷,掉了根手指,並無大礙。
韋達把此事報官,官府拿了阿雲,要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阿雲死刑。
在宋朝犯法被砍頭,不是縣官判完就有效,卷宗得逐級往上報,最後由大理寺和審刑院複批,上頭同意,便能秋後問斬,上頭不同意,還得重審。
案子先到登州知府處,知府是許遵,一看這案子就判的不對,阿雲在服喪期,服喪期的婚約無效,阿雲又年幼,還是被逼婚,所以法律上講阿雲不是韋達妻子,何來謀殺親夫一說?
許遵簽上自己意見上報大理寺,結果大理寺維持原判,因為有父母(叔也是長輩)之命媒妁之言,收了韋達的錢那就是韋達妻子,同意判決阿雲死刑。卷宗回來許遵便不高興,翻閱法律卷宗,想辦法要救阿雲。救阿雲,便是要對抗大理寺和審刑院。結果還真被他找到辦法,神宗大赦天下,有自首情節的罪免一等。
許遵以皇帝的詔書為借口向刑部提出複審,結果刑部不認皇帝的詔書,還是維持原判。這中間卷宗送來送去,耽誤時間。便是這段時間,許遵被上調為大理寺卿,成了大理寺最高長官,於是免了阿雲死刑。
如此做禦史台卻不幹了,禦史台就是專門巡查官員有無徇私舞弊的情況,有的話就向皇帝告狀。禦史大人聽說許遵有這種事,上報皇上,彈劾許遵。
皇上聽了這個案子,讓王安石和司馬光來判,結果兩人意見不統一,王安石從人性角度出發,覺得應該有期徒刑。司馬光就是要按法律辦,要判死刑。
王安石說有皇上的詔書。
司馬光說法律最大。
兩人爭執不下,最後鬧得整個翰林院都參與進來,以人數優勢壓倒司馬光,覺得阿雲不該死。神宗親筆批複,阿雲有期徒刑。結果卷宗到了審刑院被駁回,審刑院的人根本不給皇帝麵子,還是要判死刑。
一件小小的案子,吵了好幾天,神宗也煩了,以自己皇帝的權威,發了詔書給中書省,要保阿雲。結果詔書被中書省駁回,說皇帝的詔書不符合法律,不能執行。
神宗火了,直接下詔免除阿雲死刑,一個皇帝,救不了一個百姓嗎?
阿雲沒死,後麵遇到大赦,回家嫁人,生子。這事兒該結束了吧?
並沒有,過了幾年神宗駕崩,司馬光將這件案子重新撿起,以謀殺親夫罪名判處阿雲死刑。
神宗前腳死,阿雲後腳死。
這便是大宋的法律和皇權。
類似的案例還有許多,開封府的虎頭鍘是幹嘛的?打龍袍一事又是怎麽來的?
所以大宋的皇帝並不像其他朝代的皇帝那樣能為所欲為。
趙天師讓皇帝誅殺王漢,皇帝滿口答應,乃是因為王漢便是蓋倫,入皇宮盜竊,並火燒淩霄閣,這些罪名不說將王漢殺死,刺配充軍永遠不得回東京是輕而易舉。
在趙佶眼裏,隻要不給王漢官做,他便成不了氣候。就算要欲加之罪,那也得組織好語言才能動手。
可羅真人又提到火藥局的幾個學徒,就讓趙佶為難了。他腦海裏的第一反應是,幾個學徒能成什麽氣候?
根本不理解羅真人話語裏真正的含義。
說完這個故事,林靈素道:“官家要讓開封府給王漢定罪,若是定了謀殺皇帝的罪名,十個王漢也死了。若是定個偷盜罪名,王漢發去充軍,他那渾家如果上下打點,搞不好,他非但不死,還能因禍得福,若是遇到大赦,三五年他又回東京,實為不妥。”
羅真人納悶,“既然有這樣的疑惑,天師和官家談話時候你又不說?”
林靈素也很悲催,期期艾艾,“這些話,是師父當初千叮嚀萬囑咐教給我的,說魔君出世,一定要我等親手殺死才算,萬萬不能假與旁人之手。”
說到這裏玄真和張虛白也一同點頭,確實如此。當年趙升在蜀中傳三人道法時候講過,魔君奸詐狡猾,必須要三師弟同心協力一起動手,要親眼看著他人頭滾落才算。
就是不懂,天師這次顯靈,說的和之前交代不一樣,為什麽要把這件事交給官家去做。
張虛白還提出異議:“我感覺,這次顯靈的天師和以前的師傅不太一樣。”
林靈素雖然也有同感,但還是斥責張虛白,“莫要胡說,師傅如此安排,自有他的道理。”
對話到此,四位道士對望,羅真人思索少許,明白了,扭頭對玄真道:“此番便要辛苦你了。”
玄真應諾,“弟子明白。”
……
……
東京火藥局。
自從王漢的新式火炮被曾布欣賞,跟著王漢學習的淩威也被重視起來,工部已經發文,要在火藥局另辟一處工場,名為炮彈實驗場,專門用來研發製作新型炮彈。
王漢對淩威說,等到新型鋼廠造好,便不會再做彈丸形炮彈,而是梭子樣的魚雷炮,打的更遠,威力更大。
淩威不懂那些,隻是知道,王保義懂的很多,尤其是火藥方麵,幾乎是無所不知無所不會,盡管年幼,身上卻有股子穩重威猛的霸氣。
隱隱約約,淩威感覺到自己跟對人了,私下裏不止一次地對淩振說,跟著王保義好好幹,雖然王保義吹牛忒離譜了些,講讓咱弟兄封王拜將,那些咱們不想,隻要能當個九品小官也就知足了。
而眼下,這個願望似乎就要實現,宋文宋都監現在見到自己都客氣了許多呢,聽說新型實驗室建造好,就要提拔自己做場長。
場長是啥官?王保義說場長很牛逼。
牛逼啥意思?王保義奸詐地笑。
淩威不明覺厲。
這天中午,淩威吃完飯坐在工位上午休,眾學徒也在各自工位東歪西倒,所謂的秋乏,便是如此。
迷迷糊糊中,淩威聽到有人噗噗地吹東西,睜眼看,工場內多了一名道人,手中拿著火折子,正噗噗地吹,火苗已經出現,見淩威看他,抱歉地笑笑,而後點燃了炮彈撚子,扔進炮彈堆。
淩威大驚,張口疾呼,結果爆破聲壓倒了他的呼喊聲。
……
……
宋史記:崇寧三年十一月中,東京火藥局爆炸,死傷三十二人。
經查,是炮彈組工人操作不當引發爆炸,炮彈組成員無一幸免。
火藥局都監宋文因而被貶青州。
他們現在也沒犯錯呀。
見皇帝疑惑,羅真人準備解釋,卻被旁邊林靈素打斷,附和趙佶:“官家說的對,幾個學徒,成不了大氣候,隻要誅殺首惡即可。”
如此,羅真人便不再說話。
趙佶點頭,道:“對於王漢,我即刻下旨,召他回朝,著開封府捉拿審判。”
林靈素卻阻止:“萬萬不可,王漢狡猾奸詐,才出征便回朝,怕是打草驚蛇,暫由他去,等歸來之後再做打算。”
對話到此,王漢的事情便算了結。趙佶對二尺見方的請神台感了興趣,詢問羅真人,“這方請神台還能請到什麽神仙?”
羅真人啞然,這個問題他還沒考慮過,想了想回答:“請神台是趙天師飛升之前遺留的寶貝,能不能請到其他神仙,我卻不知。”
趙佶便來了興趣,再問:“真人還見過其他神仙嗎?”
羅真人搖頭,“除去趙天師,再也沒有。”
說的趙佶惋惜,盯著請神台看,向往不已。
而後官家賜宴和眾位論道略過不提。
吃完飯出宮門,羅真人問林靈素:“先前為何不向官家說實話?魔君所造火器有傷天和,理應毀之。難道你忘了天師交代?魔君所造之物,一定要全數毀滅,一樣不留,否則禍害無窮。”
林靈素道:“師父法旨我當然記得,但此事請求官家去辦實為不智,官家性格溫和,宅心仁厚,此番即便告訴他說王漢是魔君,他也未必會痛下殺手,頂多是刺配充軍,真要徹底解決魔君危害,還得我等親自動手。”
羅真人不解,問原因。
林靈素笑道:“真人久居高山,對於朝堂之事不太了解,容我慢慢說來。”
卻說大宋一朝,皇帝最大,卻也最為悲催。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說的就是大宋王朝。
皇帝要殺人,不是不可以,那得有法可依,不能無緣無故殺人。而有些人,皇帝想殺,大臣攔著,皇帝還殺不了。另外有些人,皇帝想救,大臣非要殺,皇帝也救不了。
舉個例子,宋神宗年間,登州有位十三歲少女阿雲,尚在服喪期,便被其叔嫁給一位窮漢韋達。韋達不禁窮,還醜,人也懶。少女阿雲不同意這門婚事,卻抗不過叔叔,便做了個大膽決定,殺了韋達。
她認為,韋達死了,自己便不用嫁他。阿雲趁著韋達睡覺時候用菜刀亂砍,但畢竟是少女,年幼無力,韋達隻是受了輕傷,掉了根手指,並無大礙。
韋達把此事報官,官府拿了阿雲,要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阿雲死刑。
在宋朝犯法被砍頭,不是縣官判完就有效,卷宗得逐級往上報,最後由大理寺和審刑院複批,上頭同意,便能秋後問斬,上頭不同意,還得重審。
案子先到登州知府處,知府是許遵,一看這案子就判的不對,阿雲在服喪期,服喪期的婚約無效,阿雲又年幼,還是被逼婚,所以法律上講阿雲不是韋達妻子,何來謀殺親夫一說?
許遵簽上自己意見上報大理寺,結果大理寺維持原判,因為有父母(叔也是長輩)之命媒妁之言,收了韋達的錢那就是韋達妻子,同意判決阿雲死刑。卷宗回來許遵便不高興,翻閱法律卷宗,想辦法要救阿雲。救阿雲,便是要對抗大理寺和審刑院。結果還真被他找到辦法,神宗大赦天下,有自首情節的罪免一等。
許遵以皇帝的詔書為借口向刑部提出複審,結果刑部不認皇帝的詔書,還是維持原判。這中間卷宗送來送去,耽誤時間。便是這段時間,許遵被上調為大理寺卿,成了大理寺最高長官,於是免了阿雲死刑。
如此做禦史台卻不幹了,禦史台就是專門巡查官員有無徇私舞弊的情況,有的話就向皇帝告狀。禦史大人聽說許遵有這種事,上報皇上,彈劾許遵。
皇上聽了這個案子,讓王安石和司馬光來判,結果兩人意見不統一,王安石從人性角度出發,覺得應該有期徒刑。司馬光就是要按法律辦,要判死刑。
王安石說有皇上的詔書。
司馬光說法律最大。
兩人爭執不下,最後鬧得整個翰林院都參與進來,以人數優勢壓倒司馬光,覺得阿雲不該死。神宗親筆批複,阿雲有期徒刑。結果卷宗到了審刑院被駁回,審刑院的人根本不給皇帝麵子,還是要判死刑。
一件小小的案子,吵了好幾天,神宗也煩了,以自己皇帝的權威,發了詔書給中書省,要保阿雲。結果詔書被中書省駁回,說皇帝的詔書不符合法律,不能執行。
神宗火了,直接下詔免除阿雲死刑,一個皇帝,救不了一個百姓嗎?
阿雲沒死,後麵遇到大赦,回家嫁人,生子。這事兒該結束了吧?
並沒有,過了幾年神宗駕崩,司馬光將這件案子重新撿起,以謀殺親夫罪名判處阿雲死刑。
神宗前腳死,阿雲後腳死。
這便是大宋的法律和皇權。
類似的案例還有許多,開封府的虎頭鍘是幹嘛的?打龍袍一事又是怎麽來的?
所以大宋的皇帝並不像其他朝代的皇帝那樣能為所欲為。
趙天師讓皇帝誅殺王漢,皇帝滿口答應,乃是因為王漢便是蓋倫,入皇宮盜竊,並火燒淩霄閣,這些罪名不說將王漢殺死,刺配充軍永遠不得回東京是輕而易舉。
在趙佶眼裏,隻要不給王漢官做,他便成不了氣候。就算要欲加之罪,那也得組織好語言才能動手。
可羅真人又提到火藥局的幾個學徒,就讓趙佶為難了。他腦海裏的第一反應是,幾個學徒能成什麽氣候?
根本不理解羅真人話語裏真正的含義。
說完這個故事,林靈素道:“官家要讓開封府給王漢定罪,若是定了謀殺皇帝的罪名,十個王漢也死了。若是定個偷盜罪名,王漢發去充軍,他那渾家如果上下打點,搞不好,他非但不死,還能因禍得福,若是遇到大赦,三五年他又回東京,實為不妥。”
羅真人納悶,“既然有這樣的疑惑,天師和官家談話時候你又不說?”
林靈素也很悲催,期期艾艾,“這些話,是師父當初千叮嚀萬囑咐教給我的,說魔君出世,一定要我等親手殺死才算,萬萬不能假與旁人之手。”
說到這裏玄真和張虛白也一同點頭,確實如此。當年趙升在蜀中傳三人道法時候講過,魔君奸詐狡猾,必須要三師弟同心協力一起動手,要親眼看著他人頭滾落才算。
就是不懂,天師這次顯靈,說的和之前交代不一樣,為什麽要把這件事交給官家去做。
張虛白還提出異議:“我感覺,這次顯靈的天師和以前的師傅不太一樣。”
林靈素雖然也有同感,但還是斥責張虛白,“莫要胡說,師傅如此安排,自有他的道理。”
對話到此,四位道士對望,羅真人思索少許,明白了,扭頭對玄真道:“此番便要辛苦你了。”
玄真應諾,“弟子明白。”
……
……
東京火藥局。
自從王漢的新式火炮被曾布欣賞,跟著王漢學習的淩威也被重視起來,工部已經發文,要在火藥局另辟一處工場,名為炮彈實驗場,專門用來研發製作新型炮彈。
王漢對淩威說,等到新型鋼廠造好,便不會再做彈丸形炮彈,而是梭子樣的魚雷炮,打的更遠,威力更大。
淩威不懂那些,隻是知道,王保義懂的很多,尤其是火藥方麵,幾乎是無所不知無所不會,盡管年幼,身上卻有股子穩重威猛的霸氣。
隱隱約約,淩威感覺到自己跟對人了,私下裏不止一次地對淩振說,跟著王保義好好幹,雖然王保義吹牛忒離譜了些,講讓咱弟兄封王拜將,那些咱們不想,隻要能當個九品小官也就知足了。
而眼下,這個願望似乎就要實現,宋文宋都監現在見到自己都客氣了許多呢,聽說新型實驗室建造好,就要提拔自己做場長。
場長是啥官?王保義說場長很牛逼。
牛逼啥意思?王保義奸詐地笑。
淩威不明覺厲。
這天中午,淩威吃完飯坐在工位上午休,眾學徒也在各自工位東歪西倒,所謂的秋乏,便是如此。
迷迷糊糊中,淩威聽到有人噗噗地吹東西,睜眼看,工場內多了一名道人,手中拿著火折子,正噗噗地吹,火苗已經出現,見淩威看他,抱歉地笑笑,而後點燃了炮彈撚子,扔進炮彈堆。
淩威大驚,張口疾呼,結果爆破聲壓倒了他的呼喊聲。
……
……
宋史記:崇寧三年十一月中,東京火藥局爆炸,死傷三十二人。
經查,是炮彈組工人操作不當引發爆炸,炮彈組成員無一幸免。
火藥局都監宋文因而被貶青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