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帽子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作者:暴走的瘋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再說三女,起床的時候帶著一大股起床氣,就差沒在我臉上撓一排土豆絲了。81Δ』中文網%.ん81
當看到兩大袋子財寶的時候,她們滿肚子的幽怨,在瞬間,煙消雲散了。
她們沒有招呼其他人起床,而是在卡嘉莉的指揮下,命我將兩袋子財寶搬進房間,之後,謹慎的將門關上,麻利的來到正中間的位置,把被褥一掀,熟練地將一塊木板抬起,接著是緊挨著的第二塊,第三塊,很快,三女就將大約兩平方米的地板統統掀起,露出一大塊空間來。
在這塊空間裏,陳列了整整三袋子的財寶,我眼角抽抽,合著她們都把財產藏到這個地方來了,話說,這個坑是什麽時候挖出來的,我怎麽一點也不知道呢?
正想著,卡嘉莉衝我擺了擺手,我走過去,將兩袋子財寶小心翼翼的放了進去,之後,卡嘉莉又將木板一塊一塊拚了回去,拚完後,又用腳踩了幾下,這才放心的將被褥重新鋪好。
“我說,這個坑是什麽時候挖的?”
“嘿嘿”卡嘉莉衝我勾了勾手指,我湊了上去,她輕聲道:“秘密。”
我:......
我又把目光轉向鳳凰和芭芭拉,倆妹子一個往左看,一個往右看,一副不關我事的樣子。
好麽,這個時候就這麽默契了,懂得欺負起我來了,記得當初剛見麵時,要是沒有我的勸解,得打得頭破血流呢!
收好了財寶,道了聲晚安,我便退出了房間。
院子裏空無一人,泰勒也在不知什麽時候回房休息去了,我輕手輕腳的走回房間,躺進被窩,卻有點失眠了。
雖然麗姿隻是半妖精,但畢竟在艾瑞城奇貨可居,很多人都會垂涎她的身份與存在,長此以往,我得殺多少人才算完?
得想個能夠一勞永逸的辦法......
我的腦洞開始打開:幹脆把艾瑞城所有人都殺了吧!呃......不行,這條行不通,能不能都打得過不說,要真殺幹淨了,我還不得成和風大6的人類公敵啊!
還是換一種辦法吧。
易容?
不行不行,隻改變容貌有個屁用啊,關鍵還得是耳朵和眼睛。
妖精族和精靈族最大的差別是,妖精族的雙眼更加靈動,而精靈族的雙眼顯得專一。
然而,蒙住雙眼這種事情是不可行的,畢竟,在地下城戰鬥不是雜耍,一個不小心就會丟掉性命,眼疾手快有時候都是不夠的,更何況還要蒙了眼,那簡直是作死。
那當下,唯一的辦法,就是將她的雙耳遮掩起來,隻有遮住了這個與眾不同的特點,才能夠躲避開其他人的視線。
而遮住雙眼最好的辦法,就是戴一頂帽子,這頂帽子一定要有特色,還能突顯出她可愛的特征,讓她看起來更像是一個可愛的人族女孩兒,而不是一個可愛的妖精族女孩兒。
於是,我決定在淩晨起床,去童裝店裏買一款適合麗姿戴的帽子。
想好了辦法,我心裏如同一顆大石落了地,困意也緩緩湧了上來,很快,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起來,穿好衣服就出了門。
這一次,我沒有忘記帶院門的鑰匙。
來到街上,行人極少,不少店鋪也處於剛剛開門的狀態,很多店長、店員站在各自的店門口,倚著門框打瞌睡。
這其中,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麵孔,正是昨天誆騙我和麗姿進去換衣服的店長,不過看在他也是受人所迫,就放過他吧。
距離老帕奇的武器鋪子不遠的地方,有不少童裝店,我決定一一拜訪一下,看看有沒有我需要的那種。
不知是默契度太高,還是有什麽特殊的規定,艾瑞城童裝店的店長清一色都是年輕的女性,而且一看就是沒有生過孩子的那種,說真的,我有點不大放心,雖說接受新事物、新潮流還要屬這些人更為前沿,但對於孩子喜歡什麽樣的衣服,什麽樣的衣服穿在孩子身上更加舒適,更加可愛這類問題,我個人認為,還得是那些當過媽的女人了解的更多。
在我踏進店門的時候,店長和大多數店員還都在打著瞌睡,也有少部分清醒的店員正在溜號,不知擺弄著什麽東西。
我抬頭看了看掛鍾:四點半。
也確實有些早了,不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樣的童裝店一般會在下午四五點鍾關門,也就是說,他們至少會有十個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
然而,以他們目前的狀態來看,頂多睡了不到五個小時,可以見得,他們的夜生活一定十分豐富。
但是!
顧客是上帝!
丫挺的我是給你們送錢來的,就算不招待,起碼也得招呼我一下吧!
於是,我用力的咳嗽了一聲。
響亮的咳嗽聲瞬間傳遍了整個童裝店,所有人都被驚了一跳,尤其是店長,這個年輕女性險些一腳將麵前的桌子踢翻。
我在心裏嘿嘿嘿壞笑,隻是臉上還要表現出一副嚴肅凜然的表情。
“啊,是客人!”
一個店員衝著店長道。
我見店長和我對視數秒後,突然站起身,理了理衣服,很套路的對我道:“你好先生,請問您需要什麽樣的衣服?”
“這個嘛......”我捏著下巴想了想,道:“要帽子,小孩子戴的帽子。”
“帽子啊”店長一招手,道:“本店有很多類型的帽子,不知道先生你喜歡哪一款的?”
“可愛的”我道:“盡量能突顯出可愛氣質的。”
說著,我用手比量了一下,道:“要符合十一二歲小女孩,大概這麽高個子戴的。”
“好的先生,您稍等。”
很快,店長就吩咐店員,取出了一大堆帽子來。
這堆帽子什麽樣式都有,看起來還真都挺可愛的,但我一件都沒有相中,原因很簡單,這些帽子更適合十六七歲,走可愛風的蘿莉,而不會僅僅十一歲的幼女。
我歎了口氣,將帽子放下,道:“有沒有更稚嫩一點的?”
“更稚嫩的一點的啊......”店長衝店員使了個眼色,很快,店員又抱了一堆帽子出來。
我再次一一看去:臥槽,還真夠稚嫩的,這批帽子完全是給三歲孩子準備的,四歲戴了都得感覺幼稚!
當看到兩大袋子財寶的時候,她們滿肚子的幽怨,在瞬間,煙消雲散了。
她們沒有招呼其他人起床,而是在卡嘉莉的指揮下,命我將兩袋子財寶搬進房間,之後,謹慎的將門關上,麻利的來到正中間的位置,把被褥一掀,熟練地將一塊木板抬起,接著是緊挨著的第二塊,第三塊,很快,三女就將大約兩平方米的地板統統掀起,露出一大塊空間來。
在這塊空間裏,陳列了整整三袋子的財寶,我眼角抽抽,合著她們都把財產藏到這個地方來了,話說,這個坑是什麽時候挖出來的,我怎麽一點也不知道呢?
正想著,卡嘉莉衝我擺了擺手,我走過去,將兩袋子財寶小心翼翼的放了進去,之後,卡嘉莉又將木板一塊一塊拚了回去,拚完後,又用腳踩了幾下,這才放心的將被褥重新鋪好。
“我說,這個坑是什麽時候挖的?”
“嘿嘿”卡嘉莉衝我勾了勾手指,我湊了上去,她輕聲道:“秘密。”
我:......
我又把目光轉向鳳凰和芭芭拉,倆妹子一個往左看,一個往右看,一副不關我事的樣子。
好麽,這個時候就這麽默契了,懂得欺負起我來了,記得當初剛見麵時,要是沒有我的勸解,得打得頭破血流呢!
收好了財寶,道了聲晚安,我便退出了房間。
院子裏空無一人,泰勒也在不知什麽時候回房休息去了,我輕手輕腳的走回房間,躺進被窩,卻有點失眠了。
雖然麗姿隻是半妖精,但畢竟在艾瑞城奇貨可居,很多人都會垂涎她的身份與存在,長此以往,我得殺多少人才算完?
得想個能夠一勞永逸的辦法......
我的腦洞開始打開:幹脆把艾瑞城所有人都殺了吧!呃......不行,這條行不通,能不能都打得過不說,要真殺幹淨了,我還不得成和風大6的人類公敵啊!
還是換一種辦法吧。
易容?
不行不行,隻改變容貌有個屁用啊,關鍵還得是耳朵和眼睛。
妖精族和精靈族最大的差別是,妖精族的雙眼更加靈動,而精靈族的雙眼顯得專一。
然而,蒙住雙眼這種事情是不可行的,畢竟,在地下城戰鬥不是雜耍,一個不小心就會丟掉性命,眼疾手快有時候都是不夠的,更何況還要蒙了眼,那簡直是作死。
那當下,唯一的辦法,就是將她的雙耳遮掩起來,隻有遮住了這個與眾不同的特點,才能夠躲避開其他人的視線。
而遮住雙眼最好的辦法,就是戴一頂帽子,這頂帽子一定要有特色,還能突顯出她可愛的特征,讓她看起來更像是一個可愛的人族女孩兒,而不是一個可愛的妖精族女孩兒。
於是,我決定在淩晨起床,去童裝店裏買一款適合麗姿戴的帽子。
想好了辦法,我心裏如同一顆大石落了地,困意也緩緩湧了上來,很快,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起來,穿好衣服就出了門。
這一次,我沒有忘記帶院門的鑰匙。
來到街上,行人極少,不少店鋪也處於剛剛開門的狀態,很多店長、店員站在各自的店門口,倚著門框打瞌睡。
這其中,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麵孔,正是昨天誆騙我和麗姿進去換衣服的店長,不過看在他也是受人所迫,就放過他吧。
距離老帕奇的武器鋪子不遠的地方,有不少童裝店,我決定一一拜訪一下,看看有沒有我需要的那種。
不知是默契度太高,還是有什麽特殊的規定,艾瑞城童裝店的店長清一色都是年輕的女性,而且一看就是沒有生過孩子的那種,說真的,我有點不大放心,雖說接受新事物、新潮流還要屬這些人更為前沿,但對於孩子喜歡什麽樣的衣服,什麽樣的衣服穿在孩子身上更加舒適,更加可愛這類問題,我個人認為,還得是那些當過媽的女人了解的更多。
在我踏進店門的時候,店長和大多數店員還都在打著瞌睡,也有少部分清醒的店員正在溜號,不知擺弄著什麽東西。
我抬頭看了看掛鍾:四點半。
也確實有些早了,不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樣的童裝店一般會在下午四五點鍾關門,也就是說,他們至少會有十個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
然而,以他們目前的狀態來看,頂多睡了不到五個小時,可以見得,他們的夜生活一定十分豐富。
但是!
顧客是上帝!
丫挺的我是給你們送錢來的,就算不招待,起碼也得招呼我一下吧!
於是,我用力的咳嗽了一聲。
響亮的咳嗽聲瞬間傳遍了整個童裝店,所有人都被驚了一跳,尤其是店長,這個年輕女性險些一腳將麵前的桌子踢翻。
我在心裏嘿嘿嘿壞笑,隻是臉上還要表現出一副嚴肅凜然的表情。
“啊,是客人!”
一個店員衝著店長道。
我見店長和我對視數秒後,突然站起身,理了理衣服,很套路的對我道:“你好先生,請問您需要什麽樣的衣服?”
“這個嘛......”我捏著下巴想了想,道:“要帽子,小孩子戴的帽子。”
“帽子啊”店長一招手,道:“本店有很多類型的帽子,不知道先生你喜歡哪一款的?”
“可愛的”我道:“盡量能突顯出可愛氣質的。”
說著,我用手比量了一下,道:“要符合十一二歲小女孩,大概這麽高個子戴的。”
“好的先生,您稍等。”
很快,店長就吩咐店員,取出了一大堆帽子來。
這堆帽子什麽樣式都有,看起來還真都挺可愛的,但我一件都沒有相中,原因很簡單,這些帽子更適合十六七歲,走可愛風的蘿莉,而不會僅僅十一歲的幼女。
我歎了口氣,將帽子放下,道:“有沒有更稚嫩一點的?”
“更稚嫩的一點的啊......”店長衝店員使了個眼色,很快,店員又抱了一堆帽子出來。
我再次一一看去:臥槽,還真夠稚嫩的,這批帽子完全是給三歲孩子準備的,四歲戴了都得感覺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