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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飯桌上,當聽趙軍開口說要借這把56式半自動步槍,拿回家去玩幾天時,在他左右的婆媳二人雙雙臉色一沉。


    趙春把手中筷子往飯桌上一撂,開口就問:“軍,你要幹啥啊?”


    趙軍麵不改色,笑道:“我就借著玩幾天,玩完了就給大爺、大娘送回來。”說著,趙軍又把目光轉向了胡三妹。


    要說這老周家,從趙軍的姐夫周建國開始往上數,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周春明自然是不用多說,而周建國的爺爺,那可是參加過兩萬五千裏征程的老戰士,思想相當的過硬。


    後來老爺子機緣巧合之下,帶著家小來到這邊安家落戶,他為自己兒子選了個目不識丁的農家丫頭當媳婦。


    而這個當年的農家丫頭,就是胡三妹。


    按老爺子的話說,取妻當取賢。


    所以啊,別看胡三妹是個農村婦女,可就連趙軍都知道,自己大姐的這位婆婆那是特別的明事理。


    前世趙春嫁來周家,從進門那天開始,一直到老太太過世,婆媳倆從來就沒紅過臉。


    不光如此,這胡三妹辦事還敞亮,平日裏勤儉持家,但隻要有客人登門,家裏有什麽好吃的,胡三妹都讓客人敞開了吃。


    趙軍記著上一世,不管是他,還是他的兩個妹妹,每次來永勝屯看大姐,胡三妹都不讓他們空著手回家。


    所以,在趙軍看來,這56式半自動也就是公家之物。否則的話,以胡三妹的性格,自己借走個三年五載都不成問題。


    但趙軍卻是忘了,槍乃凶器。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者,槍法如神。


    可趙春跟胡三妹不知道呀。


    你是成年了,但二十歲的大小夥子,做事哪有穩當的?


    拿著槍,打著人了怎麽辦?


    不打別人,傷了自己又怎麽辦?


    這不光是作為親姐姐的趙春擔心,就是胡三妹也怕趙軍拿了槍再出什麽事情。


    不說別的,這趙軍是她兒媳婦的親弟弟,這槍是從她們周家借走的,要是因為這槍出了什麽事,周家能不落埋怨麽?


    “吃飯,吃飯,別說沒用的。”趙春推了趙軍胳膊肘一下,沒好氣地對他說了兩句。見趙軍不動,趙春怒道:“我跟你說,你可別惹我生氣啊。”


    “吃,吃。”趙軍知道這槍是借不走了,但他也不能和大姐置氣,當先伸筷子夾起一條炸細鱗魚,放在了胡三妹的碗旁。


    趙軍笑道:“我大娘炸的魚,一看就好吃。”說完,又夾起一條給了趙春,“大姐別生氣,我不借了還不行麽?”


    見趙軍如此懂事,趙春的火瞬間也就消了,她回給趙軍夾了一條魚,繼續數落道:“你一天好好的,眼瞅著就上班了,怎麽一點都不定性呢。”


    趙軍也不頂嘴,隻夾起魚咬了一口。


    這細鱗魚肉質極好,而且全身隻有一根大刺,嚼在嘴裏香氣四溢。


    胡三妹咬了一口魚,心想趙家大小子來給自己家送肉,而且又是第一次開口借東西。


    雖然說那槍是說啥都不可能借的,但絕對不能讓趙軍就這麽回去。


    想到此處,胡三妹突然想起了屋外院子裏的那條大青狗。


    在農村,家家戶戶沒有不養狗的,養狗主要是為了看家護院。


    而養狗專為打獵的,有,但是不多。


    老周家無人愛好打獵,養狗純是為了看家。


    以前,他們家養的是條黃母狗。


    可就在兩個月前,那條黃母狗老死了。


    然後沒過幾天,趙春就生產,從那時起,一家老小就圍著趙春和孩子忙活。直到前幾天,周建國才跟人要了一條大青狗回來。


    這大青狗進家門的第一天,周家人就發現,麻煩了。


    按理說,養狗不是什麽問題。


    可問題是,現在的周家比原來多了一口人啊。


    狗看家,不管是白天、晚上,隻要聽見有人擱自家左右轉悠,它就叫。


    而狗一叫,屋裏的孩子就醒。孩子一醒,就會哭。孩子哭,就得有大人哄。


    幾天下來,不光孩子受不了,就連大人也受不了。


    今天早上,周建國要去上班的時候,胡三妹還數落他呢,有工夫釣魚,沒工夫把狗給送走。


    現在看著趙軍,胡三妹心頭一動,心想他們趙家是打獵世家,這樣的家庭都喜歡狗。


    就說自己兒媳婦吧,之前那黃母狗死的時候,可是把懷孕的趙春哭壞了。


    她那一哭,可是把周家人給嚇壞了。


    胡三妹心想,如果趙軍也喜歡狗,莫不如讓他把那條大青狗給牽走吧。


    雖說趙家已經有了一條花狗,但以趙有財的身份和實力,家裏再養幾天也不成問題啊。


    如此一來,把狗送走,自家小孫子和一大家子,就都能天天睡好覺了。


    不光如此,這樣還能讓趙軍和周家都有了麵子,借不走槍,但我們家送你條狗。


    要知道,在這年頭,把這條青狗牽出去,也能賣個四、五十塊呢。


    想到此處,胡三妹一邊招呼趙軍吃菜,一邊問道:“大小子,你喜歡狗不得?”


    趙軍微微一愣,心中暗喜,自己還沒說話呢,大娘就提起狗了,借不著槍,能弄條狗也行啊。


    至於那條大青狗,胡三妹是借啊,還是送啊,這就不在趙軍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要知道,把狗借著獵人,那就相當於把荊州借給了劉備,借容易,要他還,可就難了。


    “大娘啊,我可喜歡狗了。”


    “喜歡狗好啊!”胡三妹喜道:“你看咱家外頭那條青狗咋樣?”


    “好狗啊。”趙軍想也不想,誇讚之詞脫口而出。


    “你懂啥啊,還好狗。”趙春在一旁笑著說了一句,在她看來,自己弟弟在打獵相狗方麵,根本就是一竅不通,他說狗好,想來就是看那狗長得胖呼吧。


    別說,趙軍還真懂狗。


    他前世專打大圍,獵殺野豬、黑熊、棕熊。


    趙軍能在這大山林場、十裏八村闖下赫赫威名,靠的可不隻是槍法好,關鍵是他訓練出來的獵狗,都一個賽一個的硬。


    上午他一進院子,就看出來了,那大青狗要是能拖出來,絕對是一等一的獵狗。


    若是頭狗,那二百斤以下的母野豬,這大青狗自己就能搞定。


    要是幫狗,那也是最硬的幫腔子。


    可要是借槍,那是有借有還。但如果借狗,就是有借無還。畢竟是自己姐夫家,這麽幹……好像也沒問題。


    不過,在他瞌睡時,胡三妹就給他遞了個枕頭。


    這枕頭都遞到眼前了,趙軍哪有不接的道理?


    趙軍沒理會趙春的調侃,隻對胡三妹道:“大娘,能把你家那青狗借我玩幾天也行。”


    “借什麽借?”胡三妹笑道:“喜歡你就牽走,大娘做主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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