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警察這一咋呼,立刻就讓眾人的目光都看向他。


    尤其是看到中年警察也看向自己,那個二十歲出頭的年輕警察連忙道:


    “不是啊,頭兒,就算你不知道《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可《見與不見》那首詩你總該聽說過吧?


    那很出名的!


    就算也沒聽過見與不見這首詩的名字,那裏麵的詩句總聽過吧?”


    說到這,年輕警察咳嗽一下清了清嗓子,這就開始吊著嗓子深情的念起來:


    “你見,或者不見我,我就在那裏,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行了!”中年男警察突然一擺手,打斷了年輕警察的深情念詩。


    緊接著,他皺眉道:“小李,我們這是在工作,很嚴肅的事情,你做好你的記錄,不要亂插話!


    還有,那首詩我知道,那本詩集我也知道,我當然更知道強子。


    別以為就你們年輕人才看詩!


    我也一樣是個愛詩人!”


    訓斥完年輕警察,中年警察才轉過頭,表情嚴肅的看著半躺在病床上的曹誌強:“嗯,總之,你的這些錢,全部都是你寫文章賺的稿費,是這樣吧?”


    “沒錯!”曹誌強道,“全部有據可查,全部清清白白,幹幹淨淨,你們完全可以去一一調查,需要什麽,我就配合什麽,絕對光明正大!


    我本清白人,何懼他人查!”


    “放心,我們會的。”中年警察點點頭。


    緊接著,中年警察又問:“那也就是說,你確實遭到了他們的搶劫,並且他們是先搶了錢,再襲擊你,我是說,故意用刀割了你的脖子?”


    “對!”曹誌強道,“這是魏大軍慣用的方法,就是打了人,搶了錢,還要在對方身上留個記號,一般就是在身上弄個傷口,以此來讓對方長個教訓,知道他的厲害。


    不過這一次,我也沒想到會這麽嚴重,我還以為是普通傷口,就跟魏大軍過去的做派一樣。


    直到我的脖子血流不止,而且金秀英還過來跟我說,說魏大軍這次不是跟過去那樣,隻在我身上弄個小傷口當教訓,是真的想殺我,故意裝作下記號,實際是割破我的頸動脈,讓我流血而亡。


    所以她讓我趕緊去醫院,我這才反應過來。


    要不是金秀英留下來提醒我,我要真不當回事兒,真回了家,我估計早就失血而亡了。


    畢竟,出事地點很偏僻,距離這邊也有點遠,當時除了騎三輪拉我的老楊,根本沒外人。


    我如果不及時堵住傷口,並及時被拉來醫院,恐怕你現在看到的,就隻是一具屍體了。”


    中年警察點點頭,似乎之前已經聽過類似的情況。


    “也就是說,對方是先搶了錢,再弄傷你,而且是假裝弄個小傷口,實則是要害死你,是不是這樣?”


    “沒錯!”曹誌強道,“要不是金秀英提醒,我真就著道了,誰能想到對方會這麽惡毒,搶了我一萬塊錢不說,還要害我性命。”


    “你跟他有什麽深仇大恨嗎?”中年警察又問,“我是說那個對你動手的魏大軍,幹嘛搶了錢還要害死你?”


    “深仇大恨?應該沒有吧?”曹誌強道。


    “我過去隻是他的手下之一,跟著他混,沒什麽大仇,最多是後來我沒打招呼,就不去跟他們混了而已。


    對了,他說過,是我們院的賈梗讓他來找我麻煩的,賈梗跟我有矛盾。


    但是也不至於啊?


    我跟我們院的賈梗,隻是一些口頭矛盾,再就是互相看不慣,可也不至於把我弄死這樣的深仇大恨啊,除非他是個瘋子。


    所以啊,我就是因為跟他們都沒有太大的深仇大恨,才沒想到大軍哥,哦,才沒想到魏大軍要殺我。


    說真的,魏大軍為何要偷偷殺我,這是我到現在也想不通的地方,總不會就因為搶了我一萬塊錢,怕我去報警吧?”


    “很有這個可能。”中年警察嚴肅的點點頭,“一萬塊可不是小數目,如果你想討回那筆錢,隻能報警,而一旦你報警,一萬塊的搶劫罪可是重罪。”


    說到這裏,中年警察眯起一雙閃耀著睿智目光的眼睛,似乎已經看透了整個事件的真相。


    一股福爾摩斯看破迷霧的威勢,忽然從他的身上勃然爆發。


    緊接著,已經看破真相的中年警察冷笑一聲:“所以,那個魏大軍,如果不想還錢加坐牢,殺你滅口是最好的辦法。


    嗯,我都見過隻為了搶二三十塊就殺人的,你一萬塊這麽多,絕對夠殺你的理由了。


    你啊你,真不知道怎麽說你好,怎麽能隨便在身上帶一萬塊現金亂跑呢?


    這可是懷璧其罪,殺身之禍啊!”


    “是是是。”曹誌強連連點頭,“是我考慮不周,誰能想到朗朗乾坤,大白天會遇到這種事情?”


    中年警察搖搖頭,深吸口氣,繼續問曹誌強:“對了,你退出他們那個團夥,不跟他們混的時候,有沒有正式跟那個魏大軍打招呼?有沒有舉行正式的退出儀式?”


    “沒有。”曹誌強道,“實際上,我跟著魏大軍他們混,本來就是因為在街上閑逛,偶然遇到了,因為一些口角而打了一架。


    當時他們人多,我又年齡小,當然打不過。


    然後,他們看我比較能打,就把我收了進去。


    收我進去的時候,也沒什麽儀式不儀式,就是大家沒事兒在一起抽煙喝酒打牌跳舞,要不就是集結一群人去跟人打群架。


    就是說,我進去的時候,沒有儀式,後來我媽走了,我去工廠頂我媽的缺,在裏麵當工人後,直接就不找他們玩了,更不需要什麽儀式。”


    “這樣啊。”中年警察眯起眼睛抿了抿嘴,“恐怕這就是問題所在。”


    “什麽問題?”曹誌強故意問。


    中年警察露出一副“孩子你太嫩”的表情:“你啊,太年輕,什麽都不懂。


    像這種犯罪團夥,甭管大小,哪兒能是說進就進,說出就出的?


    這些流氓團夥,都是進入容易出來難。


    要是人人都跟你一樣,想進就進,想出就出,那還有什麽凝聚力,老大的話還有誰聽?這樣的話,組織很快就會散了。


    所以啊,如果真如你所說,對方搶了錢還割你脖子頸動脈,甚至他們內部那個叫金秀英的姑娘都知道這事兒……


    我估計啊,他們是早有預謀,早就想著要教訓你,並且他們所有人都知道這事兒。


    原因很簡單,就是他們老大要用這種方法殺雞儆猴。


    就是用這種方式來告誡所有的小弟,擅自退出組織就要付出代價。


    隻不過呢,正好你身上帶著錢,就幹脆一不做二不休,搶錢殺人。


    至於為何放過那個叫楊安全的目擊者……


    嗯,應該是不想多生是非,並且認定對方也不敢報警。


    或者說,認定對方就算報警,也沒足夠證據證明是他們做的,更別說還不認識他們,想找到他們都難。”


    說到這,中年警察再次搖搖頭:“你啊你,怎麽就這麽天真呢?誤入歧途就罷了,想要退出那種團夥,你好歹要找找我們警察啊,哪兒能自己說不去就不去了?真以為這是過家家呢?”


    “哦,我明白了!”曹誌強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警察同誌,按照你的意思,是不是說,因為我不告而別,沒跟魏大軍打招呼,就擅自去當工人,並且一直不跟他們聯係,所以犯了忌諱。


    所以他們老大,也就是魏大軍,才要做這麽一出。


    他本就要殺我,用我的死,來嚇唬並告誡其他小弟,讓他們不要學我,別想著隨便退出。


    其他人都知道了,包括金秀英,他們都知道這事兒,所以他們其實是一場有預謀的謀殺。


    因此,當時不管我身上有錢沒錢,魏大軍都會殺了我。


    因為這本就是一種示威,是魏大軍在執行家法。


    然後,金秀英害怕了,所以中途找了個借口離開,其實是來悄悄通知我,讓我趕緊去醫院。


    所以,他們這次堵我,搶錢不是目的,殺我立威才是目的,沒錯吧?”


    “沒錯!”中年警察點點頭,“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沒有遺漏,那除了這個,我也想不到別的理由了。”


    曹誌強故意愣了愣,然後才失魂落魄的歎口氣:“原來如此,原來如此啊。


    看來,你說的對,我真的是太天真了,太天真了啊。”


    中年警察安慰道:“曹誌強同誌,你也不必擔心,我們已經派人去抓捕那個魏大軍跟他的同夥了。


    有金秀英同誌的舉報,還有你說的這些情況,隻要屬實,那他們一個都逃不了,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等他們受到嚴懲,你也就徹底安全了。


    我們的政策是一貫的。


    那就是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


    所以,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


    “是,沒錯!”曹誌強一臉感動的道,“我絕對相信政府,絕對相信警察,正因為這樣,我才義無反顧的跟他們劃清界限。


    因為我知道,繼續跟他們混下去,沒有前途。


    隻有重新回到人民群眾裏來,努力工作,熱愛生活,那才有光明燦爛的未來!”


    “很有覺悟啊。”中年警察欣慰的道,“不錯不錯,雖然你曾經誤入歧途,不過能夠及時幡然悔悟,也為時不晚。


    如果你繼續呆在裏麵,遲早要出事的。”


    “是啊。”曹誌強感歎了一下,默默垂下了眼瞼,幽幽的道,“幸虧我醒悟的早啊,要不然,真要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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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中年警察站起來,“情況我都了解的差不多了,既然如此,你多休息,我就不打擾了,回頭等我們進一步調查清楚過後,再來找你。”


    “是,麻煩警察同誌了。”曹誌強做出要下床的樣子道,“多謝你們,太謝謝你們了,我送送你們吧。”


    “不用不用。”中年警察連忙一擺手,“醫生說了,你現在表麵沒啥,其實身體很虛弱,你還是好好躺著吧,多休息,爭取早日康複。”


    曹誌強這才重新躺回去:“好,那多謝警察同誌,有你們在,我就安心了。”


    就在兩個警察要離開的時候,那個年輕警察忽然跑到曹誌強跟前,掏出一個小本子跟一支鋼筆,眼神熱切的看著曹誌強:


    “曹……強子同誌,能不能給我簽個名?


    我特別喜歡你的詩,你發第一首詩,也就是《見與不見》的那本詩刊我就有收藏。


    就是《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這本書太難買了,我每次去新華書店都賣光了,害得我隻能借別人的抄。


    這個,我不是抱怨什麽,就是想要個您的親筆簽名,能不能滿足我的這個願望?”


    曹誌強一愣,然後笑了笑:“當然可以,隻要你不嫌棄我的字醜就行。”


    接過對方的筆跟本子,曹誌強打開本子,拿起筆道:“警察同誌,你全名叫什麽?”


    “李誌明!”年輕警察連忙道,“李世民的李,誌氣的誌,明白的明。”


    曹誌強微微一笑:“這樣吧,我贈你一首詩吧。”


    說完,曹誌強拿起鋼筆大手一揮,刷刷刷的寫起來:


    幾度風雨


    幾度春秋


    風霜雪雨搏激流


    曆盡苦難癡心不改


    少年壯誌不言愁


    金色盾牌


    熱血鑄就


    危難之處顯身手


    為了母親的微笑


    為了大地的豐收


    崢嶸歲月


    何懼風流


    ——贈奮戰在一線的人民好衛士,李誌明同誌。


    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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