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是一個商業氣息非常濃厚的地方,所以有的時候為了增添比賽的趣味性,或者說為了限製某一位巨星球員,總是會改變比賽規則,nba曆史上這樣的例子有很多,奧尼爾就是曾經的一員。


    在nba長達60多年的曆史上,聯盟曾多次修改過比賽規則,其中增加三分線是為了增強比賽的觀賞程度,但更多的關於內線球員的規則變動,都是因為在當時出現了人類無法阻擋的禁區霸主。1951年,2米08的喬治-麥肯逼迫聯盟將三秒區從1.8米擴大到了3.6米,1964年因為張伯倫的橫空出世,三秒區再度擴大到了4.8米,為了保持這項運動的平衡,聯盟高層在規則上動了很多心思,雖說近幾十年來球場本身沒有變化,但1992年當沙克-奧尼爾出現的時候,又一波決定聯盟走勢的規則改變隨之而來。


    奈史密斯博士創造籃球運動的時候,肯定沒有將沙克-奧尼爾這樣的球員考慮在內,所以當奧尼爾新秀賽季連續砸碎三塊籃板,拉倒一個籃架,單場送出15次封蓋之後,規則的變化已經是迫在眉睫。當時的具體情況是這樣的,奧尼爾守在籃下不出來,不管防守還是進攻都足以達到摧毀對手的目的,一對一根本沒人防得住他,更別提什麽籃下的身體對抗了,關於三秒區的所有規則都被奧尼爾一個人徹底顛覆,也是在那個時候聯盟高層突然發現,現行的籃球規則已經嚴重滯後於人類進化的速度,於是,籃下合理衝撞區出現了,聯防戰術出現了,禁區三秒違例出現了,一切的一切都旨在降低奧尼爾的殺傷力,不至於因為他的存在而導致比賽失去平衡。


    即便是如此,聯盟高層也沒能阻擋奧尼爾一路高歌猛進書寫19年的輝煌職業生涯,率領洛杉磯湖人創造三連冠王朝,又在2005-2006賽季幫助熱火隊成功登頂,而因為這些規則的變動,奧尼爾的存在對近十餘年來聯盟的發展方向還產生了更加深遠的影響。


    眾所周知,合理衝撞區、三秒違例、聯防等規則的出現都是為了限製奧尼爾這種禁區怪獸的內線衝擊力,可畢竟聯盟60多年的曆史上僅僅出現了一個奧尼爾,因此受到打壓的還有其他許許多多的內線球員,比如今年的擁有內線三高的衛冕冠軍洛杉磯湖人就在達拉斯小牛的聯防大陣下慘遭橫掃,奧蘭多魔術盡管擁有同樣不世出的天才中鋒德懷特-霍華德,仍因為老鷹隊頻繁的內線衝擊敗下陣來。很多球迷都在問,為什麽現在的內線球員打不出當年張伯倫、拉塞爾那樣的恐怖數據了?試想如果沒有三秒違例,沒有聯防,以霍華德的身體素質和姚明的身高杵在籃下,還有多少人能給他們造成威脅?


    所以現在,聯盟逐漸進入了一個快節奏,由控球後衛和鋒衛搖擺人主宰比賽的全新時代,就好像今年公認內線實力無比羸弱的邁阿密熱火連續戰勝內線強悍的凱爾特人和公牛走到了總決賽一樣,他們如果奪冠,也稱得上是對“得內線者得天下”這句老話的最有力顛覆,多少有些諷刺的是,如今內線球員的日漸失勢,竟然是聯盟曆史上最具統治力的內線球員間接造成的。而這,也再一次說明了沙克-奧尼爾的強大,畢竟曆史上逼聯盟修改規則的超級球員就那麽幾個,而奧尼爾則是我們唯一能夠接觸到的,對聯盟此後發展造成最大影響的那一位。


    最近幾年,nba賽場上的砍人戰術越來越常見,已經到了嚴重影響比賽觀賞程度的地步,這對於以商業為主的nba來說成了一個非常棘手的難題。那麽問題來了,砍人戰術是否應該廢除?


    絕大多數球迷給出的答案是——不應該。


    原因有兩個方麵:第一,罰球是籃球運動員的基本功,如果一名球員沒有掌握好這項技術,那麽其他球隊就有權利利用他的這一弱點對其所屬球隊進行有效打擊。第二,所謂砍人戰術實際上牽扯到的人並不多,主要就是三個人,霍華德、小喬丹、莊神,其他球隊雖然也有“被砍”的經曆(騎士的tt、勇士的伊戈達拉在季總決賽時也被砍過),但從總體而言,砍人戰術的產生僅僅是由個別人所產生的。


    的確,從理性的角度而言,我們大多數人都認為不應該廢除砍人戰術。但是,目前聯盟已經做出了一些改動,在比賽的最後時刻是不允許實行砍人戰術的,違者將送給對方兩罰一擲的機會。


    這樣的做法確保了比賽最後時刻的觀賞程度,但從整體比賽而言,並沒有什麽卵用。


    但是如果nba廢除了砍人戰術,我認為這是體育競技的恥辱。因為nba迄今為止作出的所有規則改變幾乎都是為了限製強者,而非扶助弱者。


    在競技場上,弱者就是要被淘汰的人,廢除砍人戰術其本身就有違體育競技精神。而限製強者是為了促進比賽的競技強度,這是可以接受的。


    說來也很有趣,nba曾經做出的所有重要的規則改變幾乎都與中鋒有關,即便不是中鋒,也與那些頗具統治力的內線有關。下麵就來扒一扒nba那些因某些人而改變的規則吧。


    1、喬治麥肯導致幹擾球的產生。


    這是nba公認的第一位巨星,身高2.08,在當時那個年代完全統治內線,被譽為“無敵中鋒”。因為他在籃下的統治力驚人,常常能夠“封蓋”他人的投籃,所以聯盟設定了“幹擾球”這一規則,從而大大提高了每場比賽的得分分數與觀賞性。試想一下,如果今天的籃球賽場上沒有“幹擾球”這一規則,恐怕一場比賽下來,兩隊的得分加起來都未必到100分吧。


    2、張伯倫促使三秒區的變動。


    nba最初的三秒區隻有6英尺。


    又是由於喬治麥肯的變態統治力導致聯盟將三秒區擴大為12英尺,但這個規則同時也限製了其他鋒線球員進入禁區協防麥肯的時間。


    但是,喬治麥肯之後,籃球曆史上出現了另一個變態,這個人強壯、高大、敏捷、迅速,曾經一隻手提起施瓦辛格、單賽季場均籃板50+,單場100,對了,他還曾經在一個賽季裏榮膺助攻王的稱號,是史上最全能的中鋒——張伯倫。聯盟為了限製他的能力,將三秒區擴大為今天的16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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