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關一直在大戰,中原腹地的百姓對於戰事也是關心的緊,這一段日子,黎陽大小茶館兒酒館兒裏聚集的書生武人跑江湖的商人,嘴裏最愛談論,最常談論的事情就是戰場的形勢,以此來顯示他們見聞的廣博和消息的靈通,不過其中所說有真有假,不乏夾雜著自己的看法和肆無忌憚的牛皮。


    開始時人們還會為了一些小事爭辯的臉紅脖子粗,到了後來,大家也都習慣了,再去爭論的人隻是少數,大多數人都隻是舉著茶杯酒杯,拿著筷子吃飯看熱鬧。


    畢竟中原太大,那些蠻人的馬從北邊跑到南邊,片刻不停也需幾個月,就算那些守軍什麽,真的都是泥捏的,除非天降奇跡,蠻族也不可能打進中原。


    江湖中更多的還是什麽北邊出來的道士不見了蹤跡,南邊來的和尚一拳打死了山中的吊睛白額虎,新出爐的十大高手名單上有誰名不副實這種消息。


    這十大高手當然不是武榜上的十大高手,甚至不是某一州郡之地的十大高手,而是類似於某某縣城的十大高手,評出這一名次的人也不是像天機老人那樣博學且帶些玄妙感覺的老者,而是這些聚在酒館裏閑極無聊的本地人。


    可有一見過世麵的本地人著實聽不下去了。


    這人叫王東來,說他見過世麵,也僅僅是因為他三年前帶著幾百兩銀子出去打拚,東奔西闖,如今分文不剩,灰頭土臉的回到家鄉。


    王東來說道:“要我說,別什麽第一的錦繡刀,第二的殺人劍了,現在吹噓的厲害,真要比起來,別說武榜上的十大高手,就是那宛州十傑,中州八豪什麽的,也甩他們不知多少條街。”


    大概是早就習慣了他的態度,周圍那些人隻是切了一聲,便擺擺手不再看他,繼續說自己的,人們當然知道他說的是誰,就算在沒有出過縣城,可消息總傳的進來,誰都知道縣城裏的錦繡刀不如那宛州十傑,更比不上什麽中州八豪,哪裏要他來提醒。


    王東來見此十分惱火,正要說話,這時坐在他旁邊的一人說話了。


    這人生的普通,披散著一頭黑發,進門之後,就坐在那裏,自顧自的喝酒,一句話都沒有說過。


    現在他說話了,臉上帶著笑,說道:“那你跟我說說,這中州八豪中最厲害的是誰?”


    一聽這話,再低頭看了一眼問話之人那一臉蠢相,心中暗啐了一聲,表麵上卻是一臉得意之情,大概是終於找到了能夠賣弄自己見識的地方。


    他看著那人的眼睛,極為認真的說道:“要說中州八豪,那可人人都是絕頂的厲害,但要說其中最厲害的,當是開封府中的醉鶴刀神,他終日居住在開封府醉鶴居中,養著一隻一人高的白鶴,手中寶刀據說也是他幼年之時墜崖,在半山腰白鶴的鳥窩中發現的,雖說沒有進入武榜,但是開封府的人都說,他絕對有著進入武榜的實力,之所以沒進,完全是因為天機老人瞎了眼。”


    他說這麽多,最想告訴對方的其實並不是他知道什麽醉鶴刀神,而是他去過開封府,在這個大多數人連自家小縣城都沒有出去過的小地方,而他去過千裏之外的開封府。


    但是在他看來,一旁坐著的那人實在是笨,完全沒有捕捉到他話中重點,隻是在那裏傻笑,嘴裏說道:“哈哈,聽起來挺厲害的,開封嗎,我現在就趕路,過去看看,那什麽醉鶴刀神有沒有你說的那麽能打。”


    “就你?”王東來冷哼一聲,眼裏滿是不屑,他準備狠狠地嘲諷一下這個沒什麽見識的糙漢,但是他的嘴巴都長了開來,卻沒有一個字從中吐出。


    坐著的時候還看不出什麽,可是此時糙漢站了起來,比他高了一頭,漆黑的長發散開在主人的周身,安安靜靜,讓人看著,卻如同魔神一般在狂舞。


    他不敢說話了。


    周圍依舊人聲鼎沸,人們仍在熱切的攀談,沒有人注意他這裏,同樣的,他這個時候也沒有注意到其他人,在他看來,整個世界都仿佛安靜了幾分,因為眼前的這個有著瘋狂眼神的男子。


    他忽然想起了近幾日聽說的另一個傳聞。


    江湖中出了一個叫胡不歸的瘋子,他僅僅幾日的時間,便是走了上千裏路,每到一地,就尋覓那地方排行第一的高手對決。


    無論是莊裏第一還是小縣城第一,亦或是某個宗門第一他都不在乎,隻要是第一,他就要跟人家打,開始時人們還覺得他太過狂傲,不自量力,可是真到對決的時候,男子僅是一個振臂,或是隨手的什麽招式,就把平日裏人們奉為頂尖的高手打的站不起來。


    沒有死,甚至沒有受什麽重傷,但就是站不起來,無論他打在你身體的什麽位置,那股力道進入你的體內,總能封住對手雙腿上的大穴,過了兩個時辰之後就會自行恢複。


    至今栽在他手上,有名望沒名望的高手已經快有上百人,而他的名字也逐漸在各地傳揚,雖說有些瘋瘋癲癲,人們提他的時候大多都是瘋子,總歸有一天會遇到個厲害的人物,讓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這般的話。


    可是還是有一些人心裏對他滿懷期待,想著不管是三年,還是五年,又或是十年,他走遍了江湖每一個角落,打敗了所有的第一,那麽他是不是就是天下第一?


    雖然他現在隻走了一千裏,但是他的名號卻早已傳到了任何一個消息能夠到達的地方。


    傳聞中,那個瘋子生的人高馬大,是個鐵塔般的壯漢,永遠披散著一頭長發,他笑的時候,眼中的光讓你感覺就像是在與嗜血的猛獸對視。


    可是等王小二想抬頭再去看一看的時候,那個人已經出了門。


    胡不歸出門了,卻並沒有走,他去過開封,但是已經太多年沒有去,如今連開封在哪都忘了,他在縣城偏僻的角落裏隨手敲開了院門。


    院中推門而出的是一個漂亮的婦人,婦人看到他,第一反應就是退了一步,明顯對這麽一個有些高大陌生的男子感到了恐懼。


    胡不歸忽的一笑,收斂了那種攝人的氣勢,他毫不在意世間的規矩,但也不至於去欺辱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子,他隻是想問個路。


    “開封……怎麽走。”


    胡不歸咽了一口口水,他是不至於欺辱一個女子,但是當一個長得不錯的婦人在向你拋媚眼,一副欲語還休的嬌俏樣子的時候,他也絕不含糊。


    他臉上帶著極為下賤的壞笑,就像一個流浪街頭的小混混,上前兩步,一把將那生的還算高挑,卻仍隻到他胸口高的婦人攔腰抱起,走進屋中……


    ……


    他出門的時候,日頭已到黃昏時,一個銅盆大的落日,隻留得半個在地平線上,顏色恰似初升的淡紅西瓜一般,回光反照,在幾家野店的屋脊上,煞是好看。


    他回頭望了一眼,那孀居的寡婦仍在半掩的門扉後麵抬頭看著他,迷離的眼神似乎想要把他整個人都吞掉,回想了一下剛才的旖旎風光,胡不歸一笑,可是立刻,他就笑不出來了。


    長得嬌俏的婦人滿眼秋波,自然是極為好看的風景,但如果婦人的腦袋掉在了地上,鮮血順著脖子如湧泉般噴出,直飛了三尺高就絕不是什麽養眼的事情了。


    這種事連他這個瘋子看到都眉頭直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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