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一日又一日,隨著天氣變的越來越炎熱,一九八三年的全國高考,也終於來臨了。


    與之前的高考時間不同,一九八三年的高考時間,並不是七月七日到七月九日,而是改成了七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七日。


    至於原先的七月七日到七月九日,也沒有閑著,改成了中專考試。


    為何這年要改考試日期,官方沒有給出解釋,總之乖乖聽話,到時間去考就是了。


    其實早在高考時間下來之前,曹誌強就讓吳青紅跟她老媽回了老家,去準備參加高考,但是吳青紅的父親沒有跟著去,而是去了上海。


    因為劉主任辦事很快,立刻就把吳澤民調去了上海大光明電影院,當普通職工。


    其實調動吳澤民的工作很簡單,隻需要給上海文化局那邊打個招呼,然後再給吳澤民一張介紹信,這樣一來,吳澤民就可以自己拿著蓋了文化部紅章的介紹信,去上海文化局報道了。


    這個蓋了紅章的介紹信,跟大學生畢業時候拿的派遣證差不多,唯一的區別就是要提前打電話通知一下那邊的接收單位。


    說句不好聽的,這就是所謂的空降人員。


    當然了,正常來說,像吳澤民這種人員調動,應該檔桉隨人走。


    也就是說,吳澤民去上海的新單位工作,除了介紹信,應該還拿著自己的檔桉去才行。


    可吳澤民的檔桉還在原先的單位裏,並沒有放人,於是這就是一個麻煩。


    不過也不是大麻煩。


    隻要吳澤民有了新單位接收,他就可以先再新單位落腳,再重新回原先單位,要求原先單位把檔桉提出來,正常來說都不會不給。


    原因很簡單,一個人能自己找到上海的事業單位接收,那能量背景肯定不小,如果還死死的不給人檔桉,這就是結仇,最後刁難不成,說不定還會惹禍上身,根本沒必要。


    就算真有那種不開眼的,不還有曹誌強嘛,他隨時可以讓劉主任去個電話。


    劉主任別看隻是個主任,但人家是文化部的,級別比吳澤民原先單位的廠長級別都高好幾級,有他出頭,這種事情自然輕鬆簡單。


    這就是京官的好處了,別看在京城本地不咋起眼,上下班還得騎自行車,但對比外地官員,那就是妥妥的上官。


    首都就是首都,終究與別處不一樣。


    雖然先後把吳青紅一家送走,但曹誌強並沒有搬回後海的四合院,因為青紅的閨蜜顧珍珍,也就是小珍還在那住著,曹誌強回去不合適。


    小珍現在已經有工作了,在一家新華書店當實習工。


    很明顯,這個工作是曹誌強幫忙安排的。


    之所以沒把顧珍珍安排進紅光機械廠或者出版社,一來是沒有合適的崗位安排給她,二來也是不想有個耳目在身邊。


    甭管怎麽說,小珍既然是青紅的閨蜜好友,必然是青紅的死黨,要是放在紅光出版社或者紅光機械廠,那各方麵都不方便。


    …


    還是把她調去新華書店做個銷售員,大家都滿意。


    隻是小珍剛參加工作,還是實習工,收入不多,所以暫時依舊在青紅的家住著。


    實際上,如果是曹誌強自己的意思,早就不想讓小珍住在那了,畢竟是個大電燈泡。


    但吳青紅喜歡跟小珍在一起,也隻好由著她。


    畢竟不管怎麽說,顧珍珍是吳青紅從小玩到大的發小,很多話不會告訴父母兄弟,但卻會跟發小無話不談。


    所以啊,既然青紅喜歡,那不管是出於寵溺也好,愧疚也罷,反正曹誌強一向都是青紅說啥就是啥。


    青紅這次回老家參加高考,顧珍珍又不高考,所以就沒跟著回去,畢竟她已經在京城這邊上班了。


    而青紅不在,出於避嫌的需要,曹誌強也沒必要回去。


    總之,高考之日的前一天,曹誌強跟往常一樣,先開車去了金秀英家,跟金秀英重新複習了一下卷子,確定沒問題了,才再第二天,一進行考試。


    雖然這一次,曹誌強跟金秀英分別被分去了不同的考場,但依然都是在一個學校,所以考試結束後,還是很方便集合的。


    與曹誌強的輕鬆不同,或許是知道這是關係到自己今後人生選擇的重要考試,所以金秀英相當重視。


    按照金秀英的話說,她已經把曹誌強給她的卷子做的爛熟於心,隻要高考卷子的內容一模一樣,她保證能夠考高分。


    當然了,金秀英牢記曹誌強的話,關鍵不是高分,而是控分。


    畢竟金秀英跟曹誌強的天才人設不一樣,她如果考試成績太過妖孽,一定會引起懷疑,到時候就麻煩了。


    好在金秀英雖然平時看起來很叛逆的樣子,但其實那種叛逆更多是一種偽裝。


    在骨子裏,她其實是很聽話,很順從的一個人,前提是你得讓她認可你。


    比如在曹誌強這裏,金秀英自從認可了曹誌強之後,別看表麵大大咧咧,其實一直很聽話,也從沒想過上位之類的事情,最多就是想當曹誌強的情婦。


    哪怕之前金秀英反推曹誌強那次,也不過是金秀英出於感激跟害怕的心理。


    感激自不必提,沒有曹誌強,就沒有她現在的愜意人生,依舊會像流浪狗一樣到處流浪。


    至於害怕,是金秀英害怕失去這種生活,害怕曹誌強再次拋棄她。


    所以,金秀英才想用獻身當情人這種方式,來跟曹誌強形成一種更緊密的關係。


    至少,當了曹誌強的情人,曹誌強就不會輕易舍棄她了。


    金秀英跟其他女人不同,她現在是真的除了曹誌強,再沒有別人可以依靠了。


    於媛媛也好,吳青紅也罷,甚至包括郝淑雯,那都是有家人的。


    可金秀英呢,說是有家人,但早已經形同陌路,跟孤兒也沒啥大差別了。


    再加上金秀英曾經做過一陣社會青年,早早接觸過社會很多黑暗麵,所以別看她年齡最小,但要論心理成熟度,估計也就郝淑雯能勝她一籌。


    …


    某種程度上,金秀英在察言觀色方麵,恐怕是曹誌強目前所有女人中最強的一個,隻是她很聰明,從來不刻意表現出來罷了。


    過去,金秀英一直把自己包裹在一個沉默寡言,一言不合就拔刀的乖戾人設外殼之中,而且還故意邋裏邋遢,把自己弄的很髒很醜,都是為了防止自己受到侵害罷了。


    仗著她的特殊身高,以及乖戾的表現,過去也確實沒人把她當女人看待,隻是把她當打手。


    直到穿越後的曹誌強找她做局,她才趁機攀上曹誌強這個高枝,並在多方觀察之後,才果斷出手,反推曹誌強,用自己的第一次,綁定了曹誌強這個金主。


    沒錯,金秀英從來就不是個傻子,一個傻子怎麽可能在沒親人幫忙的情況下,一個人活到現在


    當年金秀英跟著魏大軍,也不過是沒地方去,隻有魏大軍那些人肯收留她而已。


    其實拋開立場來講,魏大軍實際上是個不錯的大哥。


    比如說,魏大軍十分講義氣,而且也十分維護小弟,個人操守也還不錯,尤其是男女之事,不管對自己,還是對小弟,都管的很嚴。


    所以魏大軍那夥人,平時都隻是幹一些收小商小販的保護費之類的事情,再不就是自己幹點個體戶的營生,倒騰點南方貨過來賣,但從來不主動欺男霸女,也不玩搶劫那一套。


    再加上魏大軍有個背景很不錯的親戚,所以他之前一直混的不錯。


    如果沒有曹誌強的主動設計,恐怕就算嚴打,他們也能安然脫身。


    畢竟魏大軍那夥人不是單純的流忙團火,他們也有自己的營生,犯的都是小罪,且因為有高幹親戚,嗅覺比較敏銳。


    因此,如無例外,說不定那個魏大軍之後,就能搖身一變,變成知名企業家也說不定。


    畢竟後來很多企業家,都是魏大軍那個路數。


    所以金秀英過去跟著魏大軍,單純就是魏大軍能養她,可就算那樣,她還是倍加提防。


    可曹誌強不一樣,真的不一樣。


    別人怎麽看曹誌強,金秀英不清楚,但在金秀英的眼睛裏,曹誌強做事更狠更絕,也更有手腕!


    其實一開始,金秀英沒想過背叛魏大軍,她是被曹誌強威脅著上了賊船。


    因為她當時看得出來,曹誌強那時候是認真的。


    一旦當時金秀英不答應幫曹誌強陷害魏大軍,曹誌強真的可以立刻去公安局舉報,連金秀英一起抓的。


    在這時期,當街搶劫一萬塊錢是什麽罪,金秀英很清楚,那絕對是能槍斃的罪名。


    曹誌強為了把他們一網打盡,為了告別過去,居然能想出用一萬塊錢陷害人的手段,這讓金秀英不寒而栗。


    所以在當時,她隻能答應。


    後來的變化,一切都如曹誌強預想的那樣,十分順利,甚至一些金秀英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居然也有人主動替曹誌強擺平了。


    …


    這讓金秀英意識到,曹誌強是個更狠更絕,且運氣更好的人。


    之後又了解了曹誌強更多的信息,知道他的發財之路居然是靠寫詩寫之後,就更加驚訝了。


    她萬萬沒想到,一個心思縝密,手段毒辣的人,竟然還是個大才子,這簡直出乎她意料之外。


    但那時候,她已經是曹誌強的人了。


    畢竟她是共犯,這是最好的鎖鏈。


    然而,正如曹誌強不擔心金秀英事後翻供一樣,金秀英也知道自己其實拿曹誌強沒辦法。


    因為一旦金秀英翻供,因為沒有實際證據,壓根拿已經認識越來越多權貴的曹誌強沒轍。


    換言之,曹誌強可以拋棄金秀英,但金秀英除非跟曹誌強同歸於盡,否則就沒啥真正能約束曹誌強的。


    雖然曹誌強給了金秀英不少錢,可這依舊很難讓金秀英有安全感跟歸屬感。


    因此,在觀察了許久之後,金秀英果斷決定,利用自己女人的優勢,趁著曹誌強對自己還感興趣,獻身給他。


    一旦成了曹誌強的女人,就算曹誌強事後厭煩了,也一定不會不管她,起碼要給她一個交代。


    比如重新打排球,就是金秀英的一個嚐試,也是她的一個執念。


    因為金秀英當初確實是打排球的能手,隻是因為特殊情況才中途斷掉她的職業生涯。


    現在曹誌強既然肯幫忙,她當然要試一試。


    所以說,金秀英別看平時還是一副不領情的樣子,其實她內心裏是很感激曹誌強的,也一直很用心的在訓練跟學習。


    在曹誌強不知道的情況下,金秀英一直在做著大量的體能訓練跟技巧訓練,而且飲食方麵也很注意,真的是多吃肉蛋奶,少吃米跟麵,蔬菜水果也狂吃。


    狂吃狂訓練的情況下,她的體能也好,技巧也罷,都進步神速。


    比如她的私人教練丁海燕,就一直誇她是個打國家隊的好苗子,隻可惜她有進少管所的過往,一般體校不收她。


    在這個企業俱樂部沒開始的時代,體校不收,基本就等於斷絕了進國家隊的路。


    好在,曹誌強又給她找到了一條新路,那就是高考。


    是的,高考是不在乎你是否進過少管所,隻要分數夠,就能考上大學。


    而體育大學,也同樣不管你是否進過少管所,隻要你分數夠了,體能達標了,就可以去上學。


    隻要進了體育大學,就可以學排球專業,然後通過大學排球隊,再去競選國家隊。


    這條路當然可以走,但一般人是走不了的。


    畢竟一般學體育的,能考上體育大學的依舊是鳳毛麟角,因為體育生大都文化課成績很差。


    可萬萬沒想到,曹誌強居然連高考試卷都能提前弄到,這又讓金秀英刮目相看。


    …


    這種事情,已經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


    這既讓金秀英感到驚喜,也讓她感到恐懼,但與此同時,還有一種敬佩跟依戀在裏麵。


    是的,人終究是感情動物。


    跟曹誌強相處了這麽久,被曹誌強一直好吃好喝好住好說的養著,還有了肌膚之親,要說沒有感情,那是假的。


    隻是金秀英知道自己的情況,她不是那種傳統意義上的美人,反而因為身高太高,身材太壯,有點像是怪物。


    因此,金秀英沒奢望過成為曹誌強的正宮,能當他的情人就不錯了。


    就算當情人,她也過的比一般人好了,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單獨住小洋樓,吃喝用度都媲美高幹,且還能有私人教練,提前得到高考試題的。


    做人,要貴在知足啊。


    貪心不足的下場,她見了太多太多了。


    “好了,馬上就要進考場了。”


    第一場考試進場之前,曹誌強再次叮囑即將分開的金秀英。


    “英子,要沉住心,正常發揮,按照我們說好的,好好控分,千萬別亂來,千萬別引人注意,記住了嗎”


    “記住了。”金秀英輕聲道,“我知道該怎麽做,你不用再囑咐了。”


    曹誌強這才微微一笑,伸出一隻拳頭:“很好,既然如此,那就去吧,加油,共勉之!”


    金秀英微微一笑,也伸出拳頭跟曹誌強的拳頭輕輕碰了一下:“加油,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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