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曹誌強用盡量壓低的聲音。


    配合著吉他的伴奏。


    把《好想愛這個世界啊》這首號稱是轉為抑鬱症患者而作的神曲。


    在這個十八線開外的小縣城的醫院病房裏,為了一個剛剛自殺未遂的,名叫青紅的女孩子演唱了出來。


    這也是這首歌,在這個世界上的第一次出現。


    雖然聽眾隻有一個,不過曹誌強覺得,這已經足夠了。


    一曲終了之後, 青紅忽然主動問:“唱的真好,這叫什麽名字來著?”


    曹誌強笑了笑道:“歌曲的名字叫《好想愛這個世界啊》。”


    “這真是你寫的?”青紅又問。


    曹誌強笑著點點頭:“如假包換。”


    “沒想到你這麽厲害。”青紅道,“你這首歌的水平,不比港台歌星差。”


    “港台歌星?”曹誌強微微一笑,“不是我吹,現在的那些港台歌星啊,真要到了現場跟我比, 沒一個能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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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倒不是曹誌強說大話,而是真的。


    因為曹誌強不光有頂級吉他技能, 還有金嗓子天賦,再加上後世的知名歌曲,現在的那票主要靠翻唱歐美跟東瀛的那群港台歌手,還真沒一個有比的上他的。


    哪怕是蔡琴跟鄧麗君來了也沒用。


    不過很顯然,青紅並不懂裏麵的門道,隻以為曹誌強在吹牛,所以忍不住還是抿嘴笑了起來。


    曹誌強連忙道:“你看,你笑了!你笑起來真好看,應該多笑一笑才對啊。”


    一聽這話,青紅咬嘴低頭,似乎有些害羞:“謝謝你。”


    “沒什麽。”曹誌強道,“能看到你笑,我這首歌就值了。”


    青紅再次抿嘴一笑,然後忽然抬頭問:“你是不是喜歡我?”


    “啊?”


    曹誌強一愣,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這個, 那個,嗯, 其實你誤會了,我隻是,隻是適逢其會,樂於助人……”


    “你能帶我走麽?”青紅又問,“帶我走,我就做你的女人。”


    曹誌強眨眨眼:“啊?你說什麽?”


    青紅表情嚴肅,定定的看著曹誌強道:“我說,隻要你肯帶我走,帶我離開這個地方,走的遠遠的,我,我就願意當你的女人,決不食言。”


    曹誌強略微一皺眉,放下吉他道:“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嗎?”


    “知道。”青紅點點頭,“我是認真的。”


    “能說說為什麽嗎?”曹誌強問。


    “沒有為什麽。”青紅轉過頭,重新看著天花板,兩眼無神的道,“我就是, 不想留在這裏了。”


    曹誌強想了想道:“你都不熟悉我,就要我帶你走?不怕我把你給賣了?”


    “你不會。”青紅扭過頭, 看著曹誌強微微一笑, “雖然我不熟悉你,但我知道你是好人。”


    曹誌強立刻皺眉沉下臉:“胡說八道,我可不是好人!我是壞人,你看錯人了!”


    青紅再次抿嘴一笑:“就算你是壞人,就算你把我賣了,我也認了,不會怪你。”


    頓了頓後,青紅繼續道:“而且,不管你把我怎麽樣,都比讓我繼續留在這裏好。”


    曹誌強皺眉:“那你爸媽……”


    “別告訴他們。”青紅連忙搖搖頭道,“不要告訴他們,我們跟小珍一樣,偷偷的走。”


    略微一頓後,青紅繼續道:“我知道你能做到,你,你的話,你肯定能做到的。”


    曹誌強想了想,然後深吸口氣,嚴肅的看著青紅道:“你確定麽?”


    青紅點了點頭:“我很確定!”


    “不後悔?”


    “不後悔!”


    聽了青紅的話之後,曹誌強再次做了個深呼吸。


    然後鄭重點頭道:“好吧,既然你主意已定,那我就帶你走,咱們悄悄的去北平,誰也不告訴,可以麽?”


    “當然可以。”青紅笑了,“這就是我想要的!”


    “不過。”曹誌強道,“帶你走可以,但以後你都要聽我的話,可以麽?”


    “當然。”青紅麵無表情的道,“你帶我走,我就答應做你的女人,既然是你的女人,當然要聽你的話。”


    “我不是那個意思。”曹誌強搖搖頭。


    “青紅你放心,我不會趁人之危,也不會逼你做我的女人。


    我的意思是,帶你走可以,但這一路上呢,你要聽從我的安排,受我的管束。


    不能我帶你走之後,你再不聽話的私下亂跑亂來,這樣的話我可不幹。


    因為那樣的話,你會有危險,我既沒法跟你家人交代不說,還會內心有愧,覺得是我害了你,懂我意思麽?”


    “你放心好了。”青紅道,“隻要你帶我走,我會聽你話,不會亂跑亂來的。”


    略微一頓後,青紅又輕輕道:“而且,我相信你不會害我,聽你的話,應該沒錯。”


    曹誌強沒好氣的反問:“我不會害你?你哪來的自信?”


    青紅略微一愣,然後再次抿嘴一笑,低下頭道:“因為,因為你剛剛給我唱歌的時候很有感情;還因為,因為那天你握住我手的時候,很用力很用力,你很擔心,我,我能感覺出來。”


    曹誌強張了張嘴,然後搖了搖頭:“那你肯定是誤會了。”


    “誤會就誤會吧。”吳青紅抬頭看著曹誌強道,“總之,你帶我走,我就是你的了!”


    曹誌強想了想,點點頭:“好吧,我帶你走,隻要你聽話就行。”


    吳青紅展顏一笑:“好啊,我一定聽你的!”


    曹誌強笑了笑,站起來道:“那首先,你在這好好歇著,別亂跑,我去通知你媽媽,帶她來這裏看你。”


    “啊?”青紅一愣,“可是,可是你剛剛不是說,要悄悄帶我走,誰也不告訴嗎?怎麽還讓我媽來?


    “別急。”曹誌強微微一笑。


    緊接著,曹誌強彎下腰,在她耳邊輕聲道:“青紅,私奔這件事得從長計議。


    如果我現在帶你走,他們肯定知道是我幹的。


    我是有正經單位的人,他們一旦報警,很快就能查到我的單位,進而找到我。


    所以,你要想避開你父母,悄悄跟我遠走高飛,不被你父母找到,我們就得好好計劃一下。


    比如說,我先假裝離開這個城市,讓大家都不再關注我,然後過兩天,大家都放鬆警惕的時候,我再偷偷回來帶你走。


    這樣的話,就算你失蹤了,一時半會也沒人會懷疑到我身上,不會通過我,而輕易找到你,你看如何?”


    “好主意。”青紅點點頭,“這主意好,我聽你的。”


    曹誌強笑了笑,把吉他拿下來,放到病床旁邊的地板上:“這算是我的信物,我把這個留在這裏,你可以放心了吧?”


    吳青紅看了看曹誌強遞過來的吉他,抿嘴一笑,抬頭對曹誌強點點頭:“我放心,不過,你把這個留在這裏,合適麽?”


    “當然合適。”曹誌強一邊給吉他裝進袋子裏,一邊道,“我要出去辦事兒,還要先離開這裏,這個就暫時留在這裏吧。


    回頭我走了,你隻要看到這個,就等於看到我,就不會胡思亂想,以為我不要你了。


    總而言之,我不在的時候,你千萬千萬別亂來,不要再玩割腕自殺了,要真出了事,我,我會心疼的!”


    吳青紅雙手攥緊,臉色有些發紅的低下頭,小聲道:“你,你放心好了,我不會做傻事的,不會了。”


    “那就這麽說定了!”說完這句,曹誌強把裝進袋子的吉他放在病床斜對麵,然後就要轉身離開。


    可吳青紅忽然道:“等等。”


    “嗯?還有事兒?”曹誌強扭頭道。


    吳青紅抿了抿嘴,用眼睛看了看放在床頭櫃上的那件羊絨大衣:“你的外套,穿上再走,外麵涼。”


    曹誌強愣了愣,扭頭看了看那件已經被雨淋濕的外逃,然後笑著搖搖頭:“算了,外套都濕透了,我不穿更方便,不如就一起留在這吧,見衣如見我。


    行了,你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亂想,我走了,一會兒就帶你老媽來看你。”


    再次一笑後,曹誌強就走出了病房。


    出病房後,曹誌強匯合了在外麵抽煙的王師傅,重新坐車離開。


    是的,曹誌強沒騙青紅,他是真的打算帶青紅離開這裏,真的打算帶她私奔。


    因為他知道,青紅繼續留在這裏,隻會讓她的抑鬱症變的更加嚴重。


    隻有離開了這個讓她傷心的地方,讓她去一個陌生的,沒有人認識她,尤其是沒有父親與小根的地方,才能有一個更加健康向上的新生活,也才能讓她擺脫抑鬱症的魔抓。


    至於讓她做自己的女人嘛,這個事情可以再議,至少目前來說,他暫時還沒這個想法。


    不是曹誌強為人多麽正派,或者不喜歡趁人之危這些理由。


    開玩笑,曹誌強最喜歡趁人之危了,畢竟這可是曹家的真傳啊。


    不想趁機讓青紅做自己女人的原因,其實很簡單,歸納起來就倆字——可憐!


    沒錯,曹誌強隻是單純的可憐青紅,隻是單純想讓青紅擺脫悲慘的人生而已。


    或者說,讓青紅擺脫那個悲慘的結局,是曹誌強青少年時代的一個怨念。


    沒有機會跟能力就罷了,既然現在有了機會跟能力,他當然要完成這個心願。


    哪怕這麽做,有點聖母嫌疑,他也在所不惜。


    其實說白了,什麽聖母不聖母的,歸根到底,不還是一種自嗨跟自我滿足嗎?


    拯救青紅的過程,讓曹誌強很滿足,還有一種填補遺憾的感覺,這就足夠了。


    說白了,幫助青紅的過程,讓曹誌強很開心,很滿足,也很享受,並且也真心希望青紅能獲得幸福。


    就好像看電影,希望主人公獲得美滿的結局,看到這裏就很開心一樣。


    這,才是曹誌強做這一切的動力跟動機。


    至於別人怎麽想,那他就不管了,也懶得管。


    而且,帶青紅私奔,帶她遠走他鄉,進而讓她獲得幸福,想想就帶感啊。


    之前的人生裏,曹誌強還從沒帶著妹子私奔過呢,這次正好順便圓了這個夢了。


    不過,就算要帶青紅私奔,曹誌強也不可能不管不顧,想一出是一出的就帶她跑,他可不是呂軍那個坑貨。


    呂軍帶著小珍私奔,就是一時衝動而已,根本沒多做考慮,既沒有長遠規劃,也沒有維持生活的能力。


    在電影裏,小珍為何後來被找回來了?還不是因為倆人私奔上海之後,都隻顧著玩,不管賺錢,然後等呂軍帶出去的錢花沒了,倆人生活沒了著落,這才重新回來的嗎?


    由此可見,真正的私奔,光有動機跟想法是沒用的,你還得有私奔的能力。


    最關鍵的,你得有錢。


    沒錢的私奔,隻是一地雞毛,如果不能克服困難,早晚還要回來。


    就好比青紅,她早就想反抗父親了,卻一直反抗不了。


    為啥反抗不了?


    還不是因為青紅沒有經濟能力麽?


    要是青紅能自己賺錢了,她就有了反抗父親的能力,自然就不會回來了。


    在影片中,青紅父親為啥要阻止青紅去工廠實習?為此還找老婆給她開病假條?


    就因為吳澤民很清楚,一旦吳青紅去工廠實習了,就會有收入,而且還會住工廠宿舍,會脫離他這個父親的掌控。


    而吳澤民不想放開青紅,尤其怕青紅跟小根在外麵繼續搞在一起,所以才做了這樣的決定。


    也就是這個做法,讓青紅更加鬱悶,不惜以絕食抗議。


    可曹誌強可不一樣,他要錢有錢,要能力有能力。


    他要是帶青紅私奔,絕對不會虎頭蛇尾,一定會讓她過的好好的,也會給他安排的好好的。


    不過,曹誌強帶青紅私奔,也有問題。


    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是有跟腳的,不像呂軍那個無業遊民,無牽無掛的很難找到。


    曹誌強是有正經單位的,如果青紅失蹤了,青紅父親懷疑到他頭上,再順藤摸瓜,一定能找到他的。


    當然了,曹誌強也不怕他們找到自己。


    青紅已經十九歲了,是成年人了,如果是她自己的意誌出走,那就不存在拐帶一說。


    所以說,曹誌強並不怕青紅父親報警,因為這本就不是犯罪。


    實際上,一旦青紅失蹤,曹誌強從沒想過讓青紅父母懷疑不到他頭上,也沒想過讓青紅父母找不到他。


    他帶青紅私奔,隻是想能盡量減少青紅父母找到自己的時間,以及增加他們找到自己的困難。


    不為別的,就是想讓青紅父母,尤其是青紅父親多難受一會兒,長點教訓。


    畢竟青紅會變成這個樣子,吳澤民這個父親的責任,至少占了八成。


    雖然吳澤民也是好意,但他的好意,在青紅眼中看來,卻相當抵觸跟厭煩。


    因此,帶青紅私奔,讓吳澤民多難受一下,長一個教訓,讓他明白自己錯在哪兒,最好不過。


    要知道,就算吳澤民懷疑到曹誌強頭上,可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曹誌強估計已經跟青紅在北平了。


    吳澤民想要驗證自己的懷疑,隻能去北平看看。


    可問題在於,從這去北平的火車票可不便宜,至少得花他們一兩個月的工資。


    而且去北平的距離很遠,這一路上可不是一般的遭罪。


    曹誌強可不相信,青紅父母能坐的起飛機。


    唉,為了青紅,我可真是操碎了心。


    要不是看在你長得漂亮,還是我曾經逝去的青春之一的份上,我,我才不管你呢,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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