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是誰啊。。”


    大街上,一個看起來穿著貴族服飾的金發少女指著坐在街邊,身上穿著破爛衣衫的小乞丐問到。


    “小姐,這裏不是適合玩耍的地方,我們快走吧。”


    他旁邊梳著長辮的男人看了一眼那個小乞丐,搖了搖頭說到。


    “可,可是那個人看起來很冷啊。”


    出乎意料,少女並沒有像以前那樣乖乖順從,而是極力的掙紮起來。


    小乞丐似乎也發現了有人在說自己,緩緩抬起頭來。


    他渾身衣衫襤褸,看起來還有不少擦傷以及於痕,瘦骨嶙峋,平常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已經好幾天沒吃飯了。


    “小姐,這裏不是德瑪西亞,這裏的人不用你來守護。”


    顯然,那個叫做趙信的人似乎對諾克薩斯並沒有好感,他掃視了一圈周圍,眼睛中透著厭惡。


    “那種孩子不僅僅這裏有,別的小巷,街上,整個諾克薩斯有很多這樣的孩子,就算將你父親的錢花光也救濟不過來。”


    說完,趙信似乎也意識到自己的情緒有些失控了,連忙捂住了嘴。


    金發少女也沒有想到平時和藹可親的趙信叔叔今天會這麽嚴厲,有些嚇到了。


    如果是平常的女孩,現在說不定已經乖乖的跟著長輩走了。


    但是她雖然眼睛中帶著淚花,聲音有些嗚咽,但還是倔強的待在原地,用手指著那個小乞丐。


    “可……可是,那個人……那個人真的快要死了啊,為什麽沒人把他送到醫院啊。”


    醫院?


    周圍的人忍不住發出了嗤笑聲。


    在諾克薩斯可沒有醫院。


    一些巫毒術士和蹩腳的鄉下醫生或許會在某個犄角旮旯開一家小藥館,不過大多是滿天要價,而且不一定有用的。


    退一萬步說,即使這裏有醫院,在場的人肯定也沒幾個願意幫助這樣一個又髒又臭,與自己毫不相幹的小乞丐,因為他看起來並不像付的起酬金的樣子。


    似乎感受到了周圍人惡意的笑聲,金發小姑娘有些不知所措,她從來沒有經曆過這種處境。


    這時,趙信用眼神狠狠掃了周圍的人一眼,如同槍尖般銳利的目光讓人不敢與之直視,於是紛紛退開。


    在諾克薩斯,貿然招惹一位有實力的戰士可不是什麽明智的選擇。


    趙信從自己的腰包中拿出兩塊劣等符文石,在旁邊的麵包店裏買了幾塊看上去不錯的麵包,遞給金發少女。


    “小姐,把這個給他就快點走吧,否則您哥哥又要生氣了。”


    金發走到小乞丐的身前,將手中的麵包遞給他。


    小乞丐看著眼前的少女,她身上穿的衣服是由精美的棉布做成的,腳上穿的是一雙鹿皮靴子,看起來是純手工製作的頭飾以及發卡上都鑲嵌著不同樣式的珠寶。


    這種裝扮比小乞丐看到的每一個人都要昂貴。


    他小心翼翼的接過女孩手中的麵包,生怕自己弄髒了女孩的衣服。


    在接觸的一刹那,小乞丐可以清楚感受到少女溫暖而柔軟的手,那種感覺如同春天的第一縷陽光一般——沒有多大見識的乞丐這樣形容道。


    “喂……你叫什麽名字啊。”


    望著狼吞虎咽的乞丐,少女蹲下來問到。


    名字?


    自從母親死後,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人問過自己這個問題了。


    “萊……萊恩斯。”


    可能是由於天氣的原因,小乞丐的聲音有一絲發顫。


    “萊恩斯……你是我在諾克薩斯交的第一個朋友。”


    朋友?


    看著少女帶著微笑的臉,萊恩斯在口中反複念叨這個詞。


    在諾克薩斯,朋友這個詞僅僅代表共同的利益,除此之外,其中不包含任何意義。


    但是在眼前少女口中的朋友……好像帶著一層不同的含義。


    “對不起……我現在就要回去了。”


    這時,金發少女對著萊恩斯歉意的吐了吐舌頭說到。


    “如果太磨蹭的話是會被哥哥罵的。”


    說完,金發女孩站了起來。


    “我叫拉克絲,如果你有時間的話,可以來西海岸找我玩。”


    在一旁靠著牆的趙信聽到這裏不由的搖了搖頭。


    自己家的小姐還不知道,她和她眼前的這個男孩或許一生都不會再見麵了。


    寒冷的冬夜,萊恩斯目送著少女的身影消失在自己的視線中,隻留下一條印花的手帕,看起來是剛剛那個女孩丟的


    麵包剛剛出爐,還冒著一絲絲熱氣,此時吃下去口感最佳,而且正好可以驅趕冬天的寒氣,這對小乞丐而言本來應該是一種奢侈品,但不知為什麽,他吃起來,卻沒有剛剛好吃。


    是因為麵包已經變涼了?還是因為少了那個散發著光芒的少女?


    隨著少女的離開,小小的乞丐得以在最冷的冬天頑強的幸存了下來,並且年複一年,日複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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