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國時代,教廷有三大機密組織並不對外公開,名為審判者、行刑者、後繼者。
隻是這三個組織在共和國時代都和教廷一起宣告解體並沉寂了。
行刑者據說是由不多的有超強神異能力的人類組成。
他們的任務是遵照女神的神諭,或是審判者的判罰,對世俗國家難以對抗的罪大惡極的內部神異力量或者外神派出的神異入侵者進行追殺與懲罰。
審判者則是一批智者,並沒有神異能力。他們隻負責判定事的好壞、人的善惡,並定下刑罰。
審判者被如今的官僚機構與法治所替代了,現在已經沒有意義,所以玄女老太提都不提了。
但分散在各地的行刑者還是存在的。
總統本人在多年之前其實並不相信行刑者有神異能力。但是異能出現後,他開始相信曆史上的行刑者其實也是一種異能者。
“動用行刑者麽?”
這讓他有一些猶豫。現在的異能者四處出現就已經很難應付了。要是再喚醒這麽一支古老的神異力量,他也不知道到底會發生什麽。
其實這件事可以讓老黎的異能部去調查的。
但是他想到負熵丟失的這件事責任最大、嫌疑也最大的其實就是黎牧,讓異能部去調查很可能搞成自己調查自己的鬧劇。
而且若是喚醒了行刑者,將來就有了兩股獨立的異能力量,至少某種程度上可以相互牽製。
“好吧。”總統最終點了點頭,
“我會發布一個暫時的允許令,讓你們在一年內恢複行刑者組織並獨立調查負熵丟失事件。
“一年之後,我會根據實際的情況再度審視這條允許令的意義。”
他的意思是你們可以存在一年。但如果一年內你們不乖,一年後我照樣可以勒令你們從此解散。
“多謝總統大人的信任。”
玄女嚴肅地點頭並鞠了一躬。
艾覺神情凝重,黎牧臉色發黑。他口中暗自念叨:“沒想到我居然被算計了!”
隻有曾經掌控行刑者組織的安圖春風滿麵。
……
兩天之後,8020年12月23日,青芒共和國傳出了勁爆無比的新聞。
《異能法》被公布施行,異能存在的事實也被公開了。
這其實是宜早不宜遲的一件事。饕餮、赤烏等國都已經承認了異能的存在並為此立了法。
饕餮甚至開始有意識地訓練異能者加入軍隊和情報部門,開始滲入別國的行動了。
青芒共和國上層主流的觀點是,異能是女神的事,隻有等女神回歸才能去公開管理這些異能者。
但現在神侍們宣告女神已經回歸,棺材都空了,再等下去已經沒有意義。
一時之間國民們所有的焦點都轉移到了異能上。
孟飛感覺,這個爆炸性的新聞真是救了他一命。
因為在此之前,無論是手機、電視還是報紙,無論是鬥音還是危博還是朋友圈,鋪天蓋地的消息都是他的。
他成了真正的網紅。圈內人稱“披屍人”。意思是喜歡將別人的碎屍披在自己身上的人。
滿篇風格都是這樣:
“梧桐市某男子看恐怖電影時碎屍鄰座女伴並將殘屍掛在自己身上。”
“恐怖!大富廣場月亮電影院出現真正活僵屍!”
“異度空間:一部離奇的血漿片,何以導致觀眾在觀影時模仿影片自相殘殺?”
《異度空間》什麽時候成了血漿片了?
也有酷似正統論文般的段子:
“黑夜碎屍者:長期996導致的病態反社會人格分析。”
新聞標題和內容勁爆且荒謬也就罷了,問題在這些新聞大多附上了當時在影廳內,有觀眾用手機隨手拍下的他渾身是那個變形人殘軀血肉的照片。
怪人主要纏住他的脖子、胸部和腰,臉部並沒有遮擋。所以照片拍出來,他的帥氣陽光的臉還是清晰可辨的。
螳螂軟件的辦公室第一個就爆炸了。
“這人不是孟飛麽?”
“對!漏洞組的。後來精神方麵出了點問題,調走了。”
“精神都出問題了,還能調走?調哪裏去?精神病院嗎?為什麽還能出現在大富廣場?”
“他想死也不是一次兩次了。被車撞死過一次,又跳樓過一次,都沒死成。”
“這下,不知道哪個妹子被他拉了墊背了。”
“他到底調去哪裏了?”
“不是很清楚。好像是成了專家?”
“放屁!精神病能當專家?”
“這你就不懂了,不正常的人才能被專家院相中。”
網上鋪天蓋地的討論讓孟飛感覺自己有社會性死亡的可能。
官方正統的新聞將事件解釋為他被吞了炸藥的恐怖分子以擁抱的方式自爆襲擊。炸藥威力太小才變成了那個樣子。
但相信的人不多。
《異能法》出現之後,大眾的眼球焦點急劇轉移,披屍者的都市傳奇馬上被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孟飛也乘機研究了一下這部和他關係莫大的《異能法》。
他發覺青芒共和國不愧是正義女神建立的國度,法律對待異能者的態度並不像傳說中對付女巫那麽慘無人道,而是基本合理的。
大概可以歸結為以下幾條。
第一、公民中的異能者享有和普通公民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歧視或特殊對待異能者。
第二、未經異能者本人同意與國家批準,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對異能者開展研究。
第三、異能者的異能視為個人隱私的一種,異能者有權對自己的異能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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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除了緊急避險、正當防衛等情形外,禁止異能者使用任何未經國家批準、對他人有任何影響的異能。
首先異能者和普通公民一樣,不用擔心被國家或者其他組織抓去研究,或者受到歧視對待。
異能者可以對自己的異能保密,也可以自己玩自己的異能。
但前提是不能影響他人。一旦他使用的異能影響到任何他人,那就是非法的。
《刑法》也隨之做了匹配的修改:非法使用異能罪,刑期三年起,視後果嚴重程度來判,最高無期徒刑。
這也包括那些以間接方式影響他人的情況。
比如你發動異能考試得了滿分,結果使得別人考得比你差了,也是一樣,三年起步。
如果法律隻是這樣規定的話,他的最強BUG係統也沒法用了,一用就犯罪。
好在這部法律還有幾條精神:
第五、向國家注冊報備的異能,在國家批準的範圍內可以使用。
第六、異能者主動向國家注冊報備,可以領取特別異能津貼,但也要對國家履行一定的義務。
第五第六就是國家在主動招募異能者了。
隻要你說你有異能並且經過國家的核實,國家開始直接撒錢養著這些人。
一個是讓這些人別去到處搞事,另一個就是如果有用,也可以用起來。
隻是這三個組織在共和國時代都和教廷一起宣告解體並沉寂了。
行刑者據說是由不多的有超強神異能力的人類組成。
他們的任務是遵照女神的神諭,或是審判者的判罰,對世俗國家難以對抗的罪大惡極的內部神異力量或者外神派出的神異入侵者進行追殺與懲罰。
審判者則是一批智者,並沒有神異能力。他們隻負責判定事的好壞、人的善惡,並定下刑罰。
審判者被如今的官僚機構與法治所替代了,現在已經沒有意義,所以玄女老太提都不提了。
但分散在各地的行刑者還是存在的。
總統本人在多年之前其實並不相信行刑者有神異能力。但是異能出現後,他開始相信曆史上的行刑者其實也是一種異能者。
“動用行刑者麽?”
這讓他有一些猶豫。現在的異能者四處出現就已經很難應付了。要是再喚醒這麽一支古老的神異力量,他也不知道到底會發生什麽。
其實這件事可以讓老黎的異能部去調查的。
但是他想到負熵丟失的這件事責任最大、嫌疑也最大的其實就是黎牧,讓異能部去調查很可能搞成自己調查自己的鬧劇。
而且若是喚醒了行刑者,將來就有了兩股獨立的異能力量,至少某種程度上可以相互牽製。
“好吧。”總統最終點了點頭,
“我會發布一個暫時的允許令,讓你們在一年內恢複行刑者組織並獨立調查負熵丟失事件。
“一年之後,我會根據實際的情況再度審視這條允許令的意義。”
他的意思是你們可以存在一年。但如果一年內你們不乖,一年後我照樣可以勒令你們從此解散。
“多謝總統大人的信任。”
玄女嚴肅地點頭並鞠了一躬。
艾覺神情凝重,黎牧臉色發黑。他口中暗自念叨:“沒想到我居然被算計了!”
隻有曾經掌控行刑者組織的安圖春風滿麵。
……
兩天之後,8020年12月23日,青芒共和國傳出了勁爆無比的新聞。
《異能法》被公布施行,異能存在的事實也被公開了。
這其實是宜早不宜遲的一件事。饕餮、赤烏等國都已經承認了異能的存在並為此立了法。
饕餮甚至開始有意識地訓練異能者加入軍隊和情報部門,開始滲入別國的行動了。
青芒共和國上層主流的觀點是,異能是女神的事,隻有等女神回歸才能去公開管理這些異能者。
但現在神侍們宣告女神已經回歸,棺材都空了,再等下去已經沒有意義。
一時之間國民們所有的焦點都轉移到了異能上。
孟飛感覺,這個爆炸性的新聞真是救了他一命。
因為在此之前,無論是手機、電視還是報紙,無論是鬥音還是危博還是朋友圈,鋪天蓋地的消息都是他的。
他成了真正的網紅。圈內人稱“披屍人”。意思是喜歡將別人的碎屍披在自己身上的人。
滿篇風格都是這樣:
“梧桐市某男子看恐怖電影時碎屍鄰座女伴並將殘屍掛在自己身上。”
“恐怖!大富廣場月亮電影院出現真正活僵屍!”
“異度空間:一部離奇的血漿片,何以導致觀眾在觀影時模仿影片自相殘殺?”
《異度空間》什麽時候成了血漿片了?
也有酷似正統論文般的段子:
“黑夜碎屍者:長期996導致的病態反社會人格分析。”
新聞標題和內容勁爆且荒謬也就罷了,問題在這些新聞大多附上了當時在影廳內,有觀眾用手機隨手拍下的他渾身是那個變形人殘軀血肉的照片。
怪人主要纏住他的脖子、胸部和腰,臉部並沒有遮擋。所以照片拍出來,他的帥氣陽光的臉還是清晰可辨的。
螳螂軟件的辦公室第一個就爆炸了。
“這人不是孟飛麽?”
“對!漏洞組的。後來精神方麵出了點問題,調走了。”
“精神都出問題了,還能調走?調哪裏去?精神病院嗎?為什麽還能出現在大富廣場?”
“他想死也不是一次兩次了。被車撞死過一次,又跳樓過一次,都沒死成。”
“這下,不知道哪個妹子被他拉了墊背了。”
“他到底調去哪裏了?”
“不是很清楚。好像是成了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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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你就不懂了,不正常的人才能被專家院相中。”
網上鋪天蓋地的討論讓孟飛感覺自己有社會性死亡的可能。
官方正統的新聞將事件解釋為他被吞了炸藥的恐怖分子以擁抱的方式自爆襲擊。炸藥威力太小才變成了那個樣子。
但相信的人不多。
《異能法》出現之後,大眾的眼球焦點急劇轉移,披屍者的都市傳奇馬上被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孟飛也乘機研究了一下這部和他關係莫大的《異能法》。
他發覺青芒共和國不愧是正義女神建立的國度,法律對待異能者的態度並不像傳說中對付女巫那麽慘無人道,而是基本合理的。
大概可以歸結為以下幾條。
第一、公民中的異能者享有和普通公民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歧視或特殊對待異能者。
第二、未經異能者本人同意與國家批準,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對異能者開展研究。
第三、異能者的異能視為個人隱私的一種,異能者有權對自己的異能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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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除了緊急避險、正當防衛等情形外,禁止異能者使用任何未經國家批準、對他人有任何影響的異能。
首先異能者和普通公民一樣,不用擔心被國家或者其他組織抓去研究,或者受到歧視對待。
異能者可以對自己的異能保密,也可以自己玩自己的異能。
但前提是不能影響他人。一旦他使用的異能影響到任何他人,那就是非法的。
《刑法》也隨之做了匹配的修改:非法使用異能罪,刑期三年起,視後果嚴重程度來判,最高無期徒刑。
這也包括那些以間接方式影響他人的情況。
比如你發動異能考試得了滿分,結果使得別人考得比你差了,也是一樣,三年起步。
如果法律隻是這樣規定的話,他的最強BUG係統也沒法用了,一用就犯罪。
好在這部法律還有幾條精神:
第五、向國家注冊報備的異能,在國家批準的範圍內可以使用。
第六、異能者主動向國家注冊報備,可以領取特別異能津貼,但也要對國家履行一定的義務。
第五第六就是國家在主動招募異能者了。
隻要你說你有異能並且經過國家的核實,國家開始直接撒錢養著這些人。
一個是讓這些人別去到處搞事,另一個就是如果有用,也可以用起來。