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野鹿拖到海邊,約翰甩了甩有些發麻的手腕,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居然隻是這麽一點運動量就能讓這具肉體產生不良反應,折讓約翰再一次了解到了這具身體的孱弱。一邊將野鹿用匕首開膛破肚,把裏麵的內髒往海裏扔的遠遠的以免有什麽動物聞著腥味靠過來;一邊用海水清洗鹿肉,將剝下的毛皮放在海水中揉搓清洗,掛在一旁的樹上曬幹。
這隻野鹿並不大——對於在密林中生活的動物來說,太大的體型顯然是一種負擔,因此約翰在將這隻鹿最主要的肉從背部割下來之後,隻留下了背上的肉和四隻腿,正好夠約翰吃上一天。
將就著之前的篝火,約翰將鹿肉用旁邊的大樹葉包裹住埋在篝火下方的沙灘中,再將剩餘的樹葉樹枝堆在上麵點燃。這時馬力之前教授的燒烤技能之一,約翰現在要到樹上摘椰子,無法一直注意著烤肉的情況,用這一種方式處理肉正好。現在的約翰就如同一個落難的普通人一般,尋找著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和水,沒有之前永不疲倦的身體,也沒有各種神秘的能力。這種體驗即使是在特爾安大陸也是沒有感受過得,約翰爬上椰子樹,用匕首一點一點的將椰子從樹上切下來扔到地上。反正椰子外殼堅硬,沒有被摔壞的風險,約翰自然不會費勁的將它從樹上背下來。
約翰先將椰子敲開,先大口的喝椰汁,同時將已經完全燒成碳了的火堆打散,用樹枝把埋在下麵的肉挖出來用簡易投槍挑起來,帶到樹蔭下坐著,一邊吃著椰子一邊等待肉冷卻。
吃飽喝足,約翰起身,他可沒忘記今天還要繼續探索小島,如果在島上能夠找到一些其他資源,對於自己的生活也是一個幫助,如果能找到人類生活的跡象自然是最好的,畢竟一直待在這個島上也不是正確的出路,約翰還是要進入人類社會去,隻有到那裏才有可能找到自己為什麽沒有和原石靈魂一同回到原石世界的原因。
樹林很大,最少比自己之前走過的堞罰森林要大得多。約翰一邊用簡易投槍探路,一邊感慨。雖然有因為需要探路況而減慢了速度,但如果是堞罰森林,自己就算是走路也應該到了法蘭要塞或者淨身小教堂了。而現在,約翰依舊看不到森林的盡頭。不過在森林中,約翰發現了一具不知什麽時候死亡的人類屍體。這是個好現象,約翰想到。既然這裏有人類的屍體,那最少說明還會有其他人到這裏。進一步猜想,船長選擇這裏作為淡水和食物的補給島嶼,有可能是在最初就設計好了的航線。既然有航線通過,那麽一定還會有其他船隻到達,到時候看能不能坐船離開。不過現在的航隊,可都不是善類啊,即使是商船,如果遇見想自己這樣落單的,抓上去作為奴隸還是很常見的,更何況遇見海盜呢。再說了,就算自己沒有遇見海盜商船,遇見軍艦也不是很好的選擇,這個時代的軍艦除了正規軍之外,很多都是像這個前身一樣,拿著私掠許可證的,打著國家名義的海盜;而如果遇見正規軍隊,自己的海盜身份可是能夠直接被他們吊起來的,即使有私掠許可證也不能幸免,跟別說搭船了。除非,自己有著什麽能夠打動他們的東西,比如說……寶藏,或者什麽情報。
想到這,約翰決定先檢查一下這具屍體,看他是因為海難漂流過來的還是由於其他原因死在這裏的。現在的約翰除了手中的匕首,就隻有那本勉強算是航海日記的筆記本有些價值——至於之前以為的銀質勳章,別做夢了,那隻是鍍了一層銀的鐵片罷了。
現在約翰需要更多的信息確定自己所在的時間點。
前身隻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海盜,能夠識字都是多虧了以前船上的老航海士是自己的親戚。才在那裏學到了一點常用語,要不前身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出來呢。不過由於老航海士死了,自己在船上的靠山就沒了,之後自然不好受,最後被船長扔到這座島嶼而沒直接喂鯊魚就已經算是看在航海士的麵子上了。
在如此動蕩的生活中,前身連自己的皇帝是誰都不知道,隻知道東印度公司這個名號。這就很麻煩了,要知道,東印度公司可是成立於1600年,到1858年被英國皇室取消,一共存在了近300年,不僅經曆了大航海時代,之後還在印度建立了據點,成為當時印度的實際管理者,如此大的時間跨度讓約翰有些迷茫。所以說現在還是確定此生所在的時間點比較好。
想到這,約翰開始檢查這具屍體。首先從腐敗的程度來看,這具屍體死亡的時間並不太長,在他的骨頭上還連著一些肌肉組織,要知道這裏應該是在熱帶或者亞熱帶,周圍空氣溫暖而潮濕,如果這具屍體死亡時間太長的話,早就連一丁點肉絲都沒有了。由於自己沒有這方麵的知識,約翰隻能將他的死亡時間推斷在一個月左右。
這具屍體沒有被啃食的跡象,這與約翰了解的環境不同——要知道,他的背包可就是被某種野生動物撕碎的。
這些問題約翰先放在一邊,現在最主要的是能不能在這具屍體上找到有用的線索。想到這,約翰開始在屍體上摸索,最先是將屍體上的衣物解開。這個時代的衣物上會有不少的口袋,現在口袋中翻找了一會,約翰得到了兩個金幣和一封信。
由於自己無法從金幣上的花紋得到太多信息,約翰隻有先來看這封已經快不成型了的信件。
風吹日曬,加上腐蝕,這封信上許多文字已經看不清。約翰努力的辨認,才勉強能看出些有用的信息。整封信是一個海盜船長寫給另一個海盜的,不過他的傳信人不走運的死在了這裏。約翰指著其中一個單詞,應該是一個地名:“拿騷”。摸摸下巴,約翰回想了一下關於拿騷的信息,既然已經有了拿騷這個地名,那最早都是在公元1690年以後了,而通過海盜的信看得出,這兩個海盜相約拿騷見麵,那就不會是公元1729年,拿騷被英國接管以後。
(講真,看到東印度公司你們就隻想得到加勒比海盜?)
這隻野鹿並不大——對於在密林中生活的動物來說,太大的體型顯然是一種負擔,因此約翰在將這隻鹿最主要的肉從背部割下來之後,隻留下了背上的肉和四隻腿,正好夠約翰吃上一天。
將就著之前的篝火,約翰將鹿肉用旁邊的大樹葉包裹住埋在篝火下方的沙灘中,再將剩餘的樹葉樹枝堆在上麵點燃。這時馬力之前教授的燒烤技能之一,約翰現在要到樹上摘椰子,無法一直注意著烤肉的情況,用這一種方式處理肉正好。現在的約翰就如同一個落難的普通人一般,尋找著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和水,沒有之前永不疲倦的身體,也沒有各種神秘的能力。這種體驗即使是在特爾安大陸也是沒有感受過得,約翰爬上椰子樹,用匕首一點一點的將椰子從樹上切下來扔到地上。反正椰子外殼堅硬,沒有被摔壞的風險,約翰自然不會費勁的將它從樹上背下來。
約翰先將椰子敲開,先大口的喝椰汁,同時將已經完全燒成碳了的火堆打散,用樹枝把埋在下麵的肉挖出來用簡易投槍挑起來,帶到樹蔭下坐著,一邊吃著椰子一邊等待肉冷卻。
吃飽喝足,約翰起身,他可沒忘記今天還要繼續探索小島,如果在島上能夠找到一些其他資源,對於自己的生活也是一個幫助,如果能找到人類生活的跡象自然是最好的,畢竟一直待在這個島上也不是正確的出路,約翰還是要進入人類社會去,隻有到那裏才有可能找到自己為什麽沒有和原石靈魂一同回到原石世界的原因。
樹林很大,最少比自己之前走過的堞罰森林要大得多。約翰一邊用簡易投槍探路,一邊感慨。雖然有因為需要探路況而減慢了速度,但如果是堞罰森林,自己就算是走路也應該到了法蘭要塞或者淨身小教堂了。而現在,約翰依舊看不到森林的盡頭。不過在森林中,約翰發現了一具不知什麽時候死亡的人類屍體。這是個好現象,約翰想到。既然這裏有人類的屍體,那最少說明還會有其他人到這裏。進一步猜想,船長選擇這裏作為淡水和食物的補給島嶼,有可能是在最初就設計好了的航線。既然有航線通過,那麽一定還會有其他船隻到達,到時候看能不能坐船離開。不過現在的航隊,可都不是善類啊,即使是商船,如果遇見想自己這樣落單的,抓上去作為奴隸還是很常見的,更何況遇見海盜呢。再說了,就算自己沒有遇見海盜商船,遇見軍艦也不是很好的選擇,這個時代的軍艦除了正規軍之外,很多都是像這個前身一樣,拿著私掠許可證的,打著國家名義的海盜;而如果遇見正規軍隊,自己的海盜身份可是能夠直接被他們吊起來的,即使有私掠許可證也不能幸免,跟別說搭船了。除非,自己有著什麽能夠打動他們的東西,比如說……寶藏,或者什麽情報。
想到這,約翰決定先檢查一下這具屍體,看他是因為海難漂流過來的還是由於其他原因死在這裏的。現在的約翰除了手中的匕首,就隻有那本勉強算是航海日記的筆記本有些價值——至於之前以為的銀質勳章,別做夢了,那隻是鍍了一層銀的鐵片罷了。
現在約翰需要更多的信息確定自己所在的時間點。
前身隻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海盜,能夠識字都是多虧了以前船上的老航海士是自己的親戚。才在那裏學到了一點常用語,要不前身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出來呢。不過由於老航海士死了,自己在船上的靠山就沒了,之後自然不好受,最後被船長扔到這座島嶼而沒直接喂鯊魚就已經算是看在航海士的麵子上了。
在如此動蕩的生活中,前身連自己的皇帝是誰都不知道,隻知道東印度公司這個名號。這就很麻煩了,要知道,東印度公司可是成立於1600年,到1858年被英國皇室取消,一共存在了近300年,不僅經曆了大航海時代,之後還在印度建立了據點,成為當時印度的實際管理者,如此大的時間跨度讓約翰有些迷茫。所以說現在還是確定此生所在的時間點比較好。
想到這,約翰開始檢查這具屍體。首先從腐敗的程度來看,這具屍體死亡的時間並不太長,在他的骨頭上還連著一些肌肉組織,要知道這裏應該是在熱帶或者亞熱帶,周圍空氣溫暖而潮濕,如果這具屍體死亡時間太長的話,早就連一丁點肉絲都沒有了。由於自己沒有這方麵的知識,約翰隻能將他的死亡時間推斷在一個月左右。
這具屍體沒有被啃食的跡象,這與約翰了解的環境不同——要知道,他的背包可就是被某種野生動物撕碎的。
這些問題約翰先放在一邊,現在最主要的是能不能在這具屍體上找到有用的線索。想到這,約翰開始在屍體上摸索,最先是將屍體上的衣物解開。這個時代的衣物上會有不少的口袋,現在口袋中翻找了一會,約翰得到了兩個金幣和一封信。
由於自己無法從金幣上的花紋得到太多信息,約翰隻有先來看這封已經快不成型了的信件。
風吹日曬,加上腐蝕,這封信上許多文字已經看不清。約翰努力的辨認,才勉強能看出些有用的信息。整封信是一個海盜船長寫給另一個海盜的,不過他的傳信人不走運的死在了這裏。約翰指著其中一個單詞,應該是一個地名:“拿騷”。摸摸下巴,約翰回想了一下關於拿騷的信息,既然已經有了拿騷這個地名,那最早都是在公元1690年以後了,而通過海盜的信看得出,這兩個海盜相約拿騷見麵,那就不會是公元1729年,拿騷被英國接管以後。
(講真,看到東印度公司你們就隻想得到加勒比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