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材料的來源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作者:暴走的瘋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乎名頭的人,一定也會在乎他手頭的招牌。8Ω1中Δ文網ん.『81
而在乎招牌的人,往往是不會弄些贗品劣品來糊弄別人的。
所以,隻要能讓老帕奇弄武器,就一定不會是那種瞧不上眼兒的貨色。
關鍵是,怎麽才能讓老帕奇弄到我想要的武器。
出錢交易是個最方便的途徑,卻不意味著是個好方案。
如果我說是打造武器的話,卡嘉莉是一定會把錢幣給我的,但老帕奇卻未必能用最好的材料給我們打造。
一來二去,表麵上,老帕奇那邊賺了,我們這邊兒或許還有盈餘,可實際上,我們這邊卻是大大的虧了。
即便是精鋼,也同樣有優劣好壞之分,萬一用到的是下品的精鋼,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當即,最好的做法,就是我弄材料,讓他去打造。
這樣一來,他不會為了多賺而選用劣質材料,我也無需顧慮其他。
至於材料的選取,途徑就多了。
地下城怪物身上有幾率爆出,不過這個幾率相對來說極其微小,可以在礦區挖礦取得,可以找冒險家,也可以找材料商人。
這其中,最便捷的途徑,就是找材料商人,最省錢的途徑,就是去礦區挖礦。
說真的,在艾瑞城,我認識的材料商人沒有幾個,而且,自那次行腳商人給我鐵片子之後,我就從心底,對這一類商人,產生了抵觸。
雖然我得承認,行腳商人偶爾會弄到一些,連頂尖材料商鋪都弄不到的好玩意兒。
不過,這仍無法扭轉他們曾對我幼小的心靈,造成的傷害。
想來想去,我還是決定先谘詢一下各大材料商鋪,上品精鋼的價格,再做定奪。
打定主意後,我便無心刷怪,而是原路返回。
臨近十二層的傳送門,我止住了步子。
鳳凰等人一定還在第十二層刷怪,就這麽原路返回,一定會被他們看到,而我此行,恰恰不希望他們注意。
思索少許,我決定試著找另一個傳送門出去。
地下城每一層的傳送門都不止一扇,隻是所有傳送門,都隻傳送到相同的下一層,而不會傳送到其他的空間。
當然,夾縫空間除外。
不同的,是每扇傳送門的傳送位置,都隻會傳送到下一層傳送門的對應位置。
而我選擇其他的傳送門進入第十二層,雖然還是鳳凰他們所在的那個層麵,但卻已經是出現在另外一個地點了,這樣一來,就有幾率避開鳳凰他們的視線了。
當然,或許會有疑問出現,鳳凰他們就不會轉移陣地,在其他位置刷怪了嗎?
自然,如果換了別人,是很有這種可能出現的,然而,他們是我熟知的人,甚至可以說,隊伍的主導人員,根本就是我最親密的人之一,所以,這種事情,是一定不會生的。
原因很簡單,他們刷怪的習慣以及行軍路線,都是我告訴他們的。
作為經驗之談,我常會在夜裏對鳳凰、卡嘉莉和芭芭拉講一些關於地下城如何才能既安全,又迅的方法及其路線。
剛剛那段解釋,貌似摻雜了奇怪的人,芭芭拉又不是冒險家,幹毛要對她講?
顯然,這個問題很白癡,芭芭拉和她倆可都是我的未婚妻,即便她不是冒險家,又有何妨,權當做故事聽了。
如果還覺得這個解釋較為敷衍的話,好吧,我承認,我很畏懼老板娘飆時候的樣子,萬一芭芭拉向她告狀了的話......
想一想都覺得不寒而栗。
總之,經過這夜以繼日的不斷傳教之下,卡嘉莉她所帶領的隊伍,以及其安全,又極其快捷的度,升級著。
當然,之前那次與盜屍人起的衝突不算,誰走路沒膈著過腳,誰過年又不吃頓好的呢
果不其然,當我從另一扇傳送門走出的時候,鳳凰等人還在很遠的地方努力打怪。
借著附近打怪的冒險家,以及石殼怪的軀體掩護,我很順利的抵達了第十二層的傳送門。
在踏入第十一層傳送門之前,很遠處,小吱揚起了它的一隻前爪,朝著我招了兩下,這動作直接讓我汗顏不已。
小吱這家夥的眼裏竟然這麽好,真叫我感覺到詫異啊!
不過這問題,也隻是一閃即逝,畢竟,即便在地球,這也不是一個很奇怪的問題,畢竟,某些昆蟲的視力本就比人類要強得多。
一路疾行,很快就出了地下城。
無論在艾瑞城,還是其他什麽地界兒,材料商鋪和武器商鋪、裝備商鋪,以及補給商鋪,永遠都是最火熱的,因為隻要是冒險家,就絕對少不了這四樣。
當然,類似我這樣,吊兒郎當,有個武器就能刷怪的冒險家除外。
也正因為如此,我這樣並不光鮮的冒險家,也不怎麽受這四種鋪子的歡迎。
就如現在,還沒進大門,我就被材料商鋪的門迎給攔住了。
“我是來買材料的”我解釋道。
門迎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好幾遍,一臉的輕蔑表情:“錢呢?你把錢拿出來我就放你進去。”
嘿,這門迎......
眼光這特麽的準!
我就今天沒帶錢,還就讓他給逮個正著。
也難怪門迎會以這種眼光看我,我自己打量一下自己的穿著,也都快要把自己鄙視到腳後跟了。
一身雖不破爛,但絕對是土了吧唧的衣服,一條還算完好,但絕對是便宜攤位上買下的褲子,一把光看外鞘,就不覺得是什麽名貴玩意兒的太刀,以及,一頭亂蓬蓬的銀,和一雙還算說得過去的牛皮靴子。
這打扮,完全和流浪冒險家一個模樣。
除了身上完全沒有任何異味兒,甚至還帶著點淡淡清爽的香味兒外,無論在誰的第一印象裏,我基本都算是一無是處了。
無奈的撇了撇嘴,說是苦笑,還帶著那麽點自嘲。
畢竟,身為流浪冒險家已經很久,每天追求的就是升級和吃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哪裏還會顧得上衣著打扮?
久而久之,便早已忘記了個人形象方麵的問題。
時至今日,雖有了住處和隊友,然而,在個人形象方麵,還是沒辦法被我重視起來,畢竟,一旦穿上那些光鮮豔麗的衣著,我就會不由得記起,那段無助的過去。
而在乎招牌的人,往往是不會弄些贗品劣品來糊弄別人的。
所以,隻要能讓老帕奇弄武器,就一定不會是那種瞧不上眼兒的貨色。
關鍵是,怎麽才能讓老帕奇弄到我想要的武器。
出錢交易是個最方便的途徑,卻不意味著是個好方案。
如果我說是打造武器的話,卡嘉莉是一定會把錢幣給我的,但老帕奇卻未必能用最好的材料給我們打造。
一來二去,表麵上,老帕奇那邊賺了,我們這邊兒或許還有盈餘,可實際上,我們這邊卻是大大的虧了。
即便是精鋼,也同樣有優劣好壞之分,萬一用到的是下品的精鋼,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當即,最好的做法,就是我弄材料,讓他去打造。
這樣一來,他不會為了多賺而選用劣質材料,我也無需顧慮其他。
至於材料的選取,途徑就多了。
地下城怪物身上有幾率爆出,不過這個幾率相對來說極其微小,可以在礦區挖礦取得,可以找冒險家,也可以找材料商人。
這其中,最便捷的途徑,就是找材料商人,最省錢的途徑,就是去礦區挖礦。
說真的,在艾瑞城,我認識的材料商人沒有幾個,而且,自那次行腳商人給我鐵片子之後,我就從心底,對這一類商人,產生了抵觸。
雖然我得承認,行腳商人偶爾會弄到一些,連頂尖材料商鋪都弄不到的好玩意兒。
不過,這仍無法扭轉他們曾對我幼小的心靈,造成的傷害。
想來想去,我還是決定先谘詢一下各大材料商鋪,上品精鋼的價格,再做定奪。
打定主意後,我便無心刷怪,而是原路返回。
臨近十二層的傳送門,我止住了步子。
鳳凰等人一定還在第十二層刷怪,就這麽原路返回,一定會被他們看到,而我此行,恰恰不希望他們注意。
思索少許,我決定試著找另一個傳送門出去。
地下城每一層的傳送門都不止一扇,隻是所有傳送門,都隻傳送到相同的下一層,而不會傳送到其他的空間。
當然,夾縫空間除外。
不同的,是每扇傳送門的傳送位置,都隻會傳送到下一層傳送門的對應位置。
而我選擇其他的傳送門進入第十二層,雖然還是鳳凰他們所在的那個層麵,但卻已經是出現在另外一個地點了,這樣一來,就有幾率避開鳳凰他們的視線了。
當然,或許會有疑問出現,鳳凰他們就不會轉移陣地,在其他位置刷怪了嗎?
自然,如果換了別人,是很有這種可能出現的,然而,他們是我熟知的人,甚至可以說,隊伍的主導人員,根本就是我最親密的人之一,所以,這種事情,是一定不會生的。
原因很簡單,他們刷怪的習慣以及行軍路線,都是我告訴他們的。
作為經驗之談,我常會在夜裏對鳳凰、卡嘉莉和芭芭拉講一些關於地下城如何才能既安全,又迅的方法及其路線。
剛剛那段解釋,貌似摻雜了奇怪的人,芭芭拉又不是冒險家,幹毛要對她講?
顯然,這個問題很白癡,芭芭拉和她倆可都是我的未婚妻,即便她不是冒險家,又有何妨,權當做故事聽了。
如果還覺得這個解釋較為敷衍的話,好吧,我承認,我很畏懼老板娘飆時候的樣子,萬一芭芭拉向她告狀了的話......
想一想都覺得不寒而栗。
總之,經過這夜以繼日的不斷傳教之下,卡嘉莉她所帶領的隊伍,以及其安全,又極其快捷的度,升級著。
當然,之前那次與盜屍人起的衝突不算,誰走路沒膈著過腳,誰過年又不吃頓好的呢
果不其然,當我從另一扇傳送門走出的時候,鳳凰等人還在很遠的地方努力打怪。
借著附近打怪的冒險家,以及石殼怪的軀體掩護,我很順利的抵達了第十二層的傳送門。
在踏入第十一層傳送門之前,很遠處,小吱揚起了它的一隻前爪,朝著我招了兩下,這動作直接讓我汗顏不已。
小吱這家夥的眼裏竟然這麽好,真叫我感覺到詫異啊!
不過這問題,也隻是一閃即逝,畢竟,即便在地球,這也不是一個很奇怪的問題,畢竟,某些昆蟲的視力本就比人類要強得多。
一路疾行,很快就出了地下城。
無論在艾瑞城,還是其他什麽地界兒,材料商鋪和武器商鋪、裝備商鋪,以及補給商鋪,永遠都是最火熱的,因為隻要是冒險家,就絕對少不了這四樣。
當然,類似我這樣,吊兒郎當,有個武器就能刷怪的冒險家除外。
也正因為如此,我這樣並不光鮮的冒險家,也不怎麽受這四種鋪子的歡迎。
就如現在,還沒進大門,我就被材料商鋪的門迎給攔住了。
“我是來買材料的”我解釋道。
門迎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好幾遍,一臉的輕蔑表情:“錢呢?你把錢拿出來我就放你進去。”
嘿,這門迎......
眼光這特麽的準!
我就今天沒帶錢,還就讓他給逮個正著。
也難怪門迎會以這種眼光看我,我自己打量一下自己的穿著,也都快要把自己鄙視到腳後跟了。
一身雖不破爛,但絕對是土了吧唧的衣服,一條還算完好,但絕對是便宜攤位上買下的褲子,一把光看外鞘,就不覺得是什麽名貴玩意兒的太刀,以及,一頭亂蓬蓬的銀,和一雙還算說得過去的牛皮靴子。
這打扮,完全和流浪冒險家一個模樣。
除了身上完全沒有任何異味兒,甚至還帶著點淡淡清爽的香味兒外,無論在誰的第一印象裏,我基本都算是一無是處了。
無奈的撇了撇嘴,說是苦笑,還帶著那麽點自嘲。
畢竟,身為流浪冒險家已經很久,每天追求的就是升級和吃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哪裏還會顧得上衣著打扮?
久而久之,便早已忘記了個人形象方麵的問題。
時至今日,雖有了住處和隊友,然而,在個人形象方麵,還是沒辦法被我重視起來,畢竟,一旦穿上那些光鮮豔麗的衣著,我就會不由得記起,那段無助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