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燭照回來了,手中拿著一件衣物。
“公子,方才我照您的吩咐詢問了薑小姐,她們主仆二人也表示子時以前,並未聽到隔間有異動。。隻是......”燭照回想了片刻說:“我似乎在未到子夜,大概亥時過三刻,聽到了細微的聲響,也像是瓷片碎裂,確實極其輕微。”在風不器的示意下燭照並未多加禮數。
聽完燭照的話,風不器走到女屍旁邊,蹲下細細看了一會,女屍麵部的傷口細碎淩亂,均不是一次深入,而是無數次刮劃,血水夾雜著肉沫流淌.......
環視著腳底的瓷片,撥出了塊較小的,置於燈前細細觀察了一會,心下了然。
起身接過燭照遞來的衣衫,大致看了遍,之後將其示以眾人麵前:
“方才在瓷器碎地之前,我剛好坐於窗前,夜色昏暗,隱約中見到隔一間的窗口有東西飄落,尋來便是這件外衫。”
這是件女子外衫,水紅色,腰腹位置皆是血液噴濺痕跡,與屍身衣裙上血液凝固情況基本一致,衣擺處有水漬混合著血漬。
“這件衣服便可以說明,此事並非鬼魅所為,而是歹人行凶。”
眾人皆是不解。
“行凶的是穿這衣服的女子?”走卒問。
風不器搖搖頭接著說:“這衣服,應是死者的,熏了跟她身上一樣的香,尺寸也均是一致的。凶手行凶時為了防止自己的衣物被割破頸動脈時的血液噴濺,才會套了死者所攜帶的衣物,並且在行凶完沾濕了衣擺,用以擦拭手掌的血汙,若是鬼怪,又何必多此一舉?”
“那是女子行凶?”文弱書生問道。
“是名男子。正常女子身量穿上衣物,劃割動脈時血跡噴濺應是在胸腹位置,行凶者身量較高大,穿上死者衣物的時候原本腰腹位置大約到凶手的胸腹部。如此一來,行凶者應是一名男子。”
“這裏不過是二樓,凶手大可以破窗而逃,可是他卻選擇了清理血跡,製造疑點。定是有他不能逃去的理由。那就是入住時登記的名帖!一旦失蹤,便會遭到懷疑!所以凶手,就在我們中間!”
聽到這裏,眾人麵麵相覷,神情各異。
“人做的?能用什麽把人臉皮子都剜下來?”掌櫃不安得問。
“地上的瓷片”
“可是....距離這花瓶碎地不過一刻,我與吳小二就破門而入了,區區瓷片?那至少一個時辰的功夫才能剜成這副田地吧。”
“掌櫃可確認房內隻這瓷器?”
“這是自然,小本經營,做不得華麗,隻得這一隻瓷瓶與屏風做飾。”
“酒器茶具呢?”
“這東西皆是一壺兩盞。”
“桌上一盞,還有一盞。。。。。”說著拿起了手中小瓷塊。“燭照乃習武之人,聽力優於常人,方才聽到了極其細微的碎響,應是凶手用類似布匹之類的柔軟物包裹下敲擊,這樣既能保證碎片完整,不至於粉化,又能最大程度降低響動,所以為什麽亥時三刻隻有燭照聽到了細微聲響。而從亥時三刻到子時,半個時辰又一刻時間,完成這碎片割喉剜臉,也就不是難事。”
“半個時辰還不該給人疼死,這女子怎的還不做掙紮?連喊叫都沒有?”布衣販夫捂著臉問道,想象著拿瓷片剜臉就揪痛!
“我想這隻碎掉的酒杯裏,還殘留了蒙汗藥。”
“這毒藥也喝,這女子缺心眼兒嗎?”走卒追問。
“所以這個凶手跟死者是認識的,並且是一位死者非常信任之人。”
掌櫃卻是很確定的說:“可是這些住客皆是外鄉人,許是認也不認識何夫人,怎麽還有熟識?何夫人來時也是一人,於前堂少食後便上了客房,還吩咐小二將其吃剩的花間醉送上客房,之後也未曾出去。”
“不是,何夫人在得知一號間不得住時,便來央我換房,以她的說辭是慣常要住最好的,想必她之前沒有來過這裏,並不知道天字房均是一樣裝治。既然沒來過,為何非要一號房?定是事先有人告知,或者說,約定!
可是她沒有想到被我拒絕,而後她拔高音量說出自己住在了天字三號房,也許,當時正是想告知那名凶手。這麽做是因為自己與那凶手的關係,不可示人!”
“這麽說當時那位凶手還是一同在客堂之人?可是他又為何要非要殺了何夫人?”文弱書生問到
“即是不可告人的關係,那便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勾當。也就有了千萬種理由在汙濁昭彰前將他抹去!”
微弱的燈火落在風不器眸中的幽暗,攝人的冰寒。
“可是最奇怪的一點是,他殺了人怎麽跑的?花瓶誰摔的?既然在亥時死者已經昏迷割喉,即便沒死也撐不到子時摔瓶子吧?那難道是凶手嗎?他離開時不小心摔了花瓶??那麽人怎麽離開的?”
“凶手自己摔的,並且是有意而為之!”
燭照更加疑惑了:“這麽做為什麽?之前還那麽小心翼翼得隱藏動靜,卻要在子時鬧出來?要不是那麽大動靜誰會半夜發現這人死了,那麽等明日一早離開這客棧,不是天高任鳥飛了嘛?”
“公子,方才我照您的吩咐詢問了薑小姐,她們主仆二人也表示子時以前,並未聽到隔間有異動。。隻是......”燭照回想了片刻說:“我似乎在未到子夜,大概亥時過三刻,聽到了細微的聲響,也像是瓷片碎裂,確實極其輕微。”在風不器的示意下燭照並未多加禮數。
聽完燭照的話,風不器走到女屍旁邊,蹲下細細看了一會,女屍麵部的傷口細碎淩亂,均不是一次深入,而是無數次刮劃,血水夾雜著肉沫流淌.......
環視著腳底的瓷片,撥出了塊較小的,置於燈前細細觀察了一會,心下了然。
起身接過燭照遞來的衣衫,大致看了遍,之後將其示以眾人麵前:
“方才在瓷器碎地之前,我剛好坐於窗前,夜色昏暗,隱約中見到隔一間的窗口有東西飄落,尋來便是這件外衫。”
這是件女子外衫,水紅色,腰腹位置皆是血液噴濺痕跡,與屍身衣裙上血液凝固情況基本一致,衣擺處有水漬混合著血漬。
“這件衣服便可以說明,此事並非鬼魅所為,而是歹人行凶。”
眾人皆是不解。
“行凶的是穿這衣服的女子?”走卒問。
風不器搖搖頭接著說:“這衣服,應是死者的,熏了跟她身上一樣的香,尺寸也均是一致的。凶手行凶時為了防止自己的衣物被割破頸動脈時的血液噴濺,才會套了死者所攜帶的衣物,並且在行凶完沾濕了衣擺,用以擦拭手掌的血汙,若是鬼怪,又何必多此一舉?”
“那是女子行凶?”文弱書生問道。
“是名男子。正常女子身量穿上衣物,劃割動脈時血跡噴濺應是在胸腹位置,行凶者身量較高大,穿上死者衣物的時候原本腰腹位置大約到凶手的胸腹部。如此一來,行凶者應是一名男子。”
“這裏不過是二樓,凶手大可以破窗而逃,可是他卻選擇了清理血跡,製造疑點。定是有他不能逃去的理由。那就是入住時登記的名帖!一旦失蹤,便會遭到懷疑!所以凶手,就在我們中間!”
聽到這裏,眾人麵麵相覷,神情各異。
“人做的?能用什麽把人臉皮子都剜下來?”掌櫃不安得問。
“地上的瓷片”
“可是....距離這花瓶碎地不過一刻,我與吳小二就破門而入了,區區瓷片?那至少一個時辰的功夫才能剜成這副田地吧。”
“掌櫃可確認房內隻這瓷器?”
“這是自然,小本經營,做不得華麗,隻得這一隻瓷瓶與屏風做飾。”
“酒器茶具呢?”
“這東西皆是一壺兩盞。”
“桌上一盞,還有一盞。。。。。”說著拿起了手中小瓷塊。“燭照乃習武之人,聽力優於常人,方才聽到了極其細微的碎響,應是凶手用類似布匹之類的柔軟物包裹下敲擊,這樣既能保證碎片完整,不至於粉化,又能最大程度降低響動,所以為什麽亥時三刻隻有燭照聽到了細微聲響。而從亥時三刻到子時,半個時辰又一刻時間,完成這碎片割喉剜臉,也就不是難事。”
“半個時辰還不該給人疼死,這女子怎的還不做掙紮?連喊叫都沒有?”布衣販夫捂著臉問道,想象著拿瓷片剜臉就揪痛!
“我想這隻碎掉的酒杯裏,還殘留了蒙汗藥。”
“這毒藥也喝,這女子缺心眼兒嗎?”走卒追問。
“所以這個凶手跟死者是認識的,並且是一位死者非常信任之人。”
掌櫃卻是很確定的說:“可是這些住客皆是外鄉人,許是認也不認識何夫人,怎麽還有熟識?何夫人來時也是一人,於前堂少食後便上了客房,還吩咐小二將其吃剩的花間醉送上客房,之後也未曾出去。”
“不是,何夫人在得知一號間不得住時,便來央我換房,以她的說辭是慣常要住最好的,想必她之前沒有來過這裏,並不知道天字房均是一樣裝治。既然沒來過,為何非要一號房?定是事先有人告知,或者說,約定!
可是她沒有想到被我拒絕,而後她拔高音量說出自己住在了天字三號房,也許,當時正是想告知那名凶手。這麽做是因為自己與那凶手的關係,不可示人!”
“這麽說當時那位凶手還是一同在客堂之人?可是他又為何要非要殺了何夫人?”文弱書生問到
“即是不可告人的關係,那便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勾當。也就有了千萬種理由在汙濁昭彰前將他抹去!”
微弱的燈火落在風不器眸中的幽暗,攝人的冰寒。
“可是最奇怪的一點是,他殺了人怎麽跑的?花瓶誰摔的?既然在亥時死者已經昏迷割喉,即便沒死也撐不到子時摔瓶子吧?那難道是凶手嗎?他離開時不小心摔了花瓶??那麽人怎麽離開的?”
“凶手自己摔的,並且是有意而為之!”
燭照更加疑惑了:“這麽做為什麽?之前還那麽小心翼翼得隱藏動靜,卻要在子時鬧出來?要不是那麽大動靜誰會半夜發現這人死了,那麽等明日一早離開這客棧,不是天高任鳥飛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