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 一個懵懂少年能做什麽大壞事?
重生四合院,開局是八十年代 作者:唐居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等女記者離開,那個中年警察立刻當先對曹誌強豎起大拇指,意味深長的道:“厲害,果然厲害,不愧是著名詩人。”
“警官,別取笑我了。”曹誌強故意羞澀的撓了撓頭,然後強行轉移話題,“對了,上次忘了問,警官您的全名是什麽?”
“周建國!”那個中年警察笑道,“我叫周建國。”
曹誌強驚訝的張大嘴:“周建國?您是建國那年生的?”
周建國警官笑著點頭:“沒錯,我是建國那年生人。”
曹誌強眨眨眼,剛想繼續問,如果這樣的話,您豈不是今年才三十四歲?
可您看起來都像四十多歲的人了。
好吧,這個問題不合適問,於是他就不問了。
接下來,曹誌強打起精神,做好了迎接第二輪質詢的準備。
然而,周建國警官卻說,他倆這次過來,主要是給曹誌強通報案情的,讓他不要緊張。
按照周警官的說法,他們昨天的突襲抓捕行動,在趙所長的親自帶領下,取得了重大成功。
除了金秀英外,包括魏大軍等總共四人,全部抓獲歸案,無一漏網。
由於抓捕速度快,警察當場就找到了曹誌強那筆被人搶走的,嶄新的連號的一萬塊錢。
罪證確鑿,無可抵賴!
不僅如此,警察還在金秀英的幫助下,在魏大軍的家中,找到了很多管製刀具以及管製火槍。
除了砍刀、匕首、鋼管等冷兵器外,還包括一支德製盒子炮,一支日係王八盒子,以及相關的子彈若幹。
這麽說吧,哪怕沒有那麽一萬塊錢,隻憑著這些管製刀具跟管製槍械,魏大軍等人就得吃牢飯。
沒錯,這時期的國內是沒全麵禁槍,可那是指相關單位的人還可以持槍。
比如國企保安科,民兵團等等都還可以持槍,但普通城市市民,尤其是京城普通市民,此時是不許有槍的。
魏大軍這夥人家裏藏著這些管製刀具跟管製槍械,明顯是違法。
再加上搶劫一萬塊錢的重大犯罪,還有所謂“執行家法”之類的惡性殺人未遂事件。
如果數罪並罰,起碼也是三年起步。
當然了,這些警察不知道的是,曹誌強可沒想過隻讓他們三年起步。
曹氏家訓:做人就要幹脆一點,要麽不做,做就做絕!
既然已經動手了,而且對方也應該已經知道自己在栽贓陷害他們。
如果不一棍子打死,那後患無窮啊。
打蛇不死反受害的道理,他當然懂。
所以他曹誌強,才在主動送去一萬塊錢的同時,還不惜自殘,甚至聯合眾人一起演戲。
同時他還讓人叫來記者,故意把情況說的那麽嚴峻,潛台詞不言而喻。
曹誌強相信,隻要那場風暴一開始,魏大軍等人就死定了。
隻有這樣,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對了,還有金秀英。
她雖然之前也是犯罪團夥之一,並且嚴格來說,她也參與了圍堵並打劫曹誌強的行動。
但由於她能及時幡然悔悟,並且不是主犯,還能及時救人,戴罪立功,有重大立功表現。
再加上金秀英是未成年,所以特別從輕發落,不予立案,隻給予一個批評教育就算完了。
隻不過呢,因為魏大軍等人一直負隅頑抗,拒不承認錯誤,反而一直反過來說是曹誌強跟金秀英陷害他們。
尤其是魏大軍,一直在那說,那一萬塊錢是曹誌強給他的,是曹誌強走私電視賺的,還說他們打劫曹誌強是子虛烏有,這完全是曹誌強跟金秀英倆人的栽贓陷害什麽的。
總之,因為魏大軍等人還沒有認罪伏法,警方暫時還有很多地方呢,都需要金秀英提供證詞,所以金秀英還不能立刻自由,暫時還得被扣押在派出所,協助警方調查。
另外,因為魏大軍一直拒不認罪,所以他們需要就一些細節問題,過來重新問問曹誌強。
對此,曹誌強很痛快的答應了。
接下來,周建國警官重新問了曹誌強一些問題,先是說了一些魏大軍等人對他的指控。
比如魏大軍等人說,他曹誌強曾經跟著他們一起倒賣帶色書籍跟帶色錄像帶,還曾經跟著他們一起敲詐小攤販,一起搶過小攤販的東西,甚至曹誌強還曾經拿磚頭,把一個小攤販的頭給打破了。
<a id="wzsy" href="http://www.fantuantanshu.com">fantuantanshu.com</a>
對這些沒有證據的惡意指控,曹誌強當然是全麵否認。
他說自己過去還隻是個懵懂少年,一個懵懂少年能做什麽大壞事?
所以說,他過去隻是跟著魏大軍那夥人蹭吃蹭喝蹭玩,別說沒膽子做那些大壞事了,也沒資格去參與這麽“賺錢”的重要活動。
曹誌強還說,他跟金秀英都沒參與,他們都是無辜的,隻是跟著混日子,並沒參與那些違法犯罪活動。
因此,對方說的那些指控,都是汙蔑跟誣陷,是倒打一耙,讓警察一定不能相信。
對此,周警官反倒安慰起來,說他們那些人說的指控,都沒有實際證據,空口無憑,自然不足采信,讓他不要害怕,也不要生氣。
他們過來問這些,也是例行問話,既然曹誌強否認,那自然沒問題,或者說在他們意料之中。
不過這也正常。
相比而言,曹誌強現在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曾經誤入歧途,但已經痛改前非洗心革麵的有為青年,而且還才華橫溢,成了著名詩人,這自然讓人容易有好感。
反倒是魏大軍那夥人,麵目可憎,還死不悔改,哪怕麵對確鑿的犯罪證據,也依舊死鴨子嘴硬,拒不交代問題,一直胡說八道,企圖蒙混過關,相當可惡。
像這樣的頑固壞人,出於自保,開始胡亂攀咬,誣陷好人,那是再自然不過,所以他們說的話,不足為信。
因此,正常來講,他們這些人,是絕對不會相信那些滿嘴謊言的壞人,而不相信曹誌強這樣迷途知返的好人的。
可不管怎麽樣,哪怕魏大軍那夥人的話完全不可信,但出於規矩跟原則,他們也該繼續詳細調查走訪,不能錯過一個每一個環節,避免出現冤假錯案。
對此,曹誌強表示十分讚同加讚揚。
警察辦案,就該這樣細致入微,絕不放過一個壞人,也絕不冤枉一個好人!
他曹誌強,作為一個迷途知返的受害者,同時也是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市民,出於良知跟義務,一定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警官,別取笑我了。”曹誌強故意羞澀的撓了撓頭,然後強行轉移話題,“對了,上次忘了問,警官您的全名是什麽?”
“周建國!”那個中年警察笑道,“我叫周建國。”
曹誌強驚訝的張大嘴:“周建國?您是建國那年生的?”
周建國警官笑著點頭:“沒錯,我是建國那年生人。”
曹誌強眨眨眼,剛想繼續問,如果這樣的話,您豈不是今年才三十四歲?
可您看起來都像四十多歲的人了。
好吧,這個問題不合適問,於是他就不問了。
接下來,曹誌強打起精神,做好了迎接第二輪質詢的準備。
然而,周建國警官卻說,他倆這次過來,主要是給曹誌強通報案情的,讓他不要緊張。
按照周警官的說法,他們昨天的突襲抓捕行動,在趙所長的親自帶領下,取得了重大成功。
除了金秀英外,包括魏大軍等總共四人,全部抓獲歸案,無一漏網。
由於抓捕速度快,警察當場就找到了曹誌強那筆被人搶走的,嶄新的連號的一萬塊錢。
罪證確鑿,無可抵賴!
不僅如此,警察還在金秀英的幫助下,在魏大軍的家中,找到了很多管製刀具以及管製火槍。
除了砍刀、匕首、鋼管等冷兵器外,還包括一支德製盒子炮,一支日係王八盒子,以及相關的子彈若幹。
這麽說吧,哪怕沒有那麽一萬塊錢,隻憑著這些管製刀具跟管製槍械,魏大軍等人就得吃牢飯。
沒錯,這時期的國內是沒全麵禁槍,可那是指相關單位的人還可以持槍。
比如國企保安科,民兵團等等都還可以持槍,但普通城市市民,尤其是京城普通市民,此時是不許有槍的。
魏大軍這夥人家裏藏著這些管製刀具跟管製槍械,明顯是違法。
再加上搶劫一萬塊錢的重大犯罪,還有所謂“執行家法”之類的惡性殺人未遂事件。
如果數罪並罰,起碼也是三年起步。
當然了,這些警察不知道的是,曹誌強可沒想過隻讓他們三年起步。
曹氏家訓:做人就要幹脆一點,要麽不做,做就做絕!
既然已經動手了,而且對方也應該已經知道自己在栽贓陷害他們。
如果不一棍子打死,那後患無窮啊。
打蛇不死反受害的道理,他當然懂。
所以他曹誌強,才在主動送去一萬塊錢的同時,還不惜自殘,甚至聯合眾人一起演戲。
同時他還讓人叫來記者,故意把情況說的那麽嚴峻,潛台詞不言而喻。
曹誌強相信,隻要那場風暴一開始,魏大軍等人就死定了。
隻有這樣,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對了,還有金秀英。
她雖然之前也是犯罪團夥之一,並且嚴格來說,她也參與了圍堵並打劫曹誌強的行動。
但由於她能及時幡然悔悟,並且不是主犯,還能及時救人,戴罪立功,有重大立功表現。
再加上金秀英是未成年,所以特別從輕發落,不予立案,隻給予一個批評教育就算完了。
隻不過呢,因為魏大軍等人一直負隅頑抗,拒不承認錯誤,反而一直反過來說是曹誌強跟金秀英陷害他們。
尤其是魏大軍,一直在那說,那一萬塊錢是曹誌強給他的,是曹誌強走私電視賺的,還說他們打劫曹誌強是子虛烏有,這完全是曹誌強跟金秀英倆人的栽贓陷害什麽的。
總之,因為魏大軍等人還沒有認罪伏法,警方暫時還有很多地方呢,都需要金秀英提供證詞,所以金秀英還不能立刻自由,暫時還得被扣押在派出所,協助警方調查。
另外,因為魏大軍一直拒不認罪,所以他們需要就一些細節問題,過來重新問問曹誌強。
對此,曹誌強很痛快的答應了。
接下來,周建國警官重新問了曹誌強一些問題,先是說了一些魏大軍等人對他的指控。
比如魏大軍等人說,他曹誌強曾經跟著他們一起倒賣帶色書籍跟帶色錄像帶,還曾經跟著他們一起敲詐小攤販,一起搶過小攤販的東西,甚至曹誌強還曾經拿磚頭,把一個小攤販的頭給打破了。
<a id="wzsy" href="http://www.fantuantanshu.com">fantuantanshu.com</a>
對這些沒有證據的惡意指控,曹誌強當然是全麵否認。
他說自己過去還隻是個懵懂少年,一個懵懂少年能做什麽大壞事?
所以說,他過去隻是跟著魏大軍那夥人蹭吃蹭喝蹭玩,別說沒膽子做那些大壞事了,也沒資格去參與這麽“賺錢”的重要活動。
曹誌強還說,他跟金秀英都沒參與,他們都是無辜的,隻是跟著混日子,並沒參與那些違法犯罪活動。
因此,對方說的那些指控,都是汙蔑跟誣陷,是倒打一耙,讓警察一定不能相信。
對此,周警官反倒安慰起來,說他們那些人說的指控,都沒有實際證據,空口無憑,自然不足采信,讓他不要害怕,也不要生氣。
他們過來問這些,也是例行問話,既然曹誌強否認,那自然沒問題,或者說在他們意料之中。
不過這也正常。
相比而言,曹誌強現在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曾經誤入歧途,但已經痛改前非洗心革麵的有為青年,而且還才華橫溢,成了著名詩人,這自然讓人容易有好感。
反倒是魏大軍那夥人,麵目可憎,還死不悔改,哪怕麵對確鑿的犯罪證據,也依舊死鴨子嘴硬,拒不交代問題,一直胡說八道,企圖蒙混過關,相當可惡。
像這樣的頑固壞人,出於自保,開始胡亂攀咬,誣陷好人,那是再自然不過,所以他們說的話,不足為信。
因此,正常來講,他們這些人,是絕對不會相信那些滿嘴謊言的壞人,而不相信曹誌強這樣迷途知返的好人的。
可不管怎麽樣,哪怕魏大軍那夥人的話完全不可信,但出於規矩跟原則,他們也該繼續詳細調查走訪,不能錯過一個每一個環節,避免出現冤假錯案。
對此,曹誌強表示十分讚同加讚揚。
警察辦案,就該這樣細致入微,絕不放過一個壞人,也絕不冤枉一個好人!
他曹誌強,作為一個迷途知返的受害者,同時也是一個遵紀守法的良好市民,出於良知跟義務,一定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知無不言言無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