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蠢貨,都說了讓你抓活的、抓活的,這裏這麽多死狼人還不夠你吃的麽?”楊戈手裏捏著一枚鑲嵌著紅寶石的十字劍紋章,咒罵著挨個檢查那些血肉模糊的狼人,希冀找出一兩頭還沒死透的狼人,問一問老康納的下落。


    “烏拉,烏拉……”


    楊戈轉頭瞅那頭伏在狼人身上大啃的蠢貨,惱怒的揮手,“說一百遍了,老子不吃!”


    來福的大眼睛裏浮現出遺憾之色,似乎在對楊戈說:“你真沒品味,這種美食都不吃……”


    “媽的智障!”


    楊戈氣得想衝上去踹它一腳,走了兩步又覺得自己跟一頭蠢貨食屍鬼較勁也太腦殘了,就使勁兒搖了搖頭,把自己腦子裏的古怪想法清空。


    他覺得自己越來越不正常了,收一頭食屍鬼做小弟也就算了,現在竟然還和這頭食屍鬼有了這麽古怪的默契……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比劃的是什麽意思,那貨能看懂,那貨麵癱似的表情,他竟然也奇跡般的能看懂。


    他莫名的打了個寒顫,不再去看那個蠢貨,改為看著一地的狼人屍體發愁。


    一頭活的都沒有,全都死得透透的。


    剛才那種情況,他不可能留手,也沒辦法留手,隻能往死了打,現在好了,想找一頭活的狼人都找不到。


    愁了好一會兒,他終於輕歎了一口氣,摩挲著手裏的十字劍紋章自言自語道:“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吧,反正這些德庫拉家族的狼人能出現在這裏,就說明城堡離這裏不遠了。”


    放棄了找一頭狼人審問的想法,楊戈一下子就來了精神。


    打完怪物該做什麽?


    當然是摸屍體啊!


    雖然狼人是出了名的窮鬼,一變身就爆衣,能剩下一條皮褲就不錯了,但一頭狼人仍然價值不菲。


    頭顱提回工會,能領取賞金,勳爵級的狼人頭顱,一顆價值五十金幣,而一枚金幣的購買力,基本上等同於陽光時代的一萬美金。


    狼人的心髒和血液在營地黑市上也是緊俏貨,特別是入爵級的狼人心髒和血液,幾乎是供不應求,一副保存完善的狼人心髒+半加侖鮮血,價格比同等級的頭顱還要高!


    以前黑市內流傳著營地某些上位者迷信食用狼人的心髒和血液能帶來超凡能力的說法,楊戈一直認為這是扯淡。即便狼人和人類從基因上就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生物,他仍不相信有人能重口味到拿狼人的心髒和血液涮火鍋。


    現在,他更認為這個理由是放屁。


    根據發生在他自己身上的詭異變化,以及老強森上次說過營地內有人在研究黑暗生物的血脈力量和他當時的古怪表情,楊戈推測,營地內一定有人在研究狼人的血脈力量。


    狼人發展族群的方式和吸血鬼很相似,也是通過傷口感染,但和吸血鬼初擁不同的是,吸血鬼初擁的成功率無限接近於100%,哪怕是楊戈這樣的,也不能說的上是失敗,而狼人感染成功率則很低,至少楊戈很少聽到有哪個獵魔人在和狼人的戰鬥中,因為被狼人咬傷、抓傷而轉化成狼人。


    據獵魔人工會的研究顯示,狼人轉化人類的幾率,和每個人的基因有很大關係。據說在陽光時代之前的十幾個世紀中,有大部分狼人混入了人類中繁衍後代,以至於現在有一小撮人類,身體內就含有極少數的狼人基因,他們現在與其說是通過傷口感染發展族群,不如說是在通過傷口感染,激發人體內的狼人基因。


    所以楊戈覺得,黑市上那些收購狼人心髒和血液的人,私下研究狼人血脈力量的可能性很大,因為狼人基因既然能隱藏在人類體內,那麽就說明狼人的血脈力量是能和人類基因共存,他就沒過聽說有人收購吸血鬼心髒和鮮血的。


    興致勃勃的砍下所有狼人的頭顱,再挖出它們的心髒,硬擠出三頭狼人還沒凝固的鮮血後,楊戈非常遺憾的停手了。


    “可惜,沒那麽多容器,不然把所有狼人的鮮血都收集起來,回營地肯定立刻就能變成富翁。”


    他歎著氣,把所有狼人的屍體扔到來福麵前,任它大快朵頤,自己清洗了雙手,回到篝火旁,拔出戰術匕首從篝火上烤得直流油的野豬身上割下一條大腿,再從背包裏取出一小包調料,一瓶還沒壞掉的紅酒,切下野豬腿上的肉,粘上調料,一塊一塊的喂到嘴裏。


    在這潮濕寂靜的森林裏,還能一口肉、一口酒,楊戈特別滿足。


    天快黑了,楊戈決定就在這裏紮營,休息好了,晚上再去找那座德庫拉古堡。


    “嗯,今晚找到德庫拉古堡後,看能不能幹掉兩個哨兵,抓兩個活的回來……”


    “德庫拉古堡的情況沒摸清楚之前,絕不能打草驚蛇,機會隻有一次,就算是死,也要多拉兩個墊背的再死,楊戈,冷靜、你一定要冷靜……”


    楊戈吃著野豬肉,在心裏不斷的告誡自己。


    他此行的目的很明確,第一是尋找老康納的下落,如果老康納真的落到了德庫拉的手中,就優先解救老康納,假如老康納已經轉化成了吸血鬼,那就殺掉他。


    如果老康納沒有落到德庫拉的手裏,那他的目的就是擊殺他所能看到的每一個德庫拉家族的黑暗生物。


    血債,要用血來償還……


    他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十四年!


    夜幕降臨,火光在楊戈那張冷硬的臉上跳動著。


    他仍然在進食,一口一口的細嚼慢咽,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很可能是他最後的一頓晚餐。


    來福大快朵頤的咀嚼聲一直沒停下,楊戈看了一眼,堆積如山的狼人屍體已經少了一半,可那貨仍抱著一頭狼人大啃,感覺它的胃就像是一個無底洞,永遠吃不飽。


    借著火光,他還看到來福大腿上之前被那些狼人扯掉的肉已經長回來了,甚至還長出了一些骨甲。


    他估計,這個家夥吃完這十頭狼人,離進階子爵級應該不遠了。


    它才是這一戰收獲最多的那個。


    “吃吧,盡情的吃,過了今夜,你可能就沒機會吃了!”他停下咀嚼,輕笑著朝來福說。


    來福聽不懂他在說什麽,停直大啃,一臉血的朝楊戈“烏拉”了一聲,似乎是在問他說什麽。


    楊戈指了指那些狼人的屍體,示意它全部吃完。


    來福立刻又興奮的撲到了那些屍體上繼續大啃。


    從這家夥下午一直堅持讓他先吃的行為中,楊戈已經弄明白了這貨為什麽會臣服他……他打敗了它,不知道是按照食屍鬼的生存法則,還是按照它統治小弟的規矩,反正這貨把他當成了王。


    就像是狼群的青年狼挑戰狼王一樣,成功者成為新的狼王統治狼群,而失敗者要麽接受狼王的統治,要麽離開狼群孤獨的流浪。


    楊戈昨天沒給他孤獨流浪的機會,所以它奉楊戈為王,打到獵物,也堅持讓楊戈吃第一口。


    楊戈能肯定,一旦這家夥進階子爵級,立刻就會挑戰他,而他若戰敗,想來也隻有被它吃掉這一個下場。


    隻是很顯然,楊戈不會給它進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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