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李傑,之所以能成為享譽世界的殺手之王,和他當年在殺手訓練營裏那段時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琴棋書畫,詩酒花茶,吹拉彈唱,舞槍弄棒各種五花八門的技藝都得懂,這可是作為一個殺手的基本功!
要知道,能在各種身懷絕技,能人異士的殺手集團中脫穎而出,沒有一點絕活,李傑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雖然前世的他並怎麽喜歡唱歌,但是閑暇時光,他也接觸了不少流行音樂。
和專業歌手比,也許李傑還差點,不過,糊弄一下曦兒還是可以的!
光說不練自然是不行的,在小姑娘驚歎的眼神下,李傑當下便給曦兒露了一嗓子,唱了一首比較“另類”的口水歌。
太陽對我眨眼睛,
鳥兒唱歌給我聽。
我是一個努力幹活兒,
還不粘人的小妖精。
別問我從哪裏來,
也別問我到哪裏去。
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兒,
獻給我的小公舉......
是的,就是那首甜馨,賈乃亮演唱的《大王叫我來巡山》。
這首歌歡快的節奏可以讓人不自覺跟著哼唱,當年首次獻唱的甜馨萌態百出,別樣的rap唱法讓人笑噴了飯,在前世掀起一陣另類“跑調賣萌”風。
其實,從專業的角度來說,不能說這首歌有多麽好,但是此情此景李傑還是覺得這首歌曦兒會喜歡。
果然,小姑娘一下子便被吸引住了,瞬間覺得老爸的“光輝形象“更加高大了。
看到曦兒喜笑顏開,李傑唱的更加賣力。
大王叫我來巡山,
我把人間轉一轉。
打起我的鼓,
敲起我的鑼。
生活充滿節奏感......
當然,和甜馨那萌萌的聲音,李傑的聲音顯然低沉,滄桑了很多。
不過他的聲音質感也不差,渾厚的低音,有著一種莫名的影響力,將歌曲中的那種別樣快樂詮釋的更加直接。
雖然這首兒歌曲風簡單,不過,曦兒就喜歡這種簡單的重複,簡單才符合她這個年紀的接受程度啊。
李傑才更重複了一遍,曦兒便能拍著小手,笑不攏嘴地跟著哼唱了。
大王叫我來巡山,
抓個和尚做晚餐。
這山澗的水,
無比的甜。
不羨鴛鴦不羨仙......
一時之間父女兩人高聲歌唱,其樂融融。
李傑唱得很投入,前世的他並不懂的什麽愛情和親情,可是,不知道為啥,他唱著這首歌的時候,腦海裏滿滿的都是和雨欣“一家三口”的影子。
最重要的是,聽著曦兒帶著童真的歌聲,他就覺得很溫馨,李傑似乎心裏已經眷戀上這個幸福的滋味了。
或許,這樣生活下去,也不錯!
幾乎一個上午,李傑都在教曦兒唱歌,不得不說小姑娘遺傳了她媽媽唱歌的天賦,幾遍下來李傑這個老師不得不甘拜下風。
曦兒玩得可開心了,銀鈴般的笑聲此起彼伏。
她哪裏知道,爸爸其實比她還要開心!
在這之前,李傑真的不知道如何跟女兒相處,但是,顯然他的擔心是多餘的。
孩子嗎?隻要你對他好,你就是她的一切。
小家夥現在都快成了崇拜爸爸的狂熱小粉絲。
......
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很快,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午飯時間,李傑真的很想給曦兒做一桌好飯。
相較於唱歌,美食才是他的拿手絕活。
可是望了望他那三十多平方米的小屋,除了屁股下的單人床之外,真的連個灶台都沒有。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他苦笑地搖頭。
床頭櫃裏可憐的很,除了幾天前啃的半袋方便麵,然後就是以前那位前身吃了很多年的窩窩頭......
麵缸但是有兩把麵條,不過就這麽點食材,怕就算是李傑的手藝,吃起來也味如嚼蠟......
李傑自己還可以將就一下,但總不能用這些“垃圾”來招待女兒啊!
在征詢了曦兒的意見之後,父女倆還是選選擇了到飯館吃。
從銀行娶了三千塊錢(最後的家底),李傑便帶著曦兒去了附近的一家館子。
幾道菜烹飪得色香味俱全,價格又相當的實惠。
土豆燒牛肉、鬆仁玉米,糖醋排骨,外加一碗番茄蛋湯。
曦兒吃得很香。
並不是這家飯店做的有多麽好吃,最重要的是爸爸終於和她一起吃飯了。
李傑一邊給曦兒夾菜,一邊笨手笨腳用餐巾紙擦去她嘴角殘留的湯汁,而他自己則隨便扒拉了兩碗飯下肚,能填飽就行了。
“啊呀!”
曦兒忽然驚叫一聲。
李傑頓時緊張,連忙問道:“怎麽啦?”
曦兒沒有回答,低下腦袋往餐桌下麵看。
李傑順著她的目光望去。
一條髒兮兮得小狗,不知道什麽時候偷偷溜了進來,蹲在下麵擺出了一副可憐兮兮的乞食模樣。
曦兒又驚又喜,抬起頭看著李傑:“爸爸…”
“噓…”
李傑做了個噤聲的手勢,然後丟了塊牛肉下去。
小狗一口叼住,惡死鬼投胎似的吃了起來:
望著小狗那“蠢蠢”的模樣,曦兒頓時“咯咯”的笑了起來。
不過,唯一讓她不滿意的是,那吃完牛肉的小狗並沒有搭理她,隻衝著李傑拚命地搖動尾巴。
對此,曦兒不滿地撅了撅嘴。
吃完飯以後,李傑便帶著曦兒超不遠處的遊樂場敢去。
既然帶著女兒出來了,今天就要玩的痛快。
抱著曦兒剛走了兩條街,李傑正盤算著,是不是給女兒買塊雪糕,曦兒突然抱緊了他的脖子。
“爸爸!”
“怎麽啦?”
曦兒指著他的身後說道:“小狗。”
李傑一回頭,不由樂了!
先前餐館裏躲在桌子下麵乞食的那條小狗,竟然偷偷摸摸地跟著他一路跟了過來,結果被曦兒給發現了。
“汪!”
行蹤暴露之後,那小狗但沒有感到絲毫的羞愧,反而歡叫著湊到李傑的腳跟前,向李傑拚命地搖晃自己那條著短小的尾巴。
這沒臉沒皮的貨!
李傑正想把狗趕走,曦兒搖了搖他的手,怯生生問道:“爸爸,我們能不能把它抱回家養?”
在家裏養條小狗?
李傑下意識地準備拒絕。
可話到嘴邊,她注意到了曦兒眼睛裏流露出的渴求之色,一顆心頓時軟了。
“既然曦兒喜歡,那我們就把它帶回家吧,不過它得洗澡打針,那爸爸明天再帶你去遊樂場好嗎?”
失望瞬間變成了驚喜,曦兒的眼睛在刹那間放射出的光芒,簡直比天上的星星更加璀璨。
她很用力很用力地點頭,生怕李傑反悔似的。
李傑嗬嗬一笑:“走!”
隻要曦兒高興開心,養條小狗又能算什麽?隻要是女兒喜歡,哪怕是想養隻大熊貓他也要辦到!
琴棋書畫,詩酒花茶,吹拉彈唱,舞槍弄棒各種五花八門的技藝都得懂,這可是作為一個殺手的基本功!
要知道,能在各種身懷絕技,能人異士的殺手集團中脫穎而出,沒有一點絕活,李傑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雖然前世的他並怎麽喜歡唱歌,但是閑暇時光,他也接觸了不少流行音樂。
和專業歌手比,也許李傑還差點,不過,糊弄一下曦兒還是可以的!
光說不練自然是不行的,在小姑娘驚歎的眼神下,李傑當下便給曦兒露了一嗓子,唱了一首比較“另類”的口水歌。
太陽對我眨眼睛,
鳥兒唱歌給我聽。
我是一個努力幹活兒,
還不粘人的小妖精。
別問我從哪裏來,
也別問我到哪裏去。
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兒,
獻給我的小公舉......
是的,就是那首甜馨,賈乃亮演唱的《大王叫我來巡山》。
這首歌歡快的節奏可以讓人不自覺跟著哼唱,當年首次獻唱的甜馨萌態百出,別樣的rap唱法讓人笑噴了飯,在前世掀起一陣另類“跑調賣萌”風。
其實,從專業的角度來說,不能說這首歌有多麽好,但是此情此景李傑還是覺得這首歌曦兒會喜歡。
果然,小姑娘一下子便被吸引住了,瞬間覺得老爸的“光輝形象“更加高大了。
看到曦兒喜笑顏開,李傑唱的更加賣力。
大王叫我來巡山,
我把人間轉一轉。
打起我的鼓,
敲起我的鑼。
生活充滿節奏感......
當然,和甜馨那萌萌的聲音,李傑的聲音顯然低沉,滄桑了很多。
不過他的聲音質感也不差,渾厚的低音,有著一種莫名的影響力,將歌曲中的那種別樣快樂詮釋的更加直接。
雖然這首兒歌曲風簡單,不過,曦兒就喜歡這種簡單的重複,簡單才符合她這個年紀的接受程度啊。
李傑才更重複了一遍,曦兒便能拍著小手,笑不攏嘴地跟著哼唱了。
大王叫我來巡山,
抓個和尚做晚餐。
這山澗的水,
無比的甜。
不羨鴛鴦不羨仙......
一時之間父女兩人高聲歌唱,其樂融融。
李傑唱得很投入,前世的他並不懂的什麽愛情和親情,可是,不知道為啥,他唱著這首歌的時候,腦海裏滿滿的都是和雨欣“一家三口”的影子。
最重要的是,聽著曦兒帶著童真的歌聲,他就覺得很溫馨,李傑似乎心裏已經眷戀上這個幸福的滋味了。
或許,這樣生活下去,也不錯!
幾乎一個上午,李傑都在教曦兒唱歌,不得不說小姑娘遺傳了她媽媽唱歌的天賦,幾遍下來李傑這個老師不得不甘拜下風。
曦兒玩得可開心了,銀鈴般的笑聲此起彼伏。
她哪裏知道,爸爸其實比她還要開心!
在這之前,李傑真的不知道如何跟女兒相處,但是,顯然他的擔心是多餘的。
孩子嗎?隻要你對他好,你就是她的一切。
小家夥現在都快成了崇拜爸爸的狂熱小粉絲。
......
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很快,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午飯時間,李傑真的很想給曦兒做一桌好飯。
相較於唱歌,美食才是他的拿手絕活。
可是望了望他那三十多平方米的小屋,除了屁股下的單人床之外,真的連個灶台都沒有。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他苦笑地搖頭。
床頭櫃裏可憐的很,除了幾天前啃的半袋方便麵,然後就是以前那位前身吃了很多年的窩窩頭......
麵缸但是有兩把麵條,不過就這麽點食材,怕就算是李傑的手藝,吃起來也味如嚼蠟......
李傑自己還可以將就一下,但總不能用這些“垃圾”來招待女兒啊!
在征詢了曦兒的意見之後,父女倆還是選選擇了到飯館吃。
從銀行娶了三千塊錢(最後的家底),李傑便帶著曦兒去了附近的一家館子。
幾道菜烹飪得色香味俱全,價格又相當的實惠。
土豆燒牛肉、鬆仁玉米,糖醋排骨,外加一碗番茄蛋湯。
曦兒吃得很香。
並不是這家飯店做的有多麽好吃,最重要的是爸爸終於和她一起吃飯了。
李傑一邊給曦兒夾菜,一邊笨手笨腳用餐巾紙擦去她嘴角殘留的湯汁,而他自己則隨便扒拉了兩碗飯下肚,能填飽就行了。
“啊呀!”
曦兒忽然驚叫一聲。
李傑頓時緊張,連忙問道:“怎麽啦?”
曦兒沒有回答,低下腦袋往餐桌下麵看。
李傑順著她的目光望去。
一條髒兮兮得小狗,不知道什麽時候偷偷溜了進來,蹲在下麵擺出了一副可憐兮兮的乞食模樣。
曦兒又驚又喜,抬起頭看著李傑:“爸爸…”
“噓…”
李傑做了個噤聲的手勢,然後丟了塊牛肉下去。
小狗一口叼住,惡死鬼投胎似的吃了起來:
望著小狗那“蠢蠢”的模樣,曦兒頓時“咯咯”的笑了起來。
不過,唯一讓她不滿意的是,那吃完牛肉的小狗並沒有搭理她,隻衝著李傑拚命地搖動尾巴。
對此,曦兒不滿地撅了撅嘴。
吃完飯以後,李傑便帶著曦兒超不遠處的遊樂場敢去。
既然帶著女兒出來了,今天就要玩的痛快。
抱著曦兒剛走了兩條街,李傑正盤算著,是不是給女兒買塊雪糕,曦兒突然抱緊了他的脖子。
“爸爸!”
“怎麽啦?”
曦兒指著他的身後說道:“小狗。”
李傑一回頭,不由樂了!
先前餐館裏躲在桌子下麵乞食的那條小狗,竟然偷偷摸摸地跟著他一路跟了過來,結果被曦兒給發現了。
“汪!”
行蹤暴露之後,那小狗但沒有感到絲毫的羞愧,反而歡叫著湊到李傑的腳跟前,向李傑拚命地搖晃自己那條著短小的尾巴。
這沒臉沒皮的貨!
李傑正想把狗趕走,曦兒搖了搖他的手,怯生生問道:“爸爸,我們能不能把它抱回家養?”
在家裏養條小狗?
李傑下意識地準備拒絕。
可話到嘴邊,她注意到了曦兒眼睛裏流露出的渴求之色,一顆心頓時軟了。
“既然曦兒喜歡,那我們就把它帶回家吧,不過它得洗澡打針,那爸爸明天再帶你去遊樂場好嗎?”
失望瞬間變成了驚喜,曦兒的眼睛在刹那間放射出的光芒,簡直比天上的星星更加璀璨。
她很用力很用力地點頭,生怕李傑反悔似的。
李傑嗬嗬一笑:“走!”
隻要曦兒高興開心,養條小狗又能算什麽?隻要是女兒喜歡,哪怕是想養隻大熊貓他也要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