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裏良騮等人的牛車正在朝前行走,猛然聽到一聲斷喝!


    “站住!你們是何方妖怪?”


    正在被百裏幽玲的突然襲擊搞得渾渾噩噩的百裏良騮一聽猛然警醒,定睛向聲音的來源處瞧了過去。


    隻見兩個高大的野人,站在牛車前麵,身上幾乎啥都沒有。


    己有腦袋上各自粘了一對牛角,挺尖利的那種。


    手中拿著的是一根木棍,頭頂分叉,兩個分叉都削得尖尖。


    二人的聲音挺大,眼睛裏卻露出一股慌張。


    其實他們以為來了妖怪,可不是故意聳人聽聞,而是從來沒有見到那種牛車,所以才稱為妖怪。


    那些野人都有一種習慣,對從來沒有見到過的新奇玩意兒,一概以妖怪稱之。


    百裏良騮定了定神,心道這就是第一個和野人打交道得機會了。


    他本待自己出手,捉住兩個來人,給對方一個下馬威,讓對方之道自己得厲害。


    可是轉念一想,還有兩個兒子兼徒弟得小子在,先讓他們亮亮相!


    正在這裏轉念,咚咚兩聲,兩個黑塔一樣得小子從車廂中跳了出來。


    顯然,正在接受小媽耳提麵命得倆小子,聽到了外麵得動靜。


    百裏良騮知道二人向來莽撞,很是擔心他們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將這兩個野人打死。


    哪裏知道,二個小子文質彬彬來到百裏良騮麵前,對百裏良騮躬身一禮!


    這個舉動已經讓人掉眼鏡了,沒有想到二人說出一番話來,更是出乎百裏良騮意料之外。


    “父親大人在上,兒子奉小媽大人之命,前來保護父親大人!有何事情要幹,尤其是衝鋒陷陣,就交給小子,保證讓父親大人滿意,更何況,師父有事,弟子效其勞,正當此時也!”


    這一套說的百裏良騮腦袋大了好幾圈!


    別說這倆傻小子,就是自己這個詩書傳家學富五車得大才子說這麽一套,也得醞釀許久掉幾根頭發才行。


    當下滿腹狐疑,問道:“這是你們想出來得詞?”


    兩個小子嘿嘿一笑:“是小媽教導我們如此說的,說要給你一個大驚喜,父親大人在上,你驚喜沒驚喜?驚喜大不大?”


    百裏良騮心中沒有準稿子,到底如何評價這事,難道這就是他們的小媽教子所達到的效果?


    算了,讓她們去折騰吧!


    反正是兩個傻小子受罪。


    隻要不來個小媽教夫,不是!是小媽教老爸,就行。


    百裏良騮敷衍兩個兒子道:“還行!快有老爸正經在正式場合行事時候的風采了!不過,沒人的時候,你們倆小子跟老爸可以隨意一些,咱們三個誰跟誰呀!對了,你們出來正好,甚合老爸的心意!看到對麵的兩個家夥了嗎?一會兒聽我的命令,上去將他們擒拿過來,不過不能殺死!”


    “謹遵老爸號令!”


    二人半認真半隨意地回答。


    百裏良騮跳下牛車,施施然走到前麵,拱手一禮,說道:“我們是人,不是妖怪!後麵的那個,你們沒有見到過,是一輛牛車,可以坐人,也可以拉東西,見過二位兄弟,可否讓我們通過?”


    兩個人正在那裏不耐煩,因為剛才幾個人的對話,他們大多不懂,可是每個字又都知道,當然這都是經過了萬語通的加工環節。


    見到對方終於回答了他們,其中一個似乎比較善於言辭的,就出言詢問。


    “那你們是什麽人?”


    “我們是商人,就是弄你們需要的東西來換取我們需要的東西。”


    “商人?從來沒有聽說過!估計是妖怪!那你們今天要幹什麽?”


    “我要見你們的頭領,和他商量經商有關的事情。”


    經商有關?那個說話的人撓了撓頭,想了一下,不懂!


    也沒有多想,直接拒絕了。


    “想見我太爺?想都別想!有什麽事情跟我說,我是我太爺的長房重孫,確定將來要接我太爺的班,要當城主的!當然得等我爺爺、我老爸他們當完、不在人世,才能輪到我!”


    “你太爺是誰?”


    百裏良騮問道。


    難道這是拉麥的後代?


    “我太爺是誰你都不知道,你就想見他?我為你的無知感到羞恥,周圍百裏不知道我太爺的,還是人嗎?”


    那個說話的鼻孔朝天,都不屑看百裏良騮一夥了。


    百裏良騮差點兒讓這個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給氣樂了。


    果然是坐井觀天之輩。


    牛牛子生氣了。


    那個百裏良騮好歹是我老爸,我小媽可以踩鼓他,你可不行!


    抬腳就要上去,教訓他一頓。


    百裏良騮擺了擺手,依然平心靜氣,追問道:“你有名字嗎?報上來聽聽!我要確認一下你是不是拉麥的後代。”


    那個鼻孔朝天的小子聽了,把鼻孔朝天的角度調整了一下,幾乎都與天平行了,說道:“你聽好,別嚇死你!我就是我太爺拉麥的長重孫拉穀!是不是很震撼?”


    百裏良騮一聽這個名字,也就心裏有數了。


    那個時候人的姓氏,還沒有後世那樣正規,兒子不見得非要使用老子的姓氏。


    但是,一旦兒子使用了老子的姓氏,那就是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明,那個兒子就是他老子的種。


    由此可見,從拉麥到拉穀,二人同種相傳可以確定是毫無疑問。


    既然拉麥是個關鍵角色,他的隔代繼承人,也就很重要,百裏良騮就需要慎重對待了。


    “既然如此,你意欲如何?怎麽樣才能讓我過去,見你的太爺?”


    “當然要讓我滿意才行!你想想有什麽方式讓我滿意?”


    那個拉穀眼睛瞟了一下那輛牛車。


    索賄?交上買路錢?


    百裏良騮一看那眼神,一聽那口氣,就心領神會了。


    可是,他要立威,當然不能聽那個小子的話,滿足他的無恥要求。


    這個也許是當時那些人的慣例,可是百裏良騮卻不想慣著他。


    “要不讓你爺爺、或者你爸爸出來也行,我和他們談!”


    “我老爸、我爺爺也不是什麽人相見就見的!再說,他們現在都去打仗了,要爭奪那個頭等大獎,就是他們可以見你們,現在也沒門!”


    這個大概是真的吧?


    又聽拉穀抱怨道:“本來我去的話,最起碼可以爭到一顆獠牙!可是太爺說把我留下主持後勤,是對我的鍛煉,所以我正在生氣,沒想到你們來了,豈不是老天對我的補償?”


    百裏良騮也不作他想了,看來這小子鐵了心要在他們身上揩油。


    百裏良騮估計,用經濟手段打發他,有一顆獠牙足夠,可是他要搞事情,當然不會給他。


    再說,一個重孫子輩的小子,也不配作他的對手。


    於是,揚起嗓門喊道:“老麥老城主!我知道你在那裏觀看,但是你這個重孫子拉穀很不上路,我要對他懲罰!因為他太知道尊重遠道而來的客人!我給你三秒鍾時間,讓你考慮,你是不是采取什麽補救措施,把我們歡迎進去,有話好說;三秒鍾一過,你沒有動靜,我就按我的辦法解決了!好現在開始數算時間……一秒鍾……兩秒鍾……三秒鍾……時間到!”


    “到”字剛出口,百裏良騮手一揮,早已急不可耐的牛牛子“哞”的一聲叫,就衝了過去。


    其實,二人的距離也沒有多遠,因為那個拉穀知道太爺不會管他的事情,趁百裏良騮隔空和他太爺對話的時候,他和另外一個人,高舉手中的樹杈,鼻孔朝天,氣勢洶洶地衝了過來。


    二人沒少幹這種事情,表麵說是搜查,實際上看到什麽好東西,直接沒收歸了他們自己。


    他們沒收的東西,範圍很廣,包括好吃的、好看的、當然還有漂亮的女人。


    那時人的概念也很簡單,既然你到了我的勢力範圍,當然你就歸我所有了。


    揀好的東西拿一些,簡直就是太正常不過。


    想得不錯,可惜命不大好,正碰上牛牛子!


    牛牛子如同一輛人形坦克,那個拉穀也算身材高大了,不過顯然不是一個等級!


    那兩個得兩根樹杈配合得還挺默契,如同兩條毒蛇奔牛牛子的眼睛而來!


    牛牛子沒怎麽當回事,二隻胳膊一個橫呼啦,一手一根抓住,哢嚓一聲,全都撅成兩段!


    然後一個跨步向前,如同老鷹抓小雞,捏住了兩個人的脖子。


    捏住脖子以後,兩手側平舉,直接就給提了回來。


    到了百裏良騮跟前,往地上一拽。


    “師父!徒弟這手學得像不像?”


    原來這手是學自百裏良騮這個不靠譜的師父。


    如果不然,牛牛子可不會捉活的。


    他抓住人的脖子,就如同那兩根樹棍一樣,直接撅斷。


    百裏良騮掃了一眼兩個俘虜,就這麽一會兒功夫,二人的臉都紫了。


    當然他們的臉原來就比較黑。


    變紫,就是牛牛子掐脖子的位置不對,讓他們窒息了。


    這得虧是路近,遠一點兒非憋死不可。


    百裏良騮評價道:“還行吧,可以算你及格,因為你抓到了俘虜,而且還沒死;不過你這種抓法,時間再長一點兒,他們必死無疑!所以呢,以後再來執行這樣的任務,手要往上挪動個三五寸,抓住他們的顎骨,或者顱骨,都可以!顱骨最結實,一般碎不了;顎骨差點兒,不夠碎了也沒有關係,你們今天那個位置,稍微勁頭兒大點兒,就把氣管捏碎了,不死也得死。”


    牛牛子憨憨地說:“知道了!還是老爸您經驗豐富,說話就像一隻老鳥!”


    百裏良騮又是氣得一哆嗦,這都是什麽屁話!


    看了一樣慕容囂張,那小子正在那裏低著頭賊忒忒地笑,就知道都是他向牛牛子灌輸的。


    別看慕容囂張一個傻大個,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可沒少學,因為他那個時候是孩子王,調皮搗蛋的東西特多。


    他老家可以京華郊區,盛產各種流言蜚語口頭禪的地方。


    那個拉穀和他的同伴,大約努力了三分鍾,才把呼吸調整好,這個時候也不敢撒潑了,依然躺在地上,大氣都不敢出,唯恐那個又楞又猛再給他來一個掐脖殺,那可就沒有剛才的好運,直接就憋死了。


    他們不敢動,也不敢呲牙說話,可把那個看熱鬧的拉麥給嚇壞了!


    他剛才打得就是穩坐釣魚台漁翁得利的主意,一看自己預備當城主的重孫子給人捉了去,死活不知,那個釣魚台再也坐不穩了。


    他也是幾百年風浪什麽都見過,這個時候難免著急,把自己吃奶的勁頭都使了出來,高呼一聲:“尊貴的客人,手下留情啊!有話好說!”


    隨著響徹全場的喊叫,就看到一個老頭,如同一隻老山羊,從一個低矮的帳棚裏鑽了出來,然後一個百米衝刺,向百裏良騮跑過來。


    那速度,博爾特看了,都自歎莫如。


    絕對是老而彌堅的典範。


    百裏良騮現在主動權在手,不管他急不急,不動聲色。


    直等到老頭兒跑到近處,才皮笑肉不笑地問:“你就是拉麥?”


    一邊問,一邊拚命忍笑。


    原來人到近處,自然就看得清楚,心道,怪不得遠看像隻山羊!


    原來老頭兒是趕時髦隨風一族,弄了兩隻碩大的山羊犄角黏在了頭頂。


    非但弄了羊角裝樣子,而且滿腦袋都是羊毛!


    估計老頭擔任城主需要多動腦筋,把滿腦袋頭發都著急掉光了。


    為了保持自己風度翩翩的樣子,所以老人家創造性地把羊毛不知道用什麽方式,整個移植到自己的頭上。


    唯一在遠處沒有看到,到了跟前在看清楚的,是老拉麥在羊頭周圍,還帶了一圈獠牙。


    這個可能是他作為正主特有的標誌了。


    一般人都是戴在脖子上。


    那個拉麥一看對方認識自己,不禁大喜。


    俗話說,熟人好辦事嘛!


    連聲說:“對對對!我是拉麥我是拉麥,讓您見笑了!”


    百裏良騮依舊冷聲道:“拉麥,我問你,你幹什麽來了?”


    拉麥一口氣沒喘上來,我幹嘛來了,你這不是明知故問嗎?當然是為了我的兒子!


    可是,這能之直接說嗎?當然不能!那多丟人啊!


    支吾了一下,忽然靈機一動:“我是來和你說通商的!你剛才不是說過,你們過來和我談相關事宜嗎?”


    百裏良騮才不給他台階下:“可是,剛才你們不理我,似乎對此事非常不感興趣!”


    不愧是老奸巨猾,拉麥眼珠一轉,趕緊道歉:“都怪我們!我老的糊塗,拉穀他小的愚蠢,就繞過我們吧!”


    百裏良騮心中大喜,嘴裏卻猶猶豫豫,拖延了半天,才說:“既然如此,那就去你的帳棚,詳細說說。”


    拉麥大喜,大聲說:“老夫不勝歡喜!幾位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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